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十一方。吴茱萸(汤洗数次)五两,人参三两。为末,每服四大钱,加生姜五片,大枣三枚,水煎去滓,不拘时服。治气呕胸满,不纳食,呕吐涎沫,头痛。
《神农本草经》药物分类法中之一类。详三品条。
见《江苏省植物药材志》。为白茅花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内伤短气之一。多由膏粱积热或水饮停留,壅塞肺道所致。《症因脉治》卷二:“实邪短气症,身无寒热,短气不足以息,呼吸不利,喘息倚肩,胁肋作痛,不得仰卧,其形似肿。”脉多沉滑、沉紧或沉伏。治宜利水除饮
即补法。详该条。
书名。《证治准绳》中的一种,又名《幼科准绳》。9卷。明·王肯堂撰。刊于1602年。本书综括整理明代以前有关儿科文献编成。卷1证治通论及初生门;卷2~9将儿科诸病分属五脏,列为心、肝、脾、肺、肾五大类。
即陶针。参见该条。
即肝肾阴虚。详该条。
出《伤寒论》。为火麻仁之别名,详该条。
见《滇南本草》。为荆芥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