周易本义补说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如“剥床以足”未注不言足象,而蔡氏则增补说“剥自下始,故日床足”,从而使文义顿明,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如“虎视眈眈”中解释虎象“艮为虎”等。但也有错误的地方,不合传旨,与传义有违、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有道光年间刻本。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如“剥床以足”未注不言足象,而蔡氏则增补说“剥自下始,故日床足”,从而使文义顿明,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如“虎视眈眈”中解释虎象“艮为虎”等。但也有错误的地方,不合传旨,与传义有违、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有道光年间刻本。
二卷。明都卬(生卒年不详)撰。都卬字维明,号豫庵,吴县(今江苏省吴县)人,太常寺卿都穆之父。都穆为工部主事时,诏封其父都卬如其子之官,此时都卬年已八十。此书共二卷,分夜半日出、古字相反、饮食必祭、十友
不分卷。清杨国桢(详见《十一经音训》)撰。杨国桢鉴于群经注疏卷帙浩繁,不便于初学者,于是取各家音训,删繁就简,纂辑成《十一经音训》,该书即其中的一种。分为上下二册,上册为隐公至文公,下册为宣公至哀公。
十四卷。清徐鼒撰。鼒字彝舟,安徽六合人,道光乙巳进士,官至福建福宁府知府。是书系作者早年所作。据作者自记《年谱》“戊戌二十九岁”条下:“游扬州,与刘孟瞻(文祺)、念楼(宝楠)、罗茗香(士琳)、陈卓人(
十二卷。清赵吉士(1625-1703)撰。赵吉士字天羽,安徽休宁人,顺治八年浙江乡贡进士,康熙七年授山西太原府交城知县。为百姓干了许多好事,如提倡种柳,凿龙门渠,灌溉田地等。康熙二十三年(1684)授
三十二卷。清蒋陈锡(生卒年不详)辑。蒋陈锡,字雨亭,生平籍贯不详。该帖刻成于康熙五十四年(1716),共三十二卷,其中唐宋真迹为七卷,元人真迹为十一卷,明人真迹为十四卷。该法帖中收元代赵孟頫、明代董其
二卷。清龚元玠撰。此书以主客问答的形式,来研究《诗经》,剖析疑义,驳正旧说,抒发己见,故书名为《诗经客难》。作者能够在较为广阔的历史背景下,依据丰富的资料,以史证诗,发现并纠正前人说《诗》矛盾与错讹之
二十卷,清浦起龙撰。浦起龙(1679-?),字二田,号三山伧父、江苏金匮(今江苏无锡)人,史学家。雍正二年(1724年)甲辰科会试,45岁的浦起龙举进士,之后官授苏州府学教授,主讲于紫阳书院。乾隆十年
四卷。清孙椿年辑。第一卷所收汉代黄琼、冯谭,东晋明帝,梁武帝,唐太宗,陶弘景。第二卷收唐代释怀素、杨凝式。第三卷收宋代朱熹。第四卷收元代赵孟頫。宋代大书家米芾曾有言:白首阅书,无魏墨迹。可见在北宋时魏
不分卷。清顾观光撰。顾观光字尚之,江苏金山(今属上海市)人。《四库总目》所载《吴越春秋》共十卷,是元大德十年所刊行的版本。据《隋书·经籍志》所记,该书原有十二卷,今仅存十卷。顾观光校勘时并不言是何时的
各一卷。明刘文进撰。刘文进,生卒年未详。《韩氏事迹、方氏事迹》主要记述元末韩林儿、方国珍二家事迹。分年编载,略如纪事本末体例,书中所引吴朴、张时泰、邵相、周德恭诸人的论断,系之各条之下,凡是涉及诏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