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著作。简称《洗冤录》又称《宋提刑洗冤集录》。宋·宋慈撰。刊于1247年。原书10余卷。明代以后只有4卷本流传,并有不少的注释本和增补本。作者在继承前代我国法医学著作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反映和总结
见《本草纲目》。为当归之药材名,详该条。
见《广西中药志》。为荔枝核之别名,详该条。
十二经标本之一。《灵枢·卫气》:“足厥阴之本,在行间上五寸所;标在背腧也。”行间上五寸所,指中封穴,标在肝俞。
出《诗经·大雅》。即妊娠。妇人以身中复有一身,故名。
黄苔有黑色斑点。主里热实证,多为胃肠实热,宜用通里攻下(见《伤寒舌鉴》)。
见《银海精微》卷上。即猪肝散,见该条。
病证名,出《小儿卫生总微论方》。指上腹胃脘部的疼痛。吮乳口气冷者,为冷心痛,治宜温经利气为主,参见小儿心腹痛条;吮乳口气热者,为热痛,用金铃子散。亦可针刺内关、灸膻中。
见《闽东本草》。为铁苋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系指喉癣之因于棉花疮毒未尽,结于咽喉而致咽喉腐烂者。《咽喉脉证通论》:“此症因棉花疮毒未尽,而结于咽喉,其状周围紫晕,渐至腐烂,烂上则鼻平陷,烂下则饮食难进……当以清热凉血,补脾为主。”参见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