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卷。明姚绶,(1423-1495)撰。姚绶,字公绶,初号谷庵,又号云东子、兰台逸史、天田老农、上清仙吏、云东逸史等,又称丹丘先生,浙江嘉兴人。天顺八年(1464)进士,官监察御史、江西永宁知府。擅画
二十四卷。清李佐贤撰。李佐贤山东利津(今东营)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集作者序云:“吾郡诗钞自惠民吾宗味初公编辑,始明代以洎国朝得诗十二卷,文献略备,诚盛举也。迄于今又七十余年。”因恐各邑诗人湮设,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一〇四卷。明朱国祯(?-1632)撰。朱国祯字文宁,乌程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历任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首辅,后为魏忠贤排挤出。国祯在退居乡里后,曾取有关明代史籍及公卿志状、疏
二十卷。清李艺元撰。艺元,长沙(今湖南长沙)人。该书是作者研读《左传》的心得体会,笔录而成。不录经传全文,有所论说,就分条罗列。对《左传》中的经义、文字训诂、人名地名有所考订。该书卷首至卷八为《测义》
十卷。清王引之(详见《经义述闻》)撰。本书写成于嘉庆元年(1798)。鉴于从汉以来,宗尚雅训,偏重实词,举凡实义所在,既明著之,而对于语助、虚词,往往略而不究,甚至以实词之义来解释,使文字扞格,语意不
一卷。明康海(1475-1540)撰。康海字德涵,号对山、浒西山人、沜东渔父。陕西武功人。弘治十五年(1502)状元,授翰林院修撰。与李梦阳为诗友,常相唱和,并非议先辈。正德初,李梦阳下狱,康海向刘瑾
无卷数。清王俶撰。王俶字善思,彭山人。其书大旨以程《传》与《本义》互相发明,不容偏废。坊本依照费、王之次序,已错乱经文。又只载有《本义》而不及《程氏易传》,注不全而解更加艰难,因此遵从朱子十二篇旧有次
一卷。清杨搢撰。杨搢,字蕴山,江苏金匮(今江苏省无锡市)人。他是两江总督百龄的幕僚(自称其“治下”)。嘉庆二十年(1815年)二月,江南收园教徒方荣升,自号“蓬莱无极老祖”,刻有“九角龙文印记”一颗,
一卷,清俞樾撰。作者著有“卦气直日考”,对汉人卦气直日说进行考辩。但没能对旧说进行匡正,亦没有推衍六十四卦之义蕴,故又作此书进行补充。作者认为出于《易纬·乾元序制记》中的“卦气起中孚”说为后人伪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