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岛读书心得文章(精选35篇)
从识字以来,我读过很多书:《西游记》《俄罗斯童话》《上下五千年》……然而,现在五年级的我有些不满足于这些书了,开始对《前世今生》《时间简史》一类讲述哲理、科学的书兴趣盎然。虽然初看上去,这些书枯燥无味,但是细细品味,却常常引发我无限的思考与遐想。下面,来说说我读《时间简史》的故事吧。
第一遍读《时间简史》时,我只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大都是跳读,略去了那些艰涩难懂的部分,只看有趣的内容。但即使这样,仍觉得无聊,先后也只是翻了两页,便束之高搁了。
直到有一天,无聊的我,抱着好奇的心,再次打开了那本黑色封面的《时间简史》,低下头,静心地品味起来。我随手握起铅笔,点点划划,慢慢记下自己的疑问,一跃而出的灵感……咦!什么时候那些黑白的文字渐渐生动了起来?慢慢地,我被带入了一个科学的世界:与亚里士多德观赏水、火、土、木几颗星星的变化;与托勒密一起钻研宇宙中心的秘密;与哥白尼、伽利略一起用真理、事实来推翻错误的理论……一页一页,我认识了伟大的发明家爱因斯坦,坚持真理的伽利略,发现地心引力的牛顿;我了解了反粒子、对偶性、小圆周、光子的概念……与此同时,我也提出了不少疑问:宇宙的中心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每颗行星的小圆周都是一样的?在恒星光谱中,什么颜色代表最热,什么颜色代表最冷?行星与恒星各是怎么形成的?……一堆数不清的疑问,让我不断地查电脑,翻阅其它工具书,甚至用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像唐僧念经一样在爸妈耳边不停地问,问到二老大声喝斥也浑然未醒。无尽的问题萦绕在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我对《时间简史》的兴趣也更加浓厚了。看到后面,不少先前的疑问迎刃而解,那种豁然开朗的滋味让我欲罢不能。
有时候我也会自己去做试验。我尝试和伽俐略一样,从楼上同时扔下两个质量相差很大的瓶子,看看它们是否同时落地;当看到书上说:“飞船在太空中直线飞行,路径影子投到地球上的二维影相就显明是弯曲着”时,我也尝试着用铅笔在地球仪上测试;读到“视差”这一段时,我也试过坐在车上看远处一点也不动的太阳……那时的我,竟也感受点儿“科学疯子”的味道。
在读完《时间简史》后,更多的书成为了我的阅读目标:《果壳中的宇宙》《玛雅历法》《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感谢《时间简史》为我打开了科学探索的大门!有时候,我也想过,以小学的水平来读这一类书,是不是太困难,太“不求甚解”了呢?因此,我开始放慢速度读,一点一点“煮”着读,思考研究着读。
这几本书便成了我无声的老师,将知识一点一点地送给我,引领我走向神秘的科学世界。虽然深奥难懂,但是依旧情有独钟。
一条小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还有一条方头渡船。
像一幅淡雅的水墨画,没有浓墨重彩的渲染,只轻轻一点,一勾,便氤氲出了诗情画意,泼洒出了边城的魅力。
沈从文老先生本就是一个简单质朴的乡下人,他曾在《习题》里这样写到:“我实在是个乡下人,说乡下人我毫不骄傲,也不自贬,乡下人照例有根深蒂固永远是乡巴佬的性情,爱情和哀乐自有它独特的式样,与城市人截然不同。”所以在他的《边城》里,那小镇茶峒中的乡人,才有着独特的不同于城里人的性格。
边城是个美丽的地方,所以《边城》首先吸引我的,便是湘西秀丽的风景。但茶峒热情质朴的人民,还有那田园牧歌是的生活,是我更加迷恋《边城》。
沈从文用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小说中的人性情质朴。老船夫将自己的一生束缚在了渡船上,替人摆渡却不收一分钱,还煮好茶供来往过客饮用这是茶峒人民的象征。杨马兵,船总顺顺乃至娼妓,也常常较之讲道理和羞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这大概是沈先生所构想的一处世外桃源,体现了沈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小说中最吸引我们的是翠翠的那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翠翠与外公走散,遇到了傩送,傩送帮助了翠翠,翠翠虽言语上并未表露,但她从此也多了一分少女的心事。这本是“两心永相依”的一件美好的爱情故事,但天保——傩送的哥***上了翠翠,天保知道傩送要渡船不要碾坊,所以天保成全了自己的弟弟,自己一人外出闯滩却不幸遇难。傩送愧疚,离开翠翠,翠翠最终依旧守着渡船等候那个用歌声把她的灵魂载浮起的年轻人,但他“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这结局听起来很令人惋惜,但却又充满了希冀,这正如沈从文老先生对祖国未来明天的期盼。
但文中也不尽然是体现美好品质的情节。翠翠的爱情中就出现渡船与碾坊的抉择。王团总家与这边城风情有本质上的不同。他们注重金钱而不是人情,这里体现出沈先生的担忧,这边城的乡土气息,如今在国家中,正被外来文化慢慢侵蚀。沈先生爱这片乡土气息,憎恶重利轻义,但他知道这乡土气息总有一天会被替代,所以他借uicuide爱情悲剧表达了自己的无奈与希冀。
沈先生的担忧是正确的,如今这社会,渡船与碾坊,我相信选渡船的人少之又少,多少人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国家在宣传正能量,现在我在这里,也呼吁大家保有这样这样一份乡土气息,这乡土气息,不是土气的代名词,而是纯真质朴的象征。
我很喜欢变成这部小说,首先因为它很短,便于阅读。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边城》的内容其实很深刻。在此,我希望大家可以重读《边城》,不是为了考试而读,而是为了读《边城》而读。
今天的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小鸟“叽叽叽”地在枝头“唱歌”,我正开开心在房间看外国儿童名著只《金银岛》。
《金银岛》主要讲述的是在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发生的离奇而又浪漫的一个海上小荒岛的冒险故事!本书的小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份前往金银岛寻宝的藏宝图。
有名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船,是一艘叫做“伊斯袅拉号”的轮船,乡绅屈利劳尼先生和叫做李浦西的大夫在一起,带着小杰姆到茫茫大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去寻宝。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窥觊宝藏的海盗也个个装扮成水手,也随此船去小荒岛上。围绕着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面价值70万英镑的财宝,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
由于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与海盗周旋;小吉姆的智慧、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最后,胜了!相反,如果你没有智慧,也没有勇敢,而且不去尝试,那么你一定不会成功,一事无成!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小吉姆的智慧、勇敢的精神吧!
前一段时间,我读完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子,在梦中为了追逐一只会说话的红眼睛的白兔,掉进了一个奇怪的兔子洞。然后她就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她的身子可以变大再变小,猫能隐身,毛毛虫还会吸烟,扑克牌里的人还会打槌球,可恶的王后总在叫喊着砍人头……直到最后,爱丽丝与扑克牌王后和国王发生顶撞,她才急的从梦中醒来。
这是一个古怪的梦,也是一个神奇的故事。我喜欢爱丽丝是因为她善良、活泼、可爱,她还富有同情心,充满了好奇心。爱丽丝也很勇敢,当王后要砍掉园丁的头时,她救了他们。爱丽丝还是个坚强的孩子,每当她遇到困难时,她都会想:“哭有什么用啊,一定要想办法解决困难。”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书里的人物和稀奇古怪的各种动物。我要向爱丽丝学习,学习她的善良和可爱,在生活中还要学习她的勇敢和坚强。
《金银岛》是我三、四年前读到的一本特有意思,而且扣人心弦的小说。它是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作品主人公是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他从一个海盗那里,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藏宝图,此事被当地乡绅劳尼先生的知晓。为了找到传说中的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藏宝地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瘸腿西尔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劳尼先生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海盗,找到了宝藏。
在斯蒂文森巧妙的安排下,浩瀚的大海、荒凉的孤岛给我们创造了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引领大家进入了一个笼罩着幻想纱幕的神奇世界。读后感.一个接一个似明实暗、似松实紧的悬念创造出一环紧扣一环的迭起高潮。充满着孩童情趣的生动对话、风浪迭起的气氛渲染使小说从始至终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而同时又洋溢着一股朝气与热情。
希望这本充满丰富情节的好书带领大家进入不一样的世界,感受另一个世界梦幻、新奇、激动人心的气氛,在工作之余带给我们些许放松。
星期天的早晨,妈妈下班后,手里拿着一本书,书名是《爱丽丝漫游奇遇记》。我才刚读几行,就爱不释手了。
像小狗一样可爱,像小鹿一样温柔,对谁都有礼貌,不论对方有多么伟大或古怪,是国王还是毛毛虫,都一样彬彬有礼。这就构成了勇敢善良的小姑娘——爱丽丝。
爱丽丝出生在一个贫穷的的家庭。有一天,宁静的夏夜,衬托着天上的月亮格外明亮。爱丽丝正和姐姐聊天,不知不觉,爱丽丝缓缓的睡着了,她做了一次梦的旅程。掉进兔子洞,能让人变大变小的蛋糕与蘑菇,组成国家的扑克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在梦的旅程中,有许多奇怪有趣的事:会笑的柴郡猫,会吐烟圈的毛毛虫,自己会倒水的杯子……在这个世界里,她不知道自己是谁,她时而变大,时而变小,有一次竟然掉进了自己的泪池里!
她还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如像无知的疯子一样的兔子,一个谁也得罪不起的、张口闭口都说“砍掉它的头”的皇后,会做许多美食的,一个唠叨的毛毛虫……
爱丽丝的梦境,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从中我获得了有益的东西:我们要开阔自己的视野,陶冶自己的情操,做一个像爱丽丝那样的童心。这本书让我的人生色彩斑斓、富有情趣。
夏洛克是全局的主要人物。他挑起了“割下一磅肉”的事端,但过于被仇恨冲昏头脑得理不饶人最终被鲍西亚套进“不可流一滴血”的圈套。开始有多威风,结尾就有多狼狈。
他是一个集“贪欲(财)、仇恨(种族歧视)、心狠手辣(磨刀嚯嚯向尼奥)的典型人物形象,反映了当时社会对犹太人的偏见,社会地位极低的现状,他的恨是有合理、正当的来源的。
他忍受孤独戚寞,当女儿与人私奔,庭上独自陈述,下庭时被人摘掉帽子、吐口水、陈述时被人“NO”下去。他都是独自一人站在---的法庭上做的“反方”,他陈述的内容都具有一定的智慧、理由,不是无赖,只是他的要求过于苛刻,使人无法接受。他对“奴隶制”的陈述讲出了大多人的真实生活,可他们毫不自责,夏洛克深受这种歧视的摧残,他代表了被资产阶级压迫的人民。他是不平等社会的社会残渣、代价。
他的犹太教的信仰反映了他的内心的善良远比表面的凶残真实。当安东尼奥依法令他信--时,他控制不住地哽咽,伏身以脸贴地,将十字架紧紧地握在胸前,“一切悲伤都没有眼泪”巨大的悲痛感咽食了他,也传染了在场的人,在场人并不同情他,他离场时也补了补少给他的一顿口水。他步履蹒跚,悲伤压垮了他的身体。与安东尼奥相对的是主教,他说“信仰不同你不必向我施礼”,这显出安东尼奥的不成熟与年轻幼稚。资产阶级对犹太人的过多、过分的压迫。夏洛克在改变信仰之时显出的痛苦明显比夺去财产显出的痛苦深。财富是夏洛克的生命,而信仰则是隐藏更深的生命之源——灵魂。
夏洛克的灵魂在被社会一点点地侵蚀。权力、财富、社会地位的区分来自于“对比”。资产阶级的贵族有多少“特权”,夏洛克们就需为特权“付出多大代价(并且成果是给予贵族们的),人生来本是平等的,高低贵贱仅是对“身外之物”而言,无论是否是“犹太人”纯净的灵魂都是同样高尚的。
为什么我们总是记住过去而不是未来,为什么时间总是向前进?正如朱自清先生在《匆匆》中问:“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StephenHawking在《时间简史》中回答了这个问题:“至少有三种不同的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我们对时间方向的主观感觉或心理学时间箭头,是我们头脑中由热力学时间箭头所决定的。当我们低于时间的速度时,我们才相对于时间向后运动,我们才能回到过去。就是说,所有的物体在相对于宇宙的时候都和时间同速,宇宙里的一切都在随时间向前运动。如果我们超过时间的速度走到时间之前,那里还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没有一切,那里还是混沌状态,在那里不会看到任何东西,我们也不能在那里存在。”
一、一本书,一幅探求真理的画卷
我利用假期简读了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著作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这本书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我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StephenHawking用简明朴实的语言,幽默诙谐的语调,简单生动的例子阐述了世间最为深奥的理论,讲解了近代物理学上关于时空观理论的发展。从他的叙述中我看到了我们所处的宇宙之广阔,空间的广阔对应了时间的漫长。身在这样的时间与空间中,我感觉自己犹如沧海一粟,人之渺小与宇宙之广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二、一个人物,一段催人奋进的故事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读到的是宇宙物理知识,我还读到了一种敢于同命运抗争,顽强不屈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霍金,他一生的经历和他的科学贡献同样是一个奇迹,他20岁时即被诊断出患有渐冻症,医生甚至预言他当时还只有两年的寿命,然而他却创造了奇迹。(据了解“渐冻症”是一组运动神经元疾病(简称M.N.D.)的俗称,主要类型是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简称A.L.S.),因为特征性表现是肌肉逐渐萎缩和无力,身体如同被逐渐冻住一样,故俗称“渐冻症”。由于目前没有特效药,而与癌症、艾滋病等疾病并列为世界五大顽症。)就是这样一位终年坐在轮椅上的人,依靠一个电脑发声合成器,以正常人十分之一的速度与人“交谈”,但他却同其他科学家一样,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人:执著的探索精神是生命的最大动力。在我心中,除了这本著作所带来的洗涤与震撼外,剩下的只是对这颗伟大心灵的崇拜与敬仰!霍金离我们很远,他的精神却离我们很近。
这本书教会我们如何正确的看待这个世界和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事情。我们应该用科学的眼光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我们要把霍金的这种精神用到自己工作学习上,作为一名学生,要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知识。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大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养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将来工作会有相当大的帮助。今后的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信息广泛交流的人才展示平台,而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科学的做事方法便是其中的两件法宝,可以帮你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地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读完此书我受益匪浅,我学到的东西远远不止那些,而更多的精华还有待于我更深一步的阅读,更深一步的探索。最后我引用牛顿的一句话来结尾:“我不知道世人怎样看待我。我只觉得自己好像是在海边玩水的小孩,偶尔是到美丽的贝壳,就高兴不已。但面对真理的浩瀚大海,我仍茫然不知”。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金银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少年吉姆从老海盗比尔的遗物中找到了一份藏宝图,由此得知海盗头子飞林特在一个荒岛埋藏了一大笔财宝。乡绅特劳维尼买下一艘帆船,带上吉姆和医生利维塞等人一起出海寻宝。在航海途中,吉姆偶然得知船上的二十六名船员中,竟有十九名船员是海盗,而且大部分曾是飞林特的手下。他们正在密谋叛乱,企图抢夺财富。不料被躲在苹果桶里的吉姆听到,告诉了医生等人。于是,船上形成了“善”,“恶”两派。几经较量,医生一派终于战胜了海盗一伙,并载宝而归。
虽然我没有同吉姆一起去探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出现他们寻宝时的画面,吉姆那正义的面容在我眼前浮现,他在坏蛋面前是显得那么的善良、勇敢,他总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击退海盗,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他又是多么的勇敢,他坚定的说出了,他听见西尔弗的计划的事,这使我非常敬佩,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当然我也有令我愤恨的人,西尔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他的身上体现的只有虚伪、自私、他为了自己能得到宝藏而不惜放弃所有人的生命,他们根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没有及时改正错误,反而错上加错。《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而吉姆身上体现是一种善良、勇敢的宝贵精神财富。
胜利属于善良的人们,我想世界是和平的,愿和平鸽永远翱翔在我们的上空!!
最近两天,我读了一本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金银岛》。
史蒂文森,1850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他很好学,总是随身带两本书:第一本是读的,第二本是记笔记的。史蒂文森有许多代表作,《金银岛》就是其中的一部。香港著名企业家霍英东非常喜欢这本书,里面的小吉姆是他年轻时的偶像。下面我们就来探索这本宝书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吉姆获得一张金银岛的藏宝图,于是他就和他的几位朋友登上了一艘名叫“西斯盘纽拉”的大船,这艘船将会带他们到金银岛上。但是谁也没想到,这是一艘海盗船!在去金银岛的途中,吉姆无意中听到船上的一位厨师西尔维要谋反,于是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朋友,朋友们听后默不作声,光凭他们几个单枪匹马的人怎么可能战胜那么多海盗嘛!最后,吉姆他们在最危急的时候战胜了海盗,夺回了“西斯盘纽拉”号,返回了故乡。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少年的智慧、勇气,还有他们的正直:绝不和海盗讲和,这一个特点正好体现出他们的一身正气。
《明朝那些事》讲述了明朝前后约三百年的历史。故事生动有趣,笑话百出,让我们在轻松愉快中了解了明朝历史。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建都前与陈友谅进行了有名的鄱阳湖之战。在这次战斗中,朱元璋带领的20万人只配备了单薄的渔船;而陈友谅则带领60万精兵强将,配备巨大的战舰。双方实力悬殊,朱元璋看似很难取得胜利,可他却巧妙地利用了船小灵活的优势——先用小船偷袭战舰,杀死一千多名敌人,并夺得战舰一艘。顿时,军心大振。他赶忙乘胜追击,又用小船装满炸药,组成敢死队,利用风力,火攻战舰,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在实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下,朱元璋能以小胜多,以弱胜强,我觉得他真不愧是一个临危不乱,有勇有谋的人,这使得他在万分艰难的情况下取得了胜利。这启发了我,平常遇事不能慌乱,要及时想出对策。是啊,朱元璋遇到这么大的困难都能想办法解决,我们平时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呢?
曹禺在一九三四年发表四幕剧《雷雨》,剧本反映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都市上层社会生活的腐烂与罪恶。作者以卓越的艺术才能深刻地描绘了旧制度必然崩溃的图景,对于走向没落和死亡的阶级给予了有力的揭露和抨击。
四幕剧《雷雨》在一天的时间(上午到午夜两点钟)、两个舞台背景(周家的客厅,鲁家的住房)内集中地表现出两个家庭和它们的成员之间前后三十年的错综复杂的纠葛,写出了那种不合理的关系所造成的罪恶和悲剧。它写的主要是属于资产阶级的周家,同时又写了直接受到掠夺和侮辱的鲁家。《雷雨》中主要人物的结局有的死,有的逃,有的变成了疯子。剧本的这种强烈的悲剧性不只深刻地暴露了资产阶级的罪恶和他们庸俗卑劣的精神面貌,而且引导观众和读者不得不追溯形成这种悲剧的社会原因。这正是《雷雨》这一名剧深刻的思想意义之所在。剧中的人物不多,但作家对主要人物形象都通过尖锐的戏剧冲突和富有性格特征的对话,作了深刻的心理描绘,他们都有鲜明的个性,每一个人物都显示了他的作为社会人的丰富内容,以各自的遭遇和命运激动着人们的心弦。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都市里,资产阶级往往带有浓厚的封建气息,周朴园正是他们中间的代表。他既是尊崇旧道德的资本家,又是在外国留学过的知识分子。对于这个人物隐藏在“仁厚”、“正直”、“有教养”等外衣下的伪善、庸俗、卑劣的精神面貌,以及由此产生的罪恶,作家通过富有表现力的戏剧情节——例如他对侍萍的“忏悔”、对繁漪的专横、处理罢工的手段等等,给予了有力的揭露和批判。鲁贵是一个不识羞耻、趋炎附势的奴才,在他和周朴园这两个人物身上,作家所投射的憎恨是极为鲜明的。性格更为复杂和矛盾的一个人物是繁漪,在这个人物的塑造上,特别显示了曹禺优异的艺术才能。繁漪是一个“五四”以后的资产阶级女性,聪明、美丽,有追求自由和爱情的要求;但任性而脆弱,热情而孤独,饱受精神折磨,渴望摆脱自己的处境而又只能屈从这样的处境,正象作者所说,她陷入了“一口残酷的井”。作家曾说:“在《雷雨》里的八个人物,我最早想出的,并且也较觉真切的是周繁漪”。作者用力刻划了这个人物的内心世界。她对周家庸俗单调的生活感到难以忍受,对阴沉的气氛感到烦闷,对精神束缚感到痛苦,她要求挣脱这一切。在一定意义上她也是一个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而剧本又使她在难以抗拒的环境中走向变态的发展:爱变成恨,倔强变成疯狂。悲剧的意义于是就更加深刻和突出。作家曾说:“这类的女人许多有着美丽的心灵,然为着不正常的发展,和环境的窒息,她们变为乘戾,成为人所不能了解的。受着人的嫉恶,社会的压制,这样抑郁终身,呼吸不着一口自由的空气的女人,在我们这个现社会里不知有多少吧。”强调形成这种悲剧的社会原因,同情象繁漪这样人物的内心苦闷,当然都是应该的,但说她的一切是“值得赞美的”,她的心灵是美丽的,则表现了作家在着重控诉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对于人的摧残和损害的同时,对这些人自身的弱点缺乏批判,
并且给予了过多的同情。对繁漪是如此,对周萍也是如此,象周萍这样一个具有苍白空虚的懦弱性格、一切都打着他那个家庭出身的烙印的人,作者在他的结局的处理上,显然表现了不应有的同情。周冲的年纪尚小,他生活在飘渺的憧憬和梦幻里,对现实缺乏深切的理解。这个年青人最后的惨死,不仅揭露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同一切美好愿望的对立,同时还暴露了这个封建性的资产阶级家庭的罪恶。
除了精神上、物质上都依附于周家的鲁贵以外,鲁家其余的三个人物都是属于社会下层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鲁妈和自己的女儿四凤的几乎相同的经历,深刻地说明了在那个社会里这些平凡善良的人物的遭遇和命运。虽然鲁妈对有钱人怀着仇恨和警惕,但仍旧无法阻止女儿走上她所恐惧的道路。四凤对社会现实是无知的,鲁妈和四凤是那样纯朴,容易受骗,因而她们母女的遭遇与繁漪、周萍不同,就更强烈地引起了人们的同情。鲁大海这个人物虽然写得还不够丰满,但作家对他赋予了很大的热情,这是体现作家社会理想的形象。他粗犷,有力,最后《雷雨》中的那些人都毁灭了,他却走向自己应该走的道路。鲁大海的出现给作品的阴郁气氛带来了明朗与希望。
由于作家主观上对产生这些悲剧的社会历史根源当时还缺乏科学的理解,把悲剧的原因解释为“自然的法则”,认为“宇宙正象一口残酷的井,落在里面,怎样呼号也难逃脱这黑暗的坑。”这种思想认识影响了作品反映现实的深广程度,并且带来一些思想上和艺术上的弱点。在《雷雨》的“序幕”和“尾声”未删之前,这种影响更为明显。例如以性爱与血缘的伦常纠葛来展开戏剧情节的处理,不只有艺术上使人感到塑造的刀痕,甚至如作者所说“有些太象戏了”,而且也反映了当时作家对支配人类悲剧的力量的认识上的模糊不清。但由于遭遇对他所写的生活非常熟悉,爱憎分明,剧中人物的真实刻划,读者或观众仍然可以从中看到这一悲剧的深刻的社会根源。
《雷雨》在有限的演出时间内,成功地概括了一个资产阶级家庭前后三十年的腐朽堕落的历史。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不被外人读懂的现象是常有的,读懂自己,视自己为正常——《挪威的森林》读后感。不要轻易将自己与外界的不同,归咎为自己的反常。最有能力读懂自己的人,正是自己。读懂自己,将自己视为正常。
读罢挪威的森林的最后一句话,我脑子里一团乱,喜欢意境不喜欢剧情——《挪威的森林》读后感。这是我的第一感觉,荒谬,无语。完全不知道主角在想些什么。渡边与玲子这算是什么事儿! 所以我对全文的剧情看不懂,可能是年龄的缘故?我不知道,在此仅表达一下自己的无知,无法把握主人公的思想,或许20-年后再看会有不同吧。整个故事给我的唯一印象是村上对大自然的描写令我神往。恨不得立刻去作者所描写的地方亲身感受一番。。 以上 不吝赐教。。
在小说中,地处湘川黔三省交界的边城茶峒,青山绿水,美不胜收。秀丽的自然风光教化着茶峒白塔下两个相依为命的摆渡人。外公年逾古稀,却精神矍铄。翠翠情窦初开,善良而清纯。他们依着绿水,伴着黄狗,守着渡船,向来往船客展示着边城乡民的古道热肠。谁又能想到,在这古朴而绚丽的湘西画卷中,铺衍的竟是一个美丽而凄凉的爱情故事。翠翠与外公失散,幸得美少年傩送相助,从此翠翠平添了一件不能明言也无法明言的心事。正是“以我心换你心,始知相忆深”而愿“两心永相依”的美好爱情的萌芽,谁知傩送的哥哥天保也爱上了翠翠。为了成全傩送与翠翠,天保外出闯滩,不幸遇难,傩送也因此离开翠翠驾舟出走。疼爱着翠翠并为她的未来担忧的外公终于经不住如此打击,在一个暴风雨之夜溘然长逝。翠翠守着渡船深情地等待着那个用歌声把她的灵魂载浮起来的年轻人,雁来音信无凭,路遥归梦难成,翠翠也知道“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她也希冀,“也许明天回来!”,令人无限感慨。
翠翠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那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以及她清澈纯净的性格。她天真善良,温柔恬静,在情窦初开之后,便矢志不移,执着地追求爱情,痴情地等待着情人,不管他何时回来,也不管他能不能回来。那白塔绿水旁翠翠伫立远望的身影,是如此的娇艳灿烂!我虽理解傩送的出走,却也不能释怀他的出走,因着他的决定最后让一个人的悲剧变成了三个人的悲剧!这不禁令我想起韦庄的那首《思帝乡》:“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一寸相思一寸灰,翠翠的爱情不若词中女子那般冲动炽烈,却也分外耀眼,志不可夺。她一生都在用她那份脉脉的温情守候一段飘渺的希望,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这段爱情,是如此可悲、可叹、可敬!
此外,作品中的其他人物也鲜明可爱,跃然纸上。古朴厚道的老船工、豁达大度的天保,豪爽慷慨的顺顺,热诚质朴的杨马兵……他们都是美好道德品性的象征,都体现了理想人生的内涵。这里的人们无不轻利重义、守信自约;酒家屠户,来往渡客,人人均有君子之风;“即便是娼妓,也常常较之讲道理和羞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比起物欲横流、纷繁复杂的社会,这里俨然是一派桃源仙境,令人无限神往。
读完《边城》,不能不被沈从文笔下湘西民族和整个中华民族美好的文化精神所打动。那幽碧的远山、溪边的白塔、翠绿的竹篁、质朴的百姓以及这美好的边城所发生的那段爱与守候的故事,将永远在我心中闪耀美好的人性光辉!
官场政治、帝王心术、人心道德……环环相扣,令我欲罢不能,甚至连吃饭捧着书。不过,最令我难忘的一位人物是临危不乱、为官清廉、聪明机智的于谦。在土木堡之变中,多亏于谦力挽狂澜,在对自己情况不利的时候冷静思考,拼死为国,利用声东击西的方法,是敌人丢盔弃甲,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可是之后被奸臣谋害,于谦死后,当官员来到他家,发现这堂堂一品大官竟家无余财,甚至将皇帝的封赏也锁了起来,不向别人炫耀。
英雄,名副其实地英雄!一个高尚的人!一个了不起的人!
他的一生正如这首诗,坦坦荡荡,堪与日月同辉!!
《边城》是我国文学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揹景,以兼具情诗和小品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和心灵的清澈纯净。
如此诗意的文章,略带悲情的人物。从䜣喜万分到怅然伤心力交瘁的老船伕,从情窦初开到常年为人摆渡心中充满等待的翠翠,从颇有名望的少爷到不幸落水毙命的天宝,从非卿不娶到不愿再提婚事的傩送,人物之间的关系似乎混乱,却又是如此的清晰。
翠翠的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对爱的执着,使硪深受感动。现在开放的社会,使人的意识更加清楚,但人似乎并没有更加清醒。结婚成了一件不再奢侈的事,离婚更是成了一个十分轻松的决定。似乎大家都忘记了老人家常说:千世脩来共枕眠。可见一份感情是多么珍贵,作者通过写翠翠和傩送的爱情悲剧,淡化了现实生活的黑暗和痛苦,用诗一般的文笔去讴歌一种古朴的象征着"爱"与"美"的人性与生活方式。反映了作者对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恢复人与人之间的善意和坦诚的思攷和愿望,他把这些美好的愿望交给了家乡湘西的乡亲,所谓“礼失求诸野”吧。
边城的文字是优美鲜活的,只有深沉的爱才会孕育出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或许应该说,每个人都有一座边城,只是沈从文先生那座悲天悯人的边城随这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留下我们对社会和人生的思考。
沈从文是本世纪最为优秀的文学家之一,也是着名的物质文化史专家。对于许多人来说他还是个谜:学历高小,行伍出身,有着传奇般的人生经历。时间证明,他许多作品今天依然显出极强的生命力。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展示给读者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边城》发表于1934年,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青山,绿水,河边的老艄公,16岁的翠翠,江流木排上的天保,龙舟中生龙活虎的傩送……
《边城》中的一切都是那样纯净自然,展现出一个诗意的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然而最终美好的一切只能存留在记忆里:天保与傩送一个身亡,一个出走,祖父也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死去,一个顺乎自然的爱情故事以悲剧告终。《边城》是一个关于湘西苗族的“民族寓言”的经典文本。
用人物象征和心理分析的方法,透视《边城》的深层文化隐喻,可以发现沈从文先生对湘西苗族文化的形象思维图腾和他对苗/汉、中/西文化冲突的思考与隐忧。
沈从文,1902~1988,原名沈岳焕。着名小说家、散文家、历史文物研究家,以《边城》等作品享誉文坛,蜚声海外。
沈从文生于湖南凤凰一个旧军官家庭,后因家境转入困顿,刚刚小学毕业、年龄还不满十五岁时,即厕身行伍,到人世间去“学习生存”。其后数年间,他随当地军阀辗转于湘、川、黔边境及沅水流域各地。
三十年代初,沈从文在创作的同时,主编《大公报》文艺副刊,并以其在文坛的广泛影响,被视为“京派”作家年轻一代的领袖。一九四九年以后,由于“历史的误会”,改行从事古代文物研究,并先后出版《明锦》(与人合作)、《中国丝绸图案》、《唐宋铜镜》、《龙凤艺术》等古代文物图案集及学术论文集。一九年,受周恩来之嘱,着手编着《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填补了我国文化史上的一项空白。
沈从文的一生是坎坷的一生,是奉献的一生。沈从文先生的文学作品《边城》、《湘西》、《从文自传》等,在国内外有重大的影响。他的作品被译成日本、美国、英国、前苏联等四十多个国家的文字出版,并被美国、日本、韩国、英国等十多个国家或地区选进大学课本,两度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评选候选人。
沈从文1988年5月,因心脏病突发,在其北京寓所逝世。故居于1991年被列为省人民政府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拨款进行了整修。故居现陈列有沈老的遗墨、遗稿、遗物和遗像,成为凤凰最吸引人的人文景观之一,每天来瞻仰者络绎不绝。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鲁迅的一篇散文,文章写得非常好,不仅构思严谨,而且文章中的语言极有特色,令人叫绝。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现今,城市里的孩子已经几乎不可能体会到鲁迅幼时的欢乐了;而说起童年乐事,哪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没有一箩筐呢?百草园中的蟋蟀、何首乌,美女蛇的传说,又何曾异于我们穿着短裤下河摸虾、上树捉鸟呢?那别了“野孩子生活”的入学,那听老先生抑扬顿挫地朗诵,“我便疑心那是极好的文章”,又和我们既因留恋“捉蝌蚪”的生活而逃学,却又要享受读书识字在父母面前“显摆”的快乐心理有何不同呢?
只是,城市里已经消失了这梦境一般的儿童乐园。
成年的鲁迅是一个战士,一个不偏不倚的、浪漫的战士。战士不总在冲锋陷阵,战士更懂得享受生活,享受美好的回忆。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不仅语言优美,还能时不时地勾起读者对童年的回忆,真是一篇令人叫绝的好文章。
今天,我怀着一种伤感,独自在家里读了《头朝下的逃生者》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有一天早晨,城西老街一幢居民楼起了火,这座房子是砖木结构的,一烧就着,消防队赶来了,但这片老宅子巷子太窄了,消防车和云梯都开不进来。队长只好随手抓过逃出来的居民披在身上的旧毛毯摊开,让手下几个人拉着,让楼上的几个居民往下跳。在自救的过程中:一位孕妇为了自己肚子里孩子的安全,而头朝下跳,结果毯子不堪一击,她的头撞到了地面上,顿时头破血流,孕妇为了不伤到肚子里孩子把死亡留给自己,把生存的希望带给孩子,这可能是天底下的母亲都能做到的事情。想起那天上午发生的事情,我自己也感觉有点惭愧,母亲为了我的安全才会打我,而我却对母亲发脾气,当我自己躲在屋里生气时,却不知道母亲在房间里伤心的哭泣。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一个坏女孩,母亲为了我们,连生命都可以放弃,而我却不知道如何去报答,去感恩母亲。
在生活中母亲是水,我就是萌芽的小苗,有了水,小苗才会生长,有了水分和阳光小苗才会茁壮,才会长成参天大树。
伟大的母爱,超越了生死界限。母亲就是上天派给我们的天使,母亲陪我们度过每一个快乐、伤心、生气、困难的时光。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妈妈老是鼓励我们扬起风帆去战胜困难。
我们要学会感恩母亲,报答母亲。
读书心得500字
在我的书柜里有一本《夏日极光》,它可是一本让我视若珍宝的书。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在公园的草坪上,姐姐炎夏和弟弟凉夏快乐的奔跑着,爸爸、妈妈用温和的目光追逐着他们快乐的脚步。多么美好的一家呀!可是五年后的一天,凉夏静静的坐在轮椅上,姐姐风风火火的跑进病房说:“危险期已经过去。”可是凉夏却冷冷的问她:“姐姐,我是不是也会像爸爸、妈妈那样死去……”“不要再说了!”炎夏捂住了弟弟的嘴。事情是这样的,爸爸、妈妈被卡车撞到之后的几天里,凉夏忽然高烧不退,炎夏把他送进了医院,姐姐在急诊室外焦急的等待着,医生在里面的话炎夏都听到了,这话犹如雪天泡冷水,弟弟竟然得了癌症!很快弟弟的病情恶化了,就在临死前,他对姐姐说:“我想看极光。”姐姐二话没说,以惊人的速度带回了“极光”,可惜的是弟弟已经死去了。炎夏走到了弟弟的遗体旁一边哭泣,一边说:“姐只能为你做这些了,这个,你带到天堂去看吧!”
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终于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了。作为姐姐炎夏在祸不单行的日子里,尽自己的所能关爱着弟弟,根本不顾自己的一切。我想起了自己平时无论在家中,还是在学校总是为自己想得多,为别人想得少,内心充满了愧疚。今后,我将尽努力弥补自己的过失。
读书心得500字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知道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的老师!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斯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世界名著。书中写的是一个叫吉姆的孩子,在自家旅店里去世的老海盗身上发现了一张藏宝图。这件事引起了当地乡绅屈利劳力先生、治安推事李甫西大夫的兴趣。一场惊险刺激的冒险之旅就此展开。但是由西尔弗为首的船员班子却不怀好意,想独吞这笔财富。因为他们是海盗。最后,由于各个船员的努力,胜利落向了吉姆这一方,不久,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的满载而归回到了家乡。
每当我读到主人公吉姆的言行举止时都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他总是显得那么的高尚、善良、勇敢、聪明,在一次次和海盗的遭遇中总能化险为夷。在他被俘后还能这样胆大的和海盗对话:“我!是我躲在苹果桶里听了你们的谈话以后马上报告给船长的,你们的叛乱计划就是这样被泄漏出去的!”我看到这些时总是非常佩服他,在性命攸关的时刻还敢这样说话我真佩服他。
其实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也要学吉姆一样,遇到危险时不要慌张,要冷静下来想对策。若我们也有吉姆那种勇于尝试和敢于探索的精神,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迎刃而解吗?
再说了,烦事我们不能自私,书中的海盗们就是因为自私而丢了性命。不管在怎样的情况下我们都要顶住诱惑,不能被它们迷惑住双眼。
读完第一篇时强烈的感受令自己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之后的20来天,仔细阅读全书,期间无数次落泪,无数次心底有深深的触动,只是耽于提笔,渐渐的感觉也没了。
8岁的陶陶见妈妈读书还落泪,也抢起书来读,一周下来竟也读了不少,还总拉着我讨论。于是,在29日晚我领她一起参加了读书沙龙,回来路上我们一起聊她幼儿园门口的别离,聊她刚入小学时的不舍,聊起她姥姥每一次回家我湿润的眼眶。今天,她和爸爸要去旅行,昨晚开始就有不舍,收拾行囊时总问我能否同行,得到否定答案后晚上搂着我聊到半夜。早饭和午饭都说没有胃口,还流出眼泪,直说不要离开妈妈,搞得我也潸然泪下。
只是,我明白,父母对子女的爱需要以分离为目的。于是,我和陶聊了之前旅行中的趣事,鼓励她去看外面美丽的风景并画下来让妈妈也能欣赏。而且,妈妈的心和她在一起,会天天电话联系她。最终,在车站分别时,她笑了,并逗贫道,“妈妈,你要看着我背影渐行渐远,不必追也追不上哦!”那一刻,我鼻子一酸,不住地点头。
目送陶和陶爸直到看不见,我方回头,回来路上,更加强烈的想起分享会上最后大家齐声诵读的那段:原来,这两本存折之间,是有斩钉截铁的反比关系的。你在那一本存折中所赚取的每一分“金钱”的累积,都是用这一本存折中的每一寸“时间”去换来的……一旦用出,你不能用那本存折里的“金钱”去回头来换取已经支付出去的“时间”。任何代价,任何数字,都无法兑换。……
“金钱”可以给过路的陌生人,“时间”却只给温暖心爱的人。写到这里,我决定赶紧好好做晚饭,等老爸回来陪他吃完,再陪他去看场电影,要像对孩子一样陪他开心过好每一天。
有位名人这样说:“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清楚,有人问我,我想给他解释,却茫然不解了。”有一群科学家,就是冲着空间和时间的神秘,不断地奋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霍金,我想他的著名更是因为他是个身残志坚的睿智者。
霍金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得了卢伽雷氏症病,从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到后来他得了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剥夺了他说话的功能。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就一蹶不振,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却用惊世骇俗、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目前最伟大的宇宙学说,解开了许多宇宙之谜。
《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
《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原本我想着这篇读后感应该是一行一个问题,满页纸都是问号,虽然足以证明我读过《时间简史》,但我还是决定简洁为好,挑一个自己喜欢、有自己的见解的内容谈一谈。
有关宇宙的起源,书上说宇宙曾经是一个体积很小、密度很大、很烫的点,爆炸后,温度逐渐降低,直到今天的状态,然而目前宇宙仍然在不断地扩大,书中还说这是一个空间有限但没有边界,就像地球一样的封闭宇宙。书中还讲到科学家们对大爆炸的过程的一个猜测,提到什么中子、质子一些我仅仅听人提到过的科学名词。我勉强能看完,能懂多少又是另一回事了,我没法质疑这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但是之中还提到温度在十亿摄氏度以上,大爆炸后温度又迅速下降了一百万摄氏度左右。我只知道温度是用温度计来测量的,温度计又是利用液体热胀冷缩原理来制作的,其实我只是质疑一下有没有一种液体能够测量十亿以上的温度,霍金等这些睿智的科学家是如何判断的。我非常震惊,霍金竟然能在这种只有猜测,而很少有证明的科学世界里遨游而且不会迷失方向。
猜测是谁都可以有的,对于宇宙的大爆炸,我有一种猜测,但只是猜测。
首先,一个点的爆炸,如果把点放大成一个球,然后让它爆炸,它会炸成碎片,如果没有重力,它会一直往外延伸,这时就会发现,如果碎片包围的地方都是宇宙,随着宇宙的膨胀,宇宙会变得稀疏,那么宇宙诞生的那个点所在的空间——据书上说是一片空白,那么岂不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暴露无遗?在宇宙的边界,原本非常接近的两个点随着膨胀,会越来越远,如果膨胀永无休止地进行下去,随着宇宙的密度越来越小,宇宙不就会和一片空白融为一体了?
有人说读《时间简史》艰涩难懂,但我读《时间简史》,仅仅是在读一本科幻小说,根本无法理解,便无所谓难懂与否了。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知识是无限的,以我现在的知识储备,连聆听大师教诲的资格都没有。今后,除了不断学习补充知识,别无他法。
我希望若干年后,经过不断地努力,当我捧起《时间简史》原版时,能理解得比现在多吧。
一直很遗憾,直到中学我才接触到大家沈从文先生的作品,他的《边城》是老师力荐的代表作。于是借书来读,这一读立刻被里边的情节吸引了去,仿佛我也置身于那个年代,那片如世外桃源般美丽的湘西。
“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狗。”这是第一段的最后一句话,我开始寻思着,沈先生应该要写祖孙相依为命的故事。看下去后,的确如我所料,然而又出乎我的意料。因为从字里行间,我所感受到的不是祖孙两人对生活的抱怨与不满,而是面对生活勇敢与坦然的自在。
爷爷是个忠实的摆渡人,他坚持为这份工作奉献了五十多年,心甘情愿,因为摆渡已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从弱冠之年到古稀之年,他的这份感情已无从割舍了。“他唯一的朋友的是一只渡船和一只黄狗,唯一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每次回味这一句,心里总泛上股淡淡的酸楚。自从女儿殉情后,他的心里应该空出了一块,每次去碰触,都会不自觉地哀伤吧。然而爷爷在大家的眼中依然是最乐观与自得的老头。
小说中对翠翠的描写是这样的,“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为人天真活泼”“那么乖”“从不发愁,从不动气”,俨然是乡土气息孕育下的清纯化身。在美丽的外表下,我更佩服她的勤劳与坚强。与爷爷的生活,她似乎从来都不觉得少了什么,尽管失去父母,但她的心是完整的,不像爷爷,有一些哀伤的过去,她的心里宽敞明亮。热情大方的她,快乐地过着如平常少女般的生活。遇到新娘过渡,她会争着撑渡,到岸后,目送花轿离开,然后采一把野花束在头上装扮新娘子……
因为她是一个不被世俗污染的女孩,所以她清澈如泉,明亮如水,一颗心被善良与天真填得满满的。如此美丽可人的姑娘自是男孩子们追逐的对象了。当中就有两位好少年,但好巧不巧的是,他们不但是情敌,更是好兄弟。两年前的彼时,翠翠十三岁,哥哥十六岁,弟弟十四岁。
大佬天保和二老傩送是茶峒掌水码头的儿子,“两个年青人皆结实如小公牛,能驾船,能泅水,能走长”一个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一个眉清目秀,富于感情智慧。他们都学得做人的勇气与义气。看到弟弟对爱的执着与勇气,哥哥选择退出成全;弟弟则不要碾坊宁愿做个摆渡人,娶翠翠为妻。然而事情总非想象的那样简单,谁能想到水鸭子的天保意外在闯滩落水溺死?他的死,不是成全,而是无法挽回的裂痕祖孙两人仍然划船过日子,一切依旧,惟对于生活,却仿佛什么地方有了个看不见的缺口,始终无法填补起来。
而此时年迈的爷爷因为翠翠的事连番打击已心力交瘁,他没想到,一心只想为翠翠谋个好姻缘却落得了这番局面。傩送既不愿娶不喜欢的人,又有愧于大哥的死,和父亲吵了一阵后,他选择了下桃源。
翠翠的爱情,没有来得及自主便失去做主的权力了。她的幸福,原来已在不觉中悄悄流逝了大半。
而一夜雷电交加的风雨过后,催醒翠翠的,不是万里无云的晴天,而是一夜暴雨所造成的白塔倒坍、缆绳不见了、渡船不见了的现实,更令翠翠难以接受的是唯一的亲人爷爷死去的噩耗。
在料理完爷爷的丧失后,翠翠从老马兵口中明白了爷爷活时所不提到的许多事。二老的唱歌,顺顺大儿子的死,顺顺父子对于爷爷的冷淡,中寨人用碾坊作陪嫁妆奁诱惑傩送二老,二老既记忆着哥哥的死亡,且因得不到翠翠理会,又被家中逼着接受那座碾坊,意思还在渡船,因此赌气下行,爷爷的死因,又如何与翠翠有关……凡是翠翠不明白的事全明白了。她把事弄明白后,哭了一个夜晚。
怀着对爷爷离世不久的哀悼之情与对二老深深的思恋之情,她默默等待着,想着: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许多人感叹这样一部极力赞扬美的小说以悲剧告终,桃源式的生活方式,落得个悲剧的结局,是不是沈老太过残酷了?他自己说“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命运的无奈与无常使得翠翠的生命中有许多的错过与哀愁。然而,她的未来却是不被操控的,它会随着自然的发展而继续她的故事。
在看到爷爷死的时候,我很伤心,因为那时的翠翠还是个尚不成熟的女孩子,她一直以来都和爷爷相依为命,突然间要失去这样一位至亲,对她来说是何其巨大的一个打击呢?幸而她有善良的乡亲邻居,在他们的帮助下,爷爷才能入土为安。这就是沈老笔下的湘西人,处在偏僻山地的他们用纯良的本性在演绎着湘西人简朴而纯净的生活。
《边城》最大的吸引力便是“爱”与“美”。这两大主题也一直是沈老作品中流露最多的精神源泉。在《边城》中,翠翠与傩送的爱情,翠翠与爷爷的亲情及邻里乡亲的友爱,青山绿水的环绕,像极了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作者以那个时代湘西地区特有的风土人情,用翠翠这样的典型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我们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一处桃花源,在彷徨与无助时时常会去那里小憩片刻,寻求安慰。而边城,就像是沈老给我们在喧嚣烦扰的俗世之外,寻到的一片如青溪般澄澈与简朴的精神家园。而翠翠就是我们精神家园里那个最原始的自己。
《飘》是一部我很久以前就想读的小说,以前曾经看过电影的片断,因为时间太长,已经支离破碎了,早些时候前我父亲买回了这本书,我终于读到了原著,于是我一字一句的认真的读着,这是美国小说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惟一一部小说,现时发表一下我的读后感:
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国南部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斯佳丽·奥哈拉小姐,小说首要讲她从15岁到28岁所历程的一切,这是1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只是她从不想用脑子思考,在我们看来显得有部分笨,但她并不蠢,她了解自我想要什么,然后用心去争取,只是因为她不太用脑子思考,又十分的任性,另外也不中意学习,往往只看到表面,而看不到事的本质,使得她从一开始就使自我迷失了方向,当她真正思考了解这一切时,她却已经流失了她所拥有的一切。
我很为斯佳丽感到惋惜,他们原本应该是天生的一对,就因为斯佳丽没有从她那个爱阿希礼的梦中早些醒来,使她流失了她的最爱。我对斯佳丽的总结是:她很精明、有坚强的毅力、有顽强的斗志、有反抗的精神、有勇气和自我的命运抗争,缺点是:固执、任性,她不是1个好妈妈,没有很好的照看自我的小孩,实际她也是1个小孩;她因为太年轻了,始终看不透事的本质,不中意思考,而这些则注定她悲剧的一再产生。
斯佳丽的悲剧告诉我们,要珍惜你所拥有的,不用对不实际的东西抱有幻想,到头来,你什么也得不到,就象玫兰妮临终时对斯佳丽所说的,“好好对待瑞特,他是真心爱你的。”
这本书里我最敬佩的人物也是玫兰妮,1个被斯佳丽看来及其平庸并且不漂亮的女性,当我看到她快死的时间,我的眼泪都已经流了出来,真为她难过。玫兰妮是1个只看1个人优点不看其他人缺点的人,哪怕1个人仅有一点点优点,她都会将其放大,认为是1个好人,即使她身材瘦小,弱不禁风,内心里却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她非常精明,博学,却从不在人面前显露,面对自我的丈夫阿希礼的懦弱和不切实际,她用一颗包容的心对待他,从不指责自我的丈夫,她能够看到事的本质,这一点斯佳丽永远也比不上她。我很赞同瑞特船长对她的评价,瑞特说:“她是他所见到的所有人中惟一一位十全十美的好人,一位伟大的女性!”我非常中意这个人物,即使她不是故事的主人公,但其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令人总也忘不了她,1个人要想让所有的人都中意和尊敬是很难的,而她却做得到了这一点,看人的优点,1个多么好的品格啊,即使在斯佳丽眼中认为这是极其愚蠢的,而正是这种人格魅力使她能够一呼百应,永远受到群众的尊敬和爱戴。
经过这本书,我了解了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的由来,一开始的共和党和民主党,实际也是南北战争之后,国家分成两派,北方所代表的一派成为共和党,南方代表的一派成为民主党,即使现时不能用南北还划清共和党和民主党,但他们一开始的确是由南北方所形成的。
一本好书不仅可令看到里面凄美的爱情故事,还可令看到当时美国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以及他们的礼仪,还有当时美国战争年代群众的处境,每一处都刻画得淋漓尽致,当我们为主人公忧伤快乐兴奋之余,也能够从她身上看到我们自我的影子,好书真的可令给人以启迪。
用了两个下午,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没有流泪,只觉得有几次心口沉沉的,像堵了块石头,就像许三观所说:“想来想去,只得去卖血了”。
余华的文字,自然而不求精致,乍看上去不像是文学,可是远观,却是种朴素的壮观,有埋在尘土里,灌在江河中的爱和无奈和辛酸,这是他1995年的作品,序中说,这本书表达了作家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恰恰,在这绳子的拉扯中,竟也拉出了一个民族的记忆碎片,那段深刻历史,那些人。
小说从许三观20岁左右开始一直写到他的儿子们差不多30岁亦即许三观本人50多岁快60岁为止,前后大概一共40年。
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铁。第十八章,惯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一句式,把这一历史概括的淋漓尽致。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爷爷,我四叔彵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从今往后谁也没有自己的田地了,田地都归国家了……我们丝厂也炼上钢铁了,我现在不是丝厂的送茧工许三观,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他们都叫我许炼钢……”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今天到街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戴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地进进出出,把锅收了,把碗收了,把米收了,把油盐酱醋都收了去,说是从今往后谁家都不可以自己做饭了,要吃饭要去大食堂……”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前天我带你们去丝厂大食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了饭。明天我带你们去市政府的大食堂吃饭,那里的饭菜是全城最好吃的,我是听方铁匠说的,彵说那里的大师傅全是胜利饭店过去的厨师,胜利饭店的厨师做出来的菜,肯定是全城最好的,你知道他们最拿手的菜是什么?就是爆炒肝……”这样一连串的排比和铺陈,把曾经的伤痛用诙谐和荒诞一一化解,那么轻松简单,甚至给我们一种错觉,许三观唠唠叨叨道出的是幸福。
而接下来一两年的天灾人祸导致了全国性饥荒。一家人每日喝越来越稀的粥,饿得没力气就长时间躺在床上以减少体力消耗。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喝到放了糖的玉米糊,孩子们却吃不出甜味,许三观说“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小崽子们苦得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这样一句感慨举重若轻地道出了极度饥饿年代的人们,物质生活匮乏到忘记了甜的滋味。那天,许三观给一乐,二乐,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做”了炒猪肝。那天,对于这一家来说,像是一场梦,一场渴望的梦,而对于读者来说,又恰恰有种莫名的冲动,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变成了许家的一员,在这种故事的高潮中开始忘了自己,不管他在批判些什么,从许家的生活中走来,从许三观的话语中出来,一切那么真实。
---。城市青年去农村上山下乡。“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许玉兰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编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刷到了汽车上和轮船上、床单上和枕巾上、杯子上和锅上,连厕所的墙上和痰盂上都有。那个时候,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万岁万岁万万岁。一共有三十个字,这些都要一口气念下来,中间不能换气。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来了。”这样的一番阐释从许三观口中说出来,十分符合人物的身份和层次,许三观的逻辑和认识水平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但他是身处其中的人物。许三观是真的,那个被批判成***的徐玉兰也是真的。我们就不知不觉觉得,那就是一场灾难,人类的灾难,确确实实的发生过。
“后来,---说话了。---每天都在说话,他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于是人们放下了手里的刀,手里的棍子;---接着说:‘要复课闹革命。’于是一乐、二乐、三乐背上去学校了,学校重新开始上课。又过去了一些日子,---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轻轻松松的一句话就能让许玉兰们免于皮肉之苦;---的一个小指示,就能让孩子们回到校园;---的再一个突发奇想,全国的城市青年就背井离乡去了农村。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都真实地发生过了,历史怎么会、还会不会进入这种状态呢?余华给我们的问题藏在他的轻描淡写之中。
最世俗的生活,最庸常的故事,最深刻的历史,同时也有人说,这是一个关于温情的故事,因为他写出了一个家庭最最寻常却又最最伟大的爱。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一乐是许玉兰与别人生的)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书中的线索除了卖血还有一条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爱的转变。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乌龟,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当然没去医院之前大家是不知道的),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二两肝两黄酒都没有吃,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
--到来,许玉兰被当成***批斗,读者在许玉兰身上看到的是“不很把批斗放在心上”,她不能很深的理解这种批斗的意义,只是把批斗的形式学会了,比如低着头,一动不动的挂着牌子,----来的时候,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连批斗的执行者们都不理解,因此他们经常把这个挨批斗的“***”给忘得一干二净。虽然许三观曾因为许玉兰和别人睡了觉生了一乐,使得自己做了乌龟很生气,但许玉兰被批斗时,他依然天天去给他送饭,还很细心的将肉放在米饭的下面。许三观的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他不记前嫌。
可以说小说结尾是戏剧性的,有矛盾的,这一家的情况总算好转,总算看见了阳光,可是老许的精神竟垮了,得知自己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了,他想,以后家里遇见什么事可怎么办,不能卖血了,这血都老了,只有油漆匠会要。而他单单想的只是这个吗?不是。他是想,自己的存在没有什么意义了,已经不需要他来卖血维持生计了,他自然尝不出那爆炒猪肝,半两黄酒的美味了。这无疑是个悲剧,可是悲剧背后,发人深省,那苦难的年代,苦难成了惯性,我们不禁想到,也许不止只会有一个许三观,是无数个,这是社会的某些阴暗面,老许和许多像他这样的人总是从中找出一个支点试图解脱,吃苦的日子过的有味,都忘记了什么是幸福,一辈子发过无数次狠,最后只被自己打到,倔强的有时候不像是人,却总是在温情背后低头。
反观现在,我们距离那个年代太遥远了,我们甚至想象不出那是个什么样的境遇,那个境遇下有什么样的人,那些人有什么样的心理,生活又有多么不堪,而这些也没必要让我们想象,因为那些已经沉为历史。我们只需要面对我们的优渥,享受我们的富足,但是谁又说,我们应该忘记历史呢?文学作品给我们的记忆是永恒的,空间是无限的,回想是丰富的,更是值得深思的。前人用无数次的带血的错误编织了一个我们生活的梦,我们却只用读小说来回忆着那个曾经。我们总会说,最近很忙,很少回家,但是很少去想,忙,到底是怎样一个词,比起老许的那种亲情,一切借口那么苍白无力。我们只看到过压在我们身上的无数大山,以虚荣为代表的住房压力,以空泛为代表的现实和理想压力,以暗算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压力中叫喊着我们的不满,比起那些朴素的,简单的愿望,显得多么轻浮和幼稚。
如果你从小生活在大城市,你会明显感觉到,和许三观不是一路人,按照80,90后的生活模式,我们该读张爱玲,看弗洛伊德,读安妮宝贝,读韩寒,可是我想说,远离我们的生活,这本书是伟大的,他使我们看懂了那些值得铭记的历史,看懂了那些现在依然处处存在的温暖和美好。
今天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书中的一节:本葆将军客店,里面的事情,让我慢慢讲给你听。
本葆将军客店坐落在英国海岸线上的黑上港旁。这里三面环山,一面临海,环境十分幽静,来这里饮酒的,住店的大多都是一些水手。一天早上,有个褐色的脸上有一道道把的老税收来到了客店门口,客店老板霍金斯看见了,忙上前叫道:欢迎!欢迎!霍金斯打量着来客,只见他身材高大,结实而笨拙,皮肤晒成栗壳色。她身穿一件脏兮兮的蓝色外套,肩膀上拖着油腻腻的发辫,一侧脸上有挨过弯刀留下的创疤,一双手疙疙瘩瘩,伤痕累累,一看便知是个饱经沧桑的老海员,他总是闲着没事,便扯起嗓子唱着一支古老的水手歌谣:“十五个人趴着死人箱。唷呵呵,郎娒酒一瓶。快来尝,其余的都做了酒和魔鬼的牺牲品,唷呵呵,朗模酒一瓶,快来尝!”
晚上,他总是坐在客厅一角的壁炉旁,低着头猛喝酒,别人好意的向他打招呼,他却不理睬,有时还会粗暴地抬起头来,恶狠狠地瞪对方一眼,就想跟谁有愁似的。
老水手很可怜,不过他脾气很大,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会改掉这个坏脾气,让大家都和我做好朋友,别人都说:“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
前天,我看了《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书中虚构了四个角色,老鼠嗅嗅和匆匆,小矮人哼哼和唧唧,正如书中所说,它们分别代表我们的不同方面,我们每个人都能从它们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四个角色在迷宫里寻找奶酪的不同的思维模式和行动策略,对我们每个用心思考的人都有借鉴意义。
小老鼠嗅嗅能够及时嗅出变化的气息,小老鼠匆匆能够迅速开始行动,小矮人哼哼因为害怕变化而否认和拒绝变化,虽然这样做会使事情变得更糟,但他并没有意识到,小矮人唧唧,当他认识到变化可以使事情变得更好时,他能够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
看完《谁动了我的奶酪》,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具有“嗅嗅”对信息的感知力,“匆匆”对行动的执行力,“唧唧”对新变化的适应力,千万不能学“哼哼”墨守成规,不思进取!
中国有句古诗,“春江水暖鸭先知”,我们应当培养、锻炼自己的感知能力,感知人间冷暖,感知社会变迁,感知星转物移,千万不能做经典故事“水煮青蛙”中的主人公青蛙,等水烧开了,再有感知就晚了。感知变化就应该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行动,培养良好的应变能力及适应能力,也只有这样才能适应高速发展的社会,不要整日陷入“不是我不明白,而是世界变得太快!”感慨中。
战胜内心的惰性,用积极的心态迎接生活中的变化,我们每个人就一定能找到自己“新的奶酪”——那些对你来说真正重要的事情,那些能真正让你乐在其中的东西!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己的个性来。
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应该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但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其它小说如《红楼梦》、《水浒传》也有类似成就)。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
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娜塔莎的变化最大,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表面上看,这种旁观者的白描手法似乎缺乏情感,太过冷峻,但如果往深处挖掘,你便会发现,托尔斯泰其实在他笔下的人物身上寄寓了很多东西,包括这个世界上最为深沉的感情和悲悯。也正是这种最深沉的感情,才使得托尔斯泰与他所热爱的东西始终保持着一定距离,他可以客观地评判,却很难一厢情愿地投入。
记得高尔基在致契可夫的一封信中说:“您可知道,在您的戏中,我觉得您处理人物比魔鬼还要冷酷,您对待他们像雪,像风雪一样的冷。”可就是《万尼亚舅舅》这部戏却使高尔基感动得哭了。读《战争与和平》也让我有类似的感受。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有人说,托尔斯泰那种僧侣式的不抵抗主义使得他像个可笑的懦夫;又有人说,托尔斯泰属于农民阶级,他所提倡的农民宗法制观点带有很大局限性。对此,我要说,我们这个世界所缺乏的正是托尔斯泰的不抵抗主义。因为人类太好胜了,他们不但要超过自己的同胞,还想进一步征服那生养自己的大自然。很明显,人类是不可能征服自然的,他们将为自己的好胜付出代价,酸雨、臭氧层空洞、大气变暖,这一系列的事实难道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至于所谓的农民阶级局限性,那是不值一哂的,如果拿阶级来划分托尔斯泰这样一个伟大而超前的人物,就好比用米尺丈量地球,可笑透顶。
不管怎么说,托尔斯泰都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他的思想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所以,我们没有资格站在这么一个伟人面前指手画脚。尽管他不抵抗,偏向农民,但这毕竟是他自己的个性,像很多其他人的个性一样,我们没有理由不尊重。而且,我更认为,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个性,托尔斯泰才成其为托尔斯泰,否则他只是一介庸夫罢了。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
近来读了曹禺的《雷雨》,也许是以我现在这个年龄还不足以了解吧,看完后只觉得一阵战栗、一阵心酸。写《雷雨》时,曹禺还只有23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吧,所以才会如此彻底地披露出封建时代中国家庭内里的不堪,才会采用如此极端的结尾,短短一天之内,两个家庭,八个人里,一下子死了三个,疯了两个。该赎罪的死了,可无辜地盼望着美好事物的人,也死了。
一切的源头,或者说,最该死的那一个,却健健康康地活着,贯穿了整本书的始末。这样的情节,恐怕也只有23岁的曹禺,才写的出了吧。书的最前面,有学者写的序;最后,有曹禺自己写的后记。这两篇小文章里都提到了书中的各个人物,无一例外的,周蘩漪最为他们所倾心。我不明白为什么,在我看来,天真无辜的周冲才最令人感叹,他向往着美好,但在那样一个家庭里,他无法去追求美好,他不能像鲁大海一样,有那么激进的精神,他毕竟是周公馆的二少爷。他也太天真,他想当然地幻化出一个美丽的、无瑕疵的世界,并认为这世界真实存在着,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在最后幻想破灭时,茫然不知所措,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令人惋惜。其他的人物,例如周萍,几乎令人爱恨交加。
他犯下了错误,他也愿意去改正,可他又在不知不觉中犯下了更大的错误,在最后认清四凤是他的妹妹后,他该是恨透了自己吧,那一声枪响,也许是他赎罪后的叹息。四凤,她同她的母亲一样,有着刚烈的性格,这种刚烈又不同于周蘩漪,蘩漪几乎是病态的,她爱就爱到骨子里,恨,也要恨得彻头彻尾,不留一丝喘息的机会。四凤不同,她很年轻,她没有蘩漪那么疯狂,最后的死亡,也只好是她的归宿。看完《雷雨》,不知该做什么评价,只好这样胡乱评了几句,抒发一下内心的不安吧。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茶馆,在中国极为常见,但却是一个很特殊的地方。茶馆几乎浓缩了整个社会的各种形态,并随着社会的变革而同步地演出着一幕幕的人间活剧。
这出三幕话剧中,共有70多个人物,其中50个是有姓名或绰号的,这些人物的身份差异大,有曾经做过国会议员的,有宪兵司令部里的处长,有清朝遗老,有地方恶势力的头头,也有说评书的艺人、看相算命及农民乡妇等等,形形色色的人物,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层次。
《茶馆》的创作意图是十分清楚的,它通过“裕泰”的茶馆陈设由古朴→新式→简陋的变化,昭示了茶馆在各个特定历史时期中的时代特征和文化特征。开始时,茶客的弄鸟、吃茶、玩虫,虽有些略带古风的声色,但由于“侦缉”的出现及“莫谈国事”的纸条,一动一静,均产生着一种压抑的气氛。第二幕中,“裕泰”的生存,及茶馆设施的更新与场面的收缩,无疑暗示着茶馆在这个矛盾不断加剧的社会中所作的抗争。茶馆中的“洋气”以及那张越写越大的“莫谈国事”纸条,则预示着更大的危机。到了第三幕,不仅“莫谈国事”的纸条写得更大,数目更多,而且旁边还有一张纸条:“茶钱先付”。这表明了茶馆已经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而“茶钱先付”“莫谈国事”显然反映了一种因果联系。
老舍以茶馆为载体,以小见大,反映社会的变革,是“吃茶”使各种人物、各个社会阶层和各类社会活动聚合在一起,如果没有“吃茶”一事,则茶馆中任何事情都将不复存在。正因为如此,老舍在剧中对北京茶馆文化也花费了不少的笔墨。如早先的茶馆里,除了喝茶,还有点心“烂肉面”可吃,一边喝茶,一边还可以做不少与茶无涉的事情;北京的茶馆也和江南茶馆一样,是个“吃讲茶”的地方;茶馆的老顾客是可以赊帐的,茶客也可以自己带茶叶来居坐;茶馆也是听书的好地方,说书人可以在此谋得一份生活的来源……
这类细节,给《茶馆》所要表现的主题,增添了一种真切的氛围。除了为表现主题服务之外,也展示了中国茶馆文化之一斑。《茶馆》的艺术价值不仅在于通过一个茶馆反映了一段历史时期的社会变革,同时也在于反映了社会变革对茶馆经济和茶馆文化的影响。
凯勒曾经说过:一本新书像一艘船,带领着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书可以告诉你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书可以使你知识渊博,书也可以使你改变人生。
书还能为我们展现一个精彩的世界。读书,就犹如弹奏美妙的乐曲,把谱写在五线谱里的灵魂,深处的震动,弹奏在了钢琴键上,有励志的清晰,有醒悟的明亮,有益智的悠扬,有创作的激越,有喜怒哀乐,有五彩缤纷,相伴一生。
读书还可以建立自己的思想,摆脱平庸。读书让我们拒绝平庸,我们生活的空间可能依然狭小,读书却可以让我们胸怀世界,畅饮世界!
书还是你最忠诚的朋友,书也是你最温暖的家。只要你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你就会从读书中发现无数的奥秘。拥有书,就像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就像拥有了一个美好的明天。
朱熹说过:“余尝谓,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三到之中,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岂不到乎?
同学们,用心读书吧!万物蛰伏依待夏风的季节,让我们把读书活动作为一次全新的耕耘与播种,等待硕果,让迷人的浓浓书香飘溢在我们的校园上空,让读书生活,伴随着我们成长的每个脚步,更加自信、充实地走向美好,走向未来!
在《时间简史》中,霍金力图以普通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爆炸与重生等科普知识,完全改变了人们有关物理学、宇宙和时间本身的观念,向人们展现了当代有关宇宙的最重要的科学思想。
这本书让我联想到很多的事情,世界万物的形成,人类及各种动植物的最初形态-成长-发展-衰亡的过程和轮回;就像草,世界的每个角落都能看到各种小草。它们在冬天会枯萎、发黄甚至死去。但是,每年的春天一到我们又能见到翠绿的草原,正是应验了一句古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试想这不也是一种死亡后的重生吗?
在地球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渺小得如一粒沙子;在整个太阳系中,地球也只不过是千万星球中的一颗;而在宇宙中,太阳系是不是只是渺小的一个,我们人类的位置又是在哪里呢?
回归到地球上的万物,不管是人还是植物,都会有终结而被取代的一天。因为宇宙是不规律的,正因为宇宙的不规律才有现在的太阳系、现在的地球以及现在的人类和现在的美好生活。浩瀚宇宙,辽阔苍穹,我们何其不只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需要互相交融沟通的尘土。而世界上亦没有十全十美,不管是对待自己的还是他们的错误,我们能做的是只是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因为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不规律的宇宙之中,我们需要互相理解!
宇宙是由微量原子通过迅速的膨胀直到爆炸,再在宇宙中万有引力的作用下,将爆炸后的相同元素的残骸吸引到一起。成千上万次的爆炸和一次次的万有引力作用才造就了今天的宇宙、星系、地球和人类。
这样,我们不难想象灭亡之后的重生将会更精彩。就如同神话中的凤凰,每次死亡都是重生的开始,都会变得更加美丽。太阳系如此、地球如此、人类也是如此。但这都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也许等到地球、太阳系结束生命的时候,人类已经找到另外一个可以生存的星球。现在的人类只是整个地球的一个占有者,或许那时人类就是别的星域的主人了。
霍金给我展现的这一切,或许有人会认为是危言耸听,但是时间会是一个公平的评判者。然而,短时间内,我们能赖以生存的星球就只有地球,我们无法打破宇宙的法则,因此我们只能爱惜每寸时光,将每天都当做我们在世的最后一天,用生命感悟世界,才能使我们的每一天都过得更加充实,无悔。
再联想到我们这一代的高中生,我们将会是人类下一代最为重要的支柱,我们将要负责支起人类的未来,或许人类的未来就在我们的的手中。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浪费这宝贵的时间呢,我们有什么理由挥霍自己的青春呢,在一点的挫折前萎顿不前呢?看看霍金先生吧,身残志不残,不仅仅于疾病斗争了数十年,还以超乎常人的毅力与无匹的智慧为科学的发展做了无比巨大的贡献。上帝是公平的,关上了一张门却总会为你再打开一扇窗。尽管如此,但是生活是不公平的的,因此我们只能用坚强的心灵去克服前方的一切困难。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金银岛》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它不仅情节曲折,悬念迭起,而且使读者读起来如身临其境。它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当我第一次打开这本书时,觉得很没意思,不就是老水手住在吉姆他们家开的客栈里吗,没什么好看的。不过好奇心还是催我读完了这本书。读完之后,我才发现这本书是多么好看,作者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通过少年吉姆?霍金斯的经历,讲述了一个惊险曲折的冒险故事:
为了夺取老海盗弗林特藏在金银岛上的财宝,以乡绅特里劳尼和斯莫利特船长为代表的正面人物与以西尔弗为首的海盗们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经过正义与邪恶的殊死较量,吉姆他们最终获得了财宝。作者所推崇和颂扬的勇敢、正直和忠实,永远具有积极的意义,这些都通过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体现出来。一方面是机智勇敢的小吉姆,正直善良的利夫希大夫、知错必改的特里劳尼老爷、足智多谋的斯莫利特船长,以及忠诚的老仆人汤姆、当地人本?冈恩,他们都有血有肉,可亲可爱,让读者们无不为他们之间同甘共苦,真诚友爱的情谊所感动。为他们英勇无畏的精神所折服。而另一方面呢,作者又着力刻画了一位阴险毒辣的海盗西尔弗的形象。他诡计多端,善于伪装自己,为达到某个目的会不择手段。对金钱的贪婪使他变成了一个恶毒的魔鬼。他为了得到老海盗弗林特的财宝,装成船上的厨子,混在好人里,寻找夺取财宝的机会。
“酒和魔鬼让别人送了命”,这恐怕是作者想告诫世人的警句吧。当读完这本书后,再来仔细品味前面的内容,那感觉真是妙不可言啊!
《金银岛》这本书中主要描写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一个海盗那里,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先生的兴趣。于是他们一起去寻宝了。船上不料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腿赛尔威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乡绅先生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那群海盗,找到了宝藏。
吉姆原来是一个胆小的孩子,父亲死了、自己家的旅馆被砸后,吉姆带着藏宝图踏上了寻宝的路程,寻宝的途中虽然遭遇了海盗,但吉姆不畏艰险,和乡绅他们一起与海盗进行斗争,最终战胜了海盗,拿到了宝藏。吉姆的人生道路中经历了这样一件重大的事情,使他从一个胆小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坚强的孩子。我们做事也要像吉姆一样,遇事沉着、冷静,勇敢、坦然面对面前遇到的困难,不畏艰险,这样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
我十分讨厌书中的那个赛尔威,他是个阴险、狡猾、善变的人,是一个的的确确的“两面派”。一会是一个善良的好人,一会又变成了一个坏蛋,一个海盗头子。我很讨厌他。
《金银岛》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邪恶势力面前要沉着、稳重,不能在邪恶势力面前有所畏惧。要勇敢、坦然面对面前遇到的困难,这样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