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格式(精选33篇)
为维护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中的下列内容,并签字认可。
一、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就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三)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考生须知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景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首先看清试卷总页码,清点试卷总数眷查有无缺页、漏印、破损、字迹不清等,然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等。凡漏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5、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每科开考15分钟后(外语科目开考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7、在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我已阅读上述有关考试规定,保证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接受各级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按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进行处理。本人报考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有不实,后果由本人自负。
承诺人:(签名)
20xx年x月x日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巡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0分;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0分,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5、我以自己的人格担保,我的考试成绩绝对真实可信。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考生签名:
我已阅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防疫须知》,现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已知晓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前已进行了自我体温监测。在考前14天内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本人及时就医,并能医院的诊断证明。
二、本人已申领了“广西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对于“广西健康码”呈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内从境外或外省来桂返桂,以及考点要求的其他情形的,本人能够权威机构出具的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本人在考前充分理解各考点的防疫要求,并自觉遵守考试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本人对以上承诺负责,如有与承诺不符或有隐瞒、虚报、漏报等行为,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
考生本人:
日期: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之一,是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直接表现。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该坚苦自立,忠实不欺,行之以德,诚信做人,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参加国家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考场管理规定和考生守则,坚决服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
二、不请他人或者为他人帮考;
三、不携带通讯设备等任何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
四、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
五、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扬州大学考场规则与考试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我是xx中学学生,在学校的各类考试中,本人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已认真阅读了《诚信考试承诺条款》,我对以下内容知晓、认可,并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
2、保证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3、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20xx年x月x日
一、考生在每科考试前二十分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
二、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铅笔、水笔、钢笔、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三、禁止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手机)、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一经发现即当做作弊处理。
四、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方准交卷出场,中途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五、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六、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旁窥、互打暗号、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换卷。
七、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
八、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
九、对违反考生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舞弊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成绩,同时依据《舒城中学学生处罚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生守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排除外界干扰,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一切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二、提高自身修养,做一名诚信学生。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
三、在考试过程中尊重监考老师,端正学习与考试的态度,严格遵守考试规章制度,实事求是,杜绝一切考试作弊形式。
四、弘扬诚信与正义,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勇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五、“文明考风、诚信考试”,从我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良好的学风,文明的班风,从我做起,努力打造诚信班级与诚信考试。
承诺人:
日期: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此次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因信息误填、错填,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如弄虚作假者,将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严肃处理。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
3、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如有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之一,是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直接表现。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该坚苦自立,忠实不欺,行之以德,诚信做人,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参加国家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考场管理规定和考生守则,坚决服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
二、不请他人或者为他人帮考;
三、不携带通讯设备等任何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
四、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
五、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扬州大学考场规则与考试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学生签名:
xx学校: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本人认真阅读并学习了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诺:
1、按学校教学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复习。按照考试时间参加期末考试。
2、认真学习考场纪律,带齐身份证、学生证。
3、针对一页纸考试,将一页纸妥善保管,严格按照“一页纸”上的使用说明进行考前准备。如果不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使用,后果自负。
4、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做到指定位置。
5、进入考场关闭各种通讯工具,已携带入场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6、答卷时只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题卡科目需要2B铅笔)按具体要求执行。
7、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做违背考试纪律的任何事情。
8、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
9、如留考,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不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
如果违反考试规定,愿意接受《大学生成长手册》有关条款的处理:
(1)该学科成绩无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全系通报批评,并在全校学生考纪考风集训会上点名批评。
(3)记入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档案,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学校评先评优以及评定各类奖学金的资格。
(4)凡有作弊学生的班级,学期结束时,取消“优秀班集体”评比资格。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班全体同学承诺如下:
一、主动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照承诺书上承诺去准备每一场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个人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三、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则》认真复习每一门功课,精心准备每一场考试,考出自己真实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试“零作弊、零违纪”。
四、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
五、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承诺人:x
20x年x月x日
本人自愿参加xx省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xx省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xx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xx省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20xx年x月x日
我提供的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中的信息与本人完全一致,报名录入信息经确认准确无误。
为严肃考风考纪,成人高考考点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考生考试入场采用违禁物品探测仪,实施考试全过程国家教育部、省、市三级联网监控。违规考生将由国家教育考试中心收录到国家教育考试“诚信考试档案库”,作为全国招生院校录取、用人单位录用的诚信信息依据。
在参加今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中,我郑重承诺:自觉遵守《考场规则》,遵守《成人高校报名须知》中的告知事项,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进考场,做到不作弊,不违纪,诚信考试。如有违规行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考生签名:
20xx年xx月x日
——高考生
本人自愿参加xx省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xx省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xx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xx省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生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县(区)招考办: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特向招考办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保证自己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口簿、考生类别、毕业会考成绩、享受优惠条件的证明或证书。
6、体检时,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不弄虚作假、请人代检。
7、慎重填报高考志愿,并由本人亲笔填写《志愿表》和填涂《志愿卡》。如按本人志愿被院校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号:
考生(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为了在同学们中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学院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20xx年6月20日18级中药学4班晚上开展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的班级活动,每个同学都签了诚信考试承诺书。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愿意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来获得相应的回报。
01.细节处的诚信尤见真实,心灵中的纯净更是可贵。
02.树道德之风,立诚信之本,当诚信考生,做文明学生。
03.从诚实考试做起,以诚实守信的实际行动创造辉煌的明天。
04.三年磨剑志存高远竞蟾宫折桂,百日攻关脚踏实地誓金榜题名。
05.拼搏,以有限时间挑战内在的潜力;奋斗,用不懈努力铸就无悔的青春。
06.自信是你成功的基石,沉着是你飞翔的翅膀。
07.与诚信携手同行,与舞弊挥手作别。
08.优化考试环境,提高考试质量。
09.严谨治学,诚信为人。
10.以实力争取优异成绩,以诚信展现良好学风。
11.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
12.以实力验证自我,以诚信构筑人生。
13.以诚实考试为荣,以违纪作弊为耻。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我是xx中学的学生,在学校的各类考试中,本人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已认真阅读了《诚信考试承诺条款》,我对以下内容知晓、认可,并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
2、保证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3、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选课)后不变更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留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3日内,向考点所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事实,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承诺!
考生签名:
20xx年xx月x日
我已经仔细阅读关于20xx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政策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20xx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政策;
二、真实、准确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
三、准确、慎重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
四、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五、按要求参与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每一个环节,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本人认真阅读并学习了此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诺:
1、按学校教学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复习。按照考试时间参加期末考试。
2、认真学习考场纪律,考试带齐相关证件。
3、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相关证件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
4、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做违背考试纪律的任何事情。
5、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
6、坚决不参与任何组织作弊行为。
7、进入考场不携带任何通讯工具。
8、其他西南科技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如果违反任何考试规定,自愿接受西南科技大学有关条款的处理(直至开除)。
班长签名:
xx学校:
我已仔细阅读《云阳县20xx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况一览表》、《云阳县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对照自身情况,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所填写(提供)的个人基本情况、学历、专业等各类报考信息均真实有效。本人自觉遵守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
对因个人报名填写信息和本人真实情况不一致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所学专业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不属于《简章》招聘范围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等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同时接受《简章》规定的“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xx学校:
我是报考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规则》、《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xx学校:
高考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考点工作人员是国家教育考试保障人员,是高考工作的重要岗位,为了确保今年我县普通高招工作能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本人在今年的高考工作中作如下承诺:
(一)在考点主考领导下,认真做好所分配的工作任务,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实施细则,如实记录考点有关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具有三严作风: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肃纪律。
(三)遵守以下“四项纪律”:
(1)不擅离职守;
(2)不徇私作弊。
(3)不违反规章操作;
(4)不纵容、包庇、伙同他人违纪作弊。
案件教训,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
(四)保证在高考监考工作中,要接受历年的高考舞弊
以上是我的承诺,本人一定要严格遵照执行,凡因工作失职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考生严重违纪舞弊或发生试卷泄密、答卷丢失等问题,接受高考规定的一切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我是报考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规则》、《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医.学全在线.网站.整理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是否同意以上承诺?
是 否
承诺人:
_月_日
我是一名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学习了《考生守则》和《高考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的有关内容,在今年的高考中,将以诚信为本,遵规守纪,并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考生守则》和考场纪律,不违规违纪。
2、尊敬监考老师,服从监考老师管理。
3、不携带违禁物品(如手机、电子通讯设备、手表等)进入考点。 以上承诺坚决做到,考试中如有违纪舞弊行为,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的条款处理。
承诺人:
时间:
尊敬的领导:
期末考试将至,为保持良好的考风考纪,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们班级全体同学在辅导员的带领下召开《诚信考试—从我做起》的主题班会,认真学习了《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高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院系学生管理实施方案》、《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课程考核违纪、作弊的认定和处理的规定。若有违反考试规则有关规定,自愿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七 、若违反考试纪律,自愿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此致
敬礼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我已阅读《广西壮族自治区20zz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防疫须知》,现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已知晓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前已进行了自我体温监测。在考前14天内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本人及时就医,并能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二、本人已申领了“广西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对于“广西健康码”呈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内从境外或外省来桂返桂,以及考点要求的其他情形的,本人能够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本人在考前充分理解各考点的防疫要求,并自觉遵守考试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本人对以上承诺负责,如有与承诺不符或有隐瞒、虚报、漏报等行为,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
承诺人 :
x年x月x日
xx学校:
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签字承诺。
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铃声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经批准在他人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姓名、考籍号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
9、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0、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5、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等信息的。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7、评卷中发现是雷同卷的。
8、考试工作人员协助考生实施作弊行为,后经查实的。
9、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点秩序的。
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对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外,同时给予下一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停考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我承诺在本次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按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为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狠刹违纪舞弊歪风,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1002班全体同学在参加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时,愿作如下承诺。
一、报考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考前本人将积极备考,认真阅读《学生考试纪律》、《考场规则》并自觉遵守。考试时保证不请他人代替。
二、进入考场时,保证不携带任何书刊、报纸和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只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等。
三、考试当日,将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提前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入座后自觉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四、考试时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在试卷上做其他任何标记。
五、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不偷看他人试卷、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接、传答案或者与他人交换答卷。
六、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七、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收齐全部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和准考证,清点无误,宣布考试结束后,本人按序退出考场。
八、如有违反《考试规则》等行为,将接受有关考试违纪处罚规定的处理。
考生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作弊的机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
承诺人:
日期:
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19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县(区)招考办: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特向招考办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保证自己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本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口簿、考生类别、毕业会考成绩、享受优惠条件的证明或证书。
6.体检时,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不弄虚作假、请人代检。
7.慎重填报高考志愿,并由本人亲笔填写《志愿表》和填涂《志愿卡》;如按本人志愿被院校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承诺人: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学院:
我申请参加贵院__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2.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5.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教育,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6.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高考(单考单招)报名号:____
考生(签字):
__年__月__日
x学校: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班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xx大学》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x大学》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不违反以下各条各款内容:
第一条:有如下行为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对态度不好的,情节严重的,按照纪律处分标准给予相应处分:
1.携带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未带有效证件(考试证或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坚持参加考试;
4.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第二条:不遵守考试记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要求,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考试过程中,左顾右盼、旁窥他人答案的;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2.未经监考人员允许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第三条:学生有第二条所列行为第1—2款之一的,给予通告批评,学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第四条: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所有考试作弊科目成绩为无效;
1.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等考试资料带出考场的;
2.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3.严重影响考场秩序,且不听从监考人员警告的;
4.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5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或拒不接受监考人员检验证件的;
6.试卷中或课桌周围存放与考试相关资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递答案、纸条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或自己抄袭的;
9.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0.抢夺、窃取、交换试卷或答案的;
11.请他人代替自己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的;
1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13.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其他考试材料的。
第五条:学生参加考试有第五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有1-2款之一的
,给予警告处分,有3-4款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有5-7款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有8-10款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有11-13款之一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理。
第六条:学生发生考试违纪行为或作弊行为,在接收处理时态度恶劣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考试等全国性考试中,有考试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处分以上者,给予取消在校期间考试报名资格的处理。
第九条:在校期间出现二次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凡是毕业年级的学生,被处分以留校察看一年处分者,取消其当年毕业资格审查。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上报省诚信数据管理平台。(解释说明:1.违纪即装入档案;2.将违纪通知单邮寄家长。)
第十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