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证治裁》卷八方。莪术、三棱各一两(各用酒浸,巴豆三十个切,炒上二味,去巴豆),干漆(炒,烟尽)、川乌各五钱,硇砂四钱,青皮、雄黄(另研)、茴香(盐炒)、炮穿山甲各三钱,轻粉(另研)一钱,麝香五分。
①大关节。《灵枢·经脉》:“诸络脉皆不能经大节之间。”②指、趾的第一节。
见《叶氏女科证治》卷一。指经期。
【介绍】:南宋医生。以医药济世。
伤食之一。《杂病源流犀烛·伤食不能食源流》:“至于所伤之物既种种不同,宜各用主治之药。……伤面:莱菔子,姜,酒煎。”《不知医必要·不思食》治用平胃散加谷芽、麦芽、神粬。《证治准绳·伤饮食》选用三黄枳术
医论著作。1卷。日人鹤冲元逸编于1747年。编者汇集其师吉益东洞之说辑成此书。内容包括死生、元气、脉侯等37篇论述。现存日本1809年刻本及《皇汉医学丛书》本。
病证名。指产后闭目不语。由痰气郁滞,或瘀血壅滞经络关窍不通所致。痰气郁滞者,孤凤散治之(胡氏方:生石矾末,每服一钱,热水调下);瘀血壅滞经络者,《类证普济本事方》琥珀散主之。清·叶其蓁《女科指掌》:“
痧证之一。指患痧面有口吐血沫者。《痧症全书》卷中:“血沫痧,胀闷废食,两胁疼甚,口出淡血沫,如西瓜瓤,用熏陆香为君,佐以寄奴、茜草之类,治之即愈。”
《证治准绳·类方》第八册方。全蝎(去虿)四十九个。浸湿,以糯米半升平铺瓦上,将蝎置于米上,焙令米黄,去米,又切生姜四十九片,每片置蝎再焙至姜焦,去姜不用,将蝎研细末,冲服。治耳聋气塞,肾虚等症。
凡急、慢惊风的发生,必先有其前驱症,先以药物预治可免发生惊搐。如小儿急性热症,高热,腮红面赤,两目似怒,直视不转,此将发惊风之候,宜服当归龙荟丸,泄肝胆经火,则可不致成为急惊风。如小儿吐泻不止,见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