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调研报告汇编(推荐五篇)

采购调研报告汇编(通用5篇)

采购调研报告汇编 篇1

近年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与传染病频发给基层疾控中心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也体现出了实验室在疾控工作中的重要性。我中心设备更新缓慢、检测措施滞后、投入资金相对缺乏。为不断完善实验室建设、规范计量认证、提高测试的可信度、完成实验室认证,我中心拟采购部分实验设备。

20xx年4月20日,由唐书记带队,由检验科、采购科一行三人对所要采购设备进行市场考察。现将考察结果做一汇报。 4月20日下午到达西安,先到西安伟邦医用设备有限公司进行考察。该公司位于西安市更新街73号,是一家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现有员工20余名,各种资质证件齐全。随后在该公司技术人员带领下对公司所推荐产品进行实际考察。

第一站到中铁一局实验室了解上海科华生产的酶标仪和洗板机的使用情况。从用户的反映来看,对酶标仪的质量基本认可,在使用过程中尚未发现问题,但用户对洗板机的意见较大。

1、反映洗板机售后服务不及时。

2、仪器刚使用一年就有注水部位生锈。

该公司业务经理承诺更换品牌。4月21日邀请考察另一品牌,因时间较紧,没能前往考察。

第二站到新城中医民乐分院考察深圳迈瑞生产的BC-2600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用户反映该仪器的准确性、重复性较好。售后服务较好。唯一不足就是测试速度较慢,每小时30个测试,适合标本相对较零散或者标本量小于每天60个的实验室使用。该仪器的市场售价在五万多元。

第三站到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考察深圳迈瑞生产的'BC-3000puls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针对该款仪器用户反映最好,从仪器的稳定性、准确性、重复性均很可靠。速度为每小时60个测试。且该医院生化分析仪400速和800速均是深圳迈瑞生产的。相对来说迈瑞的产品用户评价较高,市场装机量较大。该款仪器现在市场价位在7万左右。

考察结论:

1、血细胞分析仪建议考虑迈瑞系列产品,根据我中心资金状况选择仪器。

2、酶标仪洗板机建议考虑其它品牌。

采购调研报告汇编 篇2

一、市场基本情况调查

1.市场环境

2.市场容量

3.主要品牌销量/占有/覆盖率

4.人均消费量与增长趋势

5、主要消费场所

二、产品调查1.口味2.包装/规格3.产品/品牌结构

三、产品价格调查1.出厂价格2.一批价格3.二批价格4.终端价格5.零售价格6.折扣/奖励

四、分销渠道模式调查1.现有的`渠道数量2.渠道成员构成3.分销模式

五、推广与促销调查

1.渠道激励手段(1)经销商促销政策(2)零售商促销政策

2.消费者促销

3.人员促销

4.媒体广告/生动化

(1)媒体手段

(2)广告策略

六、销售组织/队伍调查

1.销售组织设置

2.销售队伍管理

采购调研报告汇编 篇3

针对审计我部采购管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部逐一对照,认真落实整改,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狠抓采购制度的落实,用询价方式确定新的供货商

坚决执行大型设备物资的采购询价制度,用询价的方式确定供货商,采购专用或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设备,我们邀请公司有关生产或技术部门的专家、领导共同进行价格洽谈,采购其他新的通用设备,至少向三家以上生产或供货商进行询价,日常设备、材料、备品等原则上采取就近采购原则,根据以往同类产品的价格,向老客户发出购货信息,如客户告知同类同质产品与前次购买价格发生变化,我们则主动从市场、网络了解价格行情,或向新的厂家、商家进行询价,然后对需要采购物品物资的进行性价对比分析,确定供货对象。

二、加强设备到货管理

新建1000㎡较大容量的仓库,把采购的设备物资集中存放保管,建立设备台帐,规范对新购的`设备物资进行及时到货验收,并完善台帐登记手续。

三、严格合同章的管理

合同专用章由采购部专人管理,并建立《用印申请表》的审批制度,公司其他单位需用合同专用章的,需填写《用印申请表》,由采购部长和用印单位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

四、严格执行合同审批制度

按公司要求,凡是单笔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的,或有质保要求的,必须签订合同,并认真履行合同审批手续,按有关审批程序,要求相关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使用单位的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逐级签字。

五、加强采购流程管理,避免延误采购时间或重复采购

1、以月计划为基础,采购申请单经部长签字确认后方可采购(紧急情况电话请示),采购员拿到经部长签字后的物品采购申请,与采购部仓库联系核对仓库是否有库存,确认仓库无库存后进行采购(采购实行客户报价制度),同时与申请单位核实,看那些急需采购,那些可以缓办,并在采购申请单上签字确认;临时采购计划或先购后补单的紧急采购,要及时找申请单位签字确认。

2、采购员及时跟踪采购物品的过程,确保采购物品质量价格比最优,物品到达公司仓库后,督促库管员及时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

3、采购员及时逐笔做好采购记录,认真按月填写“采购物品统计表”。

4、采购付款规定,按照公司要求,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原则上不再支付预付款,物资采购签有合同的则按合同约定付款,未签合同的日常采购物品做到当月采购入库,及时索要发票,第三个月支付货款。

采购调研报告汇编 篇4

20xx年6月16日,县卫生局督查组对我院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网上集中采购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我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抓好落实

严格网上采购工作制度及职责,落实药事管理委员会对医院药物使用情况、医院用药目录和采购计划的分析、审核制度。

二、针对我院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偏低情况,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查找原因

由于配送公司网上基药数量有限,有的品种网上采购,为了不影响临床用药,不能网上点配的基药,执行网上采购价格,网下配送。鉴于这种情况,我院要求与配送公司重新签订供货协议:不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不执行集中采购价格等情况的将终止购销行为,加强督促配送商品种、数量、规格配送率满足医院采购计划,使医院有药可用。按时制定采购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网上采购工作全面取得实效。

三、规范用药,确保安全

建立健全处方开具和药品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处方点评等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切实把好处方质量关,坚决纠正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药物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以上为本院网上采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本院将继续贯彻执行网上采购,并坚决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同时也希望上级相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多了解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提供保障,彻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采购调研报告汇编 篇5

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自《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政府采购得到长足发展,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解决。最近,我们围绕“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和问责制度建设”这一课题开展了调研,对当前政府采购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近年来xx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xx省政府采购规模逐年扩大,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20xx年,全省政府采购仅45.53亿元,20xx年达到133.44亿元。20xx年底,全省政府采购规模实际完成190亿元,节约率7.9%。与此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运作程序,推动政府采购有序进行。

健全规章制度。先后研究出台了《xx省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工作规程(暂行)》、《xx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暂行办法》、《xx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xx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各市州结合实际也相继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如《成都市市级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广元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巴中市市级政府采购询价采购工作规程》等。

完善监管体系。省、市、县三级普遍建立了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管理机构统一监督管理下具体实施政府采购事项,基本形成了“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监管体系。全省建立了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联合协调监督机制,通过专项检查、举报受理等方式加强了日常监管。一些地区还通过在采购过程中推行电子化监控摄像技术手段,报送《政府采购项目信息记录表》,对采购过程实行全程动态监管。

规范采购运行。20xx年正式启用“政府采购网”作为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承担全省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在此基础上开发了“专家管理系统”和“代理机构管理系统”,研发了“政府采购电子评标系统”,建立了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目前全省入库专家共2200余名,基本实现了省内跨地区、跨部门政府采购资源共享。

当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规制度不够完善。由于相应法规缺少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制度,执行中还存在一些政策的空白点。比如现有法规对政府采购各参与主体的职能定位比较原则,政府采购审批管理的权限和职责不明确,容易导致多头管理、各行其是等现象发生。对于委托代理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等也是有原则性的规定,但对什么是部门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是否需要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缺乏明确规定,给实际监管带来难度。

采购运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采购中心作为一个事业单位由谁管理,对谁负责,缺乏明确规定,一定程度存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现象。二是由于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刚性不足,预算编制支出项目细化不够,通用性的办公用品没有集中统一配置标准,容易造成政府采购随意性较大,每次采购规模小、效率低,节约财政资金的潜力有待深化。三是评审专家库虽已初步建立,但数量少、门类不齐、总体资质水平偏低。尤其市州一级评审专家较为缺乏,有的市州进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仅20余人。大多数专家为兼职,一些还兼任了企业顾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标的科学、合理、权威,容易导致专家倾向性评标以及专家评审采购的物品“质次价高”等现象。

监督管理不够严密。目前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比较偏重于事后监督,如何及时有效地发现并解决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比如部分供应商采取陪标串标等各种手段影响评审结果,甚至与采购人串通进行“幕后交易”等。采购单位在编制采购技术参数时故意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竞争,招标文件明显倾向特定供应商,存在指定性和排他性倾向。

相关信息透明度不够高。目前政府采购中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透明度不高,社会公众不知晓,相关当事人不明了等问题,这就可能导致采购人指定品牌、代理机构干预评审、评标专家受利益驱动、供应商相互勾结搞串标陪标、政府官员与企业搞权钱交易等问题的发生。

责任追究不够到位。虽然相关的法规规章明确了政府采购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但对违法行为的认定、违法的责任、处分的档次等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依据现有的相关规定,问责对象主要是针对直接责任人,对主要负责人决策失误,领导不力,管理不到位,不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由于缺乏相应的问责规定,因此较难实施问责。在问责方式方面,对政府采购相关机构中属于公务员的问责方式主要限于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很少运用组织处理等措施。

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与问责的对策思考

从根本上解决政府采购中的问题,必须坚持制度规范与监管问责并重,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和问责机制。

建立信息化运行机制。搭建以采购管理、电子采购、决策支持三大模块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基本框架,采购程序、采购过程、采购结果都通过信息化平台向全社会公开,确保政府采购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前提下实现竞争,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阳光防腐败。一是推行电子化采购。建立供应商名录库和政府采购商品价格信息库,商品价格全部上网公开,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一律实行网上竞价。二是建立全国统一的专家库。整合全国范围内的专家资源,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随机抽取,管用分离,资源共享,网络互通。建立专家工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除不合格专家。三是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规范采购信息发布的程序、格式和范围,依托采购网站,在网上专家管理和抽取基础上,实现网上询价,网上招投标和网上评标。

建立精细化管理机制。逐步推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模式,减少人为操作的空间。一是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编制与部门预算“统一编制,统一汇总,统一审查,统一批复”,由采购中心根据预算和计划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分期分批集中统一采购,以形成政府采购规模效益。二是严格实行部门采购资金集中直接支付。在支付中心设立政府采购专户,根据采购结果通过专户将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三是推行技术参数格式化。在充分市场调研基础上,针对不同产品的特性和功能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设备采购参数数据库,杜绝指定性和倾向性。在规范技术参数的'基础上推行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四是推行部门办公用房装修、办公设备等公用设施标准化配置。积极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对通用设备建立一套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采购指标体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增设协议和定点供货渠道,由全省统一组织实施,实现资源共享。

建立动态化监控机制。切实强化对政府采购的全程监督和动态监督。一是建立政府采购的预算、预审、执行、考评、检查的全过程管理制度。监管部门要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对政府采购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二是建立评标结果后续审查机制。不仅要监督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和质量,还要把商品的售后服务和合同履行情况等纳入监督视野。三是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从自身职能出发找准监督着力点。财政部门主要着眼于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审计部门重在采购资金的使用,纪检监察部门主要从工作人员执行相关工作纪律条规的角度开展监督。

建立制度化约束机制。在宏观层面,建议加快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研究修改,尽快出台对《政府采购法》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律定位。在微观层面,要针对政府采购运作中的一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设计制度规定。一是建立采购项目责任人制度。采购代理机构对每个采购项目都应确定一名责任人,授权其在职责范围内全面负责该项目的采购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项目责任人实行任职资格考试制度,持证上岗。二是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考核制度。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围绕采购价格、节支效果、采购质量、采购效率以及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三是建立评审专家回避制度。明确规定专家在被抽取参加政府采购评审中,如发现或知道与采购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有义务主动提出并实行回避。

建立刚性化问责机制。坚持用权必问责,问责必到人,切实强化政府采购各参与人的责任意识,确保其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一是明确承担责任的主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员以及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参与政府采购的部门和人员,都是政府采购的责任主体,根据其在政府采购中担当的不同职责,都应承担相应责任。二是明确问责方式。政府采购既涉及行政层级的内部管理,又涉及政府相关部门与市场主体的行政监管,同时还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交易,因此其问责方式也是多样的,既要采用相应的行政手段、纪律手段和法律手段,也要重视综合运用通报批评、停职、辞职等组织处理手段以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暂停或取消执业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经济处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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