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个人诚信承诺书(精选3篇)
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进一步推动机关干部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准接受项目单位宴请和擅自参加项目单位的各种庆典以及外出考察、参观等活动。
二、不准接受项目单位和贫困村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三、不准到项目单位和贫困村报销应由个人承担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不准收取回扣、好处费。
五、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六、不准违反规定及借用工程项目以权谋利。
七、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
八、不准参与项目入股分红。
九、不准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
十、不准刁难、拖延服务对象,坚决执行一次告知、ab岗、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制度。
一、诚信报名。认真阅读招考公告,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照《职位简表》中每个职位要求的报考条件,慎重选择拟报考职位,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虚报、瞒报有关情况,不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不盗用他人身份证信息虚假报名,不干扰、破坏报名秩序。
二、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抱侥幸心理,不带违禁物品,不做违纪违法之事。考后不散布、不传播考试试题,不编造、传播谣言,不散布虚假信息。(考试当天,主管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对考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严密监测,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刑法修正案(九)》已将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新颁布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也加大了对考试作弊的惩处力度。)
三、诚信履约。珍惜机会,珍惜信誉,认真对待每一项招考环节,认真践行每一项招考要求。在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环节后,不临时随意放弃资格,不影响其他考生和招录机关权益。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做人之本,立业之基,更是一名公民应有的品格。我愿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践行诚信承诺,自觉维护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
我已仔细阅读20xx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公安人民-警-察)简章,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各项规定,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均真实、准确。
二、本人所填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并对照简章与本人情况认真核对无误。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对因填写错误及缺失证件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三、若有工作单位及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人保证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表》中如实填写。无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不足两年的,不报考相应职位。
四、对于有报考专业要求的职位,保证做到对本人所学专业与职位专业要求认真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决不报考。
五、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报考者本人签名:
本人身份证号码:
二〇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