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夸父追日读书心得(通用35篇)
《哈姆雷特》印象不深刻。后来看了电影,不知为何只对美丽的奥菲利亚感兴趣。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发,从鬓角两侧向上分别搅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耳后,她长的美如天仙,有着一张最纯洁的脸,和最灿烂善良的笑容。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年轻的逃跑一直都是把长长的头发,在耳侧搅成两个麻花辫。
再后来,看了一幅油画,奥菲利亚落水时,她巨大的裙裾和着鲜花野草树枝托着她,像小船一样悠悠的飘向远方,飘向再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可爱的奥菲利亚,还张着她美丽的小嘴,幽幽,幽幽的唱着歌,从容,从容的赴天国。
那印象太深了,至今鲜明历历。甚至痴想,如果一生中,有值得像奥菲利亚那样牵挂的人,让自己牵挂,让自己在乎,他也一样牵挂在乎自己,哪怕自己垂垂老也,也不会担心红颜消失,即便走尽红尘之路,也会如美丽的奥菲利亚一样,从容赴天国。奥菲利亚,给了我那么多美丽的联想,因为她的美丽和纯情。奥菲利亚甚至让我觉得死也是可以如此美丽动人的。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断舍离》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书名还以为是讲佛家禅意,翻来看里面的内容,才知别有洞天。断舍离,讲得是透过整理东西来了解自己,整理内心的混沌。换句话说就是利用收拾家里的废物,来清理心理的杂物,让人身转而变得开心。全书虽然都在讲如何收拾杂物,但更多的是透过表面看内在的道理,这本书虽然我读过了好长时间,但书里面的一些观点我仍然记忆尤新,在生活中潜移默化影响我的生活。随着欲望不断膨胀,我们的人生也一直在做简单的加法,好的东西越多越好,最好是尽入囊中为我所有,欲望让自己变得像黑洞一样吞噬着身边的所有,好的东西,自然也包括各种坏的东西,所有的这些东西一股脑儿被塞入我们的肚子里,多得难以下咽、难以下咽。于是我们的肠胃开始消化不良,我们的精神也变得“萎靡不振”,原本纯净的思想变得臃肿不堪。
断,就是断绝不需要的东西;舍,就是舍弃多余的废物;离,就是脱离对物品的执着迷恋。生活原本很简单,只是我们太想把它画的更精彩,所以干净的画布上太多的累赘,让人审美疲劳。生活其实只需要寥寥数笔就可以很精彩,像是中国山水画,简单几笔渲染,尽透漏着朦胧之美。生活中我们需要对身边的杂物来个大扫除,保留有用的东西,把那些看似有用和无用的东西都弃之门外,眼光放在当下,只保留对当下有意义的东西。同样对于繁乱的内心,我们同样需要这样的大扫除,把内心的污秽清除,保留最简单的东西。对于没用的东西即使再动心也要能够拒绝,保持一种清爽简洁的生活观。“没用的东西是除了是垃圾之外,也是一种负能量,它占有你的思想,消耗你的能量,徒增你的烦恼”。念旧的人喜欢留下物件收藏过去,这种情怀很美好,但不要将这种情怀变成执念,并非所有的旧物情怀值得收藏,当你的内心被各种情怀旧物占满时,你的内心留不下别的空间来接纳新的事物,你若不清空或腾挪空间,新鲜事物就不会向你走来。
人要学会做减法,做到断舍离,抛开那些不良的生活习惯,拥抱更好的自律生活。俗话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我们要经常给自己的生活和内心做加减法,保持适当的灵活性和流动性,这样才能保持活力。当你的身心通过断舍离变得更加清爽后,心灵环境和精神面貌也会变得自由放松,从外在到内在,全部焕然一新,人的运气也会变得更好。
《一年级的小朵朵》主要讲了小朵朵上一年级了,她来到新的学校,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一起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这样的:小朵朵的同桌江明明喜欢给人取外号,全班人都被他取了一个外号,连教他们语文的毛老师也不例外,他叫她“毛毛虫”。小朵朵知道后要去告诉毛老师,等她走到办公室外,听到别的老师也叫毛老师“毛毛虫”。小朵朵想;如果不取伤害人的外号,叫着别人的外号还挺亲切好玩的嘛!这样一想她就不告状了,也喜欢江明明了。
另一个故事是这样的':毛老师让大家带自己喜欢的玩具到学校来上一节公开课。小朵朵带的是一个会哭的布娃娃。在她旁边听课的老师好奇地拿掉了布娃娃嘴里的奶瓶。布娃娃大哭起来。老师措手不及,抱着布娃娃不知该干点什么。小朵朵把奶瓶放到布娃娃嘴里,它就不哭闹了,同学们和听课的老师都大笑起来。你们看小朵朵是不是和我们小时候一样,是一个好玩,可爱的小女孩?
读完这本书,我想:一年级以前的孩子最天真烂漫,这时候的时光也快乐无比,我们要爱惜时间,珍惜童年,因为时间一去不复返。如果你还想过童年,那要等你的孩子长大时陪他重温了。
《夸父追日》是我看过的比较精彩的神话之一,它的主要内容是:夸父曾经是一个巨人中的首领。因为太阳经常落得很晚,使得这里缺水、干旱、干燥,夸父便决心去追日。他手持权杖一直追,因口渴不已而倒下,他变成了一座山,权杖变成了一棵桃树。最后,太阳被他感动,便恢复成了正常的日落时间。
这是我曾经在小学课文中学到的。夸父他的所做所为使我感动。因为他尽管知道追日的危险所在,却为了自己的人民不再遭受太阳炙烤的痛苦折磨,牺牲了自己,造福了他人。就是因为他坚持不懈、不怕牺牲的精神,人们才能过上不缺水的生活,万物才能变得生机勃勃。
而追日这件事情,是真正的危险。想想:在如此干旱又如此炙热的情况下,想必奔跑是难上加难。何况夸父他自己如此巨大,站起来都可以遮阴三百里,一条江河的水都不够他喝,他没有带水,渴了又没水喝,有水也不够他喝,很可能会中暑的!可夸父仍旧不怕,还是冒险踏上了追日的征途。最终他虽然牺牲了,可他的精神永远留在了人民的心中,也感动了上天,让生活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再联系一下生活中的自己,坚持不懈一直是我做事的原则。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都会尽最大能力解决。比如仰卧起坐,我有一次下定决心要做五十个,当做到四十四个时,我已经筋疲力尽,脸红气喘,感觉心脏要从胸膛里蹦出来似的,想要放弃,可冷静一想,还剩六个!一定要坚持下去!最后,我咬牙坚持,终于做完了五十个仰卧起坐。
《夸父追日》真是一个激励人心的故事!如果你还没看过这个故事,一定要抽时间看看这个故事哟,肯定会有满满的收获。
《一年级的小蜜瓜——受潮的眼睛》的大概内容是讲述一个小朋友在学校班级里打预防针由害怕到勇敢地打针的一个过程,在打针时由于疼痛而想哭但忍住了,笑说是因为眼睛受潮了,而鼓励别的小朋友不用害怕打针。
从这故事中,我知道了打预防针虽然痛,但我们必须坚强,勇敢地接受,而且还要鼓励别的小朋友一起来做好。
最近,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被书里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曾经看似很厚、无趣的书,如今我却爱不释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目睹、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却又催人泪下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抗衡的悲怆,残疾男孩对尊严的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闪耀的人格光彩,大人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我多么想像桑桑他们一样,有一座金色的、朝阳的草房子,和他们一起玩耍,用一颗纯洁的童心去感受世界、认识世界。
大公狼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时候,暴死鬼谷,他的妻子紫岚在与猎狗的战斗中,生下了五胞胎(只存活了四个)。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紫岚从此开始培养她的孩子成为狼王。
紫岚先是培养老大黑仔成为狼王,因为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就是黑桑的翻版,是最有狼王气质的。只可惜黑仔还没有长大成狼,就被一只金雕吃掉了。
紫岚在悲痛过后,又开始培养老二蓝魂儿。蓝魂儿没有辜负妈妈的希望,很快成为了小狼们的头头。可是在一次捕猎中,蓝魂儿落入了猎人们的捕狼夹,丧失了生命。
坚强的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了老三双毛身上,紫岚培养双毛花费的心血最多。因为紫岚专心培养黑仔和蓝魂儿,忽视了双毛,所以双毛自幼体弱,自卑。紫岚为了培养双毛,不惜牺牲自己的尊严,还搭上了自己的前腿。眼看就要成功了,可是双毛在与老狼王争夺狼王的战斗中,关键时刻退了下来,被饥饿的群狼吞食了。
紫岚的狼王梦并没有就此破灭。在巨大的悲痛过后,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了狼孙身上。为了让狼孙实现自己的狼王梦,紫岚甘心被女儿媚媚赶出洞穴。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的母爱是伟大的,为了她的孩子们,紫岚付出了自己的全部心血。但是紫岚过于“望子成王”,不但牺牲了自己,也使她的儿子们死于非命:如果不是为了狼王的梦想,紫岚不会让黑仔那么小就独自在外面玩耍以致黑仔被金雕吃掉;如果不是为了狼王的梦想,紫岚不会让蓝魂儿处处争先而落入捕狼夹;如果不是为了狼王的梦想,双毛也不会与老狼王争夺狼王位而被群狼吞食……
我觉着如果紫岚能够让孩子们自然成长,那么黑仔或者蓝魂儿就真的能够成为狼王,而双毛也不会那么自卑。
希望天下的母亲们不要像紫岚那样过于望子成龙。
今天,我将分享一部体裁新颖的书,它不是小说,也不是散文,但却比小说散文更具有实用意义,对生活更具指导意义,这部书就是日本作家山下英子写的《断舍离》。
“断,断绝不需要的东西;舍,舍弃多余的废物;离,脱离对物品的执念。”文章开篇如是介绍书名中的三个字,也就道明了全书的主要观点。在上世纪末,人们的生活日渐富足,家中的物品越来越多,早已不局限于生活必需品,有限的空间,源源不断地物品,导致很多人家中的杂乱现象,于是各种收容术,收容容器出现,力求腾出更多的空间。而山下英子的《断舍离》确实是一种另类的收容术,她采取从源头控制的思路,更加有效,并且不仅是对于实际的空间,更对于心灵的空间有效。
《断舍离》的主角不是物品,而是自己。断,其实就是断绝想要进入自己家的不需要的东西,舍,即舍弃家中到处泛滥的破烂儿,反复进行断和舍的步骤,就会进入离的状态,即脱离对物品的执念,处于游刃有余的自在的空间。这里面涉及一个思维模式的变化,从“这个东西还能使,所以要留下来”到“我要用,所以它很必要”转变。读完书后,我也深受影响,狠心将一堆没什么用的东西都扔了,很多东西或许它曾经有过使用价值,但是如果对于现在的我没有用,或者我不需要它,没必要浪费时间刻意使用它,就将它扔掉。而在扔的过程中,也会重新思考购买的问题,一想到某个东西只是为了好玩,一时兴起购买,买回来迟早要扔,便会不自觉地放弃购买。这样久而久之真正留下来的东西很少,想乱起来都难。而且在此过程中,可以从看得见的世界走向看不到的世界,最终实现对自己深刻、彻底的了解,并接纳最真实的自己。并不是心灵改变了行动,而是行动带来了心灵的变化。
另外,《断舍离》同样对心灵有效。断,停止负面的思考模式;舍,顺从自己的心,割舍既有;离,松开“多就是好”的念头。想要幸福,我们需要先放下对幸福的执念。
我读完了《一年级的小豌豆》这本书,作者是商晓娜。这个小豌豆的故事讲的主要是她的幽默。
我给你们讲最好笑的一集吧!
小豌豆的同学吉布,他学钢琴,他的妈妈让他留长头发,那样在舞台上甩起来就更加有魅力。
但是,吉布非常不喜欢这样,因为别的同学要笑话他,吉布想理发,可是他身上没有钱,只好向小豌豆借钱,小豌豆只有五角钱,连给吉布洗一次头都不够呢!
忽然,吉布有了个好主意,小豌豆平时剪纸剪的那么好,不如让小豌豆帮他理理发!小豌豆当然高兴了,她马上拿来剪刀,把吉布的头发剪一截。剪后发现吉布左边的头发比右边的头发长一些,于是小豌豆又给他左边的头发剪了一些,但是右边的头发又比左边长了一些,就这样反反复复,吉布的后脑勺已经露出来了,把吉布剪成了一个秃顶了。
放学后,吉布的妈妈见了吉布的头发成了这个样子,便说:“好难看的头发。”于是吉布妈妈领着他来到理发店,理发师说:“只能剃成光光头,慢慢地长了。”
这就是可笑又可爱的小豌豆。
我们班也有搞笑的小“小豌豆”,有一次,在上课的时候,老师讲“把”字句和“被”字句的转换。举了一个例子,“零食被老师没收了”,应该转换为:“老师把零食没收了”。但是我的同桌却说:“零食把老师没收了。”结果逗得全班同学大笑。还有一次,值日班长潘瑞雪写好与不好的学生呢,把我的名字写在好上,要写王奕婷,却写成了王变婷了。像这样的事情还有好多呢!
这就是我们的成长快乐!哈哈……
春假,我在家闲得无聊时,又把以前看过的三字经拿出来细细品味。
我特别喜欢看“孟母择邻”的故事,讲的是孟子幼年因住在墓地附近,学了许多丧家哭泣的言语动作。孟母就把家迁到闹市,孟子便整天模仿商人吆喝着做买卖。孟母又把家迁到了学堂旁,孟子终于学到了礼仪和文化知识。这说明环境对人的成长很重要,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但是如果不自己努力,不管有多好的学习环境也是徒劳,这又让我想到了“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我们每一个小学生,都如一块玉,只有自己努力了,才能成大器。
“勤有功,戏无益,节旨在,宜勉力。”意思是:勤奋好学的人一定会事业有成;游手好闲,不求上进的人肯定是没有作为的。一读这句话我就想起一个故事:李白从小聪明,但不爱学习。一天,他逃学去玩,见到一个老奶奶在磨一根铁棒。李白问:“老奶奶,你磨铁棒干嘛用啊?”老奶奶说:“我要把它磨成绣花针。”李白问:“这么粗的铁杵能磨成针吗?”老奶奶说:“只要我每天不停地磨,铁杵一定会磨成针。”李白听了,后悔自己贪玩而浪费了读书的时间。从此,李白立志努力读书,后来成为了大诗人。
一天里,我读完了整本三字经,他深深的吸引着我,这不止是它生动有趣的人物历史故事,还有它本身富有的内涵。
童年是人生中一颗闪耀的流星。虽然美丽,但却易逝;虽然华丽,但却短暂。也许在度过童年时,你不会太在意。但当你永别童年时,却一定会哭泣。也许你的童年并不快乐,反倒积蓄了不少仇恨和怨气。那么,请你去品读一下高尔基的悲苦童年。
高尔基的乳名为阿廖沙。他的父亲彼什科夫老实、本分;却不幸早逝,小小的阿廖沙从此便随母亲一同住进了外祖父家。但是随着外祖父事业的衰败,他渐渐变得残暴,变得小气吝啬。狠心剥削下人、经常毒打家人……于是,不满十岁的阿廖沙过早的体会了世间悲苦。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幸福的,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多彩的: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品尝;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被人欺负,家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人一番……但拥有着这些,我们似乎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是多么天真啊!即使没有现在这样好的条件,童年时代的高尔基仍保持着对自由的热烈追求。因此,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因为美好纯真的童年稍纵即逝。
童年,是一幅迷人的画,勾勒出多少动人有趣的故事;童年,是一支婉转悠扬的短笛,奏出了多少纯洁美好的幻想;童年,是一杯清琴肺腑的茶,散发出多少难以忘怀的回忆……清风不可能将这温馨的回忆给吹散;细雨也不可能把这一件一件感人的旋律淹没,只有温暖的阳光将它照射,将它保存。
昨天晚上,我看了一个动画片,名字叫《夸父追日》。
《夸父追日》讲的是:一个叫夸父的人,为了把光明永远留在人间,就去追赶太阳,最后因体力不支而累死在了路上,他的身体变成了一座大山,他的手杖变成了一片桃林。
看完这个神话故事以后,我的心里充满了感激,在那么久远的远古年代,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呢?因为那时的人类受着很多自然灾害的威胁:洪水泛滥、瘟疫流行、地震频繁……所以他们就想要一个像夸父那样的巨人来拯救他们。
《夸父追日》是古代劳动人民为了战胜自然,改变自然而想象出来的神话故事,我认为,夸父是永远追不上太阳的,因为地球始终围着太阳转,永不停息,所以,夸父不管怎样追也追不上太阳但是夸父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你的地图是一张白纸,所以即使想决定目的地,也不知道路在哪里。”这是一个神奇的杂货店,在晚上将写了烦恼的信丢进铁卷门的投递口,隔天就能在牛奶箱里拿到回信解答。
准确来说,这不算解答,而是指引。就好比你行走在一个漆黑的夜里,面对同样未知的分叉路口,突然出现的一道光线。或许这光芒很微弱,却足以坚定你的信心。而这条路,终究需要你一个人走。
女运动员静子在陪伴身患绝症的爱人与参加奥运会的梦想中徘徊;鱼店音乐人克朗愁苦于继承父亲苦心经营的鱼松店还是坚持自己的音乐之梦;少女绿河为是否应该生下有妇之夫的孩子而苦恼不已;少年浩介在经历家庭巨变后挣扎在对父母的信任与对未来的迷茫之中;女孩晴美为了赚钱报答恩人烦恼于日常工作还是专职陪酒……而三个位于另一时空心存良知的小偷也对前方的道路怀疑,举棋不定……
无论你是谁,无论身在何方,或许快乐都雷同,而烦恼却模样百般。浪矢爷爷说过“很多时候,咨询的人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来咨询只是想确认自己的决定是对的。”
而或许,并非是对的我们才选择,只因为我们选择了,这个答案就是对的。人生能经历的美好风景或许不在于如愿以偿,而在于阴差阳错。
东野圭吾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将所有的细节都联系得完美无缺。两个时空间的通信,丸光园与杂货店的渊源,以及各个主人公间微妙却紧密的关系,正如书评所说“有时伤害,有时相助,人们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与他人的人生紧密相连。”
这篇小说带来的感动不仅如此。每个字眼都透露着人性的温馨。比如那三个小偷,他们笨拙而绞尽脑汁的给不相干的人回复着信件,“人之初,性本善”,每个平凡甚至不堪的人的内心深处,都拥有一个最热忱的灵魂。再比如鱼店音乐人在火灾中义无返顾的救助丸光园的孤儿,却献出了的生命,在最后一刻他依旧坚信“会有人因为他的歌而得到救赎”。
不论你在人生的岔路口怎样选择,心之所向,便是阳关大道。
“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
《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在标题中让我就感到十分的好奇。让我不由得想知道爱丽丝是一个什么样的女生?爱丽丝的梦境中会有什么样有趣的事情呢?
爱丽丝在地下世界中发生了好多奇妙的事情,喝水让他自己忽然变小,吃一块蛋糕让自己突然变大。虽然只是在梦境中,但他取仍然机智勇敢的面对多发生的一起事情。
我知道了爱丽丝并不是一个胆小懦弱的女生,在他和王后的谈话中我的知道了,爱丽丝是一个勇敢的女生。在晚上我经常做梦,我多么期望我也可以向爱丽丝一样梦到这么美丽的地方。
爱丽丝只是认为他们是一副扑克牌从来不惧怕他,尽管那个王后老说要砍掉别人的脑袋,爱丽丝也从来不惧怕他,他依然认为自己的观点是对的。
爸爸常告诉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小时候的我对爸爸的话深信不疑。捧着爸爸给我的《三字经》,认认真真地阅读,可是我一点也不懂它在讲什么。
长大后的我,再次重温这本书,才真正明白其中的道理。“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人刚刚出生的时候,本性都是善良的,只是因为后天的环境不同,才导致了性格的变化。就像爸爸告诉我的一件事,他儿时的伙伴,因为认识黑社会的朋友,参与了一次打架斗殴,所以现在坐牢了,这就是因为后天接触了不良的环境造成的。
读完整本书,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了。美玉如果不经过打磨雕刻,是不会成为人见人爱的器具。同样的道理,人如果不肯勤奋求学,是不会懂得礼节的。众所周知,抗金名将岳飞的长子岳云,十二岁就被编入张宪的军队当小士兵。岳云如同大人一样,披重铠、跨战马、疾驰劈杀。一次他骑马下坡时,没注意坡桥路滑,结果连人带马一起翻进了沟里。岳飞知道后,打了岳云一百军棍。后来岳云果然不负众望,成了武艺超群的小将。
是啊,若没有岳飞严厉地“雕琢”,岳云怎么可能成为赫赫有名的将领。这也印证了那句话“玉不琢,不成器。”,人如果对自己不严加约束,如何成才?看了这本书,联系自身,我终于明白父亲想要我懂得道理,也理解了他平时对我管教甚严的良苦用心。也体会到了书中真的有“黄金屋”,就看你如何挖掘。
“玉不琢,不成器”这句话对我的影响非常深。当我每次看到墙壁的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天道酬勤”,我就会想起那时我学毛笔,可是我每次都写的很累,特别是是在周末的时候我窝在小房间里练那枯燥的“横、竖、撇、捺”而窗外那些小伙伴嬉戏的声音不绝于耳时,我手中的毛笔就停下来。有一次我想放弃的时候,爸爸就拿起棍子似乎要重重地打下来,却轻轻地落在我的手臂上,而那严厉的目光却依然看着我。我明白了爸爸对我的期望……
寒假期间,我读了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荒野的呼唤》,书中充满了许多原始野性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
该书的主人公就是一只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生经历过四个主人,历经了重重的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廉价的工具,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差点活活累死;第三任主人是个很无能的人,他根本就不会使用驾驭狗,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最后一个主人救了;这最后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全书,我心潮澎湃,感慨万分。我觉得书中有许多方面值得我们思考与警醒。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能力。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只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_,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是布克对最后的主人的浓厚感情与深情友谊。在患难中建立的友情,是最坚不可摧的。它替主人立功无数,并且还救过主人的性命。无奈,最后主人被杀害了,于是它历经艰险的替主人报了仇。从此以后,每年它都会回到主人被害的地方仰天长啸,以此来悼念它对主人的缅怀与思念。想到此情此景,我不经热泪盈眶。友谊地久天长。
第三:人的贪欲害死人。第二个主人因为贪欲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欲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欲想多拿一些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欲,真是人致死的弱点。我们做事切莫贪心,适可而止。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不屈的精神、一种野性,希望大家能找来读一读。
合上《瓦尔登湖》墨绿色的封面,一股清凉的湖水已然汇入心间,澄澈见底,将心境荡涤得如一泓秋水,不染纤尘。正如徐迟先生在《序言》中所说:“《瓦尔登湖》是一本寂寞的书,是一本孤独的书。他只是一本一个人的书。”当你的心静下来的时候,再去拜读这篇神的思想吧!
这本书写于19世纪中叶,那时正是资本主义的飞速发展时期,在当时的背景下,人们追逐利益,想尽一切的办法来使自己,获得更高的权利和更多的金钱。工业文明、喧嚣社会挤压着人类、侵蚀着人性。而在这个大背景下,毕业于哈佛的这位智着,他单身只影,拿了一柄斧头,跑进无人居住的瓦尔登湖边的山林中。他特立独行,怀着一颗向往自然的心,宁静地踏上了这段心灵的路基。而在这个被成为“神的一滴”的瓦尔登湖的土地上,他坦然在空间里,孤独在思想中!
“我喜爱我的人生中有闲暇的余地。有时,在夏季的一个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沐浴之后,坐在阳光融融的门前。从红日东升直到艳阳当头的正午,坐在这一片松林,山核桃树和漆树的林中,坐在远离尘嚣的孤寂与静谧中,沉思默想。”
他静静的卸载城市的喧嚣,用心写下孤独。每次看他的书都是一种震撼,他思考人生,让我的心如净水般澄澈。他让我感到敬畏,原来一个人的生活这里是这样的,他的一生是如此的简单而又芳香扑鼻,虽然短暂而又意蕴深远。他的精神世界绚烂多彩,而且是精妙绝伦,世上这样的智者怕是中有些许吧。
梭罗短暂的一生中,他试图鼓励人们要简化生活,将时间腾出来来深入生命,品味人生。他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世人不要被繁纷复杂的生活所迷惑,从而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和意义。做生命的舵手,扬帆远航。他认为:假如人们能过宇宙法则规定的简朴生活,就不会有那么的焦虑来扰乱内心的宁静。所谓明天,即使时间终止也永不会来临。使我们视而不见的光亮,对于我们就是黑暗。当我们清醒时,曙光才会破晓。来日方长,太阳只是颗启明星。
《一年级的小朵朵》是我一年级时读的,故事非常精彩,就像发生在自己的身边一样。
里面有个故事“橡皮瘦了”,故事里的黄天天的橡皮都用的像花生米一样大了,还在用,老师表扬他勤俭节约,奖励一个小笑脸。小朵朵也好想要笑脸,她想出各种办法把橡皮磨成小黄豆大小,可是老师没有奖励她笑脸,大家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她这是在浪费啊。在我们班里,我也想表现好,这样老师可以奖励小星星,但是可不能像朵朵一样用这样的办法。
还有一个故事“可爱外号”,小朵朵姓张,所以叫蟑螂,江明明叫“鼻涕虫”,还给老师起了外号呢,嘿嘿,虽然说起外号不太好,但我觉得还挺可爱的呢。就像我妈妈小时候很胖,以前有种鸡叫狼山鸡也是很胖的,别人就叫她“狼山”,这名字真酷。我也有外号,我的外号叫“蛋蛋”因为我的脸很圆很可爱!
还有很多故事,都很好玩,现在我二年级了,也已经在看《二年级的小朵朵》了。我和朵朵一起成长!
第一次看到《一年级的小豌豆》这本书,是小凡刚升入一年级不久的时候。我在书店看到这本书先是被它的书名所吸引,因为小凡也是刚升入一年级,我就想着或许这本书里有经验是我们娘俩可以借鉴的,所以就买了回来。每天晚上睡觉前我会和小凡一起读一块小故事,每每读完小凡都要求再读一块,我说不行,要睡觉了,小凡就央求说妈妈你再告诉我下一个故事的题目是什么就行。然后她会自己感叹说原来上一年级这么好玩呀。她对这个活泼可爱、古灵精怪的小豌豆喜爱极了。
有一天晚上,小凡偷偷的趴我耳朵边说,妈妈你知道小豌豆是哪国人吗?我说当然是中国人,小凡说不对,是日本人。我说哦,为什么?小凡说你不是说机器猫和蜡笔小新都是日本的动画片嘛,然后机器猫里有叫大雄的,蜡笔小新里有叫风坚和阿呆的小朋友,小豌豆的好朋友就叫阿布、青果、吉隆什么的,他们的名字特别的像。而我的同学都叫于博涵哪、杨凯博啊、宋廷威啊,和他们的名字都不一样。所以小豌豆一定是日本人对不对?听她这么说,我不禁一笑,孩子们的视野真是比大人们想的宽的多。然后在读到“生一场幸福的病的时候”,小凡对我说,妈妈我也生一场幸福的病,你也去超市给我买一堆好吃的回来好不好。我说可是你并没生病呀,小凡说不会假装嘛,我就假装真生病了,你就去给我买一堆汉堡包回来好不好?看小豌豆总丢手套,小凡就觉得她和自己很像,就问妈妈是不是小孩子都是这么糊里糊涂的。然后又因为看了圣诞老人是女孩,我说你看小豌豆多懂事,还知道给爸爸妈妈送礼物,小凡憋了好一会儿才小声说,可是你们也从来没送过我圣诞礼物呀。这些都让我和她爸爸不禁莞尔一笑。
这些小故事在给孩子带来阅读乐趣的同时,也能让孩子从中明白一些简单的道理,比如做事不能总是丢三落四,要乐于帮助别人,要爱护小动物等等。这样不但培养起她对阅读的热爱,也让我们家长重温了童真童趣。希望我们的孩子们都能像小豌豆一样幸福、快乐的生活下去。
暑期读了了《一年级的小豌豆》这本书,我发现了小豌豆是一位好看、顽皮、讨人喜欢、热情、善于帮助他人的小女孩。念书之后,小豌豆了解了青草、吉布、古斯塔沃也有蓝草她们变成最好的朋友她们一起念书,一起吃饭,一起回家了,开心无比!
小豌豆是个爱好看的小女孩,青草是喜爱扎辫子的女孩子她的妈妈会给她扎许多好看的小辫子小豌豆想象她那般青草跟小豌豆说:“等着你头发长长了,我让妈妈也让你扎辫子”。
小豌豆是个顽皮的小女孩,不听妈妈得话,一下子吃完五个冰激凌,腹部都吃坏掉。
小豌豆是个讨人喜欢的小女孩,小豌豆之前讨厌冼澡,她想着即然用喷水壶给花朵浇灌,花朵会生大,那浴头给小豌豆浇灌,小豌豆不也是长大了吗?
小豌豆是个热情的小女孩,吉布的妈妈一直往他的便当盒里装好多好多的饭和好多好多的菜,吉布自身没有食欲那么多物品,因此,一到吃午饭的情况下,小豌豆每日必须帮吉布用餐,但是她自身的饭却基本上都剩余了。我喜欢小豌豆,我也要向小豌豆学习培训,做下热情,助人
放寒假了,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一年级的小豌豆》的书。这本书讲了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小豌豆的故事。我很喜欢里面的主角小豌豆,因为她活泼、可爱、调皮、开朗。
这本书里有很多我喜欢的故事,但我最喜欢《监督员》这个小故事。讲的就是小豌豆当监督员的趣事。学校开展了“一条线”活动。就是走路、排队一条线。所以,老师为了同学们能够取得“胜利”,就每个星期派监督员监督同学们。就这样小豌豆当上了星期三的监督员。下课了,小豌豆第一个冲出教室,看着同学们一个接一个地从教室里走出来,迅速排好队伍,青果和蓝草走的最好,吉布总是站不好,走路东倒西歪,他很是苦恼。放学后,小豌豆不辞辛苦地帮吉布训练,直到满意为止。最后比赛胜出,这离不开小豌豆的功劳。小豌豆那种遇到困难决不放弃、坚持不懈的精神激励着我,我一定要像她学习。
读完《一年级的小蜜瓜》这一本书,我感觉到时间多么宝贵呀!等我老了,再翻开这一本书,就会感觉到童年的快乐和感慨。
书的内容就是让我们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尤其是《自己睡》这一节体现了小蜜瓜坚定的信念,我要学习他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恒心。《冰车骑士》这个故事体现到了小蜜瓜助人为乐,他把冰车先让给同学和伙伴们玩。我要学他帮助他人,服务于别人。《太平洋警察》这个故事说了要保护校园环境还有管理好校园的秩序。我要学习他监督校园的环境,让我们的校园变得更加灿烂。《什么都不对劲儿》这则故事讲了小蜜瓜长大了,觉得什么都不对劲了。我觉得我也长大了,知道的东西也多了。
小蜜瓜的世界就象我的世界一样,有快乐、又有烦恼。祝福我在童年的时光里更加美好快乐。长大成为一个科学家,我发明出来的东西是最好的。也祝福小蜜瓜和小朋友们健健康康的成长。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写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内容包括的高尔基幼年时期从三岁到十岁的生活。
小说的主人公阿廖沙·彼什科夫很小就失去了父亲,和母亲、外祖母一起到外祖父家生活。外祖父是一个性格怪癖、暴躁、自私的人,他经常狠狠地、无缘无故地打阿廖沙,最严重的一次把他打得失去了知觉,大病一场,在床上躺了几天。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的人,他们为了阿廖沙母亲嫁妆而天天闹分家,打得头破血流,还把自己的妻子活活打死。阿廖沙唯一的朋友伊凡对他很好,为他挡了不少打,逗他开心,但是伊凡却被阿廖沙的两个舅舅放在他身上的沉重的十字架砸死了。从此以后,给他慰藉的人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她善良、乐观,给阿廖沙黑暗的生活带来了温暖的阳光。她相信上帝,相信美好的事情总会来临。她以轻柔的语调给阿廖沙讲故事,安慰他。后来,忠厚老实的长工格里戈里教导他要做正直的人,被人们看作是疯了的科学家“好事情”,也给他带来了快乐和知识。
阿廖沙是一个坚强、乐观、善良的孩子,他充满了对生活的信心,还有对是非的判断。我们这一代的孩子们从小就在爸爸妈妈的关心和呵护下成长,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我们要磨练自己的毅力,要像阿廖沙一样像一朵坚强的花儿挺立在风雨之中。我们还要学习故事中的外祖母、伊凡等人,他们在阿廖沙最艰难的时候给了他正确的引导与爱护,我们要时时、处处想着别人,不要自私自利。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争议的一部,也是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我是一个很怀旧的人,而且曾经我对这一特点非常自豪。我有一个抱了十几年的布娃娃,有小学时在学校图书馆借的书,有三年级时收到的贺卡,有中学阶段所有的教材、辅导书、作业本……我不允许任何人翻动我的东西,更别说扔了,我觉得那是我生活过的痕迹,是我成长的全部证明,没有了这些东西,我的那些年就都没有了,等我老了我会每天翻看回忆。然后,我经历了一些想要忘却的事情,怀着无比悲痛的心情扔掉了有关的所有东西,可是我依然忘不掉。面对家里满箱满柜的东西,我开始怀疑他们存在的必要性,可我还是舍不得扔掉。再后来,我有了孩子,小家伙天生来具有搅乱世界的本领。我混乱和整理的无限循环,终于开始意识到,家里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而且是没有用的太多了。是的,我有这些东西,可是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我连看都不愿意看他们一眼,别说是满怀深情的翻阅、回忆了。生活是一路飞奔向前的,我连眼下的.生活都应接不暇,哪有时间整天活在过去呢。对我而言,再多的整理收纳都不如一个动作,就是扔。
《断舍离》就是一本讲扔东西的书,为什么扔,如何扔,扔的思考过程,扔的具体行动步骤。刚看到书名觉得好高大上啊,不明觉厉呀,看完整本之后突然意识到它只是在说扔东西。一边看就会有抑制不住的想要扔东西的冲动,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有三次抑制不住,放下书,开始扔东西,扔完之后心情特别舒畅,拿起书继续看。我现在已经开始大清整行动了,这真是本神奇的书,立刻就可以看到效果。
今天,读《亡羊补牢》这个故事,故事里说,从前,有个人养了一圈羊。
一天早晨,他发现少了一只羊,仔细一查原来羊圈破了个洞,夜间狼站进来,把羊叼走了一只,大家都劝他把羊圈修理一下,那个人不听劝告,结果第二天,他发现羊又少一只。原来狼又从洞中钻进来,调走一只羊。那个人很后悔没听大家的劝说,于是,赶快把羊圈里的洞补上,以后狼再也没有叼走一只羊。从故事中感受到,不管遇到什么错误,都要及时纠正,不然就会有下一次的错误。
今天我和爸爸读完了《一年级的小蜜瓜》这本书。我感觉小蜜瓜是一个善良、有爱心、懂道理、诚实,但是有些胆小的小男孩。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我上一年级的许多事情和小蜜瓜是一样的。比如,上学第一天老师带我们参观校园;老师给我们讲上课要遵守的纪律;犯错误后挨老师批评等等。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看的是《勇士训练营》。因为小蜜瓜很胆小所以花伦成立了勇士训练营,要把小蜜瓜训练成勇士。花伦的训练项目有过马路、跳假山、跳水等,不过这些项目真是太危险了。当花伦一下子跳到水里的时候,小蜜瓜看到花伦不会游泳就大声喊“快救人哪”,人们听到后把花伦救了上来。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遇到事情要沉着冷静,再就是不要参加一些危险的活动。
暑假中,有一天我在《三字经》上读了“膻焦香,乃腥朽,此五臭,鼻所嗅。”这句话的意思是膻,焦,香,腥,腐这五种气味,我们都可以通过我们的鼻子闻到。
这句话,我很喜欢它,原因是这句话有一个典故。读完我有很大的感慨和想法,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分享。
话说晋朝的时候,有个小官叫陈遗。陈遗的的母亲很节俭,从不肯把吃剩的饭菜倒掉,连锅巴也要好好收藏起来,陈遗受妈妈的影响,从小就很节省。有一次,他看见厨房里有一大桶锅巴,便把他们都晒干了,收藏好。有一年发战争了,陈遗带军去迎战,把锅巴留在军营里,他们的队伍被冲散了,他和十几个人饿了一天。陈遗想起了在军营里的锅巴不是什么好东西,应该不会被拿走,他悄悄返回军营,拿回锅巴和大家一起救急,这十几个人靠锅巴活到了援兵来。
读完这个故事,使我深深地懂得了节俭这种传统美德的重要性,一些你有平时看起来不起眼的东西在关键时候能发挥很大作用甚至是救命。其次我们生活在今天这个物质极大丰富的社会,更要懂得节俭的重要性,我们知道现在地球资源越来越少,如果我们不珍惜所拥有的一切,不节约,铺张浪费的话,总有一天我们人类要自食其果的,所以我们要提倡节约,反对浪费,从小事做起,你我一起行动吧!
从爷爷的书架上,从爸爸的箱子里,从学校的书堆里,我都能发现一本书,那就是——《蒙学经典》。其中有《弟子规》,有《千字文》,有《百家姓》。我最喜欢其中的《三字经》了,因为它读起来简单,上口,还能轻易读懂其中的意思。所以我爱读。
记得《三字经》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它的意思是:战国的时候有个叫苏秦的学生,他读书时为了防止打瞌睡而把头发吊在房梁上,困倦时便用利锥刺自己的大腿来提神,他没有老师教诲,而是靠自己勤奋刻苦。他的家里很贫穷,但是他并没有放弃或停顿过学习。这种做法我觉得有些不合道理,但是这种精神却影响着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后人。从历史学家到政治学家再到科学家的经历来看,没有任何一个有成就的人是不爱学习的。想想自己,我学得十分惭愧,和他们相比我可差远了,今后我要学习古人们的精神,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我记得还有一段对我记忆犹深: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它的意思是:汉代的孔融四岁时,就知道把大的梨让给哥哥吃,这种尊敬兄长的道理,是我们从小就应该知道的。从孔融让梨里我受到启示:我觉得我们应该从尊敬兄长开始,培养我们的爱心,要友善对待他人,不计较个人得失,才会受到别人的尊敬和欢迎,也才会感受到他人的温暖,我们要懂得谦让,我觉得谦让是一种对他人的尊重,它可以让我们的世界变得美好,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和谐。作为小学生的我们,更应该懂得谦让,不能为一些小事斤斤计较,人与人之间应和谐共处,这样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
我读了《一年级的小朵朵》这本书以后,我很想当可爱的小朵朵。
因为她知错就改,比如说:有一天,小朵朵肚子不舒服,每一堂课下课时都想去厕所,当安老师迟到了几分钟下课,小朵朵就跑去了厕所,回来时,她遇到了两个值勤生的大姐姐,一个大姐姐站出来说:“走廊里不可以奔跑,你是哪个班的?”小朵朵被大姐姐这么一问,吓了一大跳:现在,我们班级因为这么小小的一件事,又要被扣一分了。突然,她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明明是一年级一班的小朵朵,却说:“我是一年级四班的。”
那个大姐姐继续问:“你叫什么名字?”小朵朵低着头,没回答。另一个大姐姐问:“连你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小朵朵还是没回答。回到教室以后,她看见毛毛虫老师在批评江明明,毛毛虫老师说:“你干嘛撒谎?你明明是一年级一班的,干嘛说是一年级四班呢?”江明明回答:“我没有撒谎。”小朵朵实在听不下去了,对毛毛虫老师说:“是我撒谎。”毛毛虫老师从抽屉里拿出两根香蕉,小朵朵接过香蕉,把两根香蕉一起塞到了江明明的嘴巴里。小朵朵后来再也不撒谎了。
我也想当知错就改的小朵朵。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巴克在大法官米勒家的庄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它和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一起出去打猎;它可以在日出或夕阳西下时陪同大法官的女儿们外出散步;它可以在慢慢冬夜里躺在书房中烤火······
但是由于淘金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中偷出并卖到北极,变成一条拉雪橇的可怜的狗,经常被主人用鞭子抽打,周围许多曾在一齐拉雪橇的狗,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但是悲惨的命运,巴克牢记了一个道理:强者为王!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强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桑顿收留了它,有一次,巴克还救了桑顿一命,而且帮它赌赢,赢了一千块钱。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中,桑顿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巴克非常愤怒,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狼群当了狼群首领。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矮胖子用斧头将巴克_在地,巴克没有放弃,没有被失败打垮,同样我们的一生也注定不会一帆风顺,必须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在失败中坚强;为了减轻自己的饥饿感,巴克改掉了自己挑食的毛病,开始学会去偷食,巴克改变了很多,适应环境的能力也很强,学会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本领,我们要学习巴克学会独立生活;在巴克要离开的时候,弗郎索瓦非常不舍,友谊是真诚且珍贵的,我们要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才觉得遗憾;巴克在溪边遇到了大黑熊,面对黑熊,勇敢的巴克毫不畏惧地接受了挑战,勇气是我们拥有坚定的意志品质的关键,敢于迎难而上,不畏艰难,才能让自己得到更多的历练。
在艰辛的长途跋涉中,巴克历经苦难,但他最终选择并成为了生活的强者。这也充分表明作者对“只要奋斗,坚持不懈,最终一定会取得成功”这一点的肯定。另外,巴克的经历也反映了人类的生活,作者用巴克的故事告诉我们:在险恶的环境中,面对困难和挫折中,只用强者才会胜出,弱者只能被欺压。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选择做命运的强者!
张老师说以后的每周三都定位我们的阅读日,今天我们的语文家庭作业就是读书。我今天看了由商晓娜写的明天出版社出版的《一年级的小蜜瓜》第一篇是《事情最多的一天》第二篇是《小蜜瓜的同学们》第三篇是《要守规矩》我今天一口气读完了这三篇。老师在阅读之前还每一篇布置了一些小问题。妈妈都有在我读完一一问过了。
《一年级的小蜜瓜》读后感基本上都答对了,只有个别的回答的.不是很全面。妈妈给我做了补充。其实这三篇都是介绍小蜜瓜上了一年级所遇到的问题。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几个月前自己入小学的时间。真有意思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吧。
今年暑假我读了《三国演义》一书开头的《临江仙》一把抓住了我的心: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话说幽州涿县有个英雄,那人耳大垂肩,臂长过膝,正是中山靖王之后,汉景帝玄孙姓刘名备字玄德。一天他在外面玩,看到一棵桑树说:“我为天子当乘此盖也。”叔父刘元说:“此儿非常人也。”后来他还认识了关羽张飞两兄弟。为什么贤良之士都往刘备那跑呢?因为刘备只要看中一个人就会很爱他,所以大家都往刘备这跑。
却说沛国譙郡人曹操字孟德,身长七尺,细眼长髯,其父曹嵩原姓夏侯,后来养在曹家所以姓曹。曹操虽然杀人不眨眼,但是在文学上还是有一定的造诣的再说东吴孙策死了孙权继位,那时曹操要来攻打孙权,但孙权这边人心惶惶,孙权拿剑劈断桌子角说:“谁要是再说投降,就如同此桌。”就是给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
读了了《三国演义》后我被关、张、赵的勇气深深地折服了,被诸葛亮的聪明才智折服了,被曹操惊人的统领能力折服了。
《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博大精深的书啊!
《一年级的小蜜瓜》第一篇是大人在说谎。说的是小蜜瓜问大人他是从哪里来的,大人都说谎,没有说实话。
我读过小威向前冲,我知道我是从哪里来的。第二篇是第一次挨留。小蜜瓜是去看鼓号队排练耽误了做作业的时间,所以他才挨留的。我可不希望被挨留呀。
我要听老师的话。第三篇是装满秘密的树洞。小蜜瓜给树洞说了很多秘密。他给树洞起名叫啦啦。其实树根本听不到他说话,他还给树戴了口罩。真有意思。
今天我读了《一年级的小蜜瓜》之《吹牛大赛》,吹牛大赛真可笑啊!小蜜瓜和花伦进行了吹牛比赛,比赛的结果小蜜瓜获胜。华伦说小蜜瓜是“撒谎精”是因为华伦吹不过小蜜瓜,所以他才说小蜜瓜是“撒谎精”。
读了这个故事,我认识了迫不及待、厉害、搏斗、胡说八道、技术高超、挑衅、翻来覆去、理直气壮、彻底这几个词语。
读完了《交换着保存》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为了看望生病的小布,小蜜瓜准备了四颗有红又大的草莓,格本准备了一盒酸奶。可是馋嘴的他们都想吃掉礼物,为了打消馋嘴的念头,他们最后交换保管各自要要送给小布的礼物。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小蜜瓜和格本都很关心小布,要是我的好朋友生病了,我也要给他送礼物让他快点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