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卷。明储巏(1457-1513)撰。储巏字,静夫,号柴墟,泰州(今江苏泰州市)人。明成化十九年(1483)进士第一,授南京吏部主事,历户部左侍郎,改吏部。著有《柴墟斋集》是集为储巏曾孙储耀所刻,凡
一卷。唐太宗敕勒王羲之法书一卷,取其第一帖中首二字“十七”为名,称《十七帖》。据张彦远《法书要录》载:《十七帖》长一丈二尺,有一百零七行,共九百四十三字。《十七帖》全贴共二十八则,多记蜀事,其中尤以赞
二卷。清沈澄本(生卒年及生平事迹不详)撰。澄本字醒庵,吴兴(今浙江吴兴)人,约生活于乾隆、嘉庆年间。作者鉴于《左传》一书记事繁杂,记人也错综纷纭,或一人而名谥互见,或一族而世系纠葛,初学者极为不便。于
见《证类本草》。
二卷。庞鸿书(?——1915)撰。庞鸿书字郦亭,江苏省常熟人。清末进士,曾参与镇压义和团,又以御史出抚湘、黔。工经史,精音韵,在官时亦著述不辍,曾著有《读水经注小识补》、《元和郡县志》、《四十七镇图说
八十六卷。清孙诒让(1848-1908)撰。诒让字仲容,号籀庼,浙江瑞安人,清代著名的经子训诂学家、文字学家。周治六年(1867)举人,曾官刑部主事。孙氏穷经著书近四十年,著述很多,有《墨子间诂》、《
不分卷。清陈介祺撰。陈介祺,详见《簠斋金石文字考释》条。书不分卷,仅分四类,一为拓字之法,二为拓字之目,三为拓字损器之弊,四为剔字之弊。每类之内,为说若干条;说有不详的,又于说下附注,以申其意。末附延
六十五卷,首一卷,清蒯正昌等修,胡九皋、刘长谦、黄诗笙撰。胡九皋,字鹤樵,湖北荆门州人,监生。刘长谦,字吉人,本县人,同治十二年(1873)举人,官国子监学正。黄诗笙,本县人,同治六年(1867)举人
五卷。明吕楠(详《周易说翼》)撰。《尚书说要》一书,为吕楠与其门人论说《书经》之语,其后编次成帙。是书之说,大多采自前人,与蔡沈传注时有不同,并间出己意。其中亦难免臆度无据之辞。有明抄本,今藏上海图书
四卷。明程大位(详见《算法统宗》)撰。明万历二十年(1592)《算法统宗》刊行以后,为普及中算诸法及珠算应用,程大位对其删减繁芜,揭其要领,并增加《新增续编九归歌释义》一篇附录,撰成《算法纂要》四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