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情况(精选4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建设系统20xx年领导干部年中工作会议。围绕今年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目标任务,认真回顾总结今年上半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今年下半年的工作。并就建设系统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高班子领导力和队伍战斗力,进行专题研讨。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思想务虚,也是一次再动员。目的是要通过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振奋精神,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下面,我先代表建设党工委、建设交通委,就在建设系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高班子领导力和队伍战斗力,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
今年3月4日,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述言简意赅、高屋建瓴、立意深远,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世界观和价值观,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精辟概括,是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的系统总结,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重要措施。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对于加强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推动党风政风建设,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筑牢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形成和发展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具有重大的意义。
今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要求,体现了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但客观地讲,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的在处理全局和局部利益的关系方面,考虑全局少了一些;有的在工作中还缺少跨前一步的意识,主人翁意识、服务意识、甘当配角的意识还不够强;有的工作的方式方法还不够科学合理;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运作机制还不够畅通。因此,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推进当前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提高队伍素质,对于促进建设系统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建设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定位,把树立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长期任务,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和推动城市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开展的动力,结合实际,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教育,努力形成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氛围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宣传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纳入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作为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研究制定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划和措施。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与查找党性党风和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新普陀的奋斗目标结合起来;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使“八荣八耻”成为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基本行为准则,努力形成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氛围。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使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真正做到知荣耻、辩是非、分善恶、懂美丑。为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上新水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道德保障。
三、注重实践,切实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转化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重在落实,贵在实践。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直接体现了“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建设系统各单位要坚持知行统一、教育和实践相结合,德制与法制并举、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党员领导带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原则,注重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实践。今年上半年,我们完成了两项重要工作,一项是文明城区的成功创建,一项是轨道交通动拆迁,打了两个漂亮仗。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仍然很重,我们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实践,寓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于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实践之中,通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上新水平。在当前,要特别强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要树立大局意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城市建设和管理目标任务,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就是要有敢闯敢创的精神,有一种“嗷嗷叫”的工作状态和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勇于和善于克服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瓶颈”和难题;就是要有一种争创一流的意识,注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就是要讲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超常规地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到学在前面、做在前面,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带头实践者,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引导广大建设者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中去,用自己的人格力量激励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切实把“八荣八耻”转化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四、突出重点,着力提高班子领导力和队伍战斗力
去年,通过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设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力和队伍战斗力有了明显提高。但是,按照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和在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面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班子领导力和队伍战斗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仍然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我们要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提高班子领导力和队伍战斗力的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通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理论思维的能力、实践根本宗旨的能力、协调处事的能力和破解难题的能力,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结合换届选举和领导班子调整充实,把践行“八荣八耻”的作为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继续加大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的工作力度,加强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努力造就一支适应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需要,拉得出、打得响,善打硬仗、能打胜仗的干部队伍。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同志们: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是建设系统下半年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建设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这次领导干部工作会议,我们还将安排专题交流研讨。希望大家做到认真准备、深入思考,虚实结合、注重实效。在交流研讨中,要重点理思想、讲精神、谈推进工作的思路。要通过交流研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振奋精神,落实措施,确保20xx年城市建设和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同志们:
今年,在县xx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严禁在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影响园林式山城形象”的议案,这个议案凝聚了代表的智慧和心血,集中了民意,反映了社情,这是人大对政府工作大力支持和帮助的具体体现,扎实有效地办理好这个议案对于我们实现在全市率先突破发展、建设商洛生态经济强县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县政府对此次议案高度重视,经过专题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由县政府三名县长任组长,14个相关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对以前年度城区乱挖滥建案件进行了排查整理,在此基础上,确定了这次整治的方法、步骤、重点和方向。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城区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旨在进一步明确治理任务,夯实治理责任,强化治理措施,确保人大议案办理落到实处,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城区建设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刚才,县林业、国土、城建、水保等部门作了发言,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作了重要指示,请同志们一并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区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城区是我县重要的经济社会区域,做好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客观要求。城市建设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休戚相关,城区环境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我们不能很好的治理城区环境,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放松城区环境保护工作,一旦造成重大的环境破坏事件,必将带来严重的后果。如果放任乱挖山体、破坏生态植被和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行为继续发展,必将对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对资源造成巨大的浪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就得不到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得不到维护和发展。为此,各有关部门和乾佑镇、下梁镇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扎实做好本次整治工作。
2、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商洛生态经济强县的主要内容。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近年来,我县城乡乱占滥建、乱开山体、破坏生态现象尤为突出,严重影响了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为了规范城区管理,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商洛生态经济强县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城乡开展乱占滥建、乱开山体、破坏生态植被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山体管理,运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坚决扼制乱占滥建、乱开山体、破坏生态等现象,确保柞水县的整体生态建设,为实现商洛生态经济强县提供保障。
3、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我县建设和谐人居环境和生态园林式山城的有效途径。我县城区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森林覆盖率高,工业污染相对较少,天蓝地绿、山青水秀。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旅游产业作为三大产业之一来优先培育发,并把城区作为园林式旅游山城来定位建设。为此,保护好城区植被及整体生态环境显得尤为需要。各部门、各有关乡镇要树立保护周边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周边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营造周边环境就是创造生产力的观念,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切实开展好本次整治活动。
4、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规范城区建设秩序和化解建设矛盾的基本要求。近年来,随着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规划建房因四邻协议、采光等原因引起的矛盾纠纷问题日显突出。为了化解社会矛盾、保一方稳定,主要领导把因城区建房引起的上访问题亲自拿在手上,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建房户参加的协调会、听证会,解决建房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借此次整治活动的东风,进一步强化干部的政治意识、法制意识和政策意识,认真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切实把城区建设管理的工作职责、监管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才能规范城区建设秩序,促进社会稳定。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努力把城区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县城市环境建设工作,特别是城区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悉心监督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认可,但客观的讲,我县城区综合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植被破坏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环境治理工作依然十分艰巨。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问题,从不利的方面来说:一是近年来乱占滥建、乱挖山体案件不断发生,突出案件刹而不止;二是整治措施存在一定问题,案件处理上存在“以罚代批”现象,违背立法精神,援引法律条款不够准确和全面,主要表现在处罚结论上只罚款不拆除、不并处恢复原状,执行没有到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三是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当老好人”、“不愿得罪人”和“敷衍应付”等错误思想,监管不严,执法不力。因此,在城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势在必行,希望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公检法机关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把“严”字贯穿工作始终,把治理任务落到实处,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一批违法人员,达到震慑违法犯罪、教育干部群众、维护县城安全、创建园林式山城的目的,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联合执法水平。切实维护城区建设秩序,保护城区生态环境,努力提高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1、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这次整治活动,主要任务是对城区乱挖山体、毁坏设施、破坏生态植被等问题进行整顿治理。重点要在“查”和“处”上下功夫,紧紧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违法行为开展整治活动:一是在县城周边,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乱占滥建、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毁坏防洪设施的违法行为;二是不按程序办事、违法行政和违规审批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三是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监督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
2、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在整治活动中,各相关部门既要切实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又要相互协作、紧密配合、齐抓共管。一是由县林业部门负责,县城建、国土、水保、环保等部门配合对城区破坏生态植被、占用林地案件的进行清理整顿;二是由县国土部门负责,县城建、环保等部门配合对城区乱占滥建、乱开山体进行清理整顿;三是由县水保部门负责,县国土、城建等部门配合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土石料、建筑垃圾倾倒入河中或其它未经批准的地方的,要责令其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要组织强行清除,并处罚款;四是由县公安机关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出现的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人和事,立案严查重处,并公开曝光;五是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于违法违纪进行修建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党政干部,通过一定程序,依照党内纪律和干部管理条例,该查办的立即查办,该免职的坚决免职,坚决拆除一批房屋、罢免一些领导、处罚一批干部、恢复一片绿地、教育一片群众,达到遏制全县特别是城区乱开挖、乱建设的整治目标,为我县建设商洛经济生态强县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3、规范程序,依法整治。本次专项整治调查处理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贯彻此类法规的实施细则,以及国、省、市、县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来执行,运用这些法规要做到条文得当,依据充分,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行政诉讼法》的检验。立案调查是做好本次整治工作的保证,相关部门在调查处理工作中要做到立案准确,办案认真,程序合法,处理有序,宽严适度,区别对待。凡是以前年度发生的案件,虽然已做了处理、但执行未到位的,必须以原处理决定限期执行到位,在规定期限没有执行到位,一律按现行法规和政策进行查处。凡是对本年度以前违法违规而没有进行处理的,纳入本次范围予以处理。凡是20xx年1月1日之后违反的、已处理并执行到位的,对其中重大案件要在原处理的基础上重新复查处理。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城区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单位和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挂帅,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业务干部为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人员、经费、责任三落实,上下协调,分工负责,为专项整治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本次整治活动中被确定为重点案件的,相关部门要成立专案组,排除一切阻力,集中力量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案件,要限期结案,并在广播电视上予以暴光。一是抓好重点案件的办理工作。县城建、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各自确定10个以上的重点案件,进行重点查办,以达到教育群众的目的。各部门查处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执法,认真履职,不怕得罪人,不办人情案,一定要做到铁人铁面办铁案,如果哪个案子出了错误,要追究办案工作人员以及所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二是做好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工作。要结合当前开展的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工作,制定本单位内设机构及责任人的执法责任,加大对行政不做为的处理力度。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政府法制办的沟通联系,并将处理决定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并认真抓好落实反馈工作。对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的案卷,相关部门要立即制发处罚决定书,送达执行。对不属本次审查范围的案件,相关部门要督促落实到位。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相关部门要依法进行纠正完善,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后制发处罚决定。
3、强化督促检查力度。本次整治工作涉及的区域之广,任务之重在我县城区整治工作中尚属首次,需要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和紧密配合,力求形成工作合力。林业部门要切实发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和面上的工作指导,及时向县整治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国土、城建、水保、环保等部门要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相互配合、自觉主动接受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定期向县政府书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将次专项活动列为重点督办事项,视工作开展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对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和解决。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要灵通信息联系,严明工作纪律,同时所有案件必须在6月10日前调查结束,并将处理意见分期分批报县政府,县政府届时将对部分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各职能部门,建立由城建、林业、水保、国土等部门参加的城市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城建部门负责规划,林业、水保部门负责审核,国土部门负责审批,完善城区山体、植被保护网络,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同时,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得失,深入调查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由县林业局负责,调研起草全县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整治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由县林业局负责,调研起草全县工作联席审查审批制度;三是由县监察局负责,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制定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整治活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四是由县林业局负责,制定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整治活动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同志们,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确定,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下一心,克难攻坚,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以实际行动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以及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总的来说是要根据家宝同志在总结北京总体规划修编成功经验时提出的“政府组织、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要求进行。
第一,明确修编的原则。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原则是什么?培炎同志在昨日的讲话已讲得非常透彻,主要应遵循以人为本、社会公平的原则;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的原则;城乡互动、区域协调的原则;资源集约最大化的原则;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原则;提高城市竞争力的原则等。这些原则都应该在总体规划修编的过程中加以坚持。
第二,规范修编的审批。规划修编不是要不要审批的问题,而是要规范化。在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中,规划修编的周期短于法定周期,这是正常的。即使是城市规划法,在西方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是5?D7年动态调整的。如果城市总体规划一经制定20xx年不用调整,那才是不现实的。既然规划存在动态变化,那就容易出现“一任书记、市长,一张规划”这种盲目现象。所以我们就要强调规范规划修编的审批。根据汪光焘同志的意见,我想在这么几种情况下,规划需要重新修编并报批:一是上一轮规划实施时间到期的。二是建成区已接近或超过原来的规划区,城市总体规划当然要重新修编,这是对城市发展调控的需要。三是影响城市发展格局的重大项目的设立。如举行亚运会、奥运会,需要重新布局卫星镇,总体规划不修编行吗?首钢搬迁,总体规划不修编行吗?四是规划之间的衔接。五是行政区划调整。除此之外,应采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方法来替代而不一定要重新修编规划。总之,总体规划的修编审批应该有适当的规范,既要适应快速城镇化期间强化对城市发展的调控需要,又要能对“一届政府、一张规划”的盲目性起到制止的作用。
第三,突出规划的强制内容。强制内容是规划的底线,但是强制内容的范围应该减少,不能搞得太多,而且有些规定的强制内容可以授权省厅进行调整,各省根据不同性质的城市(是否历史文化名城)有所增舍。强制性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规划区的范围。规划区实际上是一个规划调整圈,规划区范围的扩大是保护区范围的扩大,是规划管制范围的扩大,是为了保证城市健康发展的需要,这一点很重要。现在,规划修编中的城市规划区的范围都在扩大,这是正常的。北京市现在的总体规划的规划区范围含盖了所有的行政区,把西边的山地全部划入规划区范围,就是为了保护山地。如果不把山地纳入规划区范围之内,失去规划的管制就会导致在山区乱砍树、乱建房或开山炸石。所以,家宝同志反复强调北京的山是要保护的,山是北京的一个城市特色。为了保山,把山也划入规划区,这是很对的。二是禁止开发的地区,一定要严格划定。经科学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应该是禁止开发的。我们希望这些基本农田都应该是科学划定的,不能在现在的规划区外围简单地再划一个圈就是基本农田了,这是不对的。三是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地、地质灾害带等都应该作为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四是重要的基础设施用地一定要留出来。像合肥的总体规划,我觉得其设想还是比较好的,规划中的6个污水处理厂,分散布局、中水就地回用,这就是资源节约型的总体规划思路。五是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的界线。六是生态治理的目标和防灾工程。强制性内容是城市总体规划的底线,是城市发展的基本骨架。底线是不可轻意改变的。如果要改变,必须要通过严格的程序。所以,对于总体规划的修编审批,应该突出强制性内容,减少对一般指导性内容的审查,从而保证编制审批的及时性和科学性,提高对城市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力度。这对我们城市的健康发展是很有利的。
第四,注重专家领衔。不论是在总体规划修编前的专题研究,还是规划编制结果的审查,都要注重专家领衔。专家要领衔规划编制的全过程,规划的跟踪研究、监督检查也要由专家领衔。任何一个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都要由其规划审批机关相对应的部门派出或指定一些专家检查把关。如总体规划由省政府审批的,就由省建设厅指定派出三分之一以上的专家到这个城市,为这个城市的规划把关。现在有这么一种倾向,一些城市的书记、市长为了使体现其个人意志的规划得以通过,就有所选择地找若干专家,像风景区规划的会审就找旅游专家来,这样当然就容易通过了。打个比方,一只熊猫生病了,需要请专家来救治,结果请来了一个美食专家,美食专家能对生病熊猫的救治出什么高招呢?炖汤。你说这样的专家能为规划把什么关?所以,规划编制与审查应该以城市规划类专家为主体,吸收其它方面的专家参加,绝对不能请不懂行的专家来评审或修订城市总体规划。这方面的教训已经够深刻的了。如深圳市近年来准备搞一个城市内部的污水处理方案,邀请了单一的水利专家来做,结果搞了一个污水大搬家的方案,投资额达几百个亿。城市规划专家和污水处理专家们都表示反对。一次次的研究讨论,足足搞了一年零五个月,花了几千万元。最后由钱正英带队的综合型专家队伍来了,认为水利部门原来搞的规划是彻头彻尾的错误。对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定来讲,必须以城市规划专家为主,再结合其他专家共同领衔审查。组建以城市规划专家为主体的城市规划委员会,不论对保证总体规划的修编质量,还是提高对城市重大基础设施论证研究的科学性来说,都是很重要的。
第五,强调持续研究。这是曾培炎同志在昨日的讲话中所强调的。每个城市都要有1、2个或者3、5个重点研究的课题。而且每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都有1、2个研究的侧重点。新一轮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解决城区空间有机分散布局的问题。因为北京是一座超大型城市,主城区人口已经超过了900万人口,必须建立若干卫星城分流人口,所以提出来“两带多中心”的布局,这就是本次规划修编的核心。如再不进行空间分离的话,那北京此次的总体规划是失败的。为解决北京的空间布局问题,在开始进行总体规划修编一年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就召集了一些专家进行了北京空间形态的专题研究,提出了“两带多中心”方案,这就是一个持续研究、重点研究的结果。只有进行超前的重点研究,才能使得整个规划的修编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第六,倡导部门合作。部门合作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相关部门要协同,合作与服从是一致的。现在,我们强调城市规划法是基本法之一,要求所有的单位都要服从规划法。规划修编内容涉及铁路、交通、航空、军事机关等部门,在规划的讨论、修编过程中,一定要广泛地征求这些部门的意见,只有征求了他们的意见,我们的规划可以在他们的任何大院之内实施。因为这个规划是经你们讨论同意的,必须遵守。更何况经审批的规划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任何下位法律都要服从规划法。现在我们发现,正在编制的京沪高速铁路没有一个入口是与城市规划协调的,这就遇到问题了,根本的原因是高速铁路建设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不够。二是要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相协调。大家之所以认为河北省的经验非常重要,就是因为山东、河北都采用了这种办法。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两个规划,既要强调规模上的协调,更要强调布局上的协调,只有空间布局上的协调才可以把建设用地、基本农田协调起来。任何一种制度,它的成熟都是有一个历史过程的。城市规划作为一种制度,在西方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在中国也有50年的历史。我们的院校培养规划专业本科生,院校专业设置要花多长时间?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国城市规划作为一门工程科学和社会制度,起码得到了有50年历史的院校相关专业的培养制度的支撑、法规的支撑、人才的支撑。如果这些都没有,光是订出一个制度来,发一个文件,叫各地执行,后果是非常糟糕的。现在是不同成熟程度的制度在碰撞,这就需要我们具备高度的政治技巧,高度的协调能力。我们主张在省一级统一协调比较好,因为省以下的土地是统一管理的,在这个层次上进行协调比较有意义。对此,建设厅要主动,建设部当然也负有一定责任,你们提的意见都有合理性。所以倡导部门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第七,优化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一种民主化制度,应该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地吸收民智来保证规划修编的科学性。总体规划作为一种法定的规划,必须要有全体市民的监督和拥护。所以说我们主张规划研究成果公示、规划的多方案公示、规划的结果公示,而且要组织专家、群众对话。群众的意见采纳与否,其原因也要公示,规划审批以后再公示。这里强调专家与群众对话是吸收民智、引导民主最好的途径,专家领衔与公众参与两者是可以相互强化的。
第八,强化监督检查。我们要缩短规划的审批周期,严格专家把关,严格部际评审,但更重要的我们要推行规划督察员制度,同时还要布置规划的效能检查。同志们都要求进行一次全国的规划法检查,所以,我们这一次将联合监察部对全国的规划进行一次效能检查,实际上也就是一次城市规划执法检查,希望各个省厅和市长高度重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依法修编和执行规划、行政领导是不是越权干预规划、相关部门是不是协同实施规划,同时要检查到底是谁在挑战规划法。当然我们也要检查城市规划的审批流程是不是公开、公正、廉洁、高效。
总之,我们应该通过以上八个方面的措施来纠正少数地方、少数同志在规划修编过程中存在的盲目性。希望大家能够把思想统一到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上来,回去以后既要充满信心,又要脚踏实地,更要抓住机遇,把我们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做得更好!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同志们:
大家在讨论中普遍认为我们这次会议十分必要,是非常及时的。副总理在昨日座谈会的讲话中强调城市规划是第一资源,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对城镇化和城镇健康发展的引导作用,再次明确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汪光焘同志的讲话内容非常全面,问题分析透彻,也对同志们进行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重要性和基本要点的教育。结合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我对本次会议做一个小结,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二是一些地方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三是纠正此类盲目性的基本策略。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就已经强调了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在这三者之间,城市规划是龙头,没有规划就没有健康有序的建设和管理。但是,我们以往在讲城市发展成绩时,很少有提及规划的功劳,反而是将城市建设的过失归咎于规划,城市规划往往成了替罪羊。大家都记得上世纪60年代大跃进时期,城市发展过快,各地乱建设曾是风起云涌,那时我国还没有《城市规划法》,却居然作出了城市规划停三年的决定。幸好这随后的三年正是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萧条期,各地也无钱搞建设,才不至于出现大的问题。假如在当前我国城镇化高速发展过程中,也作出城市规划停三年的决定,这就意味着火车头的动力非常足,却把轨道撤掉了那样糟糕。因为城镇化就像一列快速行驶的火车,城乡规划是轨道,是保持火车健康运行的轨道。如果把轨道拆掉,火车没有轨道而继续行驶,你说会出现什么问题?所以,我们现在都认为规划的地位是越来越重要了,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我们必须指出容易被忽视的事实,即我国的城市总体规划管理体系在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功不可没,其作用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效地指导了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的功能日趋完善。到过印度及非洲一些国家的同志都深有感触,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大多数城市中,30?D50%的面积被贫民窟所占据,城市道路拥挤不堪,污水横流,自来水普遍受污染等造成疾病流行。但是我国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因为城市规划有效地指导了城市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保证了城市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城镇化的进程促使人口分布从农村的松散状态转向了紧凑,人们交往的密度和频度大大提高了,城市规划在指导基础设施合理分布、保证城市环境卫生、制止流行疾病的传播等方面发挥了主要的作用。现代城乡规划就是起源于欧洲的黑死病和其他流行疾病的防治。我国的城市规划在这方面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是保持了我国城市紧凑型的发展形态。除了开发区,我国城市建成区人均用地面积,建国50多以来一直没有什么变化,建成区人口密度居世界前例,是世界上城市土地集约化使用成绩最佳的国家。特别是进入快速城镇化阶段后的十多年来,我国城市集约用地的成绩也非常突出,人均用地面积仍然保持很高的水平。当然,各类开发园区脱离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控造成土地大量浪费则另当别论。开发区实际上是在挑战我们的城市规划。当初设立开发区的出发点是好的,是想避开老体制建一个新区,但到了现在,在新经济体制和城市规划法比较完善的情况下,挑战城市总体规划当然成了一个严重问题了。因为现行城市规划标准中规定人均100平方米用地,是包括了除了农业以外的工业、绿化、商业、居住和交通等所有的基础设施的用地。中国是世界上至今为止成功保持城市紧凑型集约用地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
三是起到了各级政府宏观、中观调控和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作用。曾培炎副总理指出,城乡规划的节约是最大的节约,城乡规划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近几年来,城市规划对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市场、旧城拆迁改造和建筑业都发挥了调节作用,对保证宏观经济健康和发展城市建设有序进行都发挥了很大作用。
四是发挥了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作为规划实施工具的“一书两证”,在协调社会各类利益主体的矛盾,尤其在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政府监管作用。我国的土地制度改革,如果没有城市规划和“一书两证”制度和控规,其局面的混乱程度,大家可以想象得到。
五是保护了一大批的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共有102座历史文化名城和数百个积淀着民族瑰宝的历史文化街区。这些不可再生的历史宝藏全赖于城市规划的有效保护。至今为止所有的历史文化名城都编制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部分城市还纳入数字化遥感监测的范围。
六是规范了全国各地的规划体系变革。作为法定规划体系中较高层次的城市总体规划,在编制实施的过程中也对各地风起云涌的各类变革起到规范作用。在其指导下,深圳的法定图则,广东省的区域规划、控规的立法,四川省的规划督察员制度,江苏省集约用地,湖北、山东、安徽等地的近期规划和区域总体协调规划等,有许多好的经验和创造。事实证明,在发展过程中,城乡规划本身也需要变革。
七是突出了对城市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指导作用。规划是第一资源。现在大家都强调,研讨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如中部崛起,首先要从城乡规划入手。东北振兴也是从规划着手,西部大开发更是在规划上起步并抓好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指导社会经济发展的理性的工具,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八是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的进程。社会主义的法治过程实际上是民众自我觉醒和启蒙的过程,是用法律协调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关系的过程,是把自身的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直接用法律进行调节的过程。法治的本质之一是制衡公共权力使用随意性,规划法在这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总之,城市总体规划功不可没。如果没有城市总体规划,可想我们全国各地的城市发展战略从何而来?城市总体规划及其编制管理者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无名英雄。在西方国家,城市总体规划被称之为Comprehensive Planning 或 Master Planning,也就是指此类规划具有其他规划无法取代的综合调控性质。
正因为总体规划如此重要,所以我们对它的修编也格外重视。
二、当前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的若干盲目性
城市总体规划在保证我国社会经济和城市的健康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主流是好的,这一点要肯定。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在当前高速城镇化的过程中,一些城市领导也存在着某些急躁情绪,一些地方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存在着若干的盲目性,这要引起我们的警惕。高速城镇化的过程,可以说是一个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各种各样的思想文化流派蜂拥而来的大潮,是一个大变革的年代,更需要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分析研究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我觉得,我们有不少的城市规划修编都存在轻重不同的某些盲目性问题。当然,城市规划总体上是健康的,但是盲目性也不能否认和忽视,哪怕95%是好的,存在5%的盲目性,也会对我们的第一资源产生影响。所以,我们应该为了人民的利益尽可能追求完美。
当前,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存在的盲目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盲目拔高城市的定位。在全国总共661个大中小城市中,有100多个城市提出要建国际化的大都市或国际化城市,有30多个城市要建CBD。这是曾培炎副总理在昨天的座谈会上总结的。我想真正要建CBD的城市数字可能翻一番还多。CBD的概念当前在国际上已经不流行了,现在是Business Park,即商务公园的概念,对跨国公司才有吸引力。高楼林立的集中商务区概念已经不倡导了,但我国现在不少城市领导人还盲目热衷于CBD。今年5月份在南京开了一个CBD的国际研讨会,居然有400多人到会,如按一个城市来2个人算,就有200个城市,可见CBD的热度仍很高。一座城市要得到全球的认可当然重要。但在全球化的大时代背景下,有的城市会成为城市网络的节点而得到繁荣,有的会被边缘化而失去发展的动力。所有城市都向区域的中心挤,向网络化的节点上挤,显然是不现实的。在全球化的时代,一座城市要取得国际的认可,就要有特色的城市文化、特色的城市风貌、特色的城市产业,以特取胜,而不是盲目地拔高城市的定位,或克隆国外大城市上世纪初流行的CBD。
二是盲目扩大城市人口规模。确实像两位领导所说的那样,要准确预测城市未来的人口规模是极其困难的,城市规划师不是算命先生。特别是城镇化的高速发展,20xx年以后城市人口规模到底是多少更难预测。那么为什么又要重视城市人口规模呢?这不是矛盾吗?但是正因为国家的土地调控政策需要根据城市人口规模对用地进行审批管理,所以这种扩大人口规模的冲动就越来越强了。原来地方政府是“跑部钱进”,现在不要钱了,也不要项目,就要城市人口规模指标。这既有客观的体制策动,又有主观的盲目性。
三是盲目提倡多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片面地认为多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就是城市生态良好。其实,多组团与单核心的城市布局适应的条件是不同的。多组团布局适应于规模非常大的城市,一般是市区人口规模超过150-200万人的城市才会考虑多组团。多组团又适合于发展非常快的城市,像深圳那样9个组团并列同时发展,这在世界城市史上是罕见的。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对城市发展空间盲目地进行多组团布局,首先将导致城市集聚效应的大大降低;其次是能耗大增,土地利用效益下降;第三是基础设施的成本成倍增加。我们所说的另一种多组团布局,主要是针对那些历史文化名城,我们主张采取双核心城市的模式,新建区游离于古城之外,互相不要干扰,不要多个中心重合。对于像上海、北京等超大型城市,我们主张多中心。这一次北京总体规划修编中,确定了“两带多中心”的空间布局。对于一般的中小城市,我们还是主张单核发展,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按照基础设施的建设布局走向,发展交通走廊式线状城市或者根据地型地貌发展指状式城市,这比盲目地多组团式的城市布局要好得多。对于多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不要盲目追求,而是要因地制宜,因城制宜,因产业制宜。
四是盲目进行旧城的成片改造。一些地方领导对外宾介绍自己所在城市时非常骄傲,有2、3千年的建城史,但是我们却无法看到这个城市的历史痕迹。老城区是城市之根、文脉之本和风貌特色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众多文物古迹聚集的聚宝盆。大部分西方国家对在二战期间被炸平了的城市古建筑,都按照原风貌重新建起来,现在获得了巨大的观光收益。相当多的城市,60%以上的收入来自于无烟工业,来自于越来越多的国际游客。那我国50年以后还能给世界留下什么样的城市风貌呢?也许来自国外的游客看到我们许多城市将来就变成这样了:站在高楼往下望,世界各国的建筑都有了,唯独没有中国风格的建筑,没有本地风貌的建筑。我们应该如何保护和创造城市的特色?许多人认为,西方建筑之所以能保存至今,是因为它们的建筑是石头建的;而我国的古代建筑大都是木头建的,木头烂掉了,建筑就倒塌了。同时为了人民群众利益,为了防止火灾,应该对老城区实施成片的改造,推倒重来。这真是大错特错了。西方建筑师则认为,正是因为他们的建筑是石头建的,所以维护的成本非常高,不像木头建筑,只需对朽烂的部分进行更新修复就可以了。你说木头的建筑就不能保持城市特色?最好到日本的京都去看看,它号称东方文化之都,所有的建筑式样都是从中国唐朝照搬过去的,城市的风貌保持得很好,没有任何高层建筑,基本是三、四层,城市的整体风貌十分谐调。我们城市的风貌保持得怎么样?有一个历史文化名城的市长居然把富有当地历史文化特色的一条街全部拆了,最后由一个规划师设计搞成了欧陆风格的步行街,一些西方人来看了以后,认为他们到中国是来看中国特色的,结果还是他们家乡的建筑,非常失望。
五是盲目迎合小轿车的交通需求。片面强调防止道路交通堵塞,而规划建造大马路、立交桥和拓宽旧街道。决策者们是坐小汽车的,他们希望能加快行车速度,以至于在城市规划过程中盲目布置超宽的马路、不分青红皂白地拓宽机动车道、砍伐行道树、取消自行车道。个别南方城市还对取消自行车道予以立法。现在,西方所有的城市都恢复了人行道、自行车道。耗能最低的城市是一个可步行的城市Walkable City,而我们现在有的城市却是反其道而行之。我国本是一个自行车大国,而现在发生的一些事件却是很有讽刺意义,上海有几个白领人士告诉我,他们一天要开2、3个小时的车(大部分是堵车时间)为了锻炼身体,下班后先开车到健身房,骑假的自行车1小时,再开车回来。我们的城市道路宽度远远比欧洲这些国家的城市道路宽得多,为什么没有组织好交通?主要是路网不够而不是城市的道路宽度不够,消灭绿化带、人行道、自行车道来确保小汽车畅通,是再愚蠢也不过的事。西方多数城市为了保证公交车、自行车畅通,正在纷纷压缩一般机动车道的宽度,从需求上控制私人小汽车的使用以达到整体节能的目的。
六是盲目地进行功能分区。片面强调功能单一的各类园区。西方国家在120xx年前就曾经发展过功能单一的工业城和卧城(Sleeping town),后者仅用于居住,上班又在另外一个地方。那个时期的城市可谓是焦炭城,工业区污染非常严重,居住与工业必须分开。而我国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在城市中发展的是低污染、劳动力密集、低耗能的工业,这种工业用地完全可以与居住或其他用地混合。西方国家现在强调的就是土地混合使用模式,这样可以做到节地、节能、节材和减污。西方的城市规划中提出了土地混合使用和推行绩效规划(Performance zonning),意思是什么呢?规划对一个建筑的使用功能的强调是弱化的,但对建筑所带来的噪声、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三个指标则是严格限制。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新型工业、IT产业与居住、商业、教育混合在一个地方,从而做到就业与居住就地平衡,没有“钟摆式”交通的弊端,这是最节能的城市。我们正在致力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节约型城市,为什么实际工作却是反其道而行之呢?我们应该把各类开发园区与城市新区和卫星镇建设统一起来,不能变成两张皮。
七是盲目进行周边环境的再造。昨天有报道说,我国西部某一缺水的城市,在城市外围开挖一个人工湖,其面积比西湖还大5倍,何必呢?有的城市在容易发生洪灾的地方填河变路,按理泄洪疏导都来不及,却把河填掉,变路了;风貌单一的城市劈山为地,城市内部或周边山丘及其绿化本来应该是由城市规划严格保护的,用于引景入城或供市民休憩的公园,少数城市却把山推平等等,这些都是违反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规律的。一些地方领导想为官一任,就应该在地球上留下烙印,思路错了就变成了遗臭,这也玷污了我们当市长的名声。虽不是说大多数市长都是这样的,但661个城市中有几个市长有这样片面的认识也是非常糟糕的。
八是盲目地体现第一责任人的权威。中央领导再三强调市长是城市规划的第一责任人。有些市长或书记就这样认为,我既然是第一责任人,就应该有绝对权力修改规划。这麻烦就大了。有的城市一换届,书记、市长就急于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出现了一届政府一张规划的现象。锦涛同志在去年的经济工作会上指出,城市规划一定要有严肃性、权威性。但是他讲的严肃性、权威性是指法的权威、法的严肃,而不是指个人的。城市规划第一责任人是市长,指的是规划搞得不好,市长要受到处罚,不是说你真的拥有不受制约的权力,而是负有责任。当然,市长也有相应的权力,一般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主任就是市长,这说明权力和责任是平衡的。
城市总体规划固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修编过程中,面对城镇化高速发展形势和法制还不健全、人们道德觉悟还不那么高的现实背景,出现了以上八个方面的盲目性。尽管这些盲目性只出现在局部地区、或者说是少数个人行为,但是正因为城市总体规划是第一资源,所以在这个环节发生错误影响就大了。总体规划错误就会导致建设错误,建设的错误往往是难以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