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卷。阮元(1764-1849)撰。阮元字伯元,号云台,一号云苔,自号颐性老人,江苏扬州人,籍贯仪征(今属江苏仪征),清著名的经学家、文学家。据《清史稿·阮元传》记载:“元乾隆五十年(1789)进
四卷。宋陈襄(1016-1080)撰。陈襄,字述古,号古灵。福州候官(今福建福州)人。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进士。调浦城主簿。历知常州、杭州。以枢密直学士知通进、银台司兼侍读,判尚书都省。有《古灵
三十卷。政书。元郑汝翼撰。汝翼字鹏举,河南人。少时读书,学刑名家,罔不涉猎,得法外意。中金朝律科,任刑部检法。入元后,累官大理丞、奉直大夫左三部郎中等。是书作于中统癸亥,意主发明唐律,故名《永徽法经》
二卷,清王炳绅修,黎申产编辑。王炳绅,字云书,云南省宾川县人。光绪八年(1882)任宁明知州。黎申产,号崧山,壮族,广西宁明人,道光二十六年(1846)举人,庆远府学训导,归故里任宁江书院山长二十年,
四卷。明韩孔赞(生卒年不详)撰。韩孔赞字义一。本书采诸史典故,分四十七门。其事起于唐代而止于明代。其体例仿《文献通考》,内容叙述简略。
三卷。谢察微(生卒年不详)撰。据明代初年陶宗仪编纂的《说郛》中收录的《算经》中,题“宋谢察微”知谢为宋代人;又据欧阳修1060年完成的《新唐书》中记载了《谢察微算经》可知,此部算经的成书年代应在宋之前
六卷。清方殿元(约1671前后在世)撰。方殿元,字蒙章,号九谷,广东番禺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三年(1664)进士,历官山东郯城、江苏江宁二县知县。通经学,并把经术用于吏治,又在故乡置祭田百亩,接济贫困
二十卷。明郝敬撰。郝敬(1558-1639)字仲与,一字楚望,京山(今湖北京山县)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历知缙云、永嘉二县,征授礼科给事中,乞假归养。补户科,因事受累,谪知江阴县。后归家杜
一卷。清吴昌绶编。昌绶字印臣,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举人。谱主龚自珍(1792-1841),又名巩祚,字庵人,号定庵,仁和人,道光九年(1829年)进士。曾任内阁中书,宗人府
十二卷。明施天遇撰。天遇字昌辰,武康(今浙江德清)人。该书是为备时文捃摭而作,以胡安国《春秋传》为去取标准,凡不合于胡传,则一概不录。故所录只有《三传》的事实,又杂引《诗》、《书》、《礼记》、《国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