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优惠及服务的承诺书(精选3篇)
创建口号:及时准确、持续改进
服务承诺:
一、坚持以人为本,诚信服务,精益求精,让检查者放心。
二、严格遵守《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三、坚持“质量第一”、“处理好一个标本=接待好一个病人”理念,以科学的态度开展检测工作,准确、客观、规范地提供数据,并提供适当的解释和咨询服务,最大程度的满足患者和临床要求。
四、严格遵守隐私保护、保密制度,对被检测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数据、技术资料等信息负保密责任,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五、急诊结果回报时间:临检≤30分钟、生化≤60分钟;
六、提供24小时的急诊服务。
七、24小时咨询电话:(5113)
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加强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提升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服务水平,在社会监督下为服务企业、申请人和投资者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现依据市住建局职责及工作实际,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依法履职,公开执法,清正廉洁
(一)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行业法治营商环境;建立权力约束机制,严防有权不作为,严惩有权乱作为,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严格遵守党纪政纪条规,规范公务行为,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收受礼品红包;坚持以人为本,亲民惠民,不发生刁难群众、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三)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确保权力行使规范、高效;权力行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在公开内容上实行应公开尽公开。
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严守时限
(一)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申请人到市住建局窗口办理行政审批和行政确认服务事项时,首位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送审件,首问责任人必须受理并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达不到审批要求的,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办理事项超出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将申请人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办理。
(二)严格规定依法办结时限。哈密市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涉及住建领域共计23项。其中,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至发放建筑施工许可证共计20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承诺办结时限为86个工作日;工程竣工验收至产权证办理共计3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承诺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三、依法依规,阳光审批,接受监督
所有行政审批、确认及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审批流程等均可通过哈密市政府网和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务政务公开互动屏公开查询,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告知事项
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所有资质申报及公示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中介代办机构通过收费形式代理资质办理等各项业务;如企业委托中介代办机构办理资质审批等业务,无论企业知情与否,一旦发生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局受理窗口将通知局法规科和相关业务科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企业相应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监督电话:
一、关于对工程质量方面的承诺
保证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关于对工期方面的承诺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和工程实情,结合我公司综合实力,我方承诺该工程工期为天。
三、关于服务方面的承诺
1、工程交付使用后三天内组织第一次质量回访,指导工程设备的使用,维修与保养,及时了解和指导在使用上存在的不足;在使用六个月后进行第二次全面服务回访;一年后进行第三次质量回访,征询客户意见。
2、在交付使用一年内,施工单位在工地附近设立常年维修服务小组,随叫随到。凡属于施工单位造成的质量问题,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包修包换,不留隐患。
3、我公司配备有专门的产品质量回访车,严格按我公司的社会服务承诺进行服务回访。
4、服务内容:长期咨询优惠服务;对保修期满的工程,实行优质优价服务,工程结束,友谊长存,继续与用户保持联系,无偿提供工程咨询服务。
四、关于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方面的承诺
保证按中标的项目经理及投标文件中所列管理人员组织施工,并且做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亲临现场。
五、关于雨季、农忙季节、法定节假日的劳动力保证方面的承诺
保证在雨季、农忙季节、法宝节假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劳动力充足,不影响正常施工。
六、关于与业主及监理单位配合方面的承诺
保证与业主监理单位积极配合,共同搞好该工程建设。
以上承诺的条件,愿签入施工合同。
承诺人: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