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日倡议书(通用3篇)
全乡广大人民群众:
新春佳节临近,春节是回归的日子,忙碌了一年的`人们回归家庭,我们把收获、快乐、温暖都带回了家,但不要把“安全”抛在脑后,让我们时刻绷紧“安全”弦,欢欢喜喜过大年!为确保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我乡冬季用火用电取暖交通安全发出如下倡议:
一、注意用火安全。
一是使用燃煤、木炭取暖应远离床铺、窗帘等可燃物,并保持门窗通风,避免一氧化碳中毒。祭祀烧香、点烛、烧纸应远离可燃物,做到人走火灭。
二是定期检查家中的用火、用气、用电情况,教育孩子不要***,家中有老人的更要提醒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三是睡觉、出门前一定要检查电源、气源、火源是否关闭。房屋内不得大量存放酒精、汽油等危险化学品,少量储存应存放在安全位置。
四是使用煤气等明火要做到人离火熄。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五是不要乱扔烟头,乱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烧垃圾,野外烧香祭祖要分外当心。
二、注意用电安全。
一是使用电器设备前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关注额定功率、额定电压、使用年限和注意事项。使用过程中要避免长时间通电,做到人走电断。取暖器等电加热器具在使用时应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多个插线板串接使用。
二是不要湿手或用湿抹布擦拭带电开关、插座、灯泡,家用电热设备、暖气设备要远离煤气罐。
三是发现有人触电,应用干木棒或其它绝缘物将电源线挑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四是电器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购买时要要仔细查看商品标识和质量证明,核实是否标有3C认证标志,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
三、注意取暖安全。
一是用煤炭取暖的,室内火炉要安装烟囱;无烟囱煤炉要放在室外,门窗不要封闭,确保空气流通。
二是用炭火取暖的,一定要将门窗打开,保持通风;睡觉前要将炭火完全熄灭或放到室外。
三是用电炉取暖的群众,要定期检查维修,不用时要关闭电源。
四是要加大对留守老人取暖设备和场所的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若发现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将中毒人员放室外平躺并拨打120。
四、道路交通安全。
一是冬季时常出现大风降温天气,驾驶人要时刻关注天气变化,提前选择出行路线,尽量避开早晨和午夜雾气多发时段。恶劣天气驾驶车辆,要正确使用灯光,降低车速,保持车距,谨慎驾驶。
二是大雾、霜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会造成路面摩擦系数降低,影响车辆制动效能,容易发生侧滑,驾驶人在驾车通过易引发滑转的道路时,要严格控制车速,发生车辆侧滑情况,切不可急转方向或紧急制动,要充分利用发动机牵阻作用减速。
三是冬季易发大雾、团雾,雾天行车要打开雾灯,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在高速公路行车,遇大雾能见度低于50米时,还要开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四是冬季气温低,驾驶人要注意加强车辆安全保养。出行前,一定要检查车况,特别要注意车胎气压是否正常,检查车灯、喇叭、转向、刹车、雨刷器等部件是否正常有效。营运客车一定要进行安全例检,确保行车安全。
安全工作连着千家万户,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康,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请广大人民群众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正确做好自我防范,在欢乐喜庆之余,切莫忘记守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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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无小事,安全连着你我他,有了安全我们的企业才能多创效益,扩大规模,有了安全我们的家庭才能幸福安康温馨快乐,有了安全我们的生命才能发出光彩。安全事故和意外的发生,往往是一瞬间的疏忽就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许多事故本来可以完全避免,但是,违章、疏忽、经验主义甚至纯粹是违法行为,导致发生了一次又一次悲惨的事故。因此,安全是我们工作的基石,更是我们生活的保障。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安全生产,预防为主,这是生命真诚的期盼!洋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特向全街各村(社区)村(居)民、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发出如下倡议:
希望大家热烈响应,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安全工作中去,一是要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吸取教训,把安全理念渗透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是要居安思危,共创平安。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为总体目标,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继续保持重点行业领域的高压态势,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三是要广泛宣传,全民参与。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对象广泛的各项活动,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们号召全街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和全体市民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为个人,为家庭,为企业,为提升我街经济发展质量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一份力量!企业经营者要以安全为效益,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用电、用气安全,驾驶员朋友要时刻谨记安全出发,食品生产和经营户要诚信经营等等,大家共同努力杜绝违章操作,防范事故风险,坚决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安全连着你我他,平安洋湖靠大家。有您的理解、支持、参与和配合,相信全街的安全生产工作会不断推向深入,相信我们的街道会更加和谐、美丽!
全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朋友们:
岁序更迭、辞旧迎新,_年春节即将来临。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大量集中燃放会导致空气、噪声污染,危害人的身体健康,燃放不当会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影响正常社会秩序。为确保广大居民度过一个环保、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就节日期间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1、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2、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个人不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不在明令禁止的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不在不利烟尘扩散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在建筑物内、阳台、小巷、草坪中燃放;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3、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5、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销售伪劣产品,做到合法诚信经营。
居民朋友们,薛城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做起,共同努力,以我们的行动来营造薛城的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