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针刺的禁忌。这是古人在针刺治疗过程中,由于发生医疗事故而积累下来的经验教训。《灵枢·终始》指出,“凡刺之禁”,有惊恐、恼怒、劳累、过饱、饥饿、大渴、房事、醉酒及长途跋涉情绪未定等各种情况,此时均不宜
【介绍】:清代医家。字忠可。浙江嘉兴人。为名医喻昌弟子,继喻昌之论,研究仲景之学,尊《伤寒论》、《金匮要略》为医中之“六经”,编撰有《伤寒图论》(1667年刊行》、《伤寒一百十三方发明》(1667年刊
书名。4卷,附补遗1卷。清末余伯陶编。刊于1911年。本书选集古今有关疫证的医学文献百余种,取其论辩治法编成。内容简要,但条理不够清楚,可作疫证的临床研究参考。
见医学粹精条。
病名。见《伤科补要》卷二。即尾骨伤。见尾闾骨伤条。
病名。见《医宗金鉴》卷七十二。即多骨疽溃破骨出不休者。详多骨疽条。
出《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即倒产。详该条。
病证名。见《叶氏女科证治》。指妇女于月经期间呕吐蛔虫。王伯龙《养儿宝》:“经来寒热,四肢厥冷,大汗不止,呕吐蛔虫。宜用乌梅丸、当归四逆汤。”
舌苔白厚而滑的舌象。表里证皆可见。伤寒邪在太阳,舌苔纯白而厚,口不干,舌不燥,发热头痛,无汗,恶寒,身痛,脉浮紧,可用麻黄汤发汗解表。杂病里证,多为痰湿,宜健脾燥湿祛痰(见《伤寒舌鉴》)。
书名。2卷。明·张鹤腾撰于1623年。本书根据《素问》暑病的理论,较全面地叙述各种暑病以及和伤暑有关的一些病证和主治方剂。本书后经清·叶霖增订,易名《增订伤暑全书》,内容有较多的补充,但书中有一些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