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俗文
十九卷。清郝懿行(1757-1825)撰。懿行字恂九,号兰皋,山东栖霞(今属山东省)人。是书大量辑录了符合封建道德,维护宗法制度的清规戒律及对子女教诲、训导的言行。有《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
十九卷。清郝懿行(1757-1825)撰。懿行字恂九,号兰皋,山东栖霞(今属山东省)人。是书大量辑录了符合封建道德,维护宗法制度的清规戒律及对子女教诲、训导的言行。有《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
八卷,附《崇礼堂诗》一卷。明汪子祜(约1573年前后在世)撰。汪子祜,字受夫,别号石西,湖南石门人。性喜为诗。其诗文自二十岁至七十岁,皆编年为集。后其元孙汪宗豫搜辑遗稿,由汪懋麟等编定为是编。是集有诗
六卷。清陆锡璞撰。陆锡璞为广东龙川人,生卒年不详。卷首有陆锡璞的自序,接着是总论。其所辑录多从钦定的本子中录出,先是《书集传》,其次是《尚书集说》。其所诠释《集传》者,标有“释传”二字,附于《集传》之
六卷。清江昱(1706-1775)撰。江昱字实谷,一字松泉。江苏仪征人。诸生。其弟拔灵官知县,江昱奉母就养,不与公事。江昱少有圣童之称。贪学,精《尚书》,尝与程延祚辨论《尚书》古文,嗜金石文学。长于诗
二卷。清代丁晏撰。丁晏字俭卿,一字柘堂,江苏山阳(今江苏淮安)人。道光举人,官至内阁中书,著有《颐志斋丛书》。此书是作者读子类、史类书籍时,摘录其中所谓“有益于身心之语”,撰成此书,故命名为《子史粹言
一卷,附一卷。清钱侍宸编撰。侍宸,清末叶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谱主高凤翰字西园,号南村,更号南阜,清末山东胶州人,官至安徽歙县令。凤翰善于制砚,平生藏砚千余方,并著有《砚史》一书。侍宸即据凤翰所记并
四卷。清庄瑶撰。瑶字琪园,山东莒县人。官河南河北道。自序言其官河朔日,按月课试书院,诸生长于试律者固多,而平仄错讹者纷如牛毛,亟思有以正之。然《广韵》、《韵会》、《韵略》诸书,其发明古音者,浅学难究其
八卷。明傅振商编。傅振商字君雨,河南汝阳人。万历进士,选庶吉士,改御史。按畿南,累迁右副都御史,迁南京兵部右侍郎,崇祯时进兵部尚书。卒谥庄毅。撰著有《杜诗分类》、《四家诗选》、《古论元箸》、《缉玉录》
八卷。清雷丰(1833-1888)撰。雷丰字少逸,衢州(今属浙江)人。其父雷逸仙学医于名医程芝田。曾集古人医书为《医博》四十卷,又自著《医约》四卷。雷氏承家学,勤奋博学,刻苦研究医学,长于温病、时症。
二十二卷。清洪良品(1827-1894)撰。洪良品字叙澄,号右臣,别号龙冈山人,黄州(今湖北黄州市)人。同治七年(1868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后任户部给事中、御史。曾作书驳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生
十卷。明顾简(约1624年前后在世)撰。顾简,字默孙,自号蘧园居士,浙江归安(今吴兴)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四十六年(1618)举人。不乐仕进,年仅五十而卒。其婿钱鸿裒录遗稿,编为此集。共诗五卷、文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