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调研报告(精选13篇)
燃煤电厂的环境问题近年来备受关注,环保部专门组织编写了《燃煤火电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燃煤电厂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等专门文件,从燃煤火电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试生产阶段环境守法、运行阶段生产守法等阶段,对燃煤电厂的环境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指导。随着《环保法》的修订与被称为“史上最严标准”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施行,燃煤电厂所面临的环保要求更严,环保压力更大。本报告将从燃煤电厂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音四个方面分别对其主要产污环节、当前法律规定与污染治理现状进行分析。
图1 燃煤火电机组主要产污环节
一、燃煤电厂的主要产污环节
燃煤电厂对于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污染物的排放上,如图1所示,燃煤火电机组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污环节有五个:
(1)煤在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脱硝、除尘和脱硫后由烟囱排入大气,烟气中主要污染成分包括SO
2、NOX、烟尘、汞等;
(2)生产系统中的各项工业废水,如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的酸碱废水、煤场和输煤系统冲洗水、含油废水、脱硫废水、锅炉酸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水等,以及厂区的生活污水。如采用湿灰场,还包括冲灰水等。主要污染因子有pH、SS、石油类、COD、BOD5等。电厂水冷却系统如采用直流冷却方式,其污染还包括温排水可能造成的热污染等;
(3)燃煤产生的灰、渣以及脱硫系统产生的废弃物在贮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灰水外排、渗漏及扬尘等影响,其中污染物主要包括粉煤灰、脱硫渣、催化剂等;
(4)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设备类运行噪声和电器设备类磁震噪声,噪声源主要分布在汽机房、锅炉房、磨煤机、脱硫设备、各类泵房、风机等部位,此外,采用带冷却塔的循环冷却方式时,还会产生冷却塔噪声;
(5)无组织排放源造成的扬尘污染等,主要包括煤场、灰场以及装卸过程中的扬尘等。
二、燃煤电厂水污染防治法律规定与现状
1、燃煤电厂水污染防治法律规定
对于燃煤电厂的污水排放,新《环保法》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和《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都分别对水污染排放监测和排污费进行了规定,《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对排污收费对象、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外,《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3.9.1明确规定:“大力发展和推广火力发电、钢铁、电石等工业干式除灰与干式输灰(渣)、高浓度灰渣输送、冲灰水回收利用等节水技术和设备以及冶炼厂干法收尘净化技术。”污水排放标准则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__),此外,依据新《环保法》第四十四条,还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燃煤电厂水污染防治现状 为防治水污染,燃煤电厂在工艺过程中可以采用循环冷却水系统节水技术、气力除灰和干除渣节水技术、空冷系统节水技术、城市污水回用技术等,能大幅度减少鲜水取用量,是解决电厂水资源紧缺、防止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对于废水,燃煤电厂废水种类多、水质差异大,一般采用分类处理的方式,通过混凝澄清、气浮、过滤、石灰处理、超滤处理、反渗透等废水处理工艺,对废水进行回收利用和达标排放。当前大部分燃煤电厂通过上述处理,能够达到污水排放的标准,甚至部分电厂已经能够实现“废水零排放”1。
三、燃煤电厂大气污染防治法律规定与现状
1、燃煤电厂大气污染防治法律规定
大气污染是燃煤电厂较为突出的污染问题,与其相关的法律规定也较为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大气污染防治作出了基本规定,要求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排放标准,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许可证的排放条件排放污染物,缴纳排污费等。《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中也都对燃煤电厂进行了规定。《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 1参考《大唐张家口发电厂完成重大技改项目生产废水实现零排放》物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还对其进行了专门规定,要求遵循“谁产生、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减少粉煤灰堆存,不断扩大粉煤灰综合利用规模,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附加值。燃煤电厂固体废物排放应遵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__)与《危险废物安全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__)。
2、燃煤电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现状
燃煤火电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粉煤灰,此外还有脱硫副产物、污水处理污泥、失效脱硝催化剂等。燃煤火电厂粉煤灰主要可用于生产粉煤灰水泥、粉煤灰砖、建筑砌块以及混凝土掺料、道路路基处理、土壤改良等。脱硫石膏主要用作水泥缓凝剂或制作石膏板,还可用于生产石膏粉刷材料、石膏砌块、矿井回填材料及改良土壤等。对于污泥和不能再生的失效脱硝催化剂,则应当按照排放标准,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进行处理。近年来,我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已取得一定成效。
四、燃煤电厂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与现状
1、燃煤电厂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
对于燃煤电厂噪声污染,当前主要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防治,其中并未对燃煤电厂进行特别规定,而是遵从其一般规定,如其第十六条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燃煤电厂噪声主要应当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__),也应当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__)、《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__)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__)。
2、燃煤电厂噪声污染防治现状
燃煤火电厂噪声污染防治的原则就是按照环境功能合理布置声源,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当前主要的降噪技术包括:
(1)燃料制备系统噪声治理技术,对磨煤机等主要噪声设备采用局部隔声法;
(2)燃烧系统噪声治理技术,在锅炉排气喷口安装消声器;
(3)发电系统噪声治理技术,对汽轮机、发电机等安装隔声装置;
(4)冷却系统噪声治理技术,在冷却塔进风口安装消声器与隔声屏障等;
(5)脱硫系统噪声治理技术,对氧化风机、增压风机等加装隔声罩等。通过这些方法,一般降噪量能达到15~30分贝,燃煤电厂的噪声污染基本能得到控制。
综上,当前我国燃煤电厂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得到了较好改善。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与设备,燃煤电厂的废水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大提高,已经有部分电厂实现了“废水零排放”,燃煤电厂的生产噪音也基本能得到控制。对于最令人关注的大气污染问题,通过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施行,以及环境监管的加强,燃煤电厂大气污染也已经大幅改善,随着技术与制度的不断完善,燃煤电厂超低排放也必将实现。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关于区人民政府环保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六盘水市钟山区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审议议题和视察调研计划安排,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以分组和集中调研的方式,对我区环保工作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区人民政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基础设施;突出工作重点,打好污防攻坚;加强执法监管,坚持常态长效;狠抓问题整改,健全惩防体系”六大措施,有力地推动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止20xx年10月,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6.05%,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20xx年以来首次在全年已监测的时间内均达到二级标准。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56微克/立方米,较20xx年同期67微克/立方米削减1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为33微克/立方米,较20xx年同期36微克/立方米削减3微克/立方米。大格纽、虹桥、窑上、金竹沟等4个省控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水城河水质逐步得到改善,双桥水库等18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2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8分贝,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辖区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建成和改造中心城区12座垃圾收集转运站;投资5.6亿实施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投资7331万元完善乡镇垃圾收运设施;投资6.5亿元建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1.2亿元建成市政污泥处理项目;投入1000余万元对双桥水库一级保护区17户进行搬迁,投入1000万元建设界碑、界桩及水质环境监测监控设施设备,积极谋划二级保护区污水及垃圾治理等项目。积极整改中央和省委环保督查问题,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我区自查问题39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69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反馈问题涉及我区20个,已完成整改16个,矿山恢复治理等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省委环保督察交办钟山区信访案件79件,办结79件,办结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环保工作认识不足,职责界定不明
有的职能部门对环保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未分清环保工作和环保部门工作的关系,以为环保工作就是环保部门的工作,未履行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履行的环保监管职责。
现行的环境统管与分管的权限看似分明却关系不顺,只有分工,缺乏协作,部门、乡镇社区不同程度存在环保职责不清、任务不明、主辅关系不分的情况,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行政效能,导致监管不到位、监管缺位。比如噪声污染防治的责任分工就有10个以上的部门,群众举报投诉方式更为复杂,要分时间段、分行业,是否办理了手续,还要分是固定声源噪声还是非固定声源噪声,才来确定向哪个部门进行投诉。现实中,噪音污染多发于凌晨,群众首先找的是公安局,因为群众弄不清楚什么污染源归谁管。这些复杂的职能分工,看似细致明确,可监管无衔接性,直接导致的是工作上的推诿。
(二)环保基础设施不能满足需求
1.集中污染处理项目建设缓慢,如:市政污泥项目未投入正式使用,市政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尚未动工。
2.污水管网设施建设不能满足需要,污水管网不健全,断头管网多,截污不彻底,污水收集率不高,雨污分离不完善,含有大量雨水、地下水的混流污水进入截污管网,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量过高而COD过低。
3.环保项目运营效果不好。一是由于资金、人才、技术跟不上,造成后续运营和维护困难,许多项目面临“建而不管、建而失管”的问题,如月照双洞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由于农户散养畜禽私排私倒,造成设备被大量动物粪便堵塞。二是由于收集、运输等环节不规范,有的项目没能充分发挥作用,“供需”问题凸显,比如垃圾焚烧厂的处理能力为150万吨,但是目前每天仅有不足一半的处理量,设备闲置、资源浪费;全区没有规划建设标准化建筑垃圾、渣土堆放场,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运输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一方面是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公司缺少足量的建筑垃圾进行生产,另一方面建筑垃圾偷倒乱倒屡禁不止。
(三)环保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1.环保工作人员未配齐,基层环保工作机构未设立。如:区环保局编制空缺一直未能补齐;钟山公安分局负责环保工作的仅有1人。
2.集中污染处理项目缺乏专业人员,实际上未能正常开展日常自检工作。如: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对本职工作掌握不够甚至完全不了解。
3.仪器设备不足,难以开展环保指标监测,执法队伍执法困难,如:城管局执法大队负责中心城区夜市等噪音污染治理,但是尚未配备噪音分贝仪,执法过程中,噪音水平如何,是否达到扰民,难以科学界定。
(四)环保工作精细化程度不高
环保工作大面得到基本覆盖,对规模化的污染治理实现全覆盖,但在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一些散乱污还欠缺有效的监管和治理;高度重视对人口聚集地的环保问题,忽视了城乡结合部、人员居住较少等“边旮”地区。如:对大型餐饮的监管达到全覆盖,对利用住宅开设的“私房菜”、小餐馆的油烟治理没有行之有效的监管;乡镇建立了垃圾收集处理体制,但是对群众乱倒乱扔等行为缺乏约束;对规模化养殖的监管基本到位,但是对农户散养、非规模化养殖的管理欠缺。
(五)宣传工作不到位
公众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法治意识不强,一是主动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不够,未普遍形成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习惯,如部分居民将垃圾、废水随意倾倒,甚至阻碍对雨污管网的改造工程,不给钱就不允许改造。二是对环境污染的真实性、危害性缺乏正确、客观的认识,要么缺乏必要的警惕,要么制造谣言,浪费大量行政资源,如部分砂石厂为达到垄断目的,恶意举报竞争对手;有的为了达到其他目的,重复举报,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的14个投诉案件中,碧桂园垃圾中转站项目被反复举报10次。
三、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环保工作协调机制。科学界定各部门环保职责范围,有序整合并明确分散在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职能,减少职能交叉,各部门充分履行本部门的环保职责,加强对本行业的环境监管,部门加强配合,切实提高环保工作效率,对各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更为有效地监管。
(二)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管理维护力度。积极争取各级环保资金,分类、分批推进环保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从源头抓起,加快污水管网雨污分离项目的改造进度。加大对已建成的集中式污染处理项目的管理力度。
(三)配齐配强环保工作队伍。一是尽快配齐配强环保监察、环保检测两支队伍,持续做好执法培训和业务培训工作,加大对环保监测设备的投入,同时,通过特聘专家、项目合作、兼职、购买服务等灵活的用人机制,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等多种方式,提升环保队伍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的整体实力。二是延伸环保工作监管触角,落实乡镇社区和村级的环保责任,落实好网格化的环保监管,探索发动群众进行环保监察的新方法,发挥人人参与的“人民监督”作用。
(四)加大对“散乱污”的治理力度。建立网格化环保工作体系,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种“散乱污”,加大对露天夜市烧烤、油烟、噪音、居民住宅小区化粪池外溢、农村畜禽养殖场等影响群众生活的“散乱污”整治力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现代传播媒介,加强环保法规、政策、工作的宣传和环保知识、常识的普及,不断夯实环境保护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二要创新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把环保宣传作为环保工作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通过培训、宣传,切实提高认识,增进共识,让环保意识融入广大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增加曝光污染企业的次数和频率,通过对违法企业的曝光和严肃处理,震慑违法行为,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更多的部门和企业自觉依法保护环境。
关于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中省环保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分工表》要求,针对省委反馈共性问题进行整改,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委反馈共性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现象,没有很好把握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还没有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2.责任意识不强,环保职责不清、尽责不力、推诿扯皮现象,环保责任和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现象较为严重,没有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
3.重安排部署、轻落实督查的问题
4.意识淡薄、熟视无睹任至徇私枉法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1.提升我局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自觉贯彻落实中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把省委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反馈意见到位。
2.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向社会公开的同时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
3.加强基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自觉贯彻落实中省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
三、整改措施
按照要求,我局每年定期召开一次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会、进行一次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主管领导讲一次生态建设课、邀请了有关单位的砖井学者做一次生态环境文明报告,确保了我局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我局每季度研究、讨论2次,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坚持环保工作,形成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度生态环保重要举措的常态机制。
四、强化管理,理顺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一要根据盐湖的生态功能保护和管理要求,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区域产业环境准入标准,将监管关口前移,有效发挥生态环境准入门槛作用。二要积极推进环保体制改革,理顺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配合。要创新方法,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县实际的环保工作制度。要明确环境治理项目的后续运行和管护办法,确保各项政策长行久效。三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区域环境保护网络,加大环保专业人员招聘力度。严格组织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定边县盐务管理局
20xx年10月30日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监察、监测、污防、生态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检查主要任务:重点查看各饮用水源保护区是否设立保护标牌、是否有排污口、是否建有影响饮水安全项目、是否编制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建立保护区和风险污染源名录,并对自来水厂各类设施的运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对饮用水源的取水水质进行取样分析。
二、全面排查,务求实效
全市各级环保部门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充分利用环统、饮用水水源地数据信息开展排查,摸清了我市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现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督促整改。
(一)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我市涉及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3个,分别为区的桂花饮用水源地、龙滩村水源地、安居白安河红岩子水源地。目前,3个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服务人口约84.8万人,年取水总量约4748.5万吨,均已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了保护区标识标牌。
寸塘口水源地、赤城湖水源地属于水库型水源地,不在此次排查范围内。
(二)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执行环境法律法规情况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尚待规范的环境问题:县的龙滩村水源地取水口一、二级保护区内分别建有2处砂石码头,为县砂石码头、县螺湖砂石码头,建筑面积共计约4000平方米。其余2处饮用水水源地在保护区内未发现排污口、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项目以及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三)周边面源污染防治情况
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表明,我市3处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__)中ⅲ类水源标准,能够满足我市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但流入的各小流域水环境形势严峻,周边面源污染防治压力大,主要表现为富营养化指标超标。近年来,我市对小流域面源污染重,水体富营养化现象高度重视,开展了多项工作措施:一是成立市城区4条小河流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整治任务;二是重新划定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设立标识标志牌,明确保护区范围内应遵守的规定;三是制定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污染防治规划,严格禁止在保护区内新、改、扩建影响饮用水源的建设项目;四是加快乡镇生活污染源治理工作,在部分乡镇率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督促整改,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加快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生态治理及修复工作。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小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在建和筹备的16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推进具备条件的乡镇跟进建设。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公众环境意识和参与保护饮用水源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关于我区20xx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面了解我区20xx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近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益文率城环委深入我区相关部门、街镇、园城及企业,通过广泛走访、实地察看和座谈交流深入调研了解我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工作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定期专题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施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相关综合方案,制定年度目标,及时分解落实,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有序推进。
(二)有序开展环保“五大行动”。碧水行动。落实“河长制”责任,开展沙溪河、通惠河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投用,新建污水治理设施10座,加强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加强工业废水、医疗废水、采石场废水监管和治理。蓝天行动。加强城区扬尘污染管控。强化工业废气达标排放,督促水泥和砖瓦窑企业错峰生产,改造砖瓦窑19家。淘汰黄标车20xx辆。绿地行动。加强老瀛山、长田等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启动编制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等规划。实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基本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全覆盖。田园行动。完成市下达的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任务,完成152家2.45万头生猪当量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宁静行动。对坝坝舞、夜间烧烤等噪声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制止和查处夜间施工扰民投诉举报394件。
(三)积极服务市场主体。坚持“提前介入,靠前服务”,认真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成工业园区环评修编工作,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管理,认真落实负面清单、污染物排放许可、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全年共计审批项目环评69件,受理网上项目环评备案114件。
(四)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环保普法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开展餐饮油烟、城区噪声污染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抽查企业1579家次。严厉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0件,处罚金额412万元。
(五)整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重庆反馈意见精神,制定细化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对标对表,打表推进,按时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20xx年度整改任务。接受20xx年全市环保督察,及时办理督察组交办的相关工作,顺利通过市环保集中督察。
二、总体评价
20xx年,区政府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五大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成绩值得肯定。一是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快推进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投用。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对城区给排水管理职能进行调整。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环境刑事违法案件实现零突破,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件,移交刑事犯罪案件3件。加大对街镇、部门环保工作考核力度,考核分值从20xx年的4分、5分统一提高到10分,促进街镇、部门落实环保职责。二是区域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各项环保目标较好完成。加强城乡绿化,全区森林覆盖率达47.3%,较上年度提高五点二个百分点。20xx年,全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7天,超市下达目标任务4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同比下降。地表水水环境总体较好,綦江河、蒲河等河流监测断面均达到Ⅲ类水质要求。城区噪声得到控制,声环境质量达标。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保责任意识有待提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精神不够,意识有待提升。部分企业负责人环保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环保投入足不,管理能力弱,重生产轻环保现象还比较突出。街镇和部门环保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人员流动性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难。公众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法治意识不强,自觉参与保护环境的意识比较淡漠。
(二)环保监管体制机制不顺。环保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单位、街镇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存在环保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情况,导致监管不到位、监管缺位。特别是城镇污水管理体制机制不顺,污水治理设施缺乏统筹规划、统筹建设、及时移交和统一管理等诸多问题,有些问题存在多头管理又无人管理的情况,尤其是东部新城至龙角桥段污水主管网的管理维护问题突出,箱涵污水大量外溢流入綦河,造成河流的污染。
(三)污水治理问题尤为突出。一是规划缺失。由于缺乏统筹规划,导致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没有前瞻性,已建成的污水治理设施之间不匹配、不协调,导致运行成本增加,作用发挥不好。比如,綦河东岸的污水主箱涵未考虑东部新城片区的污水容量,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标高比污水箱涵高10余米。二是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滞后于城镇建设。在加快推进城镇建设的同时,污水治理设施没有同步规划建设,导致生活污水直排污染河流。比如,老城区雨污未分流,三江、赶水等污水处理站建设进展缓慢,东部新城通惠场、登瀛场和沙溪河上游没有及时建设污水管网。三是污水治理设施管理不到位。通惠河、沙溪河黑臭水体整治不彻底,綦河、通惠河、沙溪河两岸仍有不少污水没有接入主管网,綦河两岸污水主箱涵淤积未及时清掏,部分开发企业存在随意搭接污水管网问题,东部新城部分污水箱涵破损后未及时修复导致河水进入箱涵,街镇污水收集处理率低。
根据《中省环保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分工表》要求,针对省委反馈共性问题进行整改,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委反馈共性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现象,没有很好把握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还没有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2.责任意识不强,环保职责不清、尽责不力、推诿扯皮现象,环保责任和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现象较为严重,没有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
3.重安排部署、轻落实督查的问题
4.意识淡薄、熟视无睹任至徇私枉法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1.提升我局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自觉贯彻落实中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把省委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反馈意见到位。
2.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向社会公开的.同时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
3.加强基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自觉贯彻落实中省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
三、整改措施
按照要求,我局每年定期召开一次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会、进行一次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主管领导讲一次生态建设课、邀请了有关单位的砖井学者做一次生态环境文明报告,确保了我局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我局每季度研究、讨论2次,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坚持环保工作,形成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度生态环保重要举措的常态机制。
四、强化管理,理顺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
一要根据盐湖的生态功能保护和管理要求,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区域产业环境准入标准,将监管关口前移,有效发挥生态环境准入门槛作用。二要积极推进环保体制改革,理顺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配合。要创新方法,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县实际的环保工作制度。要明确环境治理项目的后续运行和管护办法,确保各项政策长行久效。三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区域环境保护网络,加大环保专业人员招聘力度。严格组织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定边县盐务管理局
20xx年10月30日
20xx年,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我项目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带领广大员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任务目标,坚持各项工作齐抓共管,夯基础,强素质,严管理,不断提高执行力,增强控制力,持续保持了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全面完成了安全环保重大事故工亡为零、重伤为零,以及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任务目标。回顾20xx年的安全环保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各级安全环保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20xx年,面对全年生产经营任务,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项目部召开的第一个专业会议就是安全环保工作会议,总结往年年安全环保工作经验教训,部署20xx年任务目标。各部门按照工作会议的要求将方针目标逐级分解,横到边,竖到底,并将方针目标纳入各级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之中,实行月检查,月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为安全环保工作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考核到位奠定了基矗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环保工作例会,及时分析执行情况,解决问题,纠正不足,保证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和方针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持续改进,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体系。
遵循“用管理机器推动管理工作,用业务流程规范管理行为,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的管理思想,从完善“五个支撑体系”入手,持续改进项目部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取得良好效果。
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环保监管体系。严格按照两个《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要求,依法依规,进一步规范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确保了各级安管人员到岗到位;各单位加强了安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加大了绩效考核措施,提高了各级安管人员的责任心;每月开展优秀安全员评比活动,激发了各级安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环保制度体系。20xx年,根据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需要,建立了每月一次的安全环保及设备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安全环保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促进了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高了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运行绩效。
强化了安全环保方针目标管理体系。围绕公司安全环保工作方针目标,各单位、各部门层层分解,横到边,竖到底,建立起系统的安全环保工作方针目标管理体系,通过狠抓“双基”工作,提高基层管理水平,确保了全年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
建立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各单位根据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对各种可以预见、危害重大(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或灾害,分别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生产实际组织模拟训练,提高了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对事故范围和损失的控制能力。
(三)创新管理,进一步强化了体系运行动态控制平台。
按照“主动监测、动态监控和持续改进”的原则,创新管理,深入开展多层次、高密度的现场安全环保督察,进一步强化了体系运行动态控制平台。一是项目部安全环保督察队坚持每月一次安全环保督察活动,针对每月工作重点,持续开展以“揭查整改事故隐患、环境缺陷,揭查整改作业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揭查整改危险源的控制缺陷,揭查整改生产中只注重生产而放松安全的现象,揭查整改管理漏洞和管理缺陷”为主要内容的“五揭查、五整改”活动,不断改进和强化安全环保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增强体系“体质”;二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由项目经理经理,各部门分管领导和安全科长(主管)参加的安全环保工作例会,总结交流经验,分析研究问题,布置下步工作措施,保障体系有效运行;三是积极推行工程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将安全环保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工作标准中去,强化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四是初步建立了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下的风险预警机制,对节假日、严寒酷暑季节、大风、大雾、大雨、大雪天气以及禽流感等情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提高了不良自然条件下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五是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创新安全环保督察形式,坚持开展多层次安全环保督察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各个层次的安全环保督察活动,相互促进,有效地改善了生产现场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现场作业环境不断改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大大降低,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工前五分钟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基层安全管理信息得到及时反馈,保障了体系运行的灵敏性和有效性。
为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国家环保部、农业部及省、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要求,我区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秸秆禁烧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
秸秆禁烧工作开始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为确保完成辖区内总体禁烧工作目标。20xx年5月27日召开会议,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区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由政府统一领导,环保局牵头,镇、办为责任主体,村为防控单位包片包干,将禁烧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层层落实。在全面禁烧的基础上,重点在区城市建成区周围5公里;高速公路、铁路两侧2公里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地带;以及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1公里区域,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禁烧秸秆的重要性,20xx年5月30日,区环保局、镇、镇、镇、办事处联合开展了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禁烧秸杆。本次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横幅、标语、致农民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宣传,为区辖区村居统一订做并悬挂宣传横幅100余副,印制宣传单10000余份,张贴宣传公告500余份。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让禁烧政策家喻户晓,要求各村居立即行动起来,增强群众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自觉性。20xx年6月1日上午在区政府门前举行秸秆禁烧宣传车巡回宣传启动仪式。由10余辆宣传执法车组成的宣传车队从区政府门前出发,开始在全区范围进行巡回宣传。当天发放宣传资料累计20__余份,在群众中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全面打赢我区秸秆禁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监管,明确责任
按照《区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区政府与三镇一办及相关部门签订20xx年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从6月2日起,各相关部门每天出动秸秆禁烧宣传车,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发现问题随时制止。各镇、办实行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以村为防控单位,划分责任区域,明确专人分块负责,吃住在田间地头,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禁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四、存在不足
我区小麦成熟期相差大,镇小麦成熟较早,从5月底就开始收割,由于当时对这一情况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致使镇部分村出现焚烧现象,因发现急时,在消防队员、环保局巡查人员及镇、村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扑灭了燃烧火点,避免了燃烧面积的扩大。针对这一情况,区禁烧工作领导组及时调度并发出通报,避免再度出现焚烧现象。要求其它乡镇对将要收割的麦田加强昼夜监管,确保“不着一把火,一冒一处烟”。
五、下步打算
我区小麦种植面积25万余亩,目前已收割24万多亩。尚有4千亩正在抢收中,麦收任务和秸秆禁烧任务仍十分艰巨,为把午收和秸秆禁烧工作做的更深入,力争颗粒归仓,实现全面禁烧的目标,我们将继续强化以下措施:
1、严防死守,镇、村干部要加强昼夜巡查,区巡查小组将加强对重要部位、重要目标巡查。
2、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处冒烟,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或处罚。
3、强化监管责任。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组织好镇、村干部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焚烧现象。
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造成出现较大面积焚烧现象的,坚决予以经济处罚和党政纪处分。
关于对基层环境保护问题的调研报告
11月7日,池河镇人大组织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对全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中省市反馈环保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视察。代表们先后对明星村彭中友、张守彩养殖场,明星村万吨有机肥厂、池河污水处理厂、双营村生石灰厂进行视察,了解情况。
一、工作现状
(一)水质保护及水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按照省市县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区域范围内主要河流的分布情况,全面推动我镇河流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20xx年,建立了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建立工作动态报告制度,每月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对各村进行河道管理量化考核。截止目前,池河和境内11条河沟的醒目位置均已设立了河长制公示牌,同时与涉及河流的村全部签订了“河长制”目标责任书,并安排15名护河员负责辖区内江(河)道垃圾杂物清理和水体漂浮物的日常打捞工作,切实落实好“河长制”。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广泛开展。为扎实推进我镇治污降霾工作,努力实现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助力追赶超越,我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池河镇20xx年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依法依规治污,科学精准降霾。一是加快清洁能源推广使用,深入开展“气化乡村”工作;二是从严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施工工地监管,对各个建筑工地进行巡查,要求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措施必须落实;三是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督促全镇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必须强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四是严查秸秆杂草焚烧。镇环保所及各村加大巡查力度,严控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同时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奖补协议书,对秸秆还田或运离存储不进行焚烧的农户进行奖补100元/亩。截至目前,焚烧秸秆处罚共计10余起,处罚金额20xx余元。
(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初见成效。一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加强生活污染源治理,做好农村污水收集和处理工作,农村生活污水集中进污水管网;三是加强生活垃圾处理,督促各村与石泉县金豪物业有限公司签订垃圾清运合同,定期对收集垃圾进行清运,基本实现农村无垃圾堆积。
二、我镇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能力较弱。我镇饮水来源大多为山泉水或地下浅层水源,极易受到污染,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类污染物排放逐年增加,虽对饮用水源地进行了一定保护,仍然缺乏完善的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待细化。经过多方努力,我镇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但是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存在概念不明确、划分不细、落实不够有力等问题。例如:对于秸秆的界定范围、奖补政策的兑现、违反对象的处罚力度、秸秆综合利用率等都有待进一步讨论和完善。
(三)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仍然存在。池河镇作为农业大镇,发展养殖的群众较多,但大都为分散小型养殖户,缺乏污染防治设施,粪便综合利用处理设施也基本没有,集中治理难度大。同时在对于农药管理上面,目前未有具体管理措施,为降低生产成本,群众大都使用普通化肥,造成土壤和水体污染。
(四)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依然严峻。目前,池河镇每个村都建立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场所,但是由于地理位置限制、管理措施不完善、村民环保意识不强等,个别地方任然存在垃圾乱倒、焚烧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生活环境。
三、加强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提高认识,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加大对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是积极探索多种投资渠道,加大农村环保的投入。以政府为主导,逐年增加社会环保投资渠道,一方面政府每年应安排一定财政预算资金,用于对重点流域、水源地、畜禽养殖等进行专项治理,另一方面采取政策倾斜,对于环保类项目和其他环保设施完善的企业优先考虑资金补助。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对农村生态、公益事业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三是积极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着力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在推进农村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调整的同时,完善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认真做好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无害化处理技术、秸秆回收利用等,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四是加强基层环保力量,强化农村环保舆论引导。在镇环保所的统一管理下,逐步在各村设立环境保护监督员岗位,不断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思,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上下一心、全民参与、共抓环保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在党的惠农政策和各方面大力扶持下,民族贫困地区农业、农村经济得以快速发展,但工业粗放式经营,农业生产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的大幅增加,畜禽水产养殖面积的不断扩大,大量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无序排放,使农村环境负荷急剧增加,环境问题日趋突出,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阻碍了新农村建设步伐。面对新农村建设,环境的保护该如何有效推进,立足州实际,作以下理性思考。
一、分析环境现状,把握新农村建设中的环保切入点
自治州是一个典型的民族贫困地区,目前仍有15万人处于温饱线以下。受客观条件限制,近20年来,陆续上了一批耗能高、污染大、附加值低的粗加工、重污染工矿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给环境留下了历史欠账,并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凸显。为改变不良现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从源头上把好环保切入点,以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以污染源治理为切入点,还历史欠账,为新农村建设扫平障碍。
州近20年来留下的环境欠账,已使部分州域环境失去了其应有功能。只有加大老污染源治理,逐步恢复环境应有功能,才能为新农村构筑建设的平台。
一是突出治理工业污染源,确保环境功能区的有效恢复。一方面以锰、钒、铅、锌等矿石生产加工业为治理重点,采取"严格环境执法、督促防污设施运转,提供技术指导、推行清洁生产,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达标排放"等措施,实现境域主要河流水功能的逐步恢复。另一方面力争3至5年时间,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业生产秩序,依法关闭耗能高、污染重的小浮选、小冶炼、小化工等"十九小"企业,从严查处和打击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遏制工业污染反弹,全面恢复水功能区。
二是突出治理农村面源污染,确保农村环境的优化整洁。农村面源污染又是当前农村的又一重要污染源,使农民健康面临威胁。全州畜禽养殖排放的污水量和化学需氧量分别相当于工业企业排放废水量的64%和化学需氧量的59%;农业化肥施用量逐年递增,生活污水和垃圾也直线型增加,仍有83.9万农村人口饮用水高氟、高砷、高污染水。农村污染源点多、面广、治理难度大,直接威胁农民身体健康,影响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因此,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治理。一方面实施以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路、改水、改厕、改沟、改圈、改厨为主要内容的"三清六改"工程,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另一方面采取全面整治"闲置房"、村庄整修改造、拆旧建新式的村庄整体改造和建设农民社区新村等四种基本模式进行村庄改造,为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以高规格规划为切入点,筑环保平台,严防新农村建设重蹈覆辙。
一是在规划力度上求"实"。党委、政府要将新农村环保工作与经济发展同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在制定经济发展政策的同时,应制定配套的环境保护政策,在确立"gdp"增长速度的同时,也应将"绿色gdp"考虑其中,改变过去只有"gdp"增长绩效,没有环境污染、资源耗损惩罚的格局。在明确权利时要将责任捆绑其中,特别是对政府、部门及环保主管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环保职责要具体、明了、实在,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不能出现"文字游戏"和模棱两可的"模糊职责","尽职"与"渎职"的奖罚,要有据可查。将污染治理作为考核一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指标一并考核,作为干部调动、升迁的条件之一。在计算"gdp"政绩的同时,也应计算"gdp"中的资源耗损和环境污染。建立健全综合决策机制,明确各部门环保职责。另外,要加大立法力度,保证其合法化。
二是在规划内容上求"全"。首先是环保指标概率要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要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新农村环境美化率、综合绿化率、人均绿地面积等每一项环保指标,必须做到衡量具体全面,既结合州实情,又与新农村要求相符。其次是操作涵盖面要广。从实际出发,按照新农村建设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结合本州实际,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始终强调各项工作与环境相协调。再次,涉及面要宽。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问题,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在规划时,必须围绕环保这根主线,根据当地资源、环境进行综合分析,以发展的眼光考虑未曾遇见的问题,从而作出科学、合理而又极具前瞻性的决策。
三是在规划实施中求"真"。首先,规划思路不虚。在确定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实施中,立足生态州建设实际,对技术能力范围内的资源,按有序开发原则,实行优先开发利用,对技术能力不及、资金严重不足、设计规模不大而又极具开发和利用价值的资源实行保护性开发或不予开发,严防资源的流失。其次,履行规划不软。对已实施的规划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条例》,开展环境管理,严格环境执法,坚决取缔违法排污企业和违法违规项目;对新上工业企业,认真把好"准入关",落实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防止发达地区和州内城市落后、淘汰工艺与设备再进入农村和乡镇,控制新的工业污染产生。
(三)以加大环保投入为切入点,壮环保事业,增强新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据专家推算,只有当社会环保总投入占同期gdp1.5%到2%的时候,环境修复能力才能大于环境破坏速度。而州的社会环保总投入不到同期gdp的0.1%,低湖南省0.67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94到0.97个百分点。加大环保投入是环保应对新农村建设的又一切入点。在众多投入中,财政资金的投入对社会资本投入最能起到导向作用,能起到以小带大、以点带面的作用。为此,政府必须对环保投资采取倾斜政策,扶持污染治理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扶持环保型"绿色企业"。引进市场机制,建立多种融资渠道,实行污染治理多元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加大"乡镇污染治理基础设施、乡村风景林木保护、水土流失防治设施、乡村保洁"等项目的投资。创新环保投入机制,建立起环境保护的价格体系,做到"污染者付费,治理者受益",使违法成本高于治理成本,促使企业自动投入污染治理。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对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逐步替代、淘汰,以促进新农村建设中的工业与环保的协调发展。
二、调整产业结构,激活新农村建设中的环保原动力
(一)以技术为纽带,将工业调精。
一是将工业规模调"大",减小污染源的再生。应对新农村"生产发展、村容整洁"的要求,州工业发展必须改变当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工业经济增长格局。扩大生产规模,减小污染源的再生是实现新农村建设"既发展生产,又确保整洁"的'一大举措。调整工业结构,首先对现有工业企业规模进行调整,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规模准入标准,坚决取缔、关闭"作坊式"的小规模企业,让大规模企业做大、做强。加大高新技术推广,着力培育高新技术"环保型龙头"企业,优先发展对新农村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信息产业,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新农村经济建设中的比重。
二是将企业数量调"小",减轻环境的压力。"散而多、小而全"是当前州工业企业的又一显著特点。这不仅增添了环境管理费用,浪费了矿产资源,还拉长了污染源的"线",扩大了污染源的"面",为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增加了难度。调整工业企业数量,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实力,促进企业环保投入,减轻环境压力。托依矿产品资源优势,在生产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建立与资源匹配的企业体系,引导和推进优势产业和规模产业集聚,使企业数量由多到少,企业实力由弱变强,实现企业数量的整合,达到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工业调"活"。依托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壮大老爹公司、亿事达公司、武陵牧业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形成以节能、节材、节水为中心的资源节约型工业生产体系,把生物药业作为新型环保工业的新亮点来抓,建立医药企业开发新产品体系。逐步构建节约型的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实现新农村建设的工业与农业的良性互动。
三是将工业技术调"高",确保资源的节约。采用新工艺,是工业企业朝精深方向发展的唯一动力,也是实现新农村"整洁"的最佳保障。着力加大环保新技术、新工艺在重点行业的推广,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别是在矿产业,要注重对伴生矿的回收利用,减少废渣排放量,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价值。
(二)以基地为链条,将农业调优。
一是将农业品种调"优",减少垦殖面积。通过加大品种改良和生物防治措施,推广良种产品,减少化肥和农药施用量。从近几年州农业发展来看,农业品种改良的不断深入,农业产值不断增加,20xx年达26.7亿元,增长1.9%;农民人均纯收入1766元,增加164元。但农药、化肥、薄膜的使用也在不断递增,仅20xx年至20xx年,化肥、薄膜的使用量递增率高达4.6%、6.2%,20xx年农药使用总量高达3204吨,平均每亩1.7千克,位居全省第三,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1.4个百分点,其中高毒农药使用量占使用总量的9.93%。给农村面源造成很大的污染,直接威胁农民健康。为实现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接轨,需要进一步加大品种改良步伐。一方面要大力引进优质品种,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提升农产品质量,减少播种面积,实现局部的退耕还林、退耕还山;另一方面加大农业技术和生物防治技术的推广,减少化肥、农药、薄膜的使用量,有效杜绝农村面源污染的产生;其次要加强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运用新技术的水平,使现有品种和技术得以进一步提升,实现物与人的双"优"。
二是将内部结构调"佳",减少面源污染。改变当前"单一、线性、简短"的农业结构方式,推行"复合式"的结构方式,是新农村建设环保的最佳境界,既富裕了农民、发展了经济,又减少了面源的污染,实现了资源的效益化利用。一要充分利用州得天独厚的地理资源和水体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绿色食品"为主线的生态农业,建成猕猴桃、柑桔、中药村、茶叶、草食牲畜产品等一批有特色和规模优势的农产品基地。二要抓好农业生态科技示范园建设,扶强做大水果、茶叶、药材等绿色主导产业,培育出主打产品龙头企业,打响"绿色食品"牌子,争取进入国家"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扩大xx区域绿色生态品牌的影响力。
三要依托现有的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商品基地,形成"公司+基地+农户"和种养加工一条龙、产供销一体化格局。
三是优化农村生活耗能,实现良性互动。当前州农村农民的生活仍沿袭着几千年的"伐木取暖、用柴烧饭、用树建房"的原始耗能方式。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能源在不知不觉中被浪费掉,与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实质要求相悖。优化农村生活耗能,成了实现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的环保基本要求。一要改变当前原始耗能方式。采取以"点"带"面",在养殖大户和基础条件好、经济效益高的农村,大力发展节煤灶、沼气池。这一点已在州得到实施,并取得了突出实效。为与新农村建设尽快接轨,必须加大点到面的普及力度,力争5年到20xx年时间,沼气能在州农村基本普及,使"伐木做饭、烧炭取暖"的原始耗能方式不复存在。同时要大力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小水电等清洁能源。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建立生态公益农、林补偿制度,鼓励发展高效农业和林业,从而推动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通过以退人还山、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为重点实现农业效益化、林业生态化、能源多样化。确保农村面源污染的杜绝,实现新农村建设真正意义上的"生活富裕"和"村容整洁"。二要大力推广砌块建房,解决农民建房问题,从根本上杜绝破坏生态的现象,实现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以资源为优势,将旅游业调大。
文化旅游产业既是一项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综合产业,又是最具环保效益的前景产业。旅游资源是我州新农村建设最有潜力的优势资源。我们要着力整合旅游资源,放大资源的聚合效应,实现新农村建设中的环保最大效益。
一是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为新农村生态发展提供基础"硬件"。
二是整合旅游资源,实现新农村建设中的生态效益。
三是加大旅游宣传造势,营造新农村大环保氛围。
三、推行循环经济,增强新农村建设中的环保后发力
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推行循环经济不仅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体现。目前,州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已初具雏形,农产品支柱产业初步形成;工业"龙头企业"初具规模,为新农村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推行循环经济,搞好"点——面"两个配套,为实现新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三者的长期和谐统一注入活力,促进环保后发力。
一是搞好以农户、企业个体为循环圈的"点"循环配套。以单个农户和企业为中心,实现庭院内的"园、圈、气"生态循环和企业生产流程中的"水、气、渣"内部循环,促进资源的再利用,减少面源污染和"三废"污染,实现"点"上环境"整洁"。"庭院"生态循环坚持实施沼气项目建设与发展绿色食品和庭院经济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全面推广"猪—沼—果"、"猪—沼—菜"、"猪—沼—药"生态经济园模式。以沼气池为纽带,一头连经济园,一头连畜禽圈舍,园中饲草、桔杆和经济作物下脚料饲养畜禽,畜禽粪便入沼气池产气,同时沼渣沼液作为有机肥入经济园,从而形成三位一体的生态循环链条。扩大经济园建设规模,注重庭园生态保护和生态绿化,不断推进围绕庭院的生态循环圈内各环节的有机链接。工业企业生产流程中的内部循环坚持实施生产技术的引进与环保配套污染设施的投入和企业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使高新技术融合于企业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之中,体现在企业内部的"水—气—渣"的有效循环中,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三废"循环利用,为"面"上的循环提供基础,给实现新农村经济、环境的同步发展创造条件。
二是搞好农业、农村、农户为循环圈的"面"循环配套。农户与企业个体的发展不是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全部要求;农户与企业个体经济的壮大,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显得十分有限,实现以农业、农村、农户为循环圈的经济大发展,才是新农村建设中的环保根本。
首先实现庭园经济向农业产业化基地的跨越是农业圈循环的起点。为改变生态家园户办工程中经济园自给自足的小生产种植模式,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将各类经济园串联成相对连片的产业化基地,使千万个"小庭园"组连成能对接市场的产业化"大基地";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引进培植业主和大户,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要求发展产业化经营;同时,围绕猪、果、药培育加工型龙头企业,依靠二三产业带一产业的城乡产业统筹发展,有力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其次是按照退、改、调搞好生态产业发展配套。"退"就是大力实行退耕还林、退人还山、人工造林、天然林管护,改善生态环境;"改"就是将退出来的耕地、非耕地和农居周围的空地进行坡改梯、薄改厚、瘦改肥,增加可用土地面积和提升地力;"调"就是利用改后的耕地围绕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调整工、农业产业结构,从而达到以退促调、以改促调、以调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优化。
根据区效能办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要求在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部署,切实解决“吃拿卡要”等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我局组织力量将自查自纠阶段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汇总梳理,聚焦提炼,在此基础上,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检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改进方向。现将我局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取的措施
(一)召开动员大会5月18日,我局召开“整治吃拿卡要创优发展环境”全局动员大会,会上,局长冷彧同志向大家传达了区效能办关于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强调大家一定要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重点整治“吃拿卡要”等行为。会后立即制定了《区环保局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
(二)成立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开展“整治小鬼难缠”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通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确保了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格落实实施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工作实际,我局首先制定了整治吃拿卡要创优发展环境”公开承诺,要求每位干部职工都要做出承诺,并进行自查自纠,每位分管领导对所分管人员就“吃拿卡要“问题进行谈话,并对外公布了我局的投诉举报电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吃拿卡要”问题的发生。
(四)健全制度规范为进一步将“整治吃拿卡要创优发展环境”工作做到实处,我局及时的完善了请销假制度、上下班签到、挂牌上岗等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全局人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我局严格按照《区效能办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各项内容逐一落实,但是总体来看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在日常工作中忽略了政治理论的学习和提高,对理论指导实践、指导工作的意义认识不高,处理工作的问题凭经验,缺乏理论上的深钻细研。
(二)、存在业务学习不够、职工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由于辖区监管企业比较多,在保障日常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组织职工进行业务学习的机会较少。
(三)、存在对企业的法律法规上的援助较少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对于在此次活动中所查找的问题,我局立即召开了党组会议,对所查找到的问题进行研究,成立了整改小组,并提出了整改措施。
(一)继续抓各种环境问题监管力度,并定期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二)利用周五学习的时间,采取股室长轮流授课、邀请专家讲课等方式进行集中业务培训,提高职工业务水平。
(三)定期组织宣传活动,深入企业讲授环境法律知识,让企业多了解环境法律知识。
下一步,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为契机,夯实作风纪律整顿基础,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为我区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根据六盘水市钟山区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区人大常委会)20__年审议议题和视察调研计划安排,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以分组和集中调研的方式,对我区环保工作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区人民政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基础设施;突出工作重点,打好污防攻坚;加强执法监管,坚持常态长效;狠抓问题整改,健全惩防体系”六大措施,有力地推动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止20__年10月,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6.05%,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20__年以来首次在全年已监测的时间内均达到二级标准。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56微克/立方米,较20__年同期67微克/立方米削减1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为33微克/立方米,较20__年同期36微克/立方米削减3微克/立方米。大格纽、虹桥、窑上、金竹沟等4个省控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水城河水质逐步得到改善,双桥水库等18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2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8分贝,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辖区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建成和改造中心城区12座垃圾收集转运站;投资5.6亿实施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投资7331万元完善乡镇垃圾收运设施;投资6.5亿元建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1.2亿元建成市政污泥处理项目;投入1000余万元对双桥水库一级保护区17户进行搬迁,投入1000万元建设界碑、界桩及水质环境监测监控设施设备,积极谋划二级保护区污水及垃圾治理等项目。积极整改中央和省委环保督查问题,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我区自查问题39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69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反馈问题涉及我区20个,已完成整改16个,矿山恢复治理等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省委环保督察交办钟山区信访案件79件,办结79件,办结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环保工作认识不足,职责界定不明。
有的职能部门对环保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未分清环保工作和环保部门工作的关系,以为环保工作就是环保部门的工作,未履行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履行的环保监管职责。
现行的环境统管与分管的权限看似分明却关系不顺,只有分工,缺乏协作,部门、乡镇社区不同程度存在环保职责不清、任务不明、主辅关系不分的情况,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行政效能,导致监管不到位、监管缺位。比如噪声污染防治的责任分工就有10个以上的部门,群众举报投诉方式更为复杂,要分时间段、分行业,是否办理了手续,还要分是固定声源噪声还是非固定声源噪声,才来确定向哪个部门进行投诉。现实中,噪音污染多发于凌晨,群众首先找的是公安局,因为群众弄不清楚什么污染源归谁管。这些复杂的职能分工,看似细致明确,可监管无衔接性,直接导致的是工作上的推诿。
(二)环保基础设施不能满足需求。
1.集中污染处理项目建设缓慢,如:市政污泥项目未投入正式使用,市政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尚未动工。
2.污水管网设施建设不能满足需要,污水管网不健全,断头管网多,截污不彻底,污水收集率不高,雨污分离不完善,含有大量雨水、地下水的混流污水进入截污管网,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量过高而COD过低。
3.环保项目运营效果不好。
一是由于资金、人才、技术跟不上,造成后续运营和维护困难,许多项目面临“建而不管、建而失管”的问题,如月照双洞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由于农户散养畜禽私排私倒,造成设备被大量动物粪便堵塞。
二是由于收集、运输等环节不规范,有的项目没能充分发挥作用,“供需”问题凸显,比如垃圾焚烧厂的处理能力为150万吨,但是目前每天仅有不足一半的处理量,设备闲置、资源浪费;全区没有规划建设标准化建筑垃圾、渣土堆放场,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运输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一方面是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公司缺少足量的建筑垃圾进行生产,另一方面建筑垃圾偷倒乱倒屡禁不止。
(三)环保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1.环保工作人员未配齐,基层环保工作机构未设立。如:区环保局编制空缺一直未能补齐;钟山公安分局负责环保工作的仅有1人。
2.集中污染处理项目缺乏专业人员,实际上未能正常开展日常自检工作。如: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对本职工作掌握不够甚至完全不了解。
3.仪器设备不足,难以开展环保指标监测,执法队伍执法困难,如:城管局执法大队负责中心城区夜市等噪音污染治理,但是尚未配备噪音分贝仪,执法过程中,噪音水平如何,是否达到扰民,难以科学界定。
(四)环保工作精细化程度不高。
环保工作大面得到基本覆盖,对规模化的污染治理实现全覆盖,但在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一些散乱污还欠缺有效的监管和治理;高度重视对人口聚集地的环保问题,忽视了城乡结合部、人员居住较少等“边旮”地区。如:对大型餐饮的监管达到全覆盖,对利用住宅开设的“私房菜”、小餐馆的油烟治理没有行之有效的监管;乡镇建立了垃圾收集处理体制,但是对群众乱倒乱扔等行为缺乏约束;对规模化养殖的监管基本到位,但是对农户散养、非规模化养殖的管理欠缺。
(五)宣传工作不到位。
公众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法治意识不强。
一是主动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不够,未普遍形成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习惯,如部分居民将垃圾、废水随意倾倒,甚至阻碍对雨污管网的改造工程,不给钱就不允许改造。
二是对环境污染的真实性、危害性缺乏正确、客观的认识,要么缺乏必要的警惕,要么制造谣言,浪费大量行政资源,如部分砂石厂为达到垄断目的,恶意举报竞争对手;有的为了达到其他目的,重复举报,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的14个投诉案件中,碧桂园垃圾中转站项目被反复举报10次。
三、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环保工作协调机制。科学界定各部门环保职责范围,有序整合并明确分散在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职能,减少职能交叉,各部门充分履行本部门的环保职责,加强对本行业的环境监管,部门加强配合,切实提高环保工作效率,对各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更为有效地监管。
(二)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管理维护力度。积极争取各级环保资金,分类、分批推进环保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从源头抓起,加快污水管网雨污分离项目的改造进度。加大对已建成的集中式污染处理项目的管理力度。
(三)配齐配强环保工作队伍。
一是尽快配齐配强环保监察、环保检测两支队伍,持续做好执法培训和业务培训工作,加大对环保监测设备的投入,同时,通过特聘专家、项目合作、兼职、购买服务等灵活的用人机制,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等多种方式,提升环保队伍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的整体实力。
二是延伸环保工作监管触角,落实乡镇社区和村级的环保责任,落实好网格化的环保监管,探索发动群众进行环保监察的新方法,发挥人人参与的“人民监督”作用。
(四)加大对“散乱污”的治理力度。建立网格化环保工作体系,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种“散乱污”,加大对露天夜市烧烤、油烟、噪音、居民住宅小区化粪池外溢、农村畜禽养殖场等影响群众生活的“散乱污”整治力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现代传播媒介,加强环保法规、政策、工作的宣传和环保知识、常识的普及,不断夯实环境保护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二要创新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把环保宣传作为环保工作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通过培训、宣传,切实提高认识,增进共识,让环保意识融入广大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增加曝光污染企业的次数和频率,通过对违法企业的曝光和严肃处理,震慑违法行为,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更多的部门和企业自觉依法保护环境。
我局爱国卫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爱卫会的指导下,在局党委的具体领导下,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努力,具体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突出业务重点
扎实搞好环境综合整治按照“政府号召、部门负责、发动群众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实际,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是:
1、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做到达标排放,重点是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扬尘和餐饮单位油烟的监控和治理,保证城区空气良好。
2、加大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建筑施工噪声,厂矿企业生产噪声扰民问题,特别是中高考期间,加强夜间巡查,为广大市民和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和休息环境。
3、严格控制污染源,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把入口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的产生。
4、加大城市卫生整治和卫生责任区清扫工作力度,夯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我局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二、广泛动员
做好爱国卫生宣传工作我局利用卫生宣传月标语和爱卫条例反复宣传,激发广大市民的城市荣誉感,促使群众爱护城市环境,自觉做到不乱扔、乱倒、乱吐、乱画、乱张贴,提高全民爱卫意识,从而营造人人爱卫生、讲卫生的良好氛围。并且结合环保宣传,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以及会议、板报、标语、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广泛持久的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努力提高广大百姓的公共卫生意识,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巩固环保模范城市和卫生城市成果。
三、深入开展爱卫专项工作
1、抓环境卫生制度管理。制定了卫生管理制度,落实责任,进行定期检查,我局在年初制定了爱国卫生工作意见,并成立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爱卫工作,各科室和下属环境监察局具体负责各办公室及门前的卫生工作,专职清洁工负责公共场所等的清洁卫生,并进行了局办公室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保证了全局清洁卫生工作有人管,有具体的人员做,保持局的良好环境。
2、保障爱国卫生活动的经费投入,积极开展区爱卫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我局安排经费投入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月健康教育活动,保证了爱国卫生宣传的效果。
3、开展了办公区灭鼠、灭蚊、灭蝇活动,有效地预防了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4、认真贯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张贴禁烟标志,开展了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
我局在爱国卫生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存在许多不足。在以后的爱卫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力度,进一步争干、实干,争取在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上取得更大的成绩,更好地宣传爱卫工作和开展局爱卫工作,为全区的经济发展服务,为全区人民的身体健康水平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