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五十七卷。清黎世序等奉敕撰。此篇乃续傅泽洪之书而成。世序校阅档案,咨取图籍,以康熙六十年(1721)后,各书所载事宜,均载录完备。其于六十年以前之事关工程者,亦摘录之。道光十二年刻本。所述内容为:
二十一卷。不著撰者名氏。记载从太祖至嘉靖十八年(1539)的诏令,大概编者即为嘉靖时人。该书诏令、圣旨不分,编次庞杂。据《四库全书》存目有此书有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①十卷一百一十四节。不题撰人。书中第九节至九十八节,同熊大木《唐书志传通俗演义》。开头数节及九十九节以后,同罗贯中《隋唐两朝志传》。实为书商割裂抄录二书而成。因主要部分同《唐书志传通俗演义》,故一般视
①十六卷,首一卷,清缴继祖修,洪际清纂。缴继祖,山东东平人,拔贡,嘉庆十五年(1810)任龙山县知县,二十二年(1817)复任县令。洪际清,教谕。《龙山县志》嘉庆二十三年(1818)刻本。共十六卷首一
十卷四十回。题“长安道人国清编次”,作者真实姓名及生平不详。书成于明末,作者当为与魏忠贤同时之明末人。该书为长篇小说,叙述明末宦官魏忠贤作恶多端和死后在阴间受审的故事。原刻本书首题识云:“长安道人与魏
一卷。清彭绍升(1740-1796)撰。绍升字允初,号尺木,长洲(今属江苏吴县)人。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进士,例选知县。喜陆王之学,治古文,熟于本朝掌故。该书即记当时诸儒之行事。首沈国模、管宗圣
十卷。清胡浚源(生卒年不详)撰。胡浚源,号乙灯,分宁人。胡氏是在王逊直同侄带存所注《楚辞评注》十卷本后,随阅随批而成此书。本书卷首内容顺序为: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胡氏自序,王逊直《旧目录序》,胡
一卷。清浙江萧山竹林寺僧撰。此书原不著撰人名氏。相传出于竹林寺僧。初秘不示人,后传于世,世人用之多效。书中共载一百一十病证,七十二首治方。其中第五十六证、第八十二证,治法有缺。后附小儿治法及急救等方。
二十二卷。叶德辉(1864-1927)撰,叶德辉字焕彬,亦称奂彬,又字奂份,号直山,又号渲水,别号郋园。湖南湘潭人。光绪十八年(1892年)进士,授吏部主事。次年返乡里,从事著述,广罗群籍,于目录校勘
三十卷。宋赵明诚撰。赵明诚(1081-1129),字德甫(又作德父、德夫),密州诸城(今属山东省)人,著名金石学家。北宋徽宗初年,为太学生,醉心于收藏金石铭刻。以门荫入仕,更加尽力传写未见之书,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