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馆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9篇)
早晨,我来到书柜前,翻开一本名叫《哈利·波特》的书,看着看着,这本书深深地把我吸住了,仿佛“嗖“地一下把我带进了一个魔法世界。
在魔法世界里有一个出生于魔法世家,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书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讲述着一个神奇的故事。所有的虚幻都变成了事实,这儿有妖精,有巫师,有精灵,还有恶魔,画像里的人会动会笑,还会说话。但他们都分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就是这本书的主角。整本书主要讲述了哈里·波特和自己两个形影不离的朋友,一个是麻瓜家庭出生的赫敏·格兰杰,虽是麻瓜出生,但在学校中可是排名第一的,可真是令人佩服。另一个则是纯血统——罗恩·韦斯莱,他们在霍格沃茨七年学习生活中的冒险故事。
《哈利·波特》这本书让我从中明白:生活当中难免遇到挫折,这是必然的,然而我们要不畏前方的崎岖坎坷,努力向光明迈进。人的性格有善恶之分,我们必须一时之中哈利有些心动,因为他没有他父母的一点记忆,但到最后,哈利做了明智的选择,不相信佛地魔的胡言乱语,我想他父母在天之灵一定会引以为傲。我们必须向哈利学习,路是我们走的,而正与邪,选择在自己。聪明伶俐的头脑用在不同的地方,效果显然有所不同!!
几乎所有人都说《茶馆》是一位成熟的剧作家的成功之作。——题记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叫做裕泰的茶馆里。一部简简单单的三幕话剧,借助于一家普普通通的茶馆,将半个世纪的岁月浓缩,将许许多多符合时代特征的小人物涵盖,将一个国家在那些个特定时代的悲哀诉尽。
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历经了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 党统治时期的裕泰茶馆,在当权者和小人的谋划下最终被改成了“花花联合公司”。而一生守护着茶馆的王利发掌柜选择了在他的茶馆里自杀。《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 败被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唏嘘不已。
先谈谈这幕话剧中的人物吧。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
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再谈谈这部话剧的特殊之处。《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一个人的性格全体现于他的每一个字眼中。“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语言功力令人叹为观止。《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有生活气息却意味深长。在戏剧结构上,《茶馆》可以说是“形散,神不散”。整部话剧虽年代跨度大,没有主线故事,但毫不显得零散难懂。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故事虽松散但有了连贯性。其次,故事中人物父子相承,虽然年代变化了,但每个人物所代表着的群体依旧存在,并随着时间的迁移有了细微的变化。令故事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最后,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今天,我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不禁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百折不挠的母狼,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紫岚。最初的紫岚是一匹年轻美丽的母狼,她有一个对她很好的伴侣——大公狼黑桑。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黑桑暴死鬼谷。临死前,黑桑留下无尽的遗恨。他觉的自己天生就是狼王,可惜壮志未酬,虽然他是那么努力的在花冈岩、树皮上锻炼他的狼牙、狼爪。
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狼崽。雨水中,一只小公狼被死神带走了,剩下了三公一母四只狼崽,长子黑仔;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双毛儿,的一只母狼崽叫媚媚。不想做狼王的狼,不是好狼!紫岚开始全身心的培育活下来的狼崽,她要让这些小狼崽成为狼王,完成他们的父亲的未竞的遗愿。
不幸的是,老天并没有因为这个远大的志向而格外照顾他们,而是一次次的将灾难降临到他们身上。长的最象父亲的黑仔连狼王的边都还没沾上就死在了金雕的手中。心碎的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了。蓝魂儿果然没有让紫岚失望,他成了智慧、力量、胆识、格斗技术出众的大公狼。但是猎人的捕兽夹带走了蓝魂儿的命,也再次斩断了黑桑和紫岚的狼王梦。实现狼王梦想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双毛——这个在紫岚眼里不争气的不具备一点狼性的奴性十足的小家伙了。经过艰苦的压迫式教导后,双毛恢复了他做为一匹狼的本性,但狼性天生的缺失使他在最关键的狼王决斗中惨死在狼王洛戛的爪下,功败垂成。紫岚的必血全部付之东流!终于,女儿媚媚又给了紫岚带来了希望,因为媚媚与一头雄壮的大公狼热恋了,她可以培养自己的外孙成为狼王了!虽然,媚媚狠心的将紫岚赶出了家门。但这丝毫没有动摇紫岚的决心!她天生就是为实现狼王梦而生的,直至了为了保护家族后代的安全出生与老雕同归于尽!终其一生为了实现狼王梦而坚持不懈!
书中的紫岚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她志存高远,不怕困难,有大智慧。她为了实现狼王梦,百折不回,费尽心血。而之所以让她如此坚持的是她对丈夫的爱,她要实现丈夫的遗愿!正是因为此爱,她毫不退缩,非常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各种不幸:失去伴侣,失去爱子,又被女儿赶出家门,甚至失去美丽!这么多的苦难全部加在了紫岚的身上,也丝毫没有改变她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让他的狼子们成为狼王,她耗尽了自己的心血,甚至是生命!她用自己的一生全释了这样一个道理:成功来之不易,为了梦想,不要放过一丝希望,面对打击绝不能退缩!哪怕最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要放弃!生命因为梦想而精彩!
有一段时间,总觉得繁忙而又平淡的生活每天赶着你走,轻松一刻似乎越来越短,间隔周期越来越长。身边的同事与朋友都是行色匆匆,可没有该有的从容,疲倦写在脸上,烦心事如影随行。人生似乎进入一个怪圈,总因忙碌中的疏忽而埋怨昨天,因人生的多种角色而担忧明天,今天似乎生活在不尽的烦恼中,人生似乎是灰色调的。嘴巴终于抑制不住烦躁的心,絮絮叨叨地发出一串串噪音。我们在不知觉中陷入自己心灵的沼泽地,我需要寻找引领我精神的力量。
春节前,我在苏州新华书店无意中发现卡耐基著的《人性的优点》,随手翻看,就感到它正是我梦里寻他千百度的知音和良师益友。看罢此书,真觉得如醍醐灌顶,我曾有的烦恼、不快、担忧竟然蒸发了,我为自己的浅薄而感到羞愧,我没有理由生活得不快乐。正如作者说的“昨天是过期船票,明天是未兑现的支票,只有今天才是现金流通。”
昨天的成功与否永远是过去,明天还未来临,担忧它干什么?而上苍对于我们每个人的今天是平等的,珍惜与否在于自己。而作者最大的智慧是教我们如何珍惜今天,把握今天,还举了许多生动的事例,特别是列举了当下许多人在繁忙时抱怨没有时间去旅游,真的置身于美丽的风光中,却想着这牵挂着那,美其名曰静心思考,其实没有真正去欣赏美丽的东西。
看罢此书,我也学着这样去做,把今天要做的事列出来,今天就做今天的事。特别是对于困扰自己的烦恼列出来,并把原因列出来,等列完,会感到那些所谓的烦恼其实不算是什么烦恼,而对于真正留下的烦恼,就应该冷静思考,想办法怎样解决,而不要把不要抱怨昨天的疏忽,也不要担忧明天是否完全解决。对于自己今天决定的事,就要勇敢地去做。哪怕遇到挫折,也不要后悔,不要患得患失,不要瞻前顾后,要生活在今天的密封舱内,静心做好今天的事,因为只有做好今天的事,才有明天的收获,至于明天是否如愿,那已是明天的事了。
只有拥有今天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那平凡的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为今天快乐呢?
埃米尔是伦纳贝亚村一个小男孩的名字,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头发。他的脾气很拧,当他不吵闹的时候也显得很乖。
虽然埃米尔整天都淘气闯祸,但周围的人都很喜欢他,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
曾经有一次,他为了让济贫院的老人们在平安夜吃上一顿丰盛美味的晚餐,费尽心思把他们接到家里盛情款待,把妈妈做的用来招待客人的食物都吃光了。
阿尔弗雷德是他们家的长工,得了血中毒,必需马上开刀。虽然这是一个冬天的夜晚,外面下着鹅毛大雪,路上很危险,但是埃米尔还是偷偷地独自驾车送阿尔弗雷德去医生那儿。阿尔弗雷德最终得救了。
埃米尔还很有经济头脑。有一次农场主们赶集,要经过他家的农场,他就通过替农场主们开门来赚得小费。在集市上,埃米尔通过自己的智慧,不花一分钱就得到了一匹马和一只很会下蛋的瘸腿母鸡。
我很喜欢埃米尔。因为在他身上找到了我自己的影子,我也常常调皮捣蛋,惹得大人头疼不已;我也象他一样有经济头脑,在寒暑假里经常打扫卫生挣钱,把钱存起来用来买书。我相信每一个读过埃米尔故事的人都会喜欢这个淘气包。
这一幕情景一直停留在我的脑海里。其实在法兰克福机场候机时,我就注意到,德国乘客大部分是在安静地阅读或工作。中国乘客大部分人要么在穿梭购物,要么在大声谈笑和比较价格。
现在的中国人似乎有些不耐烦坐下来安静地读一本书。一次我和一位法国朋友一起在虹桥火车站候车,这位第一次来中国的朋友突然问我:“为什么中国人都在打电话或玩手机,没有人看书?”我一看,确实如此。人们都在打电话(大声谈话)、低头发短信、刷微博或打游戏。或喧嚣地忙碌,或孤独地忙碌,唯独缺少一种满足的安宁。
据媒体报道,中国人年均读书0。7本,与韩国的人均7本,日本的40本,俄罗斯的55本相比,中国人的阅读量少得可怜。
在中国各地中小城镇最繁荣的娱乐业就算麻将馆和网吧了,一个万多人的小镇,有几十个麻将馆五六家网吧是常事。中老年人参与到麻将,青年人上网,少年儿童看电视。中国人的娱乐生活几乎就浓缩为麻将、上网和看电视。不管是在网吧,还是在大学的电脑室,我们可以看到,大多数都在玩游戏,少部分在聊天。在网上和图书馆查阅资料或读书的学生少之又少。再看看各部门领导,一天忙于应付各种检查、应酬、饭局。读书已经变成了学者的专利,也许很多学者也不看书了。这确实让人担忧。
中国人不爱读书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国民文化素质偏低。二是从小没有养成阅读的良好习惯;三是”应试教育”,让孩子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读课外书;四是好书越来越少。
日本管理大师大前研一的着作《低智商社会》意外地触动了中国人的敏感神经。他在书中说:在中国旅行时发现,城市遍街都是按摩店,而书店却寥寥无几,中国人均每天读书不足15分钟,人均阅读量只有日本的几十分之一,中国是典型的“低智商国家”,未来毫无希望成为发达国家!
在这个世界上有两个国家的人最爱读书,一个是以色列,另一个是匈牙利。以色列人均每年读书64本。当孩子稍稍懂事时,几乎每一个母亲都会严肃地告诉他:书里藏着的是智慧,这要比钱或钻石贵重得多,而智慧是任何人都抢不走的。犹太人是世界上一个没有文盲的民族,就连犹太人的乞丐也是离不开书的。在犹太人眼里,爱好读书看报不仅是一种习惯,更是人所具有的一种美德。这里说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在“安息日”,所有的犹太人都要停止所有商业和娱乐活动,商店、饭店、娱乐等场所都得关门停业,公共汽车要停运,就连航空公司的班机都要停飞,人们只能待在家中“安息”祈祷。但有一件事是特许的,那就是全国所有的书店都可以开门营业。而这一天光顾书店的人也最多,大家都在这里静悄悄地读书。另一个国家匈牙利,它的国土面积和人口都不足中国的百分之一,但却拥有近两万家图书馆,平均每500人就有一座图书馆,而我国平均45。9万人才拥有一所图书馆。匈牙利也是世界上读书风气最浓的国家,常年读书的人数达500万以上,占人口的1/4还多。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一个崇尚读书学习的国家,当然会得到丰厚的回报。以色列人口稀少,但人才济济。建国虽短,但诺贝尔奖获得者就有8个。以色列环境恶劣,国土大部分是沙漠,而以色列却把自己的国土变成了绿洲,生产的粮食不但自己吃不完,还源源不断地出口到其他国家。而匈牙利,诺贝尔奖得主就有14位,涉及物理、化学、医学、经济、文学、和平等众多领域,若按人口比例计算,匈牙利是当之无愧的“诺奖大国”。他们的发明也非常多,可谓数不胜数,有小物件,也有尖端产品。一个区区小国,因爱读书而获得智慧和力量,靠着智慧和力量,将自己变成了让人不得不服的“大国”。
记得有一位学者说过: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应该是一个人的阅读史,而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的阅读水平;一个社会到底是向上提升还是向下沉沦,就看阅读能植根多深,一个国家谁在看书,看哪些书,就决定了这个国家的未来。读书不仅仅影响到个人,还影响到整个民族,整个社会。要知道:一个不爱读书的民族,是可怕的民族;一个不爱读书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红瓦黑瓦》,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
《红瓦黑瓦》,顾名思义,红瓦就是初中校舍,黑瓦就是高中校舍。红瓦黑瓦是镇上唯一的中学,也是镇上人的理想。只要好好读书,将来先进红瓦,再进黑瓦。
《红瓦黑瓦》这本书让我印数像最深的就是主人翁林冰。他是一个小学教师的儿子,害羞这个毛病一直伴随着他。早在小学的时候,他就被同学们称为“公丫头”。但他非常善良,在帮助别人时很热情。文静的他写得一手好文章,而且是班里最棒的。他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艾雯,这位林冰的启蒙老师。她对林冰非常照顾,把自己两箱书给林冰看,使林冰从中吸取知识,作文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好朋友马水清家很富有,经常请他们吃猪头肉。家里有一大片柿子林,林冰经常去他家吃柿子并分散给村里的人。赵一亮拉得一手好胡琴,但无缘黑瓦。当他一心想经营他鄙视的染坊时,一场无情的大火再次将他无情的击倒,迫于无栖身之所,偷了木排引来牢狱之灾。
故事中用诗样的语言描写着水乡迷人的风光,一丛丛芦苇随风摇曳,侧耳似乎可听见沙沙的声响。河面上横跨着一座古朴的石桥,桥下飘泊着几只小船。天空时时飞过一群群鸟儿。
读完这本书细想起来,书里的每个细节都是让人流连忘返,作者通过生动的人物刻画和传伸的景物描写,展现了旧时乡村中学的美好生活。
一提到艾青,我们都会不禁想到一句诗:“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艾青作为“土地的歌者”“土地”是他诗歌中出现最多的意象之一。
艾青的诗蕴含着真挚的爱国情怀,他对于土地的热爱在诗歌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三四十年代时,在祖国被日寇侵略的那个年代。数不计的英雄为国捐躯,而艾青用他深情的诗歌来表现对祖国的爱。
他的第一首成名作《大堰河——我的保姆》,给予大堰河一个勤劳、善良的形象,将中国农民受尽蹂躏的痛苦展现在诗中。他心中联系着农民的命运,与他们共同反抗。在《九百个》中,以陈胜吴广起义的故事,看出人民的觉醒与反抗。
当然,艾青的诗还饱含着他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在之前,艾青在监狱中,憧憬着光明与理想。他将这种情感,都赋予了“太阳”这个意象。太阳,光明的寓意。歌颂着抗日给民族带来的新生。
里面也有着艾青对亲人的思念。《我的父亲》中,艾青带着满腔幻想与热情,骗取了他父亲的同情,离开了村子,流浪漂泊。当被关进监狱时,他父亲哭到了天亮。但艾青还是又一次离开村子,直到他父亲离世……
时光流逝,但诗情不会逝去。《艾青诗选》里呈现着慷慨激昂的历史,一样会浸润自己的心灵。
朱先生自己有两种看待人生的方法,“在第一种方法里,我把自己摆在前台,和世界一切人和物在一块玩把戏;在第二种方法里,我把我自己摆在后台,袖手看旁人在那儿装腔作势”。
“我无论站在前台或站在后台时,对于失败,对于罪孽,对于殃咎,都是一副冷眼看待,都是用一个热心惊赞。”
朱光潜的《谈美书简》是先生新近送我的一本书。对于朱先生,我虽有耳闻,但他的文字却是首次得见,真是欢喜得不得了。朴实流畅的文字和随和真诚的作文态度正是我所喜欢的。首先读的是朱先生当年从海外寄给国内青年人的《十二封信》,其中谈论的都是青年人生活中极其普通的话题,但同时也是极易引起青年人困惑的问题。比如,读书与作文,动与静,情与理,人生与我。读朱先生对这些问题的看法真是一种享受,夏丏尊当年在为“给青年的十二封信”写的序里说,朱先生的这些信“就是劝青年眼光要深沉,要从根本上下功夫,要顾到自己,勿随了世俗图近利”。看来夏先生对这些信太了解了,单就这句话就引我一头扎进了这些信里。
“谈人生与我”是最后一封信,其中讲到朱先生自己有两种看待人生的方法,“在第一种方法里,我把自己摆在前台,和世界一切人和物在一块玩把戏;在第二种方法里,我把我自己摆在后台,袖手看旁人在那儿装腔作势”。这两种眼光真是独特,朱先生真是一个很有“趣味”的人。关于“人生与我”这个问题,恐怕很多人一辈子都未必真正思考过。然而,不论思考与否,我们却由不得不受这个问题的影响。人来到世间,活在现世,快乐与否,幸福与否,都与这个问题脱不了干系。同样是人,有的乐观,有的悲观,有的积极,有的消极,有的有出世的态度,有的有入世的精神,有的能活出生命的精彩,有的终其一生只感到索然无味,这个中滋味也多半受这个问题掌控。既然如此,如何看待人生与我的关系,可是决定我们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的大事,也是关乎每个人一生的大事,我们最好还是学习一下,思考一下。
朱先生看待这个问题的眼光非常独特。他把人与草木虫鱼一样看待,同时也把自己与草木虫鱼一样看待。他说人类比其它万物感觉到苦,是因为人觉着自己比草木虫鱼重要,同样,一些人比另一些人觉着苦,也是因为这些人觉着自己比另一些人重要。这些见解实在精彩!细想想,还真是这么回事。也许有人会反驳,人是万物之灵,怎能与草木虫鱼同日而语?!当然,这样的说法无可厚非,但人家朱先生讲的是一种看问题的方法,我们就没必要纠缠于什么低等与高等的差异问题了。顺着朱先生的话想一想,的确,人干嘛非要那么在意自己呢。说实在的,这偌大一个天地间,多我一个,少我一个,我欣喜也好,悲苦也罢,实在是无碍于“天地之和”。看那些草木虫鱼,无论和风甘露,还是凄风冷雨,不都是一样地活着,草木该繁茂时即繁茂,该凋零时即凋零,虫鱼该强健时即强健,该衰老时即衰老,谁也没有觉着自己幸运或者不幸,欣喜或是悲苦。惟独我们人类,七情六欲俱全,最易自艾自怜,自寻烦恼。
既然把他人把自己都当作草木虫鱼看待,人生岂不惨淡?事实上恰好相反,朱先生看人生的眼光似乎全在“趣味”二字。无论看人生的喜剧,还是人生的悲剧,总带着欣赏的成分,总觉着有趣味,总能寻到美的感觉。也许正是这种眼光,这种特质,使朱先生最终功成名就,开我国现代美学之先河。可是,古往今来,多少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慨叹着人生的无趣无味,又有多少人在无趣无味中苦度了一生呢。现在看来,人生到底有无趣味全在你自己的一双眼一颗心,朱先生眼中的喜剧别人未必能看到,朱先生眼中的悲剧别人也未必感受得到。既看不到也感受不到,人生也就少了许多把玩的对象,自然毫无趣味可言。许多人终其一生,全部的注意力只在一己身上,悲喜全从自身而来,这样的人生难免趣味无多。
学了朱先生的眼光,我发现人生的喜剧远远多于悲剧。比如,之前总看不惯某些人身上的毛病,甚至厌恶,如今换一种眼光,便有了截然不同的感受,有的还真是趣味无穷呢。如有的女人不论别人是否感兴趣,总爱在人前夸赞自己的老公,其实无非是要告诉大家其老公如何如何能干,如何如何能与达官显贵同进同出,如何如何享尽人生浮华,我之前很反感这样的人,觉得她们无聊肤浅。现在换了眼光,把自己放在后台袖手旁观,便觉得这种女人也着实可爱,于是也便能以另一种态度欣赏她的津津乐道与沾沾自喜了。欣赏之余,还意识到自己当初也不免有狭隘之嫌,的确,她们能在这些事上寻到无尽的乐趣和人生的满足感,我们又何必嫌恶呢。还有,之前很看不惯一些口是心非的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总是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以前的一位同事,一次如厕时见到了A同事,A同事刚烫了卷发,我的这位同事就夸赞说,哎呀,你的头发烫得真好看,多么适合你的脸型和气质。
A走后,B同事也来如厕,刚巧,B同事也刚刚烫了卷发,我的这位同事马上又扭头夸赞道,哎呀,你烫的这个发型真好看,刚才我看见A,她的头发烫得一点儿都不好,还不如不烫呢。一边说着一边兴冲冲地往外走,谁知话音刚落,便看到A还站在卫生间门口,这位同事当时窘得无地自容。后来在工作中屡次遇到这样的人和事,虽不如这个例子典型,但总是大同小异。每每遇到这样的情况,我总不免从心里鄙夷其两面三刀,说话办事不讲原则,做人没有诚意。但现在换个眼光看,便也觉无妨大碍。一个人是什么样的脾性,他的话该如何听,时间久了周围的人自然会有共识,这样的人若能从口是心非中获得些乐趣,就随他去,若能获得些教训,也算是得了生活的教化,岂不更好,我们完全可以拿它当个喜剧看看,实在无妨。
如此这般,人生的趣味真是多了去了。
人生的悲剧我见得不多,但也并非没有。比如我的同胞哥哥,由于学业无成,一直未寻到合适的工作,有几年游手好闲,苦闷之余便生出一些事端。爸妈眼看着儿子一步步误入歧途,家庭也堕入困境,二老终日愁眉不展,悔自己没有教育好儿子,叹自己不该一次次纵容迁就。哥哥也终日愁苦,悔自己做错了事,辜负了青春好年华。他们都是我至亲至爱的人,看着他们愁苦,我也愁苦,觉得父母不幸,哥哥不幸。 现在学了朱先生,换一种眼光看,正所谓“我们所居的世界是最完美的,就因为它是最不完美的”,“世界有缺陷,可能性才大”。人生的路有千万条,但每个人只能择其一,有的人一生道路较多坦途,有的人较多磨难,虽说有时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改变命运,但更多时候人在命运面前也是无能为力。至于为何有的人命好,有的人运差,似乎千百年来也没人说得清,佛家讲前世,讲因果,讲轮回,就是为了解释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信,也可以不信,但不论信与不信,我们却或多或少不能摆脱命运的安排和捉弄。既然如此,儒家所谓的“知命”就是立身处世的根本。顺也好,逆也罢,我们都须在这世上走一遭。
面对人生的悲剧,埋怨毫无作用,有时连抗争也未必管用。之前我也埋怨哥哥不懂事,做事不负责任,也怪怨爸妈太骄纵儿子,对儿子的事大包大揽。可这些都于事无补。后来,我逐渐冷静下来,换了一种做法,既不埋怨哥哥也不责怪父母,而是尽己所能做些实际的事。我让哥哥离开原来的环境,到北京自谋生路。大半年下来,他虽生计艰难,但至少平静了心情,端正了生活态度,而且能凭借自己的努力养活自己。爸妈看到儿子终于自食其力,心也渐渐安定下来,我从他身上也越来越多地看出坚定与信心来了,家里又有了欢声笑语。朱先生说,“悲剧也就是人生的一种缺陷。它好比洪涛巨浪,令人在平凡中见出庄严,在黑暗中见出光彩”,我想,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朱先生在文章最后写道:“我无论站在前台或站在后台时,对于失败,对于罪孽,对于殃咎,都是一副冷眼看待,都是用一个热心惊赞。”这样的人生态度让我倍感温暖。一副冷眼,一个热心,便道尽了“人生与我”的关系。我们对待人生的悲喜剧,对待他人,对待自己,都既用得着一副冷眼,也用得着一颗热心,一副冷眼能让我们气定神闲,从容大度,既不要自命不凡,也勿随了世俗去,一颗热心能让我们发现趣味,发现美,既关爱他人,也顾到自己。
文中还有一句话也启迪了我的心智。朱先生说,也许有人认为他拿人比禽兽诸物,会将其视为异端学说,那他本可以搬出古圣先贤来为自己的理论辩护,如孔子所谓“知命”,孟子所谓“尽性”,庄子所谓“齐物”,宋儒所谓“廓然大公,物来顺应”,和希腊廊下派哲学,他都可以拿来作为护身符。但朱先生认为不必如此,因为“我虽不把自己比旁人看得重要,我也不把自己看得比旁人分外低能,如果我的理由是理由,就不用仗先圣先贤的声威”。这句话之于我有格外重要的意义,它使我认识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个人更应看重自己的悟性,而不要被古圣先贤吓得畏首畏尾缩手缩脚。之前,我一直很有种自卑感,觉得自己没有生在书香之家,对于人文哲理,虽有兴趣,可缺少底蕴,更谈不上学养,后来年纪稍长,渐渐有了些人生体悟,也想偶尔抒发一下情怀,但常常缺少勇气,羞于表达,生怕被人笑话,在古圣先贤面前出了丑。读了朱先生的这句话,总算对待自己也有了另一种眼光和态度。
古圣先贤与我,时代虽有古今之分,天分虽有高低之别,但同样为人,人性大抵是相通的,每个人从生活中得到的感悟也是相似的多,不同的少。只是有的人悟得深,有的人悟得浅,有的人悟得早,有的人悟得晚,有的人能将悟到的东西说出来总结出来,有的人说不出来总结不出来。但无论如何,总不至于有大区分,既然如此,何必担心在同类面前出了丑。我只要相信,我于这个人世间体悟到的必是人类真理中的一部分,我的理由就是理由,不必顾及古圣先贤是否说过,或是如何说的。这样的话说出来,不知会不会引起误解,以为我竟然胆大妄为到不把古圣先贤放在眼里。事实上,朱先生的这句话并不能减少我对古圣先贤些微的敬畏之情,只是让我有了勇气重视自己。单为这个进步,我也该好好感谢朱先生。
一开始,看到文章的标题叫作“超人”,感觉非常得匪夷所思。很好奇善良又充满爱心的冰心奶奶怎么会写这一类的文章。
小说在开篇就写到“何彬是一个冷心肠的青年”,这一句话,就断然地对何彬的性格下了一个简单明了的定义。然后大肆渲染了何彬的“冷心肠”,介绍了何彬的生活环境与特点:他住在一座很多人同居的大楼里,这一特写放大了何彬与众不同的一面,即他冷漠孤独、不近人情、不轻易与人打交道、从来不会寄出和收到一封信、不爱任何有生气的东西,屋里如同山洞一般阴冷。何彬甚至还认为“世界是虚空的,认识是无意识的,人和人、人和宇宙、人和万物都不过如同演剧一般,上了台是父子母女,亲密的不得了,下了台,摘了假面具,便各自散了。哭一场也是这么回事,笑一场也是这么回事,与其互相关联,不如互相遗弃,爱和怜悯都是恶。”看到这里,我开始有点纳闷,这就是“超人”?在我们脑海里,超人不就是那种可以拯救世界,帮助人类的那种人吗?
看完全文后,让我明白,文中“超人”其实是当时社会下的一些典型青年知识分子。因为五四运动,并没有给人真正的精神寄托,使得他们没有了意识,没有了目标,没有理想,开始对人生产生消极的一面。
文章的最后,何彬被感化了。“世界上的母亲和母亲都是好朋友,世界上的儿子和儿子也都是好朋友,都是互相牵连,不是互相遗弃的”。这使我懂得,无论时代的现实多么的黑暗,多么的残酷,无论人伪装的多么的无情,最终都敌不过爱的力量。母爱,人与人之间的大爱,都会带着这样悲观的超人走过荒芜的沙丘,来到爱的天堂。
原来,世界上并没有真正的“超人”存在,人都是需要爱的。
起初,我对《忆读书》这篇文章并没有什么兴趣,但当我仔细阅读后,便马上被它吸引住了。
《忆读书》文章作者冰心奶奶以回忆的方式描述了自己一生中的读书经历。从中国古代四大名著到林译外国小说;从神话经典到聊斋故事,作者差不多阅读完了中国古代和现代著名作品。冰心奶奶小时候特别喜欢看文言文,看书很投入,与书中人物融合在一起,冰心奶奶很会读书,会挑选着、比较着读书,这是我们很少能做到的呀!这些书籍给予作者的文学知识可想而知,且作者读书时还领略到了读书是件快乐的事。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从读书中作者还懂得了做人处事“独立思考”的大道理,作者读了好多书最大的受益之处,就是从中得到一个真知:物怕比,人怕比,书也怕比。“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看来,读书给我们的好处实在很多呀!就看你是否认真博览群书了?所以我们要做到冰心奶奶所说的: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同时,读书也要有一个好的阅读习惯,这样才能将读书带给你的好处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比如,读书时养成做摘抄的好习惯,记录书中优美的词语还有精彩的段落。
读书能使一个在物质上贫穷的人变成精神上的富翁,读书不仅是一种文化的积累,也是一种感情的积累。读书能陶冶你的情操,开阔你的胸怀,丰富你的知识、感情,提高你的修养。真是一举多得,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读《伟大的悲剧》总有对人一种心灵的震憾,奥地利作家茨威格通过两个南极考察分队失败一方的描写,再次证明,悲剧的力量才是最伟大的力量。
设立在南极南纬90°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站。这是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6月1日,斯科特带领探险队离开英国,前往南极。10月,他们在新西兰的埃文斯角附近登陆,准备在当年12月至第二年的1月左右征服南极点。可是就在这时候,他们得到消息说,挪威人阿蒙森率领另外一支探险队正向南极进发,要“和他争夺第一个揭开冥顽的地球的秘密的荣誉”!于是,斯科特一行于11月1日匆忙出发,“去争取国家的荣誉”。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结果是阿蒙森队捷足先登,于12月14日到达南极,而斯科特队则于1月18日才到达,比阿蒙森队晚了将近5个星期。最后,阿蒙森胜利而归,成功的旗帜永远飘扬在南极点上,而斯科特等5名冲击南极的英雄,因为南极寒冷天气的突然提前到来,饥寒交迫,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
茨威格为何不给胜利者阿蒙森作传,却充满激情地为失败者斯科特书写这悲壮的一幕?
这可以从文中找到答案:“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作为一位伟大的作家,茨威格想到的绝不主要是事业的成功者,而是许多历史事件背后给人精神上的震撼和启迪。按照这个价值标准,茨威格当然认为给斯科特作传会更有意义,会给人长久的思考。
斯科特一行在与阿蒙森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认失败,并愿意“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如果将此事置于一个爱耍赖、不守信用的人面前,结果如何,可想而知。
探险是人类的不朽事业。事实上,没有对探险的执著、超人的力量和勇气,是不可能从事这项事业的。而当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抗争,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活得明白,死得悲壮。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息,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朋友、同伴、妻小,还有他的祖国和人民。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信写得如此镇静,丝毫不像一个行将离世的人。斯科特是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探险需要团结协作精神,在关键的时刻为了保护同伴,有时要勇于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一点斯科特和他的队员都做到了……
其实很多年没有静下心来读书了,我觉得自己已经缺乏了大学时那种对书的喜爱与迷恋,在寒假里我终于翻开从学校图书馆接来的两本书,一本是薛瑞萍老师的《给我一个班我就心满意足了》,还有就是魏书生的《班主任工作漫谈》,细细的读过,从字里行间体会到很多他们让我敬仰的地方。
首先我谈谈第一本书,从薛老师的书里我读到的都是作为一位女教师,或者一位妈妈,淡淡的柔柔的爱,她很好的诠释了自己所描述的“爱”,爱是希望别人好,是真心的希望别人幸福。薛老师写了一个个案例,很多案例我读来觉得似曾相识,仿佛都是发生在我身边最普遍的事情,我自己也曾经也为这样的问题而头疼过。她用智慧和爱心化解了一个个问题,教育和引导了一名名学生,我感叹、敬佩于她的这个书题《给我一个班,我就心满意足了》。
魏书生则是另外一种管理风格,他从各个方面谈了他做班主任的一些心得,其中包括很多大大小小的事情,大到谈对学生的人格教育和思想教育,小到鱼缸由谁来负责。其中有一段,是魏书生专门针对班级管理的值日班长所写的一节内容,我读了觉得茅塞顿开。因为现在我所带的6(2)班中,我尝试了值日班长,我的做法是值日班长一职由全班同学轮流担任,负责并监督班级一天的纪律,值日班长每天都要在之日手册上进行一些记录,从每天的一早开始一直负责到最后一个值日生离开教室。我自认为我的这个管理已经很不错了,但我还是从魏书生的做法上看到了更多让我“惊讶”的做法,比如:他赋予学生当班主任不在,可以由值日班长代替去开会的特权。而且书后面附了很多常规,有洋洋洒洒几十条班规,班长守则,值日班长守则,还有一些他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体会到的哲言。
班主任工作很琐碎很细腻,细想来我也已经当了5年的班主任了,这几年中我从别人那里学来了不少好办法,也在实践操作中自己找到了很多新方法。班主任工作是一门永远学习不完的学科,需要我用更多的智慧,用更多的爱心去认真做好的一个职业。
最后感谢王校长的“逼迫”,没有他布置的这个寒假作业,也许这两本书还要在书桌上躺很久而无人翻阅,原来手捧着书细细读来的感觉是那么美妙,那么熟悉。
小学信息技术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旨在培养小学生的操作技能、探索创新精神和信息素养,使学生逐步具有获取信息、存储信息、处理信息和传递信息的能力,以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因此,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显得非常重要,如何更好的贯彻新课标理念上好信息技术课,是广大信息技术教育工作者所要思考的问题。下面我以自己从事小学信息技术教学的一点体会,与同行一起探讨:
1、激发学习兴趣,使学生想学。
学习兴趣是学生基于自己的学习需要而表现出来的一种认识倾向,它在学生的学习中具有重要作用。孔子就总结出“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样的名言。
我们学校的学生基本都是来自农村的孩子,对信息技术一无所知。那么,怎样才能引导他们打开信息技术的大门呢?那就要靠学习兴趣的激发。教学中我发现,信息技术对农村孩子来说既新鲜又好玩,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刚开始都非常想学。但随着教学内容的深入,有的内容需要去记忆或机械重复训练,不仅枯燥无味且难度也增大了,这样一来学生的学习兴趣就降温了。长此下去,必然给信息技术教学带来不良影响。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我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2、活用教学形式,培养学生学习兴趣。
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学生家里既没电脑且接触信息技术的机会很少,学生上信息技术课时难免有陌生感,对教学内容也就掌握不好。如何培养学生兴趣呢?关键是要让学生了解、熟悉、喜欢信息技术。
①、搜集、整理、提炼资料,主办各种信息技术知识讲座。如我利用洪恩公司出品的“开天辟地”软件对学生进行电脑知识讲座,学生就非常感兴趣。
②、利用学校宣传橱窗开办信息技术知识专栏,吸引学生浏览。
③、定期举办“信息技术”知识竞赛,在学生中营造学习氛围。
3、以“玩”促学,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爱玩是孩子的天性,喜爱游戏是孩子的共性。配合教材内容,我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一些既适合小学生又具有很强趣味性的游戏软件应用于教学中,如:满堂彩、翻硬币、纸牌、弹珠等游戏。
例如在进行鼠标和指法练习的教学中,我在简单的演示后给予学生足够的时间,让学生在玩中练、练中玩,利用“纸牌”、“扫雷”、“金山打字通”等游戏进行练习,充分动手实践。通过实践,学生在游戏中不但熟悉了鼠标和键盘的基本操作,使单一、乏味的指法练习得到极大改善,提高了学生击键的速度及准确性,而且大大提高了学习积极性。但游戏的取材和活动时间须严格控制,要选择优秀并适合学生的游戏,强调趣味、益智、学习的功能。
4、创设情境,保持学习情趣。
在教学中,可利用媒体创设、优化教学情境,借助美好事物激发学生的探究兴趣和动手操作的欲望,产生探究学习的动机,从而进入最佳学习状态,既明确了学习目标又指明了学习方向。使学生感到学习也是一种乐趣,更加积极主动地进行探究。
老舍先生不愧为大家。他的文章总给人一种扎根土里的稳重感。初读他的书是《骆驼祥子》,如今又读《茶馆》,先生书里带着老北京味儿的语言和描写的底层群众的生活又一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茶馆》讲的是在新旧中国交替期间,以戊戌变法、军阀争战、新中国成立前夕三个时代为背景,通过茶馆这一典型文化聚集地发生的人生百态与风云变化。老舍以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生动的描写带我们走进了那个光怪陆离的时代,接近那样特别的芸芸众生。
王利发是裕泰茶馆的掌柜。他是那个时代老北京市民的典型,世故圆滑,心眼不坏,但有一点自私和贪财。他可以说是裕泰茶馆的化身。他是懂得变通的,这一点,可以从裕泰茶馆的翻新和长存看出。他也是胆小怕事的,他不敢为了朋友出头,裕泰茶馆也一直贴着“莫谈国事”的纸条。然而纵然裕泰茶馆再改良,再翻新请戏台子请招侍,旧事物也走向消亡,最终裕泰茶馆被强占,王利发也上吊死去。
松二爷和常四爷是好友,都是裕泰茶馆的老主顾。他们的个性,从他们一出场就可以看出。“松二爷文诌诌的,提着小黄鸟笼;常四爷雄赳赳的,提着大而高的画眉笼。”松二爷是旧文人的典型,他爱国善良又胆小怕事,有那么一点点文采,但是不知道用到何处。常四爷健康正直,然而固执,不懂变通,所以在后期只能挑菜材上街卖,勉强糊口。
秦仲义是维新时期民族资本家的代表。他是有着实业救国愿望的大心胸的人。他变卖祖产,耗尽心血,创办起不小的企业,自以为能使民富国强。然而在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族资本主义的道路根本行不通。最终秦仲义的工厂在日本和中国的双重压迫下,被强行没收。一生爱国的秦仲义最终只落得个卖花生米的下场。
还有《茶馆》里的其他人物们,代表底层农民的康六,小妞和乡妇;代表顽固旧势力的庞太监,庞四奶奶;代表军阀势力的沈处长等人,他们一起构成了那个时代中国的社会。老舍先生把这些人物,三个时代高度浓缩在裕泰茶馆之中,使得《茶馆》这部话剧成为一个不可超越的经典。无怪乎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1898年维新变法,1945年抗战胜利,中间大概近50年。50年发生了多少故事,数不尽的`心酸。老舍《茶馆》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它写尽了封闭的、妥协的、灰色市民的形形色色,点到了我们民族根性中最顽劣的一面,更在于他点明我们去深思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如何自处,以及珍惜现在美好,谨记过去苦难。
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先生仅仅用一些个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我想当你合上书本的一瞬,你会感觉到你和那些小人物一起度过了漫长艰辛的五十年。
《春》是一篇描写自然风光的出色散文,将它与此前的同类题材《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相比,使人感到它有两点突出的变异:感情格调有所不同和语言风格的变化。读《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使人感到其中流露出作者淡淡的哀愁,而《春》的感情基调则轻松愉快、充满活力。何以会如此?我猜想至少有这样两个原因:
一是本文系朱自清应约为中学撰写的语文教材,从培养青年进取向上出发,作者采用了相应的积极、乐观的感情基调。
二是作品的青春活力,反映了作者写作时的心境。
《春》大概写于1932年下半年或1933年初。1932年8月,朱自清漫游欧洲回国不久,便与陈竹隐女士结为美满夫妻,并于同年9月出任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33年4月,又喜得贵子。朱自清生活中的顺境与幸事,不能不对《春》的抒情格调产生影响。作者乐观感情的倾注,使得作品情景交融、诗情与画意结合。再从语言方面看,《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的语言固然是漂亮的,但有雕琢痕迹,不够自然。
《春》的语言则简朴、活脱、口语化。如写草,“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写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这些语言都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生动活泼,节奏明快,语短意丰,表现力强。作者为了更好地描写春天,还采用比喻、拟人等多种修辞方法,使春天形象化、人格化。前面引用的文章的结尾部分,便是这方面最好的例证。朱自清不愧是语言大师,他用文笔把短暂的春天从自然界拉回到书面上,使其四季常驻,随时可睹。
读过大瀑布的葬礼之后,我又有了很深的感受。
本文讲的是:大瀑布本来是世界的大瀑布,近年来由于人们用水毫无节制,滥砍滥伐树木,不仅水土大量流失,而且水量也在逐年减少。几年过去,它在群山之中低下了头,枯竭了。总统为了提醒人们,给大瀑布举行了一个葬礼,让人们保护它,维护生态平衡。
一股巨大的水流咆哮而下,顿时激起千朵莲花……这样的景色何时才能再见到。如今的赛特凯达斯大瀑布正在逐渐枯竭,昔日的风光已不会再现。留给我们的,将是一座沉默的大山和几声催人泪下的水滴声。
这一切,都是谁之过?是赛特凯达斯大瀑布吗?不,是人类。造成悲剧发生的是那些乱砍乱伐的人们,是那些用水毫无节制的工厂,是那些破坏自然环境的鼠目寸光之辈。从此,森林里没了一棵棵生机勃勃的树,山间没了一条条清澈见底的小溪,草原上没了一匹匹自由自在的珍禽异兽……可怜啊,可悲啊!
读过文章后我又到网上看了看有关水的资料,看过后我就吃惊了,竟然还有水资源枯竭的国家,我想今后一定要节约用水。当地球真正被毁灭时,人类才会真正体会到失去家园后的痛苦。当昔日的宏伟如今变成贫瘠的土地时,人类才会真正感受到地球的无奈。照人类这样下去,再美的景色也会消失,在平和的生活也会硝烟不断,战火连连。为了我们近乎可怜的家园,停止吧!
醒悟吧,地球难道还不够可怜的吗?让我们从现在做起,节约用水,保护自然环境,爱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文学家鲁迅以前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个性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但是期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之后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咱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因此,让咱们一齐来读书吧!我坚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飘》是美国现代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一部小说作品。作品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以郝思嘉为主线,描写了几对年轻人的爱情纠葛。
不可否认,《飘》的确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记得还在上中学的时候,我就喜欢偷偷找一些名著来读,世界名著像《茶花女》《巴黎圣母院》《简。爱》《傲慢与偏见》等等大都看过。但我唯独就喜欢<飘》。在当时那个年龄看这些书,只是看一些故事情节,根本不能读懂书中的意境,更别说体会书中人物内心世界。
当我有了一些生活阅历,再次捧起这本书读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更加的喜欢这本书了。现在就说说我再次读《飘》的感受吧。读这本书,就好比是在读郝思嘉的坎坷人生经历,说坎坷吧,我也不是真的很赞同,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是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这就奠定了他的人生必定是不幸的。虽然不太赞同她的人生观,但赫思嘉这个人物我还是很欣赏的,她的性格是个矛盾的统一体。她既想做个像她妈妈那样有大家闺秀风范的淑女,但又沿袭了父亲豪爽、粗犷、不拘小节、脾气暴躁的性格。正是血管里流着的这种充满矛盾的血液造就了赫思嘉敢爱,敢恨、敢说,敢做,对自己认定的目标便勇往直前、不择手段的性格特点。
在《飘》中,令我感慨甚多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不是瑞德对思嘉的忍让与奉献;不是……;而是思嘉在面对困境时,勇于改变自己,舍弃自己沿袭已久的道德和传统的勇气。无疑,她这种勇气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遭遇困境时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实在是不喜欢写太多的啰嗦文字,就写首小诗来表述我的感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