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则之一。指治疗立法,切忌攻伐已经虚弱的正气。出《素问·五常政大论》。故对于气血不足,机能衰退的虚证,不宜用泻法或攻法,以免重伤元气而加重病情。
见《民间常用草药汇编》。为蔊菜之别名,详该条。
清·张仲华撰。张氏医案最早整理本名《爱庐方案》,共分76门,一百余案,刊于咸丰年间。1882年柳宝诒从抄本中选录24案,并加按语,编入《柳选四家医案》,改名《爱庐医案》。分内伤杂病、内风、伏气、疫邪、
见《江西草药》。为佛甲草之别名,详该条。
指产后呕吐、盗汗、泻泄三症。《张氏医通》卷十一:“产后诸病,惟呕吐、盗汗、泄泻为急,三者并见必危。”详产后呕吐、产后盗汗、产后泄泻条。
骨名。《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腑骨,即膝下之小腿骨,俗名臁胫骨者也。”即胻骨。详该条。
人体部位名。指内眼角。《灵枢·经脉》:“膀胱足太阳之脉,起于目内眦。”
经穴名。代号BL33。出《针灸甲乙经》。属足太阳膀胱经。位于第三骶后孔中,约当中膂俞与骶正中线之中点。布有第三骶神经后支和骶外侧动、静脉后支。主治月经不调,赤白带下.滞产,便秘,腰骶疼痛,坐骨神经痛,
见《上海常用中草药》。为一枝黄花之别名,详该条。
《圣济总录》卷六十一方。续随子十四粒。为末,水煎去滓,放冷顿服,当吐泻愈。治血黄,病人三日鼻中出血,大小便亦见血,心间烦闷,腹中有块,痛如蛇咬,吐逆喘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