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家长安全承诺书(通用三篇)

离校家长安全承诺书(精选3篇)

离校家长安全承诺书 篇1

我是我们学院X班的学生,被我们公司录用了。之前签了实习协议。我是xx年xx月xx日到公司实习的。

实习已经和家长沟通过了,家长了解并同意实习。自觉按照《X级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定期与高校辅导员、责任教师沟通,汇报实习情况。同时承诺:

1、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配合防火防盗。

2.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因工作联系或其他原因必须离开实习单位的,应向实习单位请假。批准后才能离开,不要单独行动,也不要留在外面。

3.实习期间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江河、湖泊、海洋等水域游泳;注意食品卫生,防止疾病传播。

4、言行要文明礼貌,不喝酒,不闹事,不闹事。不要参加与学生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5.勤学好问,虚心向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学习,尊重实习单位的导师和同事,积极参加实习单位开展的各种有益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应有的素质和才能。

6.积极与毕业设计老师沟通,根据毕业设计老师的要求按时完成并上交毕业设计相关材料,并根据实习进度写好实习日志(日志由老师按规定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7.不要做任何有损学院和实习单位声誉的事情。实习期间如有违反学校和企业规定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8.我和父母愿意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教育和督导工作,保证沟通顺畅。

9.学生在实习期间,因违反实习管理规定和实习单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他人伤害或给国家和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而造成的自身伤害和学业问题,由学生及其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离校家长安全承诺书 篇2

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假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本安全责任书学校与学生签订。

一、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经学生家长和学校领导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视为学生在假期间正式回家。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不得自行离开学校。学生假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二、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学生管理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外出离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三、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并给学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学生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

五、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在校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

七、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八、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由于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学校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学校(盖章):

学生签字:

__年__月__日

家长签字:

__年__月__日

联系电话:

离校家长安全承诺书 篇3

为了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学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强学校和家长的安全防患意识,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险。确保学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承诺书,以明确学校与家长的责任:

一、家长的管理职责 :

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对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负责。子女在走读期间家长应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责任:

1、走读生到校时间为:初一7:30、初二7:20、初三7:10 ;晚上离校时间分别为:初一8:10、初二8:20、初三8:30 。必须保证正常的教学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

2、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校、离校,放学后不得滞留学校,更不能在路上逗留。

3、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或不能上学,家长须及时向班主任请假。

4、凡走读生家长必须负责子女上学及放学期间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并完全负责此期间子女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刀棍、烟酒、不健康书籍、手机、锋利物品等进入校园。

6、放学途中不准私自到河涌边玩耍;不准踩水过河、过沟;不准在黑暗、滑坡等危险地段行走;路途如遇有危险必须绕道行走或返校、返家。

7、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护,经常督促子女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子女加强安全自护。必要时应协同子女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对于子女在家庭中显露的不良苗头,家长必须及时告知老师,并配合学校积极做好指导工作。

8、家长经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行路靠右、靠边,不追车、不扒车,未满16周岁不准骑电动车上路,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闹,不接触陌生人。如若出现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9、教育子女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在外就餐、不购买地摊食品、不乱吃零食、不喝生水。

10、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学生、家长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二、学校的管理责任:

1、学校对走读生应加强管理,严格履行走读生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以便于学校和家长对学生进行教育安全管理。

2、向家长提供学校的作息时间、管理制度、便于家长对子女的监控和管理。

3、学校班主任应与家长保持联系,通报走读生在校的表现情况,对旷课、迟到、逃学的学生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学校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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