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思想汇报范文800字左右(最新3篇)》由精心整编,希望在【思想汇报2012年1月】的写作上带给您相应的帮助与启发。
尊敬的党支部:
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是我们最近生活的主题,在这样的学习热潮中,每一个人都能够有所收获。我们应该仅仅投身其中,认真学习,勤于思考。今天我通过思考总结发现:科学发展观是坚持正确三观的重要前提和思想基础。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是对事业、工作和政绩的总的看法,包括对什么是事业、为谁工作、如何创造政绩和怎样衡量政绩等的认识和态度。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是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就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就要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困难多、群众意见多、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同当地干部群众一道分析矛盾、解决问题。
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就要实现全面协调。各级领导干部要追求实实在在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要经得起群众、实践的检验,我们的发展不能为了眼前而忽视长远,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就需要统筹兼顾。领导干部要干出有利于人民福祉的政绩,就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只有这样才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广大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因时制宜,正确处理发展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做到统筹兼顾。
我认为学习是永远没有止境的,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抓紧学习不放松,在党组织的教育下,我在学习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我想今后我还是会继续努力,争取不辜负党组织对我的培养和期望。
现将20__年_月和20__年_全校理论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学习内容
(一)学校工作专题
系统文件、学校近期相关会议精神
2.审核评估相关文件(见专题网站)
(二)“两学一做”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专题
1. 《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长大发[20__]59号)
2.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报告会
时间:12月7日(周三)上午8:30
地点:12教405学术报告厅
报告人:桂汉良(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参加人员:部分校领导、全体科级干部,文理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师生代表
3.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时间:12月8日(周四)下午2:30
地点:12教405学术报告厅
报告人:李家宝(长江大学党委、副校长)
参加人员:全体校领导、全体处级干部
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校内宣讲(由各分党委、党总支和党工委与报告人协商具体时间)
5.湖北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简报(第27期,党委组织部提供)
(三)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学习专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20__年4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二、要求与说明
(一)上述学习内容供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职工、党员、学生按要求组织学习,由各党委(党总支)书记、武汉校区机关党工委书记和机关各部门党支部书记负责落实。
(二)教职工学习和中心组学习必须使用专用记录本,详细记载学习过程、出勤情况;学生的学习安排、记录等材料,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20__年11月10日前将学习情况报党委宣传部理论宣传中心。
(四)寒假前,将对各单位20__年教职工理论学习情况、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现将20xx年x月和20xx年x全校理论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学习内容
(一)学校工作专题
系统文件、学校近期相关会议精神
2.审核评估相关文件(见专题网站)
(二)“两学一做”和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专题
1. 《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长大发[20xx]59号)
2. 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报告会
时间:12月7日(周三)上午8:30
地点:12教405学术报告厅
报告人:桂汉良(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参加人员:部分校领导、全体科级干部,文理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师生代表
3.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
时间:12月8日(周四)下午2:30
地点:12教405学术报告厅
报告人:李家宝(长江大学党委、副校长)
参加人员:全体校领导、全体处级干部
4.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校内宣讲(由各分党委、党总支和党工委与报告人协商具体时间)
5.湖北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简报(第27期,党委组织部提供)
(三)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学习专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20xx年4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二、要求与说明
(一)上述学习内容供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职工、党员、学生按要求组织学习,由各党委(党总支)书记、武汉校区机关党工委书记和机关各部门党支部书记负责落实。
(二)教职工学习和中心组学习必须使用专用记录本,详细记载学习过程、出勤情况;学生的学习安排、记录等材料,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20xx年11月10日前将学习情况报党委宣传部理论宣传中心。
(四)寒假前,将对各单位20xx年教职工理论学习情况、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