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进行租赁的时候,应该要怎么制定相关的租赁合同才能更好地保护双方的利益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车辆租赁合同,大家喜欢的话来收藏哦。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 牌汽车(牌照号码: )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 元,共 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 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 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0_月 日
甲 方:
乙 方:
为贯彻“友好协商、互惠互利、责权明确”的方针,明确双方在本工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市政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标段
第二条 施工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
第三条 工作内容:
第四条 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该汽车吊月租赁费为 每月元/台。此价格不含税)。
2、租赁时间:租赁时间按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但其超过时间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 元/台结算;超过18天而不足一个月的当月按一个月计算。
3、付款方式:次月5号前结清上月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责任:
1、租赁时间内负责该车的用油及车辆工作人员的吃住。
2、负责协调乙方进场作业过程中,业主要求办理的出入证。
3、负责对现场吊装构件及过程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派人协助乙方吊装前的垫实、支腿工作。
5、租赁期内汽车吊的作业人的工作归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及项目部的相关规定;乙方人员在安全使用前提下应当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甲方对乙方不称职的作业人员有权处罚和辞退,乙方应当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关人员有权在巡查中,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施工错误及时提醒,避免安全及质量事故;对不重视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做出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乙方不予重视的,甲方有权停机使用,其停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义务做好乙方进场人员的进场登记工作;有权利检查乙方与派驻甲方的作业人员之间的手续,并做好相关的存档工作。对于用工手续不齐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内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用工手续齐备的人员进驻甲方现场作业。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在进场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设备的各种有效证件、起重机其中性能表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进场前给作业人员办理好特种作业证、保险、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关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设备进场前应该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使用状况良好,保证现场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应当坚持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各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准确、灵敏、可靠;每个月乙方应当集中对本设备进行两次以上联合大检查,所有的检查和保养工作,乙方应当做好相关的文字记录。
4、乙方在进场时应当结合本工程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3级安全教育交底,并将小组人员的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
5、乙方负责派驻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劳保措施,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住奥项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对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乙方须支持和配合。
6、对现场吊装安全又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商,确保吊装工作安全。
7、汽车吊的支腿、司索、指挥等与吊装作业有重大关系的部位作业,以乙方人员为主;对信号不明、重量不明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8、吊装用的各种相关绳索、卡环、布带等由乙方负责。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车吊的操作司机、指挥及司索工归乙方派遣,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工资。
第七条 安全生产:
1、乙方汽车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时,应当对汽车吊的各支腿认真支垫,对有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向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咨询;各支腿应当逐个进行压顶。
2、在构件吊装时,乙方作业人员应当坚持仔细观察起吊周边环境是否合适、起吊离地时必须慢速、起吊过程必须匀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装注意事项,确保吊装安全。
3、起重指挥工作归乙方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挥人员必须对工程中的各起吊绳索、吊具、吊钩、吊装方法及保护锁具等做认真检查,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甲乙双方有权制止;对于双方沟通中指令不明确时,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及时沟通,在指令明确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业人员方可指挥起重设备作业。
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答配备适合本工作的作业人数,避免作业人员疲劳作业。
6、在作业前,汽车吊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应当了解作业路线,对影响吊装安全的路线和障碍物,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协调配合;对有人通过作业路线的位置,甲方应当协助做好场地维护工作;对有障碍物影响的地方,甲方应当协调清除,保证吊装安全。
第八条 安全责任:
1、汽车吊操作、司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乙方使用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2、汽车吊操作及指挥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因精力不集中、检查不仔细导致发出的指挥信号错误和操作速度不当等,给甲方人员及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因乙方提供的绳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甲方操作人员借用乙方绳索、吊具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外作业,出现伤害事故的,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4、在超过汽车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装作业,乙方应当特别注意起吊方法和顺序,并应特别注意对起重有决定因素位置的吊装检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钢丝绳、路线、制动机构等),因乙方检查工作和准备工作不当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在起吊前,乙方发现有关构件资料及支腿情况需要改善和明确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和处理,因甲方无视乙方正确的建议(如口头不予理睬,应当有书面报告)导致的事故,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5、如发生人身、机械及构件伤害事故,由双方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事故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现场作业代表及职责:
1、现场作业代表:甲方; 乙方。
2、现场作业代表的职责:主要危险源的相互提醒;协商吊装过程的总体计划;双方配合过程的联系。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若起重机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有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现场业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细则同样对乙方有效。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乙方所租的车型为 ,车牌号为 ,必须使用93号以上汽油。出租时行车里程为 公里。该车现车况良好,运行正常,各种证件及保险齐全。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甲方自20_年 月 日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至20 年 月 日时收回,按每日80元计算,每三个月缴纳一次租金。租金交纳形式为现金。租赁期满后,乙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甲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有的权利。
4、向乙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 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事故处理费、保险公司不认可赔偿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实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暂住证件)及驾驶证复印件。乙方在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租用期内,该车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路桥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在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如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负担所有维修费用。乙方在租用期内,必须爱护使用车辆,定期维修养护,确保车况处于最佳状态。车辆行驶满5000公里,乙方必须在甲方、丙方共同监督下换发动机油、三滤。每满10000公里时必须更换齿轮油。
4.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租赁期间,乙方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将车辆开至丙方或甲方指定的维修点。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
6.本协议期满,乙方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补证及赔偿费。
8..乙方在签署本租赁协议后,需缴纳风险抵押金壹万元,交于丙方。
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车转让其它人驾驶。如发现乙方有不爱惜车辆情况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同时风险抵押金不予以退还。如乙方需换驾驶员,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将新驾驶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驾驶证复印件交给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第五条 丙方的责任和权利
1.租赁期间,丙方担负见证人和担保人的责任。丙方应替甲方保管风险抵押金壹万元,签署收条。
2.丙方可按照本协议收益风险抵押金的利息部分,另外甲方从租金中按每月100元支付风险抵押金保管费。
3.丙方必须优先帮助甲、乙方进行该租赁车辆的必要维修检测。
4.如发生交通事故,丙方帮助甲方积极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六条 车辆保险
1.甲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甲方负责投保车辆保险及年检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乙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届时应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乙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乙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第八条 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他有损甲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三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甲方: 证件号
乙方: 证件号
丙方:
证件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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