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膀胱。详该条。
外伤名。见《千金要方》。即犬噬人伤。详该条。
见《本草纲目》卷三十四。指脑。精神意识,记忆思维,视觉器官,皆发于脑,故称。详脑条。
【介绍】:见沈好问条。
隋唐时期医药机构的职称。隶属于太医署。掌管药园的全面工作,共2人。参见药园条。
病证名。梁翰芬《眼科学讲义》:“肉沙之证,风热之邪,滞在太阳,气血凝结所致。胞皮内生红粒,状如碎沙粒,藏在胞皮之内,旧说称为鱼子,其大者,即谓之为石榴,色红,日久不除,必致连累睛珠,多致昏瞆。”参见鱼
即午夜。详十二时条。
病名。指产后无乳。《诸病源候论》卷四十四:“妇人手太阳少阴之脉,下为月水,上为乳汁、妊娠之人,月水不通,初以养胎,即产则水血俱下,津液暴竭,经血不足者。故无乳汁也。”治疗见缺乳条。
《伤科汇纂》卷八方。百草霜、白芍药各一两,赤小豆、白蔹各一两六钱,炮川乌三钱,白及、骨碎补、当归各八钱,天南星(泡)三钱,牛膝六钱。为末,酒糊为丸,梧桐子大,每服三十丸,盐汤或温酒送下。治跌扑坠堕,筋
即手第二指。又称次大指。《灵枢·经脉》:“大肠手阳明之脉,起于大指次指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