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辨证施治。是理、法、方、药运用于临床的过程,为中医学术的基本特点。即通过四诊八纲、脏腑、病因、病机等中医基础理论对患者表现的症状、体征进行综合分析,辨别为何种证候,称辨证;在辨证基础上,拟定出治疗
金代医官职称。专门掌管检查帝王服用汤剂药物的官吏,官阶从五品。
法医学著作。简称《洗冤录》又称《宋提刑洗冤集录》。宋·宋慈撰。刊于1247年。原书10余卷。明代以后只有4卷本流传,并有不少的注释本和增补本。作者在继承前代我国法医学著作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反映和总结
见《药材资料汇编》。为雄黄之处方名,详该条。
见《外科枢要》卷四。即冲和膏,见该条。
①见《药材资料汇编》。为南沙参之处方名。②见《本草从新》。为荠苨之别名。各详该条。
见《全国中草药汇编》。为红根草之别名,详该条。
明代医学分科的一种。明太医院内共设十三科,伤寒为其中之一,是专门治疗外感疾患的,类似于现代内科中设置的某些专科。参见十三科条。
证名。指眼胞浮肿。目窠,下眼胞。即目下肿。《灵枢·水胀》:“水始起也,目窠上微肿,如新卧起之状。”《金匮要略·水气病脉证并治》称为“目窠上微拥。”《诸病源候论·水肿候》:“脾病则不能制水,故水气独归于
见《广州植物志》。即咸虾花,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