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训堂法帖
十二卷。清毕沅(1730-1799)辑。毕沅,字攘蘅,一字秋帆,自号灵岩山人,镇洋(今江苏太仓)人。乾隆二十五年进士,官至湖广总督。毕沅博采金石,富藏书画。除此法帖外,还著有《河间书画录》、《两浙金石志》、《灵岩山人集》等。该法帖收录自晋迄明之法书墨迹,共汇为十二卷,且经大书家王文治鉴定,编撰严谨。此帖与同时代其他刻帖相较,伪迹较少,且摹勒甚善,可视为近代汇帖之佼佼者。有清镇洋毕氏本。
十二卷。清毕沅(1730-1799)辑。毕沅,字攘蘅,一字秋帆,自号灵岩山人,镇洋(今江苏太仓)人。乾隆二十五年进士,官至湖广总督。毕沅博采金石,富藏书画。除此法帖外,还著有《河间书画录》、《两浙金石志》、《灵岩山人集》等。该法帖收录自晋迄明之法书墨迹,共汇为十二卷,且经大书家王文治鉴定,编撰严谨。此帖与同时代其他刻帖相较,伪迹较少,且摹勒甚善,可视为近代汇帖之佼佼者。有清镇洋毕氏本。
一卷。明谢徽撰,清马国翰辑。徽生卒年不详,字玄懿,一作元逸,长洲(今江苏省苏州市)人。洪武初应诏修《元史》,辞归,改吏部郎中,再起国子助教卒。徽博学工诗文,与高启齐名。著有《兰庭集》八卷。注贺循《丧服
二十卷。末一卷。宋石介(1005-1045)撰。石介字守道,一字公操,号徂徕先生,兖州奉苻(今山东兖州)人,天圣八年(1030)进士,太子中允。官至山东郓城观察推官、南京留守推官。好学深思,身居要职,
二卷。明末徐世溥(1608-1658)撰。徐世溥,字巨源,江西新建人。明诸生,长于文笔,山居遇盗焚掠而死,或云为仇家李明睿所加害。著有《榆墩集》、《榆溪集选》。《江变纪略》述永历初金声桓、王得仁南昌反
三十六卷。清宝廷(1840-1890)撰。宝廷字竹坡,清宗室,满洲人。同治进士,光绪间官至礼部侍郎,与黄体芳,张之洞等主张请议。凡有大事必具疏论其是非。典试福建,归途经浙江,纳榜人女为妾,还朝自劾罢。
一卷。清吴昔巢撰。吴昔巢为晚清人,浙江海盐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为其门人朱元庆刊刻,同时增入朱元庆的序,且序中只谈刊行此书缘起,并不涉及其他。书中根据经文来发挥其义,并不看重地理考证。吴昔巢在书
二卷。清代黄为鹗撰。全书采用宋代儒家讲学的言论,用绘画方式来说明理学之“理”,共计一百三十八条,较为形象。
四十二卷。明顾清(?-1527?)撰。顾清字士廉、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弘治五年(1492)举南京乡试第一,第二年进士及第,授编修,进侍读,官至礼部尚书,致仕,卒谥文僖。著有《松江府志》(已著录),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
十一种,二十一卷。清奕赓(生卒年不详)撰。奕赓为满洲正黄旗人,庄亲王之子,官三等侍卫。该书所收十一种为《东华录缀言》六卷、《清语人名译汉》二卷、《歌章祝辞辑录》二卷,《谥法续考》一卷、《本朝王公封号》
十集。一百七十七种,三百二十三卷。清马俊良编辑。马俊良字嵰山,浙江石门县(今浙江桐乡南)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本丛书书名用《云笈七签·灵宝略纪》所载龙威丈人(仙人名)故事,汇辑秦汉以来载籍及清人著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