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承诺书(精选7篇)
房地产抵押承诺书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们自愿用自己所有的房地产为(借款人) 在你中心
申请办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抵押,直到该笔贷款本息清偿为止。并保证在设定房地产抵押期间,不擅自将抵押物变卖、拆除、改建、赠与,不改变其使用性质和所有权属性。当该笔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还清贷款本息时我们自愿接受司法部门强制执行处置设定抵押的房地产。
该房产座落在 ,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规划许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号 ,建筑许可证号 。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年 月 日
房地产抵押承诺书
本人________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详见附表)作为向___________的借款抵押物,本人承诺在无法按时偿还该笔借款时,将无条件配合抵押权人采取拍卖、出售、出租等方式处理抵押房地产,用于清偿该借款。若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本人及其配偶将承担一切连带责任。并承诺遵守以下条款:
一、借款人保证在房地产设置抵押时,该房地产无任何对第三人已设定了抵押权,并保证抵押权具有完整性。
二、借款人保证对所设置的房地产拥有完全的产权,并且无任何瑕疵。 三、在借款人所签署的《借款合同》终止前,不得自行解除抵押条款。 四、借款人保证在房产做抵押期间,不擅自将抵押物变卖、拆除、改建、赠与,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五、今后凡涉及产权、抵押纠纷,概由抵押人承担债务及法律责任。 六、本抵押承诺书一经本人签字后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特此承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
家庭房产承诺书
小区 楼 一套住宅,原房名为母亲: ,现房名为女儿 (以下称二楼)。 小区 楼 一套住宅,现房名为 之夫 (以下称一楼)。
女儿 与母亲共同居住时在没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商议的情况下,将母亲的房证名改为自己的名下,经家庭其他子女的商议达成以下共识和承诺。
一, 与丈夫 共同承诺将一楼 住房房名改为母亲 名下,母亲同意。 二,母亲及家庭成员承认 二楼房证的事实,将不追究责任
三,母亲在世时任何人不得因房证的房名改变而改变母亲的居住现状。
承诺人
签字
年 月 号
产权办理承诺书
深圳市国土资源及有关部门:
本人于年月日承诺: 身份证号:与 身份证号: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位于 的整栋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 ,房产证证号为深房地字第 号,宗地号为 因 个人原因暂时无法过户,现承诺此栋已经转让给,如个人原因解决可以办理房产证过户,本人承诺协助办理,其产生的费用由承担,承诺人必须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如因在变更引起的一切纠纷,全部由承诺人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申 请 书
市国土资源局:
具申请人:,本人于 年 月与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将位于 城 , 平方米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原土地证证号: 号 ,房产证已过,现申请土地证过户变更。
房产局服务公开承诺书
一、x市房产局行政服务大厅工作职能
负责我市城镇各类房屋的权属登记和交易管理工作;负责我市市区及旗县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
二、公开承诺内容及时限
1、转移变更业务中的个人二手房买卖、继承、赠与、换证、遗失补办、购置公产、变更、房改房上市等八项业务受理后实行“即收即办,立等可取”;
2、转移变更中除即收即办的八类业务外,商品房买卖、单位存量房过户等其他业务在受理之日起在3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发证工作;
3、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自受理之日起在3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发证工作;
4、房屋抵押登记自受理之日起在3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发证工作;
5、申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自受理之日起在1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发证工作;
6、营业部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时限:20人以下一个工作日完成,100人以下10个工作日完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7、营业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时限:个人支取当日完成,单位集体支取20人以下1个工作日完成,100人以下3个工作日完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8、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限:
(1)手续提供齐全信贷科当日审核完毕;
(2)办理担保手续材料提叫齐备且信贷科审核完毕,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3)信贷科每月定期放款。
买卖承诺书
(hz)fulian
no:00000
卖 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地 址:
中介方:惠州市富联房地产中介地 址:惠州市东湖花园2号小区209栋51号沿江路 卖方是位于, 该物业地址以[房地产证][预售契约][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若有差异时,双方同意再作修改,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的合法产权人,现卖方收悉并确认中介方代理之买方购房要约及同意以下述条件出售该物业予买方: 1.
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预售契约][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若实际面积有差异时,卖方同意以本承诺书订明之楼价除以面积所得的单价为标准增收或减付,
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 2.
卖方同意承诺以人民币元(¥)出售该物业,卖方并同意按
下述方式收款:
a)人民币元(¥ )于签署本承诺书后收取作为临时定金; b)人民币元(¥ )于 时
或 年月日或之前收取作为加收定金;
c)人民币元(¥ )于
时
或 年月日或之前收取作为首期余款;
d)楼价余款人民币元(¥)于年月于该物业产权交易过户完成时或贷款银行办妥抵押登记时收取(如买方办理银行按揭,则贷款银行批准的按揭金额由贷款银行直接划入卖方在该贷款银行所开设的账户,实际按揭金额与楼价余款的差额由买方以现金直接支付予卖方)。
3.卖方于收取定金时,须出示[房地产证][预售契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共有人/配偶同意出售证
明][委托公证书]等有关证明文件。如卖方未能即时出示上述文件,除买方同意外,否则该定金将暂时存放于中介方帐户内;如卖方最终于 年月 日前都未能出示上述文件,卖方须负订约过错导致毁约之赔偿责任,中介方将定金交还予买方。买方对此不能向中介方要求任何赔偿。 如需中介方协助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卖方在收取定金时须将权属证明原件交中介方办理相关手续。而买方于中介方交还定金或交付卖方已签署之收据时,须归还中介方开出之预收款凭证;如有遗失,买方须支付该预收款凭证开具金额的5%予中介方作为税费补偿。 第 一 联 中
介 方
第 二 联 卖
方
4. 卖方承诺该物业将以[空置状态]/[连现状家具及电器]/[连现有租约]交易。
5. 卖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并无存在隐瞒与该物业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违
反诚实信用行为。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以及解除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交易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须对上述事项负责。否则,卖方须赔偿买方及中介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物业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被政府或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形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 卖方承诺协助买方于办理按揭手续时签署有关转让文件及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并于该物业产权交易
过户完成前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产权瓜葛、债务、税项、抵押、银行按揭供款及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管理/设备开通及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
7. 卖方同意如卖方于签署本承诺书后未能于年 月日之前办妥该物业产权交易过户 手续或未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因该物业产权问题导致不能达成交易,则卖方除须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向中介方支付上述楼价百分之六之金额作为违约金, 及赔偿买卖双方咨询及中介服务费金额的总和及支付中介方因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发生的律师费用给中介方,若卖方与买方私下交易的,则卖方仍须向中介方支付上述楼价百分之六之金额作为违约金;若买方悔约不买的,则卖方有权与中介方均分定金并另行出售该物业。
8. 基于中介方提供之中介及咨询服务,卖方须支付予中介方人民币元(¥作为中介费及咨询费,卖方须于交收首期楼款时支付上述费用予中介方,否则卖方须每天按欠款额0.1%支付逾期的滞纳金至付清上述费用予中介方止,对此卖方无异议。
9. 卖方同意卖方之税费由负责,买方之税费由负责,其他有关等费用各自负责。
10.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如因本承诺
书而产生的纠纷均交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备注:
卖 方:
中介方:惠州市富联房地产中介经营部
签 署:
签 署:
日 期: 日 期:
第 一联 中 介 方
第 二 联 卖 方
我自愿放弃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东风村一队古房子大院由项开义从项锡强处购得的农村住房(房屋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房屋为 结构 ,房屋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的产权所有权,将在以后不主张对此房屋的产权所有权权利,由此产生的一
切法律责任由我全部负责。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印章)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