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院判
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证名。指因情志抑郁所致的三种郁证。见《景岳全书·论情志三郁证治》。即怒郁、思郁、忧郁。详各条。
见《黑龙江省主要野生药用植物的鉴别及中草药新制剂》。为绒背蓟之别名,详该条。
书名。2卷。清·撰人不详。本书以全身各种病证为纲,病名下又罗列若干证候子目,然后将历代本草文献中的单方验方引述于后,全书共约万余方。由于取材较广,分类较细,便于查索资料与参考之用。
喻脉象坚急不和,如弓弦之缕。《素问·大奇论》:“脉至如弦缕,是胞精予不足也。”
见《杂病源流犀烛·内伤外感门》卷二十一。即三香散,见该条。
出《名医别录》。为青娘子之别名,详该条。
书名。是我国现知最早的一种针灸专著。撰人未详。约成书于秦汉之际。原书已佚,魏晋以后此书有多种不同名称的传本及注本。主要有《明堂孔穴针灸治要》(后辑录于《针灸甲乙经》一书中)及《黄帝内经明堂》。参见各该
舌红中央淡黑苔。主脏腑实热里证。若症见壮热,烦躁,便秘,尿赤。急用苦寒攻下泄热(见《伤寒舌鉴》)。
即紫金锭,见该条。
见《脉经》。即妊娠。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