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刘衡撰。刘衡,江西南丰县人。嘉庆五年(1800)由副贡生考充官学教习,历任广东新兴及四川垫江、梁山、巴县等县知县。道光十年(1830)官至河南开归陈许道。书前有作者自序和郭尚先、吴寿椿二序。据
一卷。清李容撰。李容(1627-1705),《国朝先正事略》本传作李,字中孚,号二曲,一号惭夫,又自署二曲土室病夫,学者称二曲先生,陕西周至人。少孤家贫,苦读经史子集,旁及佛、道经藏、稗官小说、九流百
一卷。唐太宗敕勒王羲之法书一卷,取其第一帖中首二字“十七”为名,称《十七帖》。据张彦远《法书要录》载:《十七帖》长一丈二尺,有一百零七行,共九百四十三字。《十七帖》全贴共二十八则,多记蜀事,其中尤以赞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二十二种,一百四十八卷。清徐干编。徐干字小勿,邵武(今福建邵武县)人。生卒年不详。丛书所收著作都是古代学者所作。共分两集,初集十四种,八十四卷,多为经史要籍。如丁晏重编《郑氏诗谱考正》一卷,郑氏原书次
六卷。清杨浚(生卒年不详)撰。杨浚字栗山、夏邑(今四川成都)人。先攻举业,后转攻医学。晚客江南。杨氏认为伤寒、温病极易混淆,于是集诸家之说,间附己见,撰成此书。又名《寒温条辨》。卷一主辨伤寒、温病与伤
二十卷。校正凡例一卷,附录一卷,汇览三卷。明张自勋(生卒年不详)撰。自勋字卓庵,明宜春(今属江西)人。竭一生之力,于《通鉴纲目》进行增益、更改、删除。著有《纲目续麟》、《廿一史独断》、《卓庵心书》等。
十一卷。《类稿补遗》八卷。明姚广孝(1335-1418)撰。姚广孝幼名天禧,本医家子弟。江苏苏州人。元至正年间出家为僧,法号道衍。晚年自称逃虚老人,又称懒阁翁、独庵老人。入明后永乐帝赐名广孝,字斯道,
一卷。魏糜信撰,清马国翰辑。糜信字南山,三国时魏东海(今山东郯城)人,官乐平太守,生卒年不详。《隋书·经籍志》著录糜信注《春秋穀梁传》十二卷,《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同。《隋书·经籍志》
六卷。明冯时化撰。冯时化,字应龙,号与川,晚年自号无怀山人。生卒年、籍贯及其事迹均不详。著有《酒史》一书。是书主要记载关于酒的诗文和故事。全书分酒系、酒品、酒献、酒述、酒余、酒考六部分。然而错乱、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