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天宝本草》。为海金沙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广州植物志》。为莙菜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指胃火炽盛而出现的证候。《校注医醇賸义·胃火》:“胃火炽盛,烦渴引饮,牙龈腐烂,或牙宣出血,面赤发热,玉女煎主之。”《类证治裁·火症》:“治六腑火,胃火牙疼,颐肿,清胃散。”参见胃热条。
参见司天在泉条。
《神农本草经》药物分类法中之一类。详三品条。
痘疮当灌浆之时,浆清不脓,及不按期而浆行者,为气血虚;痘粒软薄,痘皮不坚实者,属气虚;痘根赤艳,为热在血分;水泡挟杂于痘中,为脾虚多湿。这些都为险证,宜辨其寒热虚实以施治,妥善护理,以期化险为夷。
见国医百家条。
出《金匮要略·妇人妊娠病脉证并治》。即妊娠。详该条。
见《伤寒明理论·腹满》。即燥矢。详该条。
药物学著作。2卷。明·李中梓撰。约刊于明末。1667年又经尤乘增订,收入《士材三书》中。李氏将药物分为草、谷、木、菜、果、寓木、苞木、虫、鳞、介、禽、兽、人及金石等14部,共收药物341种。重点叙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