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读书心得感想(通用35篇)
读完《金锁记》后,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同情感。这既是对曹七巧的人生悲剧的同情又是对被曹七巧伤害国的人的同情。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形成这种畸形性格有时也是难以避免的。在我看来,曹七巧形成如此畸形心理,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她个人的欲求无法得到满足,因此才企图以这种果为因向社会,向周围的人报复!而她说所想要得到满足的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亲情、爱情和友情罢了。
亲情,对她来说是个熟悉又陌生的名词,她不愿看透却早已看透。她曾是那麻油铺子里掌权的姑娘,生活的自由自在,甚至还带着些许天真烂漫的纯真。自哥嫂将她嫁进姜家以换取金钱财富的时候,她才明白原来这么珍贵的亲情也可以用来进行买卖交易的。而每次哥嫂来访时,目的也并不在于探望她,只是图她的钱,盘算着贪点小利。于是她彻底不相信亲情了,她觉得世间的冷暖都无关痛痒了。她认为自己在姜公馆里受苦受委屈却不能得到亲人的一丝安慰,反而还要受他们的气,给他们自己辛苦攒起来的钱,心理极其愤恨,极其不平衡。而在后来,儿女们对她的反抗也使她的心更加凉了。
爱情,她也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幻想。她被迫嫁给二爷这个身心俱残的人,整日衣不解带地照顾他。可是作为一个女人,她渴求性欲,渴求一个正常人的男欢女爱。然而残废的二爷却始终满足不了她,这使她急于在其他人身上寻找她心目中的爱情。于是,她对季泽哭泣,对季泽萌生了情愫!季泽虽然荒.唐去逛窑子,但他也是有原则的一个人,他毕竟还是顾忌着伦理道德,懂得避讳的,再乱来他也不会把目标往家里定。这样,她的爱情又一次的希望渺茫了。她的失望使她在季泽登门表白时亲手彻底毁掉了她的爱情梦。七巧急待爱情却始终缺失,她无法体验被爱、被呵护的幸福感,她的不满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心理扭曲、心理变态,以致后来她亲手毁灭儿女的爱情和幸福!
友情,她奢求不来。她是个有自知之名的女人,知道自己出身卑微,和大奶奶、三奶奶的大家闺秀的身份截然不同,她也深知自己能够嫁进姜家的缘由。在姜家大院里,她没有地位,甚至连底下的丫鬟也看不起她。尽管如此,她依然希望和大家和谐共处,和大家相亲相爱。她总是没话找话,找新来不久的三奶奶聊天、讨好季泽等,可是大家都不领情。正因为如此,她本就寂寞孤单的心更加的冰凉,这无疑于雪上加霜。感觉不到世间温暖的七巧渐渐地变得冷酷无情,开始报复周围得罪过她的人,企图以这种方式来提醒人们她的存在。
此外,环境的变化也可以作为她心里畸形的另一个原因。顿时将一个单纯地卖麻油姑娘置于一个争权夺利、互相倾轧的大家族之中,逼迫着她不得不适应这样的生活。为了生存,她学会了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欲望的增长,贪婪的快感也暗暗地推进了她心里畸形的进程!
在封建社会里,女人是悲哀的;在象征权利的大家族制度中,女人是悲哀的;然而不能自己、不被周围理解和认同的女人更悲哀!
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空前的范例”。因这剧本构思纵横开阔,既是大气魄大手笔,又有细部的白描,是老舍先生的独创。《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五十年中出了多少多少大变动,可是剧中只通过一个茶馆的小人物来反映,并没有正面叙述那些大事。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
《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他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语言: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台词到为了,人物就活了;人物活了,全剧也就成功了。被誉为“语言大师”的老舍的的确确将语言功力发挥到及至。《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设计的非常生动传神、赋予个性,同时有简洁凝练,意味深长。戏剧结构:全剧人物多,时间跨越大,没有中心故事,老舍采用了四种手法结构该剧:其一是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主要人物有了连贯与交代,故事虽松散却不至于说来说去,离题太远,不知所云。其二是次要人物父子相承;其三是每个人物都扮演他们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其四是无关紧要的人物一律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绝无赘笔。
从考察老舍个体生命的历史的角度看,《茶馆》是一个生活阅历与个体经验丰富的作家在新的历史情景中回望过去。半个多世纪的旧中国而写下的一部沉思之作,他沉淀着历史的教训,揭示了历史前行的趋势。
《茶馆》用的是一种典型的人像展览式的戏剧结构。他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茶馆》从题材到文化内涵又回到了老舍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故事,是一部有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风情大戏,这是老舍先生最擅长的。话剧《茶馆》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我国剧作家曹禺先生的《雷雨》就是一个典型的遵守“三一律的作品,而老舍先生的《茶馆》却打破了这规范。但这两个剧作同样取得了成功。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不过现在我还不知其缘,待我细读。
最近读了一本书:卡夫卡的变形记。
这本书跟我以往读的书都不一样,我可以理解莫言的魔幻现实,也可以理解李白的浪漫诗词、加西亚的百年孤独,但当我翻开变形记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不是他们所能比拟的。没有翻几页,我就能感受到卡夫卡深邃的孤独和悲怆在里面,他孤独,但他没有尝试突破孤独的桎梏,而是选择了爱上孤独,最后终生与它为伍。从他的书里,每个字每个音节我都能感受到缠绕着的那种孤独,那种隔绝于世人之外的思想灵魂。他为自己的灵魂构筑了一个光怪陆离的万花筒般的世界,一个常人难以理解的世界。爱因斯坦说,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深刻感觉到‘人类的大脑还不够复杂’,或许是因为他们没有感同身受的感觉,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可以感觉到一种高度的灵魂共鸣,我跟他一样孤独,跟他一样不被理解,被隔绝,但不一样的是我们的选择,他最终选择了追求孤独并与之为伍,而我从以往到现在一直在不断尝试着突破现实的障壁,一直在寻找着那个不一样的自我。我不知道将来我会不会和他一样,但至少现在不会,至于未来,我不敢断定。
他的书是我读得最慢的书,我花了三个多小时的时间也只读了五篇,书给我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恍惚有种灵魂相连的意境,或许是巧合吧,总感觉他的文字能够将我心中所有的黑暗和悲哀都引出来,然后一一洗涤。
我既然已经决定习惯孤独,又为何会用尽一切去摆脱它呢?或许孤独才是最好的陪伴,因为当我孤独时,只有孤独时刻在我身边。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从我们诞生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拥有了爱。我们也许是王室贵族,过着精致奢华的生活;也许我们只是一个平民百姓,过着平凡的日子。但不变的,是家人的爱与关怀。从小到大,我见过多次父母的背影,但每一次的感触都不同。我在长大,他们在衰老,岁月如梭,光阴似箭,时间如流水,一去不返。有时一个人在外,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他们来,是否,我们正在看着同一片天空,同时想着彼此。
正如龙应台所说的,我和他们的缘分,是注定的。我们会目送着彼此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他的身影从大到小,从清晰到模糊,在彻底的消失在眼帘中,不再出现。
我们相见又相离,却很默契的,将思念融入在目送里,尽管分分合合,而那份爱却在时间的熬煮中越煮越浓,回味悠远千里飘香。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我挎着一个小小的书包,不停的回望着人潮后的父亲。我还记得他离开时的背影,微微的关怀中却带着舍不得。那时他的背影很高大,靠在他的背上,就仿佛枕到了全世界。他的背很温暖,很宽大,给予人一种可以放下心的安全感。
可是长大了,家越来越远,可以相见的时间越来越少。在那为数不多的相见里,我知道爱并没有消散,而是愈久愈浓。
还记得一次周末放假,父亲千里迢迢的到绵阳看我。那天突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他送我回学校,我竟不知时间居然这么短暂,相见几时又要分离,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是强忍着不让它掉下。而在我走进校门时,悄悄地回过头去看父亲,却惊诧的发现,他望着我的背影在悄悄地抹泪。
我的泪再也抑制不住,是断了线的珍珠般滚落。父亲是个不爱言谈的人,其实他无声的守护,就是他对我爱的表达。在那一瞬间,我想过,要冲出去拥抱他。可是那仅有的矜持却让我深深地停止了我的脚步。我正在校门内,看着他的背影,目送着他渐行渐远。
如今,我已经长大,而那些小时候经常说的话,却在年龄的增长中变得越来越羞于说出口。我们父女俩,有时只是沉默着望着彼此的眼睛,最后又默默地离开。
也记得有一次周末,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份作业,要求是和父亲看一部电影。我打开了那部当前最热的电影——《摔跤吧,爸爸》。巨大的屏幕在巨大的电影院里面闪着,里面的情节却让我的眼泪一次又一次的落下。我想到了我的父亲,坐在我旁边的父亲,我偷偷的侧过脸去看他,却看到他的眼眶里含着晶莹的泪花。
爱其实很容易表达,而在那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中,我读出了父亲对我深深的关怀。不是那样的轰轰烈烈,虽然平凡,虽然可以让人不轻易间忽视,但是它含着爱的味道,有着沉重的分量。爱就像埋于树根的酒,会随着时间的推远,变得越来越醇厚,香味溢出地表,弥漫于树周围,散发至空气中,回荡着悠长的浓香。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在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总体看来似乎也没有脱此窠臼,但是作为英国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不论在资料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仍有强大的魅力吸引读者。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与其说忧郁,不如说他的反叛。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节,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应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将一个失身女人作为小说的主角,并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几十年后,苔丝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丝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书前期很平淡,慢慢看进去,便走不出来了,全书以苔丝到贵族本家认亲为线,叙述这个单纯美丽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从那里开始吧。
在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保有古风古貌的存在。17岁的美丽少女苔丝是那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父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他们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杰克·德北听信牧师关于家族荣耀的消息,妄图让苔丝去认回本家—德伯家族,借此摆脱贫困的生活。苔丝并不愿意这样做,但由于老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怀愧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认本家。家庭的重担和自身的职责感在一开始就给她的生活拢上了一层阴影。应对德伯·亚雷,她是那样的无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后轻信亚雷失身于他。苔丝在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和轻视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以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使得她的杯具显得更加浓重和深沉。苔丝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但是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传统的贞操观念来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别人更加无法忘记自己的耻辱。
那个纯洁无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怀抱后,苔丝决定开启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个农场里做挤奶女工,那是一个新的起点。“五月里一个茴香发香味、众鸟孵小雏的早晨,离苔丝·德北从纯瑞脊回来以后,约莫有两年或三年之间的功夫—这是苔丝潜修静养的时期—她第二次离开了家。”
在农场里,她与克莱·安玑产生了感情。克莱爱苔丝,认为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她是纯洁的、无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创造。但这种绝对的理想化的爱恋也更加剧了克莱在明白苔丝的过往后所表现的憎恶和失望。苔丝向克莱坦白后,克莱心中的完美瞬间崩塌了,他没有给予爱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现实,他不止一次的对苔丝说“我原先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另一个模样儿和你一样的女人”。这样残忍,这样现实!如果说,德伯·亚雷给予苔丝的是身体上的毁坏,那么克莱·安玑给苔丝带来的就是精神上的毁灭。善良单纯完美的苔丝,对于这一切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热烈的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已经受到了爱的伤害,对爱是十分渴望的,作为一个少女,她期盼着被爱人爱,被爱人呵护,所以在遇到克莱后,她迸发出的爱意是那么的强烈,在这种炽热的爱恋下,苔丝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旧把自己定位于“应受到社会谴责和唾弃的不净女子”,她始终不敢把自己与克莱放在同一高度。在体会着克莱的爱的同时,苔丝是纠结的,不安的,她始终无法放下身心的枷锁。
随后的日子里,克莱远走巴西,苔丝再遇亚雷。家庭面临困境,亚雷卑鄙胁迫,无奈之下苔丝选取妥协,再一次走进亚雷的圈套。克莱经历磨难后对苔丝疯狂思念,内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丝。这是的苔丝已经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莱第二次毁灭。丈夫回来,两人重逢,苔丝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对自己长期以来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正,进行了大胆的强烈的。无奈的是,她选取了一种最最极端的方式。
苔丝和克莱在荒原里度过了最后的几天幸福生活,之后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绞刑架。她无法放下对于克莱的爱,临终将妹妹托付给克莱,以此来表达对他的爱。
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里,已经走到了尾声,她的美丽,到那里,也面临幻灭。
苔丝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是她的美,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
这本很长很长的书,因为这出杯具,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疼痛。当然,我也不例外。在刚刚回顾这个女孩的人生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阅读这本书的时光,为这个坚强的美丽的女孩惋惜、流泪。这个杯具,其实也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候,一个转角,生活就会出现不同。而关于德伯家的“认亲”,就是这个女孩一生的转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现给读者,笔锋流转,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当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时,却反而令人平静,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事实。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是充满戏剧色彩的,全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经历,但其中不难发现有一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情节,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开篇苔丝与克莱相遇却互不相识到之后二人再次相遇并相爱最终结为夫妻,如苔丝在被侵犯前的舞会上与德伯家的女佣争吵的那个小插曲等等,都充满戏剧性。苔丝的纯洁完美,是她令人欣羡的,却也是最终造成她杯具的一个弱点。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里,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纯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个充满自然气息的布蕾谷,有着那么多优秀的地方:美丽,纯洁,正直,淳朴,勤劳…苔丝一生追求幸福,敢爱敢恨。哈代坚持着“道德的纯洁在于心灵的纯洁,不在于一时的过错”,所以在他看来,苔丝依旧是纯洁的化身。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简单却快乐的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间很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暂一生所经历的种.种,确实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第一次离家时,是晶莹无瑕的少女,毫无父母那种认宗归亲的虚荣侥幸心理,只期望能凭劳动补贴家用弥补死去王子的损失。更加难得的是,受辱失身后的她不仅仅持续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坚强,富于反抗。
与苔丝悲惨命运和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相对的,也是促成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卫”思想。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为人的资格。但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夫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言论放回百年以前的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会,我对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为在塑造苔丝的形象过程中,不时的融入这类先进的见解,才赋予了苔丝丰富的精神内涵以及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丝,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终的幻灭。
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预示着什么?是一场噩梦,还是人类无法抗争的现实?它引起了我的思考。阅读《变形记》的过程,压抑得厉害,就像巨石压在身上一样。那种生活的拘束,那种情感的压抑,那种人性的扭曲,困住了我,动弹不得,感觉到我就是哥里高尔,我变成了甲虫。
《变形记》的故事情节让我感到很震惊,仿佛在梦中一样:格里高尔是位平平常常的小公务员,在某天早上醒来时,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痛苦、绝望,家人从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惶恐之后,萨姆沙一家只有接受这个现实。在这时,格力高尔在绝望的大山似乎看到了一根希望的绳子,淡淡的爱意出现了:妹妹细心的照顾,母亲温暖的语言,都让他感到一丝温暖,他充满信念、希望,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变回来的。但是,他还是忍受不了别人把他当做一只恶心的爬虫,他再也不相信自己,是绝望把他逼到悬崖的顶端。他想克服,又无法克服,理智已经无法战胜本能,虽然他拥有甲虫的外壳,但他拥有一颗人类的心,只要他在世界上存活一刻,他就仍然是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渴望自己像原来一样,但是,他对曾经生活充满的恐惧,又使他爱上了现在的模样。矛盾,是矛盾让他心力交瘁,是矛盾让他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死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
也许,比原来还要美好,在格力高尔妹妹的跳跃中,格里高尔被忘记了。不,他不曾存在,以前的生活,不过是幻觉,在一场闹剧过后,生活又滑回了原来的轨道,格力高尔,不过是萨姆莎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变形记》中的人物都是小人物,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小市民。在能生存的前提下,他们会去关心别人,爱别人,但别人一旦破坏了自己的生活时,爱就不复存在了,留下的只有赤裸的冷酷。
从《变形记》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卡夫卡是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的作家,面对人们生活的疾苦,卡夫卡认真地思考,在作品中,卡夫卡对格里高尔悲惨命运的描写深刻地反映出了社会现实的残忍和悲哀。
我爱读《变形记》,它给我留下的思考实在太多太多。-
我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因为它的情节。
全书以主人公福贵对自己一生的叙述为主线。福贵曾是个富家子弟,年少时只顾贪玩享乐,嗜赌成性,败光了所有家产,父亲也因此而死。剩下福贵,妻子家珍还有母亲及一双儿女:凤霞与有庆,过上了潦倒艰苦的生活。为给母亲治病,富贵到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民党拉去做壮丁。这一离家便是近两年,回家时,母亲已告别人世,凤霞成了哑巴。原以为从此可以平淡生活,然而悲剧才刚刚开始。有庆在体育方面刚表现出过人的天赋,却为救县长的妻子失血过多而死;凤霞刚与二喜成婚,幸福美满,因生孩子时失血过多而死;家珍二喜、外孙苦根一个个都弃他先去。年老的福贵与一头取名叫福贵的老牛相依为命,无忧无虑、无依无靠。
寒假大红大紫的《哪吒》,一句“我命由我不由天”令多少人潸然泪下。可读完《活着》,我却觉得在命运面前,人类是如此渺小又可悲。
凤霞的生病、有庆的死亡、二喜的离去……几乎所有事情都不在人的掌握范围之内。在可控范围之内的,许是福贵仍身为富家子弟时的所为——也可以这么说,福贵的一生都在为年少时的挥霍付出代价。时间是最伟大的治愈师,他的伤口在时间中慢慢愈合,勇于对他人讲述自己坎坷的一生。而福贵对自己一生平淡的叙述,更是一种对过去的释怀,只有真正地放下,才会勇敢地面对从前。命运一次又一次地对他开了玩笑,他的神经在这一次次的过程中早就麻木,而这一次放下,何尝不是一次涅槃重生,一次自我救赎?在福贵的一生之中,他没有理想与追求,甚至没有像祥子买下一辆车那样小小的梦想。仅是为生存而生存,为活着而活着。最后只剩他一人之时,他依旧没有产生轻生的念头——就当是不负降生在这个世界的幸运。
我深深地被这本书的情节所吸引,更被它的时代背景所吸引。《活着》虽是一本小说,可社会变革也是其中的一条暗线。被国民党拉去做壮丁后“村里开始搞土地改革了,共产党没收了他的田产,分给了以前的佃户。”几年后,“人民公社成立了,我家五亩地全划到了人民公社名下,开始吃食堂了。”接着,“大跃进”时代开始,“队长让两个年轻人去买煮钢铁的锅”,炼钢的热潮掀起了。后来,“_”开始又结束,实行包产到户了。
这一部新中国成立后的变革史,更是新中国的成长史。_来,我们经历了生产关系的变化、人民公社化的失误、“_”的动荡……_后的今天,我们在探索中不断前进,航天事业的不断发展,港珠澳大桥的通车,5G技术的发展,我们用了_的时间,实现了从刚建立时的一穷二白到一个大国的伟大飞跃!
_来,有多少建设者与科学家们齐心奋进,中华才得以复兴?“科学没有国界,科学家却有祖国”,钱学森毅然放弃优越的国外生活条件,回国助以新中国核武器的发展;袁隆平苦心研究,只为种植出造福全中国的“杂交水稻”;南仁东几乎耗尽一生建设中国“天眼”,只为中国的航天事业发展助上一臂之力。他们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吗?不,他们不仅为理想而活,更是为心中的报国之志而活!
时光流逝,岁月流转。_的时间已在历史的车轮中消逝,_后的今天,这盛世如你我所愿。我愿可以不负使命,在自己实现更高的人生价值的同时,为祖国的发展推波助澜。这或许是新时代的青年们,活着的崇高使命与意义。
我在千千万万的书中,我最爱 《小妇人》,这本书的作者是 美国女作家-易莎.梅.奥尔科特。
小说以马奇家的天伦之爱着重描写,主要突出马奇家四姐妹对生活的追求,有大姐梅格,她有着花一般的容貌,大大的眼睛,甜甜的笑容,二姐乔,身材修长,皮肤黝黑,鼻子俊俏,灰色的眼睛异常敏锐,浓密的长发使她显得特别美丽。十三岁的贝思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她肤色红润,举止腼腆,声音羞怯。艾米虽然最小,但她生得纤细,肌肤晶莹,有一双蓝色的眼睛,言谈举止成熟稳重。
我最喜欢 乔,她说:“父亲不在家,她就是就是家中的男子汉。”她在父亲生病时,把自己心爱的长发卖了,补贴家用,她十分热爱写作,她把写作得到的奖金,送给了妹妹贝思去散心,但她的妹妹贝思因为生病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直到快要死亡,乔几乎寸步不离地陪着贝思,在贝思翻着以前最喜欢的书时,发现了一张小纸片,上面涂满了乔的笔迹。一个被泪水点模糊的名字吸引了她的目光,送给我亲爱的--,如下:我亲爱的贝思,你耐心地坐在阴影里,等候着前往天国,你的神态是那样的宁静祥和,亲爱的妹妹,你即将远行,你赠给我的美德是最宝贵的礼物,它们曾使你的生命如此璀璨闪烁。
在我们的一生中有许许多多的情感,最重要的是情亲,因为血永远浓于水
去年寒假,我读了一本红色经典小说《林海雪原》。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深深地震撼了我。
掩卷深思,回忆着书中所描写的战争场面,就如同电影一般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书中最精彩的情节就是“智取威虎山”。最令我佩服的人物就是在智取威虎山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解放军侦察排长杨子荣。故事是这样的:土匪头子座山雕占据威虎山,凭着地势的险峻,占山为王,与解放军顽固抵抗,还经常下山抢劫百姓财产,残杀无辜。怎样拿下威虎山?成了解放军小分队一项艰巨的任务。强攻不可取的,所以只能智取。
在攻打奶头山时,擒拿了胡彪,小分队队长少剑波发现土匪胡彪与侦察排长杨子荣长得十分相似。就想让杨子荣穿上胡彪的虎皮大卦,扮演胡彪投靠威虎山,取得座山雕的.信任,然后再里应外合,智取威虎山。但又知道这样做很危险,身份一旦暴露。就会牺牲生命。但浑身是胆的杨子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毅然决然地接受了任务。
他凭着聪明的智慧和英勇过人的本领来到了威虎山。在刀光剑影中,他临危不惧,闯过了座山雕一次又一次的考验,赢得了座山雕的信任,被封为威虎山“老九”。最为惊险的是小炉匠栾平从小分队手中逃走,来到威虎山告知座山雕,杨子荣不是胡彪而是小分队的侦察排长。要是一般人早就会惊慌失措了,而杨子荣却泰然自若,波澜不惊,抓住了小炉匠不敢说出自己被小分队俘虏的软肋,巧妙地化险为夷。不但进一步取得了座山雕的信任,还把小炉匠置身于死地。
杨子荣趁着寻山的时机,把威虎山的军事布置图送到和小分队的接头地点。趁着座山雕过生日大摆宴席的机会,杨子荣与小分队里应外合,一举捣毁了威虎山。
读到这里,我真为杨子荣的机智勇敢而敬佩不已,一个高大的形象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为了新中国的成立,为了人民的翻身解放,有多少像杨子荣这样的英雄出生入死,与凶狠的敌人斗智斗勇。现在的我,还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与英雄相比较,可真是天壤之别,显得是那样的渺小。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了硝烟滚滚、战火纷飞的年代,但我们不能忘记,今天的美好生活都是无数革命先烈们用热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要继承革命先烈的遗志,发扬革命先烈的光荣传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掌握更多的科学本领,将来为祖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把革命先烈们用热血浇灌的土地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繁荣昌盛!
《林海雪原》这部红色经典,我百看不厌,它给予了我力量,受到了革命传统的教育。
前几天,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一套精彩的儿童小说--《笑猫日记>>,里面的许多故事都深深地吸引了我。《保姆狗的阴谋>>,《塔顶上的猫>>,《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都让我爱不释手。其中。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的要数《蓝色的兔耳朵草》了。
《蓝色的兔耳朵草》讲述的是一个充满了爱心的故事。主人公笑猫为了给好朋友虎皮猫治耳聋的病,去遥远的蓝山采兔耳朵草,一路上充满了艰难险阻,到处危机重重,但友爱的力量给了他勇气,使他毫不畏惧。最终,笑猫克服了重重困难将兔耳朵草采到了手。但是,没想到历尽千辛万苦得到的兔耳朵草却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可是,笑猫的爱心感动了上苍,虎皮猫的耳朵不治而愈。故事一波三折,令我感动不已。
读完故事,我的心里掀起了波澜,现实生活中不是也有许多这样为爱而四处奔走的人吗?真挚的爱会给人以强大的力量,为了爱,多少人都在奉献着自己!
还记得,在我们山东的一个小村庄,有这样一个一贫如洗的家庭,儿子得了怪病,父亲为给儿子治病终年在外奔波,欠的债到处都是,父亲因过度劳累而早早地驮了背,弯了腰,可是他却从不言放弃,仍然执着地寻找能医好儿子的医院。也许有人会问:“这样做值得吗?”对这位父亲来说,值得!因为心爱的儿子是他的一切,再没有比为儿子治病更重要的事了!
如果说,为自己的儿子奉献是天经地义,那么,为别人奉献则更是难能可贵!5.12大地震发生了,但大灾有大爱,全国各地的人们纷纷伸出了援手。我们学校师生也举行了捐款活动,同学们你五十,我一百,一个一个的把钱放入爱心箱。我仿佛看到了我们的捐款带着全校师生的暖暖爱心飞到了灾区人民的手中。,给他们送去了过冬的棉衣,给小朋友们送去了漂亮的新书包,给失去了亲人的人送去了一份份关爱!
啊!只要人人都有爱,人人都为爱而奉献,人间永远是春天!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海蒂》的书,海蒂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
我写这篇作文时,我要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海蒂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小女孩。”《海蒂》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们爱的伟大力量。同时,描绘了阿尔卑斯山山脚的美丽景色。故事中,海蒂是一个出生贫寒的孤儿,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她的纯真,善良深深感染了周围的人,并改变了他们的生活。
饱经磨难的爷爷,在她的感动下,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变得乐观对人,不在冷漠。
体弱多病只能在轮椅上生活的富家小姐克拉拉,在海蒂的帮助下变的健康,活泼。
在黑暗和贫困的艰难度日的贝塔奶奶在她的关心下也感到了幸福。
海蒂的爸爸是托比斯,海蒂的妈妈是阿尔菲特。爸爸在建房的时候被砸死了,阿尔菲特由于过度悲伤,不久也去世了。小海蒂变成了孤儿,她和姨妈蒂提一起生活,可是有一天,蒂提找到了工作,没时间照顾海蒂了,就拉着小海蒂去她爷爷阿尔姆家,从此,海蒂就和爷爷生活在一起了。
海蒂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女孩。在海蒂的帮助下,爷爷阿尔姆从没有朋友到能交上许多朋友,真是一个进步;海蒂教会了羊倌里的彼得识字,还延长了瞎眼祖母的生命……
克拉拉是一个残疾女孩,因为很喜欢海蒂,便跟随海蒂到了阿尔卑斯山,与海蒂和阿尔姆生活在一起,在海蒂和爷爷的帮助下,克拉拉竟然奇迹般地恢复了独立行走的能力,等克拉拉的奶奶看到她能走路时,感动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作者通过优美的笔法,把一个无比可爱,充满爱心的海蒂,展现在我们的眼前。他就像一个天使,在她的周围,每个人脸上都多了一丝微笑,都对未来美好的生活充满希望,也告诉了我们无论在什么困境或者幸福的生活中,我们都要怀着一金子般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喜欢坚强善良的海蒂。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里面有个大坏蛋,就是克拉拉的妈妈。
慢慢的,慢慢的,我明白了所谓的父母和孩子,只意味着你和他之间的缘分,就是这辈子一直看着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头,看着他在小路的转弯处渐渐消失,他背着你默默的告诉你:别追了。—— 《目送》
对于父母来说,他们总觉得那是他们的坚强后盾,是他们的避风港,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们会成为他们的依靠。从初中开始住校,对家人的依恋逐渐减少。毕业后,我终于选择了在远离家乡的城市工作,一年住两三次。这种生活我不觉得难受,甚至觉得充满了自由。和家人的联系更多的是通过电话,但我妈打的也是电话。每次和妈妈打电话,总觉得妈妈很罗嗦,每一件小事都要汇报,大大小小。心情好的时候,或许可以静下心来听。但是,对此,我的母亲永远不会厌倦。有时候我妈打电话就会哭,是关于工作不顺心或者其他不开心的事情。或者说,我妈小心翼翼的给我打电话,问我对一些事情的看法,有时候甚至希望我能做出决定。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们的立场已经“互换”。
我小的时候,每次放学回家吃饭,总是最后一个在饭桌上吃,因为饭桌上一直在说学校发生的事,家里只有我妈有耐心听我说。遇到委屈,哭着说着也是一样。今天的妈妈扮演着和自己一样的角色。原来父母并不总是很厉害。他们也有老去的一天,有需要找我们倾诉的一天,有需要依赖我们的一天。不知道能不能做好这么好的过渡,做一个好的倾听者。但是,我希望朝着这个目标前进。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读书笔记20xx字《活着》读书笔记20xx字《活着》。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
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
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第一次如此大规模的接触鲁迅的文章,才会真正感觉到“大文豪”的文豪之气所在。薄薄的《呐喊》中虽然只有十几篇文章,但不乏经典之作,如其中的《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一部作品或者一篇小说能经历时光的筛选和磨炼,然后流传至今,思想的光辉丝毫不褪色,那应该是其中的内容更多是表现出深层次的意义,而《呐喊》正是如此之作。虽然鲁迅先生早已作古,但其文笔文风仍不是活力,而在《呐喊》中对国民性赤裸裸的剖析和抨击,在今日看来,更有另一番风采。对中国国民性的抨击,不止是鲁迅一人,像林语堂、柏杨之辈,也对中国的国民劣根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但与他们所不用,鲁迅的《呐喊》更对国民性“劣根”的“根”进行剖析,从整体的民族性入手。一个民族“国民性”的形成,自然与几千年来文化的潜移默化的熏陶有密切联系。几十年前,我们的国民性如此,今日,或者几十年后的今日,“我们”或者“他们”也会如此,劣根犹存,这边是国民性的“根”。
鲁迅曾说,他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不可否认这与当时国人思想钝化,麻木不仁有关,而这一切的形成又离不开当时的时代背景。他在《呐喊》中对整个国民性进行猛烈的剖析抨击时,其实也就是在对自身的剖析和检讨。正如其中一文所说的那样“人性大抵都如此,只不过是个人控制能力不同罢了”。
从《阿Q正传》中,更能明白鲁迅文笔的不朽,或者说是阿Q的不朽。其实阿Q一直都没有走远,也许就活在我们自己的身边,甚至有时候就是我们自己的本身,或许我们不愿承认罢了。鲁迅用浓墨描写阿Q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在“借鉴”自己或身边的人。而阿Q发明的“精神胜利法”,更是我们中国国民性中的“精粹”,也是我们很多时候都得以借用的“秘籍”。看看我们以前的“天朝上国梦”,看看我们现在还把自己得不到的当作是对别人的赏赐,斗不过别人,便躲在自家的被窝里显耀祖宗的余威,就算在睡梦中,嘴角还露着轻轻的轻蔑笑意的痕迹,俨然一副阿Q标准像。
读鲁迅的书,尤其是呐喊之类,读多了,每次都有心惊胆战的感觉,甚至有时还会有冷汗直冒,模模糊糊中似乎是在隐射到自己的“劣根”,时不时总要抬头环视四周,看看别人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异样。
之前曾经看过一篇关于评论鲁迅的文章,大体是说鲁迅在猛烈抨击国民性的“劣根”时,国人看了隐隐约约“知其所指”,但又不会感觉“害怕”,那是因为这种劣根早已根深蒂固,四海皆是了。你如此,我亦是,他一样,既然大家都如此,那怎会有“害怕”呢?
在国民的迷茫中,鲁迅大声疾呼,奋力呐喊,只是他那薄弱的声音有几个人会听到呢?听到的人之中又会有几个明白呢?而明白的那些人又会有几个去改变呢?
也许,更多,更多时候,都自己在无力地呐喊。
《娱乐至死》是对20世纪后半叶美国文化中最重大变化的探究和哀悼:印刷术时代步入没落,而电视时代蒸蒸日上;电视改变了公众话语的内容和意义;政治、宗教、教育和任何其他公共事务领域的内容,都不可避免的被电视的表达方式重新定义。电视的一般表达方式是娱乐。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一切文化内容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而且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
《娱乐至死》这本书是从媒介(印刷术、电视)的角度来分析当今“娱乐化”社会的现象,并认为电视这一传播媒介的出现和发展形成了一种娱乐文化,这种娱乐文化一直无孔不入地渗透到当今社会的各个方面,以至于给教育、政治和宗教等各个社会领域打上了“娱乐”的烙印,使得文化成为了娱乐的附庸。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尼尔•波兹曼告诉我们《美丽新世界》里的预言:“人们在汪洋如海的信息中日益变得被动和自私”,“真理被淹没在无聊烦琐的世事中”,“我们的文化成为充满感官刺激、欲望和无规则游戏的庸俗文化”和“人们由于享乐失去了自由”将成为现实。未来会正如赫胥黎担心的那样,我们将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
尼尔波兹曼所说的“娱乐至死”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他根本不在乎娱乐节目的泛滥或媒体的娱乐化倾向。他写这本书是写给自己的知识分子同行的,他呼吁他们回到书籍中去,认真地写作和思考,而不要贪恋在电台、电视节目中侃侃而谈,一夜之间曝得大名。“娱乐至死”是他对媒体知识分子的警告。他认为,印刷机更适宜于理性思考,电台电视只会沦为大众娱乐,任何有志于知识工作的人都应该清醒,回到书面写作,那才是他们该呆的地方。波兹曼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观点可能被扭曲,他还特别做了如下的解释:
“为了避免我的分析被理解成对电视上的‘垃圾’的司空见惯的抱怨,我必须解释一下,我的焦点是放在认识论上,而不是放在美学或文学批评上,说实话,我对这些所谓‘垃圾’的喜爱绝不亚于其他任何人,我也非常清楚地知道,印刷机产生的垃圾可以让大峡谷满溢出来。而在生产垃圾这一点上,电视的资历还远远比不上印刷机。
因此,我对电视上的‘垃圾’绝无异议。电视上最好的东西正是这些‘垃圾’,它们不会严重威胁到任何人或任何东西。而且,我们衡量一种文化,是要看其中自认为重要的东西,而不是看那些毫无伪装的琐碎小事。这正是我们的问题所在。电视本是无足轻重的,所以,如果它强加于自己很高的使命,或者把自己表现成重要文化对话的载体,那么危险就出现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样危险的事情正是知识分子和批评家一直不断鼓励电视去做的。”
综括全书,波兹曼主要提出了两个观点:
一、电视介入政治使得原本严肃的竞选仿若综艺节目,民众热衷于政治家的花边八卦,对他们的着装外表评头论足,并让这些毫不相干的因素直接影响手中的投票器;
二、电视新闻报道的强势覆盖,大规模轰炸,使得原本多元情绪的新闻事件都变得淡化和娱乐化,主持人机械的"来看下一条",就轻巧地将观众注意力转移,而包含在每条新闻中的应有情感正在丧失,无论观众还是传媒都在变得冷漠。
以上两者,是对上世纪80年代美国的描述,也可看作是对今天中国的预测。
虽说波兹曼的这一判断语调平和,但却内含绝望之心---电视诞生至今不过百年,但它已将政治、新闻、教育乃至整个世界变成了一场喧哗缤纷的"杂耍"。在那张壮阔无比的"电视"屏幕上,无论多么残忍的谋杀,多么恐怖的地震,多么荒诞的政治丑闻,只要主持人温柔地说一声"接下来",一切便从人们的脑海中消失得干干净净……
波兹曼举了一个例子,在今日的社会中,任何所谓的信息,在一个缺乏媒介的世界里是无法存在的,他的意思是:如果没有用来宣传它们的技术,人们就无法了解,无法把这一切纳入自己的日常生活,简言之,这些信息就不能作为文化的内容而存在。
电视本是无足轻重的,但是,如果它强加于自己很高的使命,或者把自己表现成重要文化对话的载体,那么,危险就出现了,再者,更危险的或许是它的这种想法甚至得到了大众的认可或者是鼓励。
波兹曼是麦克卢汉的信徒,他相信的是“媒体即信息”。他认为,媒体本身限制了我们感知世界的方式,以电视为代表的电子和图像革命,使得“我们对于真理的看法和对智力的定义随着新旧媒体的更替发生了很大变化。”波兹曼也不愿意自己的观点被曲解为“攻击电视”,他说“虽然电视削弱了人们的理性话语,但它的情感力量是不容忽视的”。他坚守的“电视认识论”是,不要让电视带来的情感刺激,一劳永逸地取代了印刷品带来的理性思考,这会对严肃的知识是巨大的伤害。“电视的思维方式与印刷术的思维方式是格格不入的;电视对话会助长语无伦次和无聊琐碎;‘严肃的电视’这种表达方式是自相矛盾的;电视只有一种不变的声音——娱乐的声音。”
某种程度上,波兹曼的技术决定论甚至削弱了这份警告的份量。他太关心知识分子的使命和利益,以至于失去了观察现实的耐心,连文明与野蛮的标准都有些把持不住了。例如他说,“各种各样的专制者们都深谙通过提供给民众娱乐来安抚民心的重要性,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并不认为民众会忽视那些不能带给他们娱乐的东西,所以他们还是常常要依靠审查制度,而且会在意这种差别,因为审查制度就是他们对付某些严肃话语的方式。现在的情况却大不相同了,所有的政治话语都采用了娱乐的形式,审查制度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那些过去的国王、沙皇和元首如果知道了这一点,会感到多么高兴啊。”
显然,这段貌似深刻的话也只对了前半部分。以我们正在经历的反低俗运动来说,并没有谁相信娱乐可以取代审查,也没有人因为娱乐而暂缓审查。恰恰相反,“反娱乐”成为了“对付某些严肃话语”的口实,而“娱乐至死”的告示牌上画着骷髅标志,正把我们驱赶到一条全新的乌托邦之路上。这条道路,正如我们看到的,其实和地狱之路一样,都是由鲜花和良好的愿望铺就的。
和波普尔一样,波兹曼提醒人们要警惕电视这个二十世纪的宠物,有所不同的是,波普尔焦虑的是电视中暴力、色情等内容对儿童的腐蚀,为此,他甚至建议政府牺牲言论自由立法对电视制片商进行管制,而波兹曼瞩目的则是电视造就了一个娱乐至死的时代,令人恐慌的不是所有严肃话题都以娱乐的形式在公共话语空间狂舞,而是娱乐本身就成了严肃话题的一部分。
就当下文化而言,“娱乐”已赢取我们这个时代“元媒介”的地位。尤其在大众文化语境中,由印刷机开创并延续经年的所谓“阐释时代”已然让位于由电视机开创的“娱乐业时代”。电视及其文化如今既是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也是我们认识世界的工具。为此,波兹曼说:“电视在安排我们交流环境方面的能力是其他媒介根本无法企及的”。而罗兰.巴特则说:“电视已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神话’”。
波兹曼的忧心绝望之至,感人之至:“如果一个民族分心于繁杂琐事,如果文化生活被重新定义为娱乐的周而复始,如果严肃的公众对话变成了幼稚的婴儿语言,总之人民蜕化为被动的受众,而一切公共事务形同杂耍,那么这个民族就会发现自己危在旦夕,文化灭亡的命运就在劫难逃。”
他看来,人们会渐渐爱上压迫,崇拜那些使他们丧失思考能力的工业技术。 奥威尔害怕的是那些强行禁书的人,赫胥黎担心的是失去任何禁书的理由,因为再也没有人愿意读书;奥威尔害怕的是那些剥夺我们信息的人,赫胥黎担心的是人们在汪洋如海的信息中日益变得被动和自私;奥威尔害怕的是真理被隐瞒,赫胥黎担心的是真理被淹没在无聊烦琐的世事中;奥威尔害怕的是我们的文化成为受制文化,赫胥黎担心的是我们的文化成为充满感官刺激、欲望和无规则游戏的庸俗文化。
以下是摘抄自《娱乐至死》每章节中比较经典的语句:
第一章 媒介即隐喻
1.你根本不可能用烟雾表现哲学,它的形式已经排除了它的内容。
2.电视无法表示政治哲学,电视的形式注定了它同政治哲学是水火不相容的。
3.深入一种文化的最有效途径是了解这种文化中用于会话的工具。
4.媒介的独特之处在于,虽然它指导着我们看待和了解事物的方式,但它的这种介入却往往不为人所注意。
5.分分秒秒的存在不是上帝的意图,也不是大自然的产物,而是人类运用自己创造出来的机械和自己对话的结果。
6.书写会带来一次知觉的革命:眼睛代替耳朵而成为语言加工的器官。
7.隐喻是一种通过把某一事物和其他事物作比较来揭示该事物实质的方法。
8.理解一个事物必须引入另一事物。
9.我们的语言即媒介,我们的媒介即隐喻,我们的隐喻创造了我们的文化的内容。
第二章 媒介即认识论
1.通过共鸣,某种特定语境中的某个特定说法获得了普遍意义。
2.真理不能,也从来没有,毫无修饰的存在。他必须穿着某种合适的外衣出现,否则就可能得不到承认,这也正说明了“真理”是一种文化偏见。
3.尼采说过,任何哲学都是某个阶段生活的哲学。我们还应该加一句,任何认识论都是某个媒介发展阶段的认识论。真理,和时间一样,是人通过他自己发明的交流技术同自己进行对话的产物。
4.印刷术树立了个体的现代意识,却毁灭了中世纪的集体感和统一感;印刷术创造了散文,却把诗歌变成了一种奇异的表达形式;印刷术使现代科学成为可能,却把宗教变成了迷信;印刷术帮助了国家民族的成长,却把爱国主义变成了一种近乎致命的狭隘情感。
第三章 印刷机统治下的美国
1.不可记录汝等之教义,更不可将其印刷成文,否则汝等将永远受其束缚。
2.韦伯斯特《美国拼写读本》
3.理查德 霍夫斯塔特认为,在美国历史中一再反映出来的杰弗逊民主主义的平等、民众的思想,使许多美国人产生了一种根深蒂固的反知识分子的偏见。
4.印刷机不仅是一种机器,更是一种话语结构,它排除或选择某种类型的内容,然后更不可避免地选择某一类型的受众。
第四章 印刷机统治下的思想
1.阅读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当然也是一项理性的活动
2.因为写作了《理性时代》,潘恩失去了他在开国元勋神殿中的位置。
3.广告成为一种半是心理学、半是美学的学问,理性思维只好移师其他领域了。
4.印刷术统治的时代称为“阐释时代”,新时代为“娱乐业时代”。
第五章 躲躲猫的世界
1.电报使脱离语境的信息合法化,也就是说,信息的价值不再取决于其在社会中和政治对策和行动中所起的作用而是取决于它是否新奇有趣。
2电报的传统:通过生产大量无关的信息,它完全改变了我们所称的“信息——行动比”。
写书是作者试图使思想永恒并以此为人类对话做出贡献的一种努力。所以,无论什么地方的文明人都会视焚书为反文化的罪恶行为。
对于电报来说,智力就是知道很多事情,而不是理解它们。
照片把世界表现为一个物体,而语言则把世界表现为一个概念。
过去人们是为了解决生活中的问题而搜寻信息,现在是为了让无用的信息派上用场而制造问题。
电视已经取得了“元媒介”的地位,一种不仅决定我们对世界的认识,而且决定我们怎样认识世界的工具。
第六章 娱乐业时代
1.娱乐是电视上所有话语的超意识形态,它时刻提醒着我们,没有理由为电视上的不幸哭泣。
2.思考无法在电视上得到很好地表现,电视导演很久以前就发现了。他们关心的是给观众留下印象,而不是给观众留下观点,而这正是电视所擅长的。
第七章 好。。。。现在
1.掩藏在电视新闻节目外壳下的是反交流的理论,这种理论是以一种抛弃逻辑、理性和秩序的话语为特点。在美学中,被称为“达达主义”;在哲学中,被称为“虚无主义”,在精神病学中,被称为“精神分裂症”。
2.只有通过语境我们才能判断出一个表述是否自相矛盾。自相矛盾的存在需要具备一些条件,只有在一个前后连贯的语境中,观点和事件彼此相关,自相矛盾才能成立。
第八章 走向伯利恒
1.从来没有哪个伟大的宗教领袖会给人们想要的东西,他们给的是人们应该具备的东西。
第九章 伸出你的手投上一票
1.电视广告的对象不是产品的品质,而是那些产品消费者的品质。
第十章 教学是一种娱乐活动
1.约翰杜威曾经说过,课程的内容是学习过程中最不重要的东西。
2.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们拜托现实的奴役,而现在的年轻人正竭力做着相反的努力——为了适应现实而改变自己。
3.从电视上获得的意义往往是一些具体的片段,不具备推论性,而从阅读中获得的意义往往和我们原来储备的知识相关,所以具有较强的推论性。
第十一章 赫胥黎的警告
1.只要人们虔诚的相信社会发展的必然性,它就可以长久地存在下去。
在我看来,"娱乐至死"更多地表达的是在这个消费时代大众审美的趋势,至于能不能到"死"的地步,还值得商榷。毕竟,人是矛盾体,崇高卑微、冷漠同情、自私牺牲、类似的太多矛盾情感都能附身在同一人身上,这就仿佛人体内的调节反馈机制。所以我相信人不会一味满足娱乐,乃至"死"。迟早,人天生的对崇高的追求会激发,引领正确的道路。比如文革巨大的精神荒芜后那批大学生,他们的阅读高度,也许数十年内都没有哪代人能够超越。这就是对此最好的佐证。
当然,还是感谢波兹曼,感谢他对这个时代的忠告。但是我们不得不重视这个有着铁一般事实的忠告。
每一种媒介都会对文化进行再创造——从绘画到象形符号,从字母到电视。和语言一样,每一种媒介都为思考、表达思想和抒发情感的方式提供了新的定位,从而创造出独特的话语符号。这就是麦克卢汉所说的“媒介即信息”。要说明的是,信息是关于这个世界的明确具体的说明,但是我们的媒介,包括那些使会话得以实现的符号,却没有这个功能。用尼尔波兹曼的话说,它们像是一种隐喻,用一种隐蔽但有力的暗示来定义现实世界。不管我们是通过言语还是印刷的文字或是电视摄影机来感受这个世界,这种媒介—隐喻的关系为我们将这个世界进行着分类、排序、构建、放大、缩小、着色,并且证明一切存在的理由。我们习惯将电视以及几乎一切技术——视为“中性”的东西,电视既然作为一种传播手段,我们就想当然地认为它天然就适于传播一切内容。然而和大脑一样,每种技术也有自己内在的偏向。在它的物质外壳下,它常常表现出要派何种用场的倾向。
对于媒介来说,不同的媒介由于其自身结构、传播形式和范围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导致媒介具有各自的倾向,对传播的内容会有不同的效果,经过物竟天择,优胜劣汰最后迎合此媒介的内容会成为其传播内容的主体。就以电视为例,由其视觉、听觉和虚拟化的特征和单向传递,受众被动接受的缺陷使然,娱乐内容和娱乐化的文化和政治内容越来越成为电视传播内容的主体。所以我们说电视技术的倾向就是将所有的内容都以娱乐的方式表现出来。现在,波兹曼明确指出电视并不适于传播某些内容,因为诸如政治、哲学等严肃内容是不应以娱乐的方式表现的。这确实对我们富有启发和警示意义。因而今后在媒介的运用和发展上,我们应该研究其倾向性问题,利用这个特性来实现人们的目的,操控媒介的作用方向而不是被媒介“娱乐化”了。
波兹曼精准地剖析了娱乐的篡位过程。在印刷术统治世界的时代,报纸和图书是人们获得知识的唯一途径,当时的人们通过阅读报纸获得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行动与信息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这一切随着电报的发明而改变,电报大大提高了信息的即时性,全球各地的新闻穿越时空距离被罗列到人们眼前,这迫使人们在无形中修正了信息的定义:它不再是对人们生活工作有着巨大影响的要素,而只是一大堆看上去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实际却毫无意义的文字符码;而接下来的这次“图像革命”则是如精确制导***般击中了印刷术时代的七寸,随着摄影技术的发明和大规模应用,具有强烈视觉冲击力的照片开始统治人们的眼睛,从这个时候起,工具不再是中性的,照片重塑了语法体系。
与字词句子不同,照片无法提供给我们关于这个世界的观点和概念,除非我们自己把照片文字化,所以文字展现的世界是一个概念,照片展现的世界则是一个物体,它失去了被记录内容在真实世界中的语境,任何一段文字或者另外一张照片与它配合都可以奇妙地衍生出一段新的信息姻缘,从这个意义上讲,图像革命之后的信息已经毫无诚信可言,它可以被制作者和阐释者任意歪曲,信息接受者们不再需要如同对文字一样通过自己的抽象思考来获取知识、价值和观念,在自由世界的商业社会里,信息制作者们为了取悦大众获得不菲利润,一场盛大的娱乐盛宴必然开幕。而在铁幕之背后,它就必然成为独裁者们心爱的玩具;电视的出现终于引爆了信息***,电报和照片以动态的形式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娱乐不再遮遮掩掩,它名正言顺地处死了严肃话题,大众甚至津津乐道这次弑君行动,人类臣服于电视机前,心安理得地慢慢退化。波兹曼指出:只有深刻而持久地意识到信息的结构和效应,消除对媒介的神秘感,我们才有可能对电视,或电脑,或任何其他媒介获得某种程度的控制。而人类不可能不去使用媒介,因而要通过教育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这本书中对西方媒体的娱乐倾向持一种批判的倾向,但是在展开批判的过程中,他也道出了媒介发展的大势所趋:一切都在朝着娱乐化的方向迈进。娱乐化并没有错,关键是如何能把娱乐和电视的其他功能结合起来,这是目前电视最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根据《世说新语·文学篇》的记载,古人自身所营造的浓厚的学习氛围却是真的让后人为之惭愧不已。文人为了探讨学术知识,竞相辩论,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这种胸襟和气度也是后人鞭长莫及的,然而,这种涵养却是我们现在做研究和国家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种精神,只有在互相努力地前提下,才能做到事半功倍,让各自的研究做到飞跃性提升,也为我国强国之路的发展,伏下强有力的一笔。
未及弱冠的王弼前往吏部尚书何晏所设宴请有名望的宾客宴会,何晏把客人谈论最精彩的部分告诉他,并问道:“此理仆以为极,可得复难不?”(我认为这个道理讲的很对,还可以提出质疑吗?)面对前辈,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王弼依然提出质疑,然而在座宾客无人能对答,王弼自问自答,反复论辩多次。何晏并没有因为王弼的出色而大怒,王弼也博得了在座的钦佩和敬仰。可以说王弼的行为在现在看来就是出尽风头惹人嫉妒的情景,而何晏等老一辈的文人却并没有因此排斥王弼,而是忘记年龄,虚心学习,可以说这种思想将有利于更好的促进学术的进步,也更有利于培养新的文化传承者,这样的胸襟和气度,这样让人折服的学术气息,让人向往,更应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的深思。
太尉王夷甫见阮宣子时问道:“老子、庄子与儒家的教化有什么异同?”回答说:“将无同?”太尉很满意,便任命他为掾官,世人称他为“三语援”。而卫玠嘲笑他说:“一个字就可以调用了,为何用三字!”宣子说:“只要是众望所归,也可以不说话而调用,一个字都是多余的。”于是两个人成为了朋友。宣子没有因为卫玠的嘲笑而恼怒,而是用巧妙地语言说服了卫玠,两人在这一问题上进行学术性探讨,并没有个人恩怨的纠纷,也更加体现了文人的学术氛围和宽容的学术胸怀,这一点是尤为可贵的。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由一个茶馆,将半个世纪的时间跨越,许多人物都被高度浓缩在茶馆之中,分别展示了清末、民初、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结束前这三个年代的旧中国生活。
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因这剧本构思纵横开阔,既是大气魄大手笔,又有细部的白描,是老舍先生的独创。《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五十年中出了多少多少大变动,可是剧中只通过一个茶馆的小人物来反映,并没有正面叙述那些大事。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
《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他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语言: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台词到为了,人物就活了;人物活了,全剧也就成功了。被誉为“语言大师”的老舍的的确确将语言功力发挥到及至。《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设计的非常生动传神、赋予个性,同时有简洁凝练,意味深长。戏剧结构:全剧人物多,时间跨越大,没有中心故事,老舍采用了四种手法结构该剧:其一是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主要人物有了连贯与交代,故事虽松散却不至于说来说去,离题太远,不知所云。其二是次要人物父子相承;其三是每个人物都扮演他们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其四是无关紧要的人物一律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绝无赘笔。
从考察老舍个体生命的历史的角度看,《茶馆》是一个生活阅历与个体经验丰富的作家在新的历史情景中回望过去。半个多世纪的旧中国而写下的一部沉思之作,他沉淀着历史的教训,揭示了历史前行的趋势。
《茶馆》用的是一种典型的人像展览式的戏剧结构。他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茶馆》从题材到文化内涵又回到了老舍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故事,是一部有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风情大戏,这是老舍先生最擅长的。话剧《茶馆》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我国著名剧作家曹禺先生的《雷雨》就是一个典型的遵守“三一律的作品,而老舍先生的《茶馆》却打破了这规范。但这两个剧作同样取得了成功。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不过现在我还不知其缘,待我细读。
她有一双温柔的眼,为人母,慈爱地注视孩子,为人子女,关怀地注视父母;她有一颗细致的心,感受大千世界极致细微之处,寻找常人不曾想到的生活大道;她有一支淡如水的笔,却一针见血道破世事百态。
龙应台的文字就像上好的绿茶,初尝有其苦涩感,但回味浓醇,令口舌生津。第一次读她的书是在六年级,觉得内容着实生涩难懂,与我的生活相距甚远,于是便将它束之高阁,庋藏焉。直到这个寒假重新将它取出,细读后忽然觉得烟消云散,眼前豁然开朗,读至精彩处,还不住颔首以表赞同。所以,人对大义的理解能力与他的年龄、阅历成正比。
全书里令人影响最深的一句恐怕就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我对其的理解是,每一代人都有他不同的思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就好像一条从宽阔的大道走进岔路。在大道上父母与孩子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一旦走到路口,父母、孩子就不得不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那条路。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那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父母,多分一些爱给他们,不要远远地望着他们的背影而心存愧疚。
还有一篇令我感想较深的是《狼来了》。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狼是一种残忍而机警的动物,它们总是捕食温顺的小绵羊和可爱的小猪;在故事“狼来了”中,狼群引得全村人手持锅碗瓢盆扛着锄头扁担欲杀之;更有父母从小告诫孩子“你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把你叼了去吃掉”云云。然而事实上,狼并非如此可恶。它们团结合作、共同进退、知恩图报、坚强执着、锲而不舍、和谐共生……由此可见,人从小被教授的观念常常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不到特定的情况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这也是为什么早教如此重要。
《目送》共散文七十三篇,道尽子女与父母的牵绊,兄弟的携手共形,朋友的牵挂,在脆弱的边缘迷失,在失落的低谷徘徊。
可以说读一本她的书,就是读一遍人生。
孤独是个顽疾,当死亡成为我们路之终点的时候,孤独也就随之而来,这世间有多少吵 闹,就会有多少孤独。无疑,孤独本身就是一道枯涩而不可理解的背影,但马尔克斯的笔却 是含笑的。他没有徒劳地去化解苦难,而是裹了一层糖衣在外面,那几欲和神话接壤的想象力,让每个冰冷的字都长了一双翅膀,也曾让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飞的冲动。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 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 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 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 梦魇之中嘎嘎作响。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 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 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 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 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 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 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读完《藏羚羊跪拜》这篇文章后,我觉得心情很是沉重。为什么呢?是因为我为藏羚羊妈妈沉甸甸的爱,和老猎人没有同情心而感到悲哀。
《藏羚羊的跪拜》的故事是这样的:藏北的老猎人发现一头藏羚羊,藏羚羊祈求他放过它,并跪了下来。可老猎人还是毫不犹豫地开了枪。开膛破肚之时,才发现藏羚羊子宫里竟静静地躺着一头小藏羚羊。老猎人很是后悔。从此这个肩披长发,脚蹬长筒蔵靴的老猎人就从此没有再出现了。
在这个世界上最常见的爱就是亲情,但亲情也是最珍贵的。藏羚羊妈妈为自己的孩子留下眼泪,不屈跪下,实在是令我十分感动。
在我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一直在想:藏羚羊妈妈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想一定是十分不情愿吧,因为她大概是带着仇恨离开了这个满是杀害的世界的。虽然,动物流泪对我而言,似乎是个传说。虽然我并没有见过,可我还是猜想得到那双盈满泪水的双眼,那冰凉的泪水!
藏羚羊也是有感情的,世间的所有动物也都是有感情的。不过,他们不会用语言表达,不会用虚伪的谎言去欺骗自己的感情。他们也有爱,那种独特的爱。藏羚羊妈妈用了人的祈求方式去对待人,甚至都下跪了,可贪婪的老猎人却还不肯放过她。他的良心何在?
可最终慈爱的藏羚羊妈妈还是没有逃过一死。是的,“天下所有慈母的跪拜,包括动物在内,都是神圣的。”
让我们记住藏羚羊的跪拜,记住那行行泪水,更要记住的是老猎人的行为!
我想大多数人读到最后,总有种意犹未尽之感。霍尔顿回家之后的生病,以及下学期何去何从,作者都没有详细叙述,只能由读者去暗自想象了。
其实,作者也无需再把这个故事讲下去,因为他所要展现的,早就在霍尔顿被潘西中学开除之后的三天三夜中娓娓道来。青少年在物质时代的迷茫、困惑甚至颓废,以及那追求理想的希望和光芒,都在主人公霍尔顿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而这样的主题,在五十多年后的今天,依然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
有时读着读着,就会禁不住赞许地点头,因为塞林格笔下这个有些懦弱,但又爱憎分明的少年,往往就是我们自己。当他对虚伪、丑恶嗤之以鼻的时候,生活中所遇见的做作、自大也常常浮现在脑海,警醒着我“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当他对于未来惶惑、迷茫、消极时,那曾经侵袭过我的困扰和烦恼又历历在目,无形中又使我加深了对自己的了解,使我更加成熟。当他入神地看着自己的妹妹菲比快乐地乘着旋转木马,那一种亲情的温暖也蔓延到我的心窝,于是,童年时家人对我的呵护,老师对我的教诲,以及如今学会的换位思考,都让我对他们心怀感激和愧疚。我相信,当霍尔顿享受着与妹妹相处的愉快时光时,他的心中一定不会再被日常的烦忧所扰,那一股向善、乐观、积极的暖流包裹着他,也包裹了每一颗被触动的心。
“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去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一读到这里,我的心便猛然被打动。虽然在霍尔顿的口中,这番话显得是那样随意,那样的漫不经心,但分量却足以震撼一个时代。这像是一个回头浪子历经风雨而得出的刻骨铭心的感受,又像是失落到了极点而不得不做出的自我救赎。“悬崖”指的是什么呢?是青少年对自己对社会的迷茫吗?是物质时代对年轻一代的种.种诱惑吗?塞林格对当时所处年代的理解确实鞭辟入里,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了物质的极大丰富,也带来了精神的贫瘠,而青少年又是被时代浪潮裹挟着伤害最深的一类人,对于所谓“垮掉的一代”,只有心怀同情悲悯,欲拯救那一颗颗年轻心灵的人,才能做一个忠诚、勇敢的麦田守望者。
霍尔顿这个人物是复杂矛盾的,他眼中的世界也充斥着诱惑与丑恶。对比现在飞速发展的中国社会,塞林格所描绘的景象如今亦可说是时有见到,而霍尔顿的内心纠葛,正好为现在的中国青少年提供一个参考。物质时代的年轻一代该怎样抉择,挖掘霍尔顿身上的闪光点足矣。善良、是非分明、拥有理想、信念坚定、懂得亲情、不妥协、热爱真善美、充满希望……做到这些,即便是才疏学浅,也会是一个完整的“人”,也会拥有人性的光芒,更何况如今的大环境是那样的重视教育。
读《麦田里的守望者》,不会觉得有多么的荡气回肠,它亲切得就像一位同窗好友喝着可乐、嚼着零食和你谈天说地。然而,这其中深沉的意味,却值得好好地思考、揣摩。
每一个人都希望看到,书中公园中央的湖泊终于解冻,霍尔顿关心的鸭子经历了一个寒冬之后,再一次悠然地浮游在湖面上。
我们星学院小组最近的共读书目就是《八十天环游地球记》。我超喜欢这本书,读着福克斯的旅途故事,我也欣赏到了世界各地的生活习俗和自然风光,这是一种特别美好的享受。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在1872年的伦敦,英国的富豪费里亚.福克斯与俱乐部的朋友打了一个赌,价值2万英镑,他要证明在那时的交通条件下,他完全可以在八十天环游地球。而他那些朋友都认为这根本不可能,因为那时还没有飞机,他们的主要交通工具是轮船、马车等,要想在短短的80天内环地球一周,几乎是不可能的。
可福克斯带着他刚刚雇的佣人——路路通,从伦敦启程,开始了这次不可思议的环球旅行。福克斯先生很大方,他在出发前将自己打牌赢的钱全部给了路边的可怜人。
这一路上,他们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和意外,一开始他们遭人跟踪、与僧人对簿公堂、吊桥毁坏、印第安人开抢劫火车、轮船在中国海遇上狂风巨浪、遭暗算贻误行程,、海上燃料不足,被怀疑为窃贼。后来,在终于到达伦敦,却又被送进监狱。然而他们最后终于成功归来,赢得了2万英镑。
故事里的福克斯遇事的沉着冷静,有信心,有毅力,遇到的困难从不轻言放弃,他的人格魅力赢得了大家的尊重,更赢得了艾娥达的心,两人成为夫妻。
通过读这本书,我也懂得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要想办法去解决,要善于思考,想办法去攻克它,哪怕是看似办不到的事,我们也要去试一试,说不定我们也能做出别人不可能做出的事情,再难也要把它做到底、完成好,最后我们一定就胜利!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字字不漏,把书里的每一个感情都尽可能的看清楚。而我,始终不够深沉,只能通过眼泪来宣泄我的共鸣,以及对命运的感慨。
看到最后,我深深佩服于福贵对待生命的态度。没有看过过程,就不会懂他经历了什么。
在书的中间部分,我为每一个淳朴、善良生命不应该地离去伤心抽噎。有庆热情地献血,却被无情地抽死;苦命的凤霞,刚在为她终得嫁一真心之人欣慰、舒心之时,却又不情愿地看着她为新生儿的降临而逝去;最善良的家珍,永远都怀着那最柔软的心,为家人无私地付出,最后,实是被累得死去;中途成为徐家女婿的二喜,一个偏头男人,同是苦命的人,同样也逃不出命运的安排;还有最让人怜爱的苦根,他的死,最是让人痛心的难以接受……
每一个人都是那么鲜活地存在过,他们就想简单地活着,他们其实早参透了人生最基本而又最深刻的哲理。他们勤劳能干,为了活下去坚强地支撑着。即使贫穷,即使病痛,他们也从未有过放弃生命的念头。
看过《活着》,就等于经历了好几场人生的急剧悲痛。每一场,都是常人难以忍受的。亲身跨越痛苦,无疑是艰难的。但是,跨越了,也就解脱了。而最虐人的,其实是那一直驻足在旁的作为旁观者的痛苦。是的,我说的就是福生。我甚至无法想象他最后怎么还能和他那命名为“福生”的老牛谈起有庆、二喜、家珍、凤霞以及苦根。他的“玩笑”,在我看来,无疑是一次又一次地揭开那足以让人血流不止的疮疤。可是,他确实这么做了,并且笑声实为爽朗。以往的苦痛与现在简单的豁朗对比,再看看每一个真实却又已去的人,或许,这就是《活着》的寓意所在吧。
回到我的现实,分明觉得我确实离他们好远,可是,那些人物着实给予了我前所未有的共鸣。当我看到凤霞被送走时,看到福生背着有庆的尸体在夜里泣不成声时,看到二喜死前发出所有气力呼喊自己儿子名字时,看到苦根因为平时难得吃豆子而撑死时……其实还有许多我说不完的情景让我哭到沙哑。仿佛我就在书中,我就是福生,我就目睹着这一切悲剧的发生。福生哭过的地方,我哭了;他没有流泪的地方,我也哽咽了。我没有他那么坚强,但是,我是那么真切的体会到他的悲伤。
这本书的主题,不是要我们体味人间悲苦,而是从作者的字里行间看到“活着”。无论如何,活着便就成就了一切。活着,着实需要勇气和毅力,需要懂得顺其自然,继续下去。人生,不是一场童话,它现实地让我们经历种种的喜怒哀乐,甚至于只有悲愤和哀怒。但是,只要活着。活着,我们就应如期地睁开眼去迎接朝阳;活着,我们就应顺应地呼吸空气中的每一方氧气。只要活着,就不要放弃自己。
就在这一瞬间,一阵悠扬的钢琴声吧我带回到现实。我心头里的一片片乌云,从而消散,无影无踪。不知是什么的力量让我振作起来…
还记得那一次我推开了那扇门,优美的钢琴声传入了我的耳际,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人,他那蓬松浓密的头发,真令人有点不堪入目。他在钢琴前入迷得弹着,我被他的琴声吸引住,我大声夸赞道:你弹得太好了!但他丝毫未动,于是,我小步迈上前,但我的走动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用愤怒的眼神望着我,眼睛在脸上放射出光芒,好像刺穿了我的内心。他发疯似地向我砸东西,我无奈地走上说了一句:我只不过想和你交谈一下,和你倾诉我的心事而已。我低下了头,满脸的沮丧。他挥一挥手,弹起了愉快的乐章,对我笑了一笑。他拿起纸条写到:现在你快乐些了吗?我愿意和你交谈了,你尽情倾诉吧。
我在纸上写道:我是个忧愁女孩,生活中是那么的脆弱,遇到挫折,只会逃避,不时想说出放弃二字。他细细地看,笑一笑,在纸上快速的写上几句话,递给了我,我一丝不苟地看,感到一点忧伤,他写上了自己的悲惨遭遇:谁的人生都会有挫折,只是大家面对的方式不同。十几岁时,我的妈妈因病去世了,我的家就像只剩我一个孤零零的活着,这一刻,家庭失去了往日的温度,冷冰冰的,痛苦的感觉,沉重的打击缠绕我,但我怎么能这样就倒下呢?我勇敢地和命运作斗争,因此,我悲苦生命因为坚强的点缀而美丽起来。之后我的音乐世界,幸福的来源受到耳聋的打击,可能别人这时会放弃音乐,甚至放弃生命,但我不会,因为这已不是第一次被命运捉弄了,是岁月把我练成了巨人,一个坚强的人,我毅然承受着痛苦…只要你有一种意志,一个决心,把命运改写,冲破艰难,挫折,你就战胜了生命,看到了彩虹!坚强是战胜困难的最好方法。
我很惊奇疑惑,在纸上忍不住地问:这么悲惨的命运,你怎么能弹奏出这样愉快的音乐呢?怎么能这么坚强地活着,你一定有藏在心里的信念吧!
他坚定的对我说:人不是因应生活而生活,只要有坚强的意志,一样可以活得精彩。人生的意义不是名与利,不是地位与金钱,而是积极地谱写生活,充实地活着,那便是一个美好的人生。而我的人生只属于音乐,我可以为音乐付出一切,我亦可以吧毕生的精力全活在这个美好的世界中,音乐就是我心中唯一的信念罢了。
在这一刻,我好似懂得了什么,然后我在纸上写上:谢谢你,请问我可以问你最后的一个问题吗?他点了点头。
“你是贝多芬吗?我用力地在纸上写。他笑了笑,继续做工作,继续谱写美好这个词语…
音响响起了雄厚浑浊的《命运交响曲》,这一次我真的醒了,被一个音乐巨人的心灵唤醒了,被他的精神重新洗礼了一次。心里多的是感受,生活多的是美好,人生多的是思考…
《小妇人》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是美国著名女作家,当初为了使家庭经济有所好转,她做了很多份工作,最后,她的创作使她解决问题,《小妇人》正是她的成名作。而路易莎在自己的文章中也这样写道:“我要以自己的头脑做武器在这艰难的尘世中闯出一条路来。”仔细看整本书,就会发现,路易莎写这部《小妇人》有一部分是影射了自己的真实生活,而又有一部分是出于她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小妇人》曾被美国国会图书馆评为全世界最畅销的一部优秀作品。这本书主要歌颂了家庭的伦理观念,邻里间的助人为乐。小说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了马奇家的天伦之爱。她们的善良,对爱的忠诚及对亲情的渴望深深地感动了我。
四姐妹虽然家里贫寒,但她们却对任何事都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小说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也表现出她们的自我约束,而独立自强是这四个女孩的共同特点。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她们会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会用自己灵巧的双手、聪慧的大脑学习生活。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
其中,马奇太太在回答大女儿梅格是否有“盘算”时的话让我深有感触引起了我的共鸣:“我希望我的女儿美丽、能干、善良,受人爱慕和尊重,青春时代很幸福,有一桩理想的婚姻,过上有益而快乐的生活。对女人来说,最美满的事情莫过于一个好男人的爱和选择。钱是个有用的和稀罕的东西,用得恰当,也是个高贵的东西。但我绝不希望你们认为,它才是最当紧的或唯一值得追求的东西……”以上也是我想对女儿说的话。还有一个情节就是孩子们想放任自己不按规矩办事想睡多久就睡多久,想玩多久就玩多久。这次马奇太太并没有干涉她们而是给她们一个星期的试验期,让孩子们照自己的想法生活,结果四姐妹过得很狼狈,过得手忙脚乱,主动要求提前结束试验期。这时马奇太太才对孩子们说:“我希望你们明白,每个人的舒适其实都离不开他人,人人都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互相帮助令人快乐,每天做了该做的事,闲暇才是美好的。”这种教育方法让我很受启发。它很适合孩子的接受能力,让她们在亲身经历中受到教育而不是家长简单的说教,使孩子们心服口服。
《小妇人》是值得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的一本书。
品读目送时,不知不觉地就会进入到文章中,随着作者的脚步感受人间的真情。她写的文章既有女儿般的柔情、细腻,可又不失坚强。读来就如同作者正守着一杯茗茶,与你徐徐道来生活中细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又无时无刻不触动你心弦的故事。亲情,友情……
文章第一个故事,是写作者送儿子去上学。可是如今儿子早已长大,思想也开始成熟。不再是那个若干年以前拉着妈妈的手,怯生生地用两颗纯洁的眼眸小心地试探着这个陌生世界的孩子了。而如今儿子也只是勉强忍受母亲的柔情,不再如同刚上小学时,一步三回头地不舍得望着母亲。在儿子过安检时,只给这个为他操劳了一生的母亲留下了他那清瘦的背影。
可当年,作者正值儿子这个年龄,让父亲送到学校时,也一样的最后留给父亲的仅是一个背影罢了。文章最后写到:不必追。这句简短但又富含着深意的一句话,如同一块硬物,触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它是对生命成长的一种尊重,是对生命即将消逝的一种尊重。更是一种对待生命的高度理性。
母亲,这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字眼。是母亲陪着我们成长,包容我们的过错。也是母亲在我们最累的时候安慰,陪伴着我们。
作者的母亲已经老去,神志也开始不那么清楚,可是唯一不变的就是对儿女的爱。就好像她宁愿忘记自己是谁,也一定要记住儿女的面孔和名字。即使再心碌,也不要忘记回家看看。因为家里还有两个孤独的身影,正痴痴地等着你回家和他们说说话。老人只要儿女能在身边,还有什么可想的呢?
《目送》以最能打动人心的故事,走入我们的生活。给我们以人生的启迪。告诉我们要独立,要坚强。因为: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小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己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蒙泰里尼是一个对徒们来说算得上仁慈的红衣主教,他对亚瑟的感情也有着浓浓的父爱。13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可是父子两人都有着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对他来说,上帝是创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灵,是上帝让亚瑟没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还给了他……他无法舍弃他心中的上帝,又无法将他的爱分出一半来给儿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当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了选择时,他觉得以血赎罪的事应该在儿子身上实现;当儿子再也醒不过来的时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选择,因思念儿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剧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有人曾说:“选择就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必须以放弃和推动某种事物为前提,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说的不也是这么一种道理吗?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它关系着未来事物的发展。我们无法后悔自己的选择,更无法改变当初的选择。面对着一道道人生中数不尽的选择题,如果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误了大事,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 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这个暑假,我读了中国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这是一本适合感情细腻丰富的人阅读的好书。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整个暑假,我花了大量时间,终于读完了所有的七十三篇,书未读完时已被深深感动。
同名篇《目送》,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由此,我想到自己。当我第一次踏进小学的校门时,也曾一次次回头注视父母离去的背影;当爸爸或者妈妈出差离家时,我也曾趴在窗口,目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拐角。当我第一次离开父母远赴甘肃黄羊川,参加南京电视台的那次拍摄活动时;当我迈入南外大门,参加人生第一次入学考试时,我也都能感到背后目送我的那两双热切的眼神……
对于13岁的我来说,人生才刚刚起步,还不能完全体会龙应台“目送”中饱含的深意;但是我想,那些路我一定会走,那些目送背影的瞬间我一定也都会经历。只是我希望以后,自己也能有龙应台的那颗感动的心,那支感恩的笔。
关于《目送》,源于一段写在该书封底的文字,“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我乍然觉得那会是一部多么哀伤的作品,试想我们的一生将会有多少目送的故事,不管是“目送”还是“被目送”,总是会透露淡淡的离别依依。
在《目送》中,有若干篇散文,这些文章,写亲情、友情、爱情、人情、心情,总之是充满了一个“情”字。有感情浸润的文字总是迷人的,透露着灵性。、《目送》思考着生与死的人生大问题,在写父亲的逝去、母亲的垂老、儿子的远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进的同时还写失意、失败、脆弱和放手,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读完之后我释然了,我们不停地目送悲欢离合,不停地去感受人生无常,才能不断成长,这就是人生。学会欣然目送,不必追。人就是在不断目送中长大成熟,从“被目送”走向“目送”……
我喜欢《回家》,写的是作者的母亲,心中那份渴望回到家乡的思念。家,是什么样的地方?作为儿女,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作为父母,孩子在的地方就是家;作为终身伴侣,两个人在的地方就是家。家,不是一个邮政区号、不是一个地址,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一段有着温暖而安心的记忆的时光。就算人会一个一个走,但家还是会在那,驻足我们心中的一个角落,某年某月某一天,我们还是会认得,家的样子。
我至今还会跟我的朋友们说,我读大学的时候一天一个电话往家打,不为什么,也没什么事,就是想打个电话问候一下爸妈,他们都笑了,说“有病,没事打什么电话”,其实那是一种对家的牵挂和依赖。“儿行千里母担忧”,从没离开过家,爸妈习惯了我在身边,一旦他们的生活中缺少了我,他们会不习惯。若干年后在整理爸爸的东西时,我发现他保存着我大学四年来寄回家的所有信件、贺卡甚至学校寄回的成绩单……
学会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就可以了,无论爱你的、你爱的,当所有的风景都看透,他们会陪你看细水长流。
该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一头,整日穿着风衣,戴着猎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曾是学校击剑队队长,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
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十五块钱到第二天,五块钱一次)。他一看到***又紧张害怕,给了***五块钱打发她走了,可***要十块钱。后来***找毛里斯来找事,毛里斯把霍尔顿打了一顿,拿走了他们要的另外五块钱。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和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苾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苾,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装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苾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菲苾骑上旋转木马,高兴起来。这时下起了大雨,霍尔顿淋着雨坐在长椅上,看菲苾一圈圈转个不停,心里快乐极了,险些大叫大嚷起来,霍尔顿决定不出走了。
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场大病,又被送到一家疗养院里。出院后将被送到哪所学校,是不是想好好用功学习?霍尔顿对这一切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1、今天,我读了一篇小短文,名字叫做《滴水穿石》,读了这篇小短文我感触很多。短文主要讲了一个大石头对在一滴一滴滴下的水珠说大话,说自己坚硬无比,什么都不如它,更不能在它身上找出一丝被击的痕迹。水滴说:“别太得意了,石头大哥。你也有缺点啊……”然后石头当然不服气,就跟水滴打了赌,看看水滴能不能把它砸出一个窟窿。后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水地滴果然在石头身上打了一个洞。
这篇短文告诉我们,只有不断的努力,才能真正的见世面。骄傲自大是不可取的…… 2鹿和狼的故事
这篇课文主要以凯巴伯森林来告诫人们——我们不能破坏大自然的生态环境。
如果我们破坏了,就会和文中的那个故事一样,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表面上写的是一则小故事,实际上是在号召人们要共同保护地球,保护地球上的动物。 这篇课文让我们知道:我们不能仅仅根据人类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判断事物的善恶益害,有时会犯严重的错误。
3、波丽安娜
一个快乐的小女孩波丽安娜,她母亲早逝不久,父亲也去世了,她只好投奔有庞大遗产的姨妈——波丽小姐。波丽安娜每次不高兴的时候就想到快乐的事情,所以就快乐了,这是因为她爸爸教她的快乐游戏。她用这帮助了自卑的斯诺太太,帮助了善良的吉米,帮助了神秘的约翰.彭德莱顿,帮助了一只流浪猫和一只流浪狗……而可怜的波丽安娜却在11月的时候失去了双脚……人们都想让她快乐。她被送往一个医术高超的人那里……
一个人时时刻刻都应该快乐,不能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苦恼,就像书中的波丽安娜说的那样,对任何事情都要开心和乐观。
4、今天我读了《我的长生果》这篇课文,这个故事讲了:“童年的叶文铃喜欢读书,他如饥似渴的读,终于在初中写了一篇八百字的小说。”他读书痴迷到高尔基的一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读了这篇课文,我要学习她的勤学苦练。争取以后也象她这么棒,这么勤学苦练。
5、读完《再塑生命》,我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是它使我第一次认识 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是它让我真正理解了生命的真谛与它潜在力 量,更是它叫我懂得了只有爱存在了,世界才能存在。 海伦是一个坚强的孩子,她以自己的坚强创造了生命的奇迹。
6、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文章——《济南的冬天》。我觉得在作家的笔下,那么美,那么生动,仿佛是一张小水墨画。
最妙的是下点儿小雪呀。越发青黑的矮松,全白的山尖,穿着花衣的山坡,微黄的阳光,使济南的冬天越发秀气。
济南的水不但不结冰,倒反在绿藻上冒着点儿热气 。澄清的河水往上看,自上而下全是清亮亮、蓝汪汪的,像块空灵的蓝水晶。
济南的冬天真美啊!
7、有句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将才》这本书,其实就是写给那些想当将军的士兵的。 整篇书来说,基本是基于心态的养成,思维逻辑的培养,学习的方法,基本的职场进取智慧来展开来说的。 在职场“阴谋”书充斥的今天,这本书无疑是个“阳谋”。是太
阳底下的真经,那到哪里都可以用。 只是可惜,很多了......
8、长恨歌有感
一个是皇帝一个是皇妃,注定他们这种爱情是悲剧,如果他们是一对平常人,也许会让人感动于他们的爱情,但错就错在你小李哥是当今圣上,不爱江山爱美人,这不是你的错,错你爸妈选了你当皇帝,皇帝肩上的重任太重了,你可以有爱情,但爱情在皇帝的身上应该体现的是一种附属,江山社稷才是你的重点,放错重点。所以,后果成这样啦!
严格意义上来说,李哥也就一艺术家,杨家妹妹也就一傍大款的。
9、《红旗谱》是本既精彩又优秀的革命故事书。
这本书说的是朱老巩保护古钟,不让冯兰池把四十八村的公产独吞的故事。因为古钟对整个村非常重要,它关系整个村的村存亡,冯兰池就想罢占整个村。通过朱老巩的英勇坚持古钟没被冯兰池损坏。
这个故事说明做任何事只要坚持不屑,永不放弃就一定能完成。
10、延安精神
延安的魅力在于有马列主义真理。在延安的土窑里,毛主席和他的战友们运筹帷幄,指挥了伟大的民族解放战争,打败了穷凶极恶的日本侵略者。在这里,毛主席挥毫写下了《实践论》、《矛盾论》、《论持久战》等指引中国革命从胜利走向胜利的辉煌篇章;在这里,很多同志以膝盖当桌子,在昏暗的油灯下孜孜不倦地学习革命理论,自觉接受真理的熏陶。革命前辈就是遵循马列主义,同心同德地艰苦奋斗,才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迎来了民族解放的曙光。
老一辈革命先驱用生命和鲜血换来了这部伟大的精神史诗,今天的美好生活,当倍加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的,最后逼得儿媳妇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对谭旭东老师的作品,我并不陌生。
我的书架上至少有20本他的书籍,这些书都是从去年12月开始“上架”的,有我自己从网上购买的,也有谭老师赠送的,像《寻找批评的空间》《我的书生活》《重绘中国文学地图》《夏天的水果梦》《梦里的花田》、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乐享慢读”系列4本、黑龙江少儿出版社出版的童话集系列4本,还有《亲子睡前微童话100篇》2本,以及《享受亲子阅读的快乐》和《让书香润泽童心》等。我也正是从这些书籍中,从谭老师的文字里,从和谭老师的微博互动中,慢慢地认识他,慢慢地了解他。都说“文如其人”,这话一点儿不假,从他的字字句句中,从他的每篇作品中,我几乎都能读到他的勤奋、执着、谦逊、质朴,还能读到这个社会极其欠缺的大爱之心。
从微薄上看到谭老师的新著《做智慧父亲》即将出版的消息,内心还是很期待的。期待新书早日上架,可以先下手为强,一睹为快。可好事总是青睐我,在本书的责任编辑@亲子教育孙运宋/老师的新书有奖转发中,我有幸得奖了。昨天中午,收到了有谭老师亲笔签名的新著《做智慧父亲》, 我开始了“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的读书生活,今天全部读完。现把一些读后的感受整理出来,和爱书的朋友,爱亲子教育的朋友一起分享,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做智慧父亲》是谭旭东老师的最新力作,是一本儿童智商情商培养家教的随笔。虽然是随笔,但在书本的装帧设计上、内容选择安排上一点儿都不随便,而是极其用心的。
《做智慧父亲》全书共分八辑,共有76篇文章,从建立孩子的自信、自尊、爱心、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和习惯、培养孩子的艺术特长、倡导宽容有爱的家风等各方面,记录了谭老师和孩子一起成长的点点滴滴,阐述了谭老师的感受和感悟。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每辑、每篇文章的开始都有一段“旭东教育微论”,而且这些微论都是谭老师在教育和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精华,读起来即给力,又接地气,给人以启发,给人以引导,这或许也是本书的创意之一。
首篇《和女儿剪窗花》的微论中,有一句“成年人都以为是自己陪伴了孩子,是自己引领了孩子,其实,孩子也陪伴了成年人,引领了成年人。”读到这些,很自然地引起我的心灵共鸣,虽然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父亲,但在陪伴女儿成长的十几年中,我也有类似的感受,我也曾在博客里发表过《到底是我教育了女儿,还是女儿教育了我》的文章。事实证明,谭老师的“孩子也陪伴了成年人,引领了成年人”的微论是多么精辟,因为女儿不但陪伴了我,引导了我,而且还改变了我,让我从一个不爱读书的爸爸变成了喜欢读书的爸爸,变成了一个喜欢写作的爸爸。
在《相信孩子是一块玉石》的微论中,谭老师说到“学习成绩不是唯一的标尺,考上大学也未必成功!自信、勤奋、执着、有爱、敢于创造,才是做人的基本品格。”玉石是宝贝,但也是石头,如何把一块似玉似石的石头雕琢成玉器,这是需要智慧和耐心的。“玉不琢不成器”,既要琢又要磨,其实就是智慧和耐心的结晶。
《让孩子适应自己的角色》的微论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在孩子的教育中,家长普遍有这种心态,都喜欢走捷径,都希望有一个直接的模式或者方案,能够让孩子一点也没有走样地完成成长,变成他们理想中的有出息的孩子。其实,无论是教育家,还是普通的家长,对于孩子的教育,都是从零起步的,都属于白手起家。没有万能的方案,只有爱心和耐心最可靠。
简短的语言,道出了教育普遍存在的现象,剖析了家长们的捷径心理,总结出了亲子教育的真谛。也就是讲,如果家长们真要寻求亲子教育的方法的话,那爱心和耐心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不是方法的、而又胜似方法的方法。
在《父爱给孩子安全感》的微论中,谭老师不但提醒家长要从八个方面注意孩子的心灵健康,而且还警示家长说“任何成功都弥补不了家庭教育的失败。”
这个警示是多么的及时,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有多少人完全不管孩子、不顾孩子,在拼命地在追求金钱、忙着购买洋房豪车、忙着灯红酒绿,总以为物质的充裕就是成功的标志。殊不知,成功是人格和财富的双重丰满,土豪金只是一个表象,它永远无法掩盖内心的贫瘠和人格的缺陷。
《做女儿爱吃的红烧排骨》中,说“一个合格的父亲,并不只是会挣钱,他还会生活,也会工作,更会陪伴孩子。”看看我们身边的家长,有多少父亲能做到呢?如果把吃香的喝辣的、住洋房别墅看做是一种生活,我认为这是对生活的亵渎,这仅仅是生存而已。生活,不但要有物质的追求,更应该有崇高的精神追求,像读书、爱人、爱众生,爱自然。
类似的微论还有很多很多,像“不少家长让孩子学唱歌、跳舞,不是因为孩子喜欢,而是因为对升学有好处。培养孩子的艺术特长,还是要看孩子的兴趣。孩子不喜欢,但家长硬是逼着学,孩子学得累,家长自己也不轻松。”“孩子的自信是需要保护的。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信任要发自内心,不要处处以成人的标准来衡量孩子的言行。孩子的自信是鼓励出来的。”
全书的“旭东教育微论”总共有84篇,可以说是篇篇耐读,句句获益,很多微论都是面对现实、直指人心的,让你不得不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去沉思,去思变,相信每一位读者都会有更大的收获和改变。
76篇随笔,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华丽辞藻的修饰,谭老师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诉说着和女儿一起成长的点点滴滴,像《和女儿一起放鱼》《给小麻雀安一个家》《雪后和女儿一起喂小鸟》等,但从这些饱蘸深情的字里行间,我仿佛读到了谭老师的心跳,读到了一位智慧的父亲对女儿的尊重、理解、支持、宽容和鼓励。当我读到他看到女儿画的画时,夸奖女儿是个小画家,这就是智慧,这就是被我们很多家长忽略的赏识和鼓励。
在读《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时候,谭老师在书中写到“我告诉女儿,在她还未出生的时候,我不在妈妈身边,而且她出生的时候,因为非典,我也无法到她妈妈身边照料她们母女俩,所以她出生52天后,我才见到了她。”“无论如何,你都要心怀感恩,感谢母亲的呵护,父亲的关怀,老师的指导,同学的帮助,还有很多很多人,都值得你去记住,去感激。”
同样作为一名父亲,当我读到这些话的时候,内心还是潮湿了。很难想象,当一位准父亲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和自己的爱人去迎接爱情结晶的诞生,心里该有多痛!更何况谭老师当时在北京,谢老师却远在安徽。但当我看到“她出生52天后,我才见到了她”这句话时,心里又是那么的感动,那么的自豪。一位文学家、一位诗人,一位鲁迅文学奖的获得者之所以能把这样一个数字记得那么清晰,是因为他还是一位父亲,一位智慧的父亲,一位心里充满爱的父亲。
也正是因为谭老师的爱,才会和谢老师举案齐眉,共同努力,才会把扬子培养成了一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学习文学并驾齐驱的、多才多艺的好孩子。
谭老师的爱,或说谭老师一家的爱,不仅仅体现在扬子身上,还体现在家庭上,社会上。在《倡导宽容有爱的家风》中,谭老师写到了下岗的姐姐和姐夫离婚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而谭老师的爱人谢老师主动拿出十多万元帮助姐姐买房,还资助外甥女读大学。
大爱!这绝对是大爱!看看我们身边,有多少亲兄弟、亲姊妹为争夺家产而反目成仇。而在谭老师的家里,这种超于常人的资助和行为是对女儿最好的教育,是对我们唯利是图的思想的批判,更是谭老师一家人对爱的奉献。“爱人者人恒爱之”,我相信,这种爱的付出一定会绽放出更加灿烂的光芒,在谭老师的身上,在谢老师的身上,在扬子的身上,在更多人的身上。
捧读《做智慧父亲》,心生无限感慨,知识也罢,文化也罢,智慧也罢,只有将这些无形的东西化为生活中的爱,才能起到其最终的作用。智慧父亲谭旭东做到了,他不仅仅在女儿身上,在家人身上,在他的生活中,在他的作品中,无一不体现了这样的一个主题——爱!
最后,祝谭旭东老师的最新力作《做智慧父亲》大卖!
同时也祝所有的读者朋友能够从本书中得到启发,激发动力,努力在生活中做一位智慧的父亲,做一位有爱的父亲!
工作之余,一个人能静下来读读书是一件其乐无穷的事。在学校工作期间,总是忙于一些管理工作和教学工作,为教学而教,为管理而忙,久而久之,有了不读书的借口—我很忙。自己很难以静下心来品味书香,浮躁和虚无总是纠结于内心。
如今在教育局挂职期间,让我感觉到环境变了,视野开了,学习的东西多了,也就能够静下来去涉猎各方面的知识,就像久旱的田地对甘霖的一种渴望,更是一种久别重逢的喜悦。
一个人静坐下来,轻轻的翻阅书本,一阵阵清香沁人心脾,一句句精髓启迪心灵。此时,思想放浪于形骸之外,澈明于心性之内。感悟于书,与作者零距离交流,内心的那种豁然与开朗让自己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静心读书,内心享受一片宁静,于是有了许多的感悟。
读书,不是一种装饰,需要我们从心底真真的认可和理解读书的意义。前苏联作家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瑞士作家凯勒也说:“书就像一艘轮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海洋。”书记载着人类告别蛮荒的历史,开启了悠远绵长的文明之旅。书,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仁人义士智慧的结晶,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阅读,就是汲取精华的学习方式,是传承优秀文化的通道。阅读使人明智,阅读使人聪慧,阅读使人高尚,阅读使人文明,阅读使人明理,阅读使人善辩。
读书需心静。宋代大哲学家朱晦庵在谈论自己的教育理念时说,“穷理”重在读书,读书时在定其心,使之如止水明镜。《弟子规》中又是这样谈论读书的,“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心静,方能纳物;心静,方能更随笔者的描绘“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
读书需要常思考。就像王国维先生所说的:“入乎其内,出乎其外。”又如:“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读书,要一边理解揣摩书中的意思,但也要自己的观点,既能钻入书中领会他的意思,又要跳出书外、不拘于它的框架理论,在书的基础上升华形成自己的感受。
思考人生,思考生活的本质,思考真、善、美。这是我们读书的终极目的。在这些不懈的思考中,我们的心灵得到了净化,我们生活的幸福航向便了然如掌。康德在真善美的思考与构建中,得到了一份心灵的恬静与淡然。马克思在对社会的洞若观火中增强了人类对自由平等的渴望,等等不一而足。思考是另一种创作与建构,让我们激起思想的火花,畅想美好的生活。
久违的读书,终于再次与你牵手,内心不安已渐行渐远。我再次拥有了学习的快乐,立身处世便不再虚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