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证治
见广嗣五种备要条。
见广嗣五种备要条。
见《南宁市药物志》。为驳骨丹之别名,详该条。
治法。出《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重,指病邪内结的里实证。减,减少、减轻。指用泻下或其他攻削的治法,使里实证得以减除。例如因实热燥结的便秘腹痛,用承气汤之类攻下;腹中瘀血结块,用破瘀消癥的方药攻削,使之
即泻肝。详该条。
即肾阴。与真阳相对而言。肾为元真所在,藏先天之精,是人体生长发育最基本的物质,故称。参见肾阴条。
伤寒病证发展的一般规律。即从太阳经传入阳明经或少阳经,由表入里,或由阳经传入阴经等。
劳复之一。指大病初愈,精神气血尚未平复,房劳过早,以致阴精耗损,肾气受伤而出现头重不举,目中生花,腰背强痛或小腹急迫绞痛,憎寒发热,时时阴火上冲,头面烘热,心烦胸闷,饮食不振等证候。《诸病源候论·伤寒
【介绍】:参见梅彪条。
辨证施治术语。即采用标病与本病同时治疗的方法。适用于标本并重的病证。如气虚的人患感冒病,可以解表与益气两法合用;又如温热病中,肠胃实热不解而致阴液大伤,可以泻下、滋液两法合用。
见开宝新详定本草条。
证名。出《素问·至真要大论》。烦为心热、郁烦;躁为躁急、躁动。烦与躁常并见,而有先后之别。《伤寒明理论》卷二:“所谓烦躁者,谓先烦渐至躁也(先躁后烦,称为躁烦)。”本证有虚实寒热之分。在外感热病中,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