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六年级辛苦的学习生活就这样过去了,迎来了美好的暑假。在这暑假中,我为了能增强我的阅读能力,我看了几本小说,但其中我最喜爱的还是这本《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是一半外国小说,书内有三个主要人物,分别是:安妮,马修,马瑞拉。书里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安妮这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书里的安妮从小就是孤儿,她长得并不漂亮,最令她讨厌的是她满脸雀斑,和一头自己并不喜欢的黄头发。一年,她阴差阳错被一位夫妇领养,从而来到了绿山墙农舍,但是农舍的女主人并不喜欢她,因为这位夫人喜欢男孩,只有男主人马修疼爱她。但是安妮十分天真活泼,也十分爱幻想,她刚来到绿山墙时,被这儿的一切都给吸引了,给自己喜欢的地方和景色,取了许多有趣而又有个性的名字,比如说绿山墙旁边有一条小湖,安妮给她取了叫天使湖。也就是她这种爱幻想最后也让马瑞拉改变了对她的看法,也赢得了周围邻居们的喜爱。后来,她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当地最有名的学院:女王学院。但是为了照顾生病的马瑞拉,安妮放弃了上大学的计划。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被安妮身上那种爱幻想,活泼吸引了,特别是她非常爱幻想,让我非常震撼。记得她刚来的时候,跟着马修骑着马车时,路旁的几棵开满花的樱桃树和修长的白桦,都能让她嘴巴喋喋不休地想象着。但是当马瑞拉去世时,安妮居然毫无顾忌地退了学,放弃了自己上大学的计划与梦想,在家照顾马瑞拉,一个瘦小,满脸雀斑的女孩,是那么得坚强乐观,也懂得感恩,相比之下,我们这代的小孩差得很远。我们现代的小孩在当代父母的娇宠下,变得无比得脆弱,自私。一旦碰到些难题,就会措手不及,在没有思考的情况下就向父母求助,依赖于高科技。而在感恩上,我们和书中的安妮也是天壤之别。如果从现在起,我们也像书中的安妮那样,对学习有积级,上进之心;向生活微笑,拥有乐观之心;而在面对失败时怀着坚强之心;对待亲人怀着感恩之心,那我们这个社会就会人才济济,处处充满温暖,国家也逐渐会变得富强,不怕被人欺负。那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
安妮的故事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相信生活充满阳光,那么它就会有阳光;我们向生活微笑,生活也就会毫无保留地向我们微笑。只要我们我们时时刻刻用一颗乐观,坚强的心去面对生活,面对整个世界,到那时,你就会发现,原来每一天的阳光都是那么得灿烂!那就让我们在生活中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彩吧!
我来谈一下我对这本书的读后感。
这篇文章讲的是小主人公王葆得到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说他能为王葆带来幸福,可是宝葫芦却一次又一次地闯祸,后来十分庆幸,只是一场梦而已。
宝葫芦他所认为的幸福就是有些人认为的:有吃有玩,还有钞票花。按他的理来说,王葆拥有他以后一定是幸福的但是正义感十足的王葆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宝葫芦偷来的时候,他就更讨厌这种所谓的“幸福”了。我认为王葆所谓的幸福是:被大家认可,得到实实在在的荣誉。这种幸福宝葫芦是给不了的。
在这个故事里,我觉得我喜欢的人物就是王葆,虽然他给我的印象就是有点小虚荣,但是他知道了宝葫芦给他的东西所有都是偷来的时候,他十分生气,决定不再要宝葫芦了。我从这看出了他的正义感。而且他和他的朋友们,语言十分质朴,很令人喜欢。
还有一个人,给了我很深的印象。就是杨栓儿。他是一个坏角色,经常偷盗。可是他看见王葆手里拿着宝葫芦从无人售书店里偷的书的时候,杨栓儿却严厉的说了王葆,虽然不是王葆拿的。从这个角度看,还有点男子气概。
当时我在看这个故事的时候,确实想不到这个故事的结局竟然是个梦!?但又不禁让人沉思,开始十分想得到宝葫芦的王葆,最后竟巴不得亲手毀了它。正反衬了不劳而获的“幸福”不是真正的幸福。真正的幸福是靠自己的勤奋和努力取得的。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斯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世界名著。书中写的是一个叫吉姆的孩子,在自家旅店里去世的老海盗身上发现了一张藏宝图。这件事引起了当地乡绅屈利劳力先生、治安推事李甫西大夫的兴趣。一场惊险刺激的冒险之旅就此展开。但是由西尔弗为首的船员班子却不怀好意,想独吞这笔财富。因为他们是海盗。最后,由于各个船员的努力,胜利落向了吉姆这一方,不久,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的满载而归回到了家乡。
每当我读到主人公吉姆的言行举止时都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他总是显得那么的高尚、善良、勇敢、聪明,在一次次和海盗的遭遇中总能化险为夷。在他被俘后还能这样胆大的和海盗对话:“我!是我躲在苹果桶里听了你们的谈话以后马上报告给船长的,你们的叛乱计划就是这样被泄漏出去的!”我看到这些时总是非常佩服他,在性命攸关的时刻还敢这样说话我真佩服他。
其实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也要学吉姆一样,遇到危险时不要慌张,要冷静下来想对策。若我们也有吉姆那种勇于尝试和敢于探索的精神,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迎刃而解吗?
再说了,烦事我们不能自私,书中的海盗们就是因为自私而丢了性命。不管在怎样的情况下我们都要顶住诱惑,不能被它们迷惑住双眼。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古人说的一句经典名言。我就非常爱读书,最近我又读了一本儒勒·凡尔纳写的《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他的故事情节特别吸引人,让我读得爱不释手。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讲的是发生在19世纪中期,游船“邓肯号”的主人格里那凡偶然从海上的漂浮物中得到了两年前失踪的航海家格兰特船长的求救文件。在他夫人的强烈建议下,他们毅然自行组织探险队,携带格兰特的儿女,踏上了寻找格兰特的旅程。由于文件被腐蚀的很厉害,所以只知道是在南纬37°线上,从而无法确定失事地点,他们只有跟着一位粗心大意的地理学家——巴加内尔登高山、越冰川、过沼泽,穿过南美洲的大草原,跃过澳洲和新西兰,环绕了地球一圈,他们还遇到了地震、洪水、野兽和当地的土着人的袭击,又遭遇格兰特船长昔日的手下——艾尔通的迫害,但在这危机四伏的路上,他们还是战胜了重重困难,并且在一座小岛上找到了格兰特船长和他的两名船员。
我非常喜爱这本书,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因为作者利用他们寻找格兰特船长的路线详细的描写出南美洲、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当地的风景和风土人情。另一个是歌颂了格里那凡的善良、勇敢、不放弃希望的那种精神——这不就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一种精神吗?在当年四川大地震的时候,各个慈善家伸出手将自己的血汗钱捐给了灾区的人。善良的官兵叔叔们冒着生命危险冲到前线,希望能拯救更多的人。
其实我们身边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人,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助人为乐,努力奉献!
当邓稼先面临设计两弹的稿图时,他鼓动大家不放弃。而我们呢?连个课堂发言,一部分同学就缩在下面,你的手是用什么做的?是金子还是银子?连这么个小苦难都克服不了,何况是国家机密呢!没把你吓破胆就好了。
是啊!同样是人,同样是中国人,同样是炎黄子孙的后代,别人的肩很重,而你呢?为什么别人学习针么好,而你不行。为什么邓稼先有爱国精神,而你却在升旗仪式上连一首国歌都唱不响呢?
你可以说,邓稼先是个大人,我们还是小孩,不能互比。哪我更要问了,邓稼先幼时学习条件比我们还差,他能次次名列前茅,而我们为什么不行?
其实,我不是把我们贬得一文不值。在这个社会里竞争更激烈,如果你只把眼光放在自己将来这个点上,那当然成了井底之蛙了。
虽然现在我们的国家已有改进,但与美国、日本比起来,还差得远呢,为什么邓稼先留学得“娃娃博士”竟急着赶回来,而我们现在的中华儿女留学后又是一去不复返,睁大眼睛看清楚,中国才是生你养你的地方。为了功名,为了钱财,抛开一切,这就是我恶魔内中国人的秉性吗?难道中国就只有一个邓稼先急没有第二个吗?
让我们反思反思,重新找回中国人的志气,重新确立目标,以邓稼先为榜样,拾起我们的尊严,让中国再创一次辉煌!
从本书的背景去看,又看到了那个时代的孤独。当时恰逢哥伦比亚内战,数十万人丧生,主人公布恩迪亚上校也是在这个时代造就的英雄。战乱必将使人流离失所,孤独随之而生。
那个时代饱受战争之苦的人们在作者的 刻画中以另一种形式,无形地抗议着这一切,然而最终无法摆脱的还是孤独。在那个时代,尽管有人挣扎着去打破这份孤独,但终因无法凝聚成一股力量而告终,走向失败。诚然,孤独是导致一切恶果的***。作者希望广大拉美人民可以团结起来,战胜这份孤独,让团结的力量促使拉美地区也投入现代文明的顺流之中,顺流而上,并非逆流而下。不被世界所孤立,傲立于文明发展的大潮之中,打破封闭,展开新生活。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唯有孤独永恒。作者所说的这句话并非绝对,放眼未来是正确的,而孤独并非永恒。竭尽所能,摆脱孤独,纵使一个人的力量再强大也难敌全军万马。在整体的推动下促使个人的前进,是中国传统思想的一部分,也正有了整体,个体才不至于太孤独无助。这也正是中国不断向前迈进的原因之一。
有人问作者马尔克斯,在你这本书里,狂热昏愦的总是男子(他们热衷于发明、炼金、打仗而又荒淫无度),而理智清醒的总是妇女。这是否是你对两性的看法?而马尔克斯则回答,我认为,妇女们能支撑整个世界,以免它遭受破坏;而男人们只知一味地推倒历史。到头来,人们是会明白究竟哪种做法不够明智的。
我想,不是因为革命起义的危险,马孔多四年多连绵不绝的大雨,还是男男女女的畸形爱恋,而是害怕 自己无法忍受像奥雷里亚诺上校不断反复熔铸小金鱼,阿玛兰妲织了又拆,拆了又织不停做寿衣,庇拉尔·特尔内拉在与不同男人的纠缠中麻醉自己的那种孤独。
星期天的早晨,妈妈下班后,手里拿着一本书,书名是《爱丽丝漫游奇遇记》。我才刚读几行,就爱不释手了。
像小狗一样可爱,像小鹿一样温柔,对谁都有礼貌,不论对方有多么伟大或古怪,是国王还是毛毛虫,都一样彬彬有礼。这就构成了勇敢善良的小姑娘——爱丽丝。
爱丽丝出生在一个贫穷的的家庭。有一天,宁静的夏夜,衬托着天上的月亮格外明亮。爱丽丝正和姐姐聊天,不知不觉,爱丽丝缓缓的睡着了,她做了一次梦的旅程。掉进兔子洞,能让人变大变小的蛋糕与蘑菇,组成国家的扑克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在梦的旅程中,有许多奇怪有趣的事:会笑的柴郡猫,会吐烟圈的毛毛虫,自己会倒水的杯子……在这个世界里,她不知道自己是谁,她时而变大,时而变小,有一次竟然掉进了自己的泪池里!
她还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如像无知的疯子一样的兔子,一个谁也得罪不起的、张口闭口都说“砍掉它的头”的皇后,会做许多美食的,一个唠叨的毛毛虫……
爱丽丝的梦境,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从中我获得了有益的东西:我们要开阔自己的视野,陶冶自己的情操,做一个像爱丽丝那样的童心。这本书让我的人生色彩斑斓、富有情趣。
读了《边城》,不知是喜还是悲。故事似乎还要延续下去,但若加个结尾,又似乎是狗尾续貂,毫无意义。
人生在 沈从文 先生的笔下俨然成了悲剧,这大概是带了时代性和地域性的。翠翠一出生便是悲剧,她是畸形恋情的产物。不久,翠翠的父母便相继死去,这成了翠翠人生悲剧的基础。悲剧之所以成为悲剧,不是悲剧的产生,而是悲剧的永恒。翠翠平安地度过了人生开端的十几年,然而一连串的人和事触动了翠翠敏感的心,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的心。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三角恋结成一个结捆住了翠翠。但这个结实际上又拉住了翠翠,前面就是悬崖,让她在甜蜜和矛盾中享受人生的快乐。不久,这个三角形的一条边折断了,翠翠的命运已无法稳定。她像坠入深渊,天保遇险丧命,外祖父的离世,傩送的出走,点动成线,悲剧似乎具有了延续性。 沈从文 先生也许心里也不好受,给了故事一个幻想。虽然是这样,悲剧的惯性仍然冲击着我的心,使我不得不猜想着傩送再也没有回来。然而看惯喜剧的我又不忍而想着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让人同时产生两种情感,这大概就是《边城》的魅力。
我喜欢《边城》,但我更喜欢书中的边陲小城。人若是能在一个淳朴的世界里生活,何尝不是一件乐事。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也飞速发展,边陲小城无法容纳那样淳朴的民风,再也无法成为边城了。我无法再接受一个只在空间上是边陲小城的地方,只能躲进象牙塔里,躲进《边城》,享受人生难得的安静。可是为了生存,我又无法逃避现实中的世界,我只想认同在某一空间某一时间,有一个边城,能容纳人的多余情感。只有在书中,只有在心中。
读《边城》,让我放弃一切复杂的人际关系、一切繁杂的考虑推理,享受那份独特的淳朴。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一个人一生只死一回,我们都欠上帝一死。今天死了,明天就不必等死。(《亨利四世》)
——题记
读《雷雨》,我只用了半天时间。应该说能够从头到尾,一气呵成地感受其神韵的文字魅力和行云流水的情节,本就是一种非凡享受。而其中最玄妙,也是最出彩的地方,无疑是结局一个又一个突如其来的死亡,它会让人们在匆匆的一瞥中有些措手不及的茫然。
然而平复了那些纷乱的情绪,定神浅思,也许“死亡”,对于这些生活在痛苦之中的人们,本就是一种痛定思痛的解脱。抛离爱恨的纠葛,解系世俗的仇恨,最终我们还是要把灵魂交还给上帝,经历审判,得到救赎。
“死亡”一词,可以说贯穿了整部《雷雨》,姑且以此为线索梳理一下思绪,会发现它更像是一个引子,通络了一个家族的命运。
从序幕中两位尼姑谈论的神鬼,再到周萍和周蘩漪各自的忏悔或执着,最终直指那些无知青年的咽喉,每一个布景和情节,都或多或少弥漫着对死亡的叹息和恐惧。然而面对这一出悲剧,真正可怕的到底是死亡,还是爱情的盲目?
其实我一直在想,鲁四凤——这个揣着小幸福蠢蠢欲动的女人,这个在爱情与道义的挣扎中活脱出来的女人,如果不是意外,不是命运的捉弄,她是否会得到最终的幸福呢。也许会吧,带着母亲临终的祝福,携着爱人私奔海角,从此摆脱家族地位的一切捆绑和束缚,从此过上一种世外桃源的生活;但是更也许不会吧,因为她双手紧紧挽着的是一个背负罪责,终生处于悔恨和惶恐中的男人,他们可以背离家族的往生,可以亡命天涯追寻他们想要的幸福,然而无论足迹印留在多远的彼处,他们的精神里却始终会残留另一个的女人身影。如那夜雷鸣的雨后,她恶毒的诅咒,那低低的呜鸣声竟会如此四壁回荡。四凤的悲哀并不在命运玩人,而在于她本就选择了一个担不起责任的男人。
所以说周萍的死,在我看来到并不算意外。感情用事地讲,我很不欣赏这个男人。周萍的一生应该可以用极其卑微潦倒来形容了,他总是在是非之中摇摆,前世深陷在与继母的乱伦情事中,后世又投入了鲁四凤的爱恋纠结。此人活得实在不够坦荡,属于淡薄尊严,丢弃理想,泯灭自由,只把结余的生命留给“情”字,死不撒手。我以为,爱他,就好比施舍同情,女人的怜悯下,只有懦弱的男人。
曹禺曾经在《雷雨》的序言中评价过他自己笔下的人物,但得到其大加赞赏的却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便是死得很不值当的二少爷周冲。相比而言,我觉得周冲是《雷雨》里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先是对四凤的求爱失败;又在争执中委命于父亲的呵斥,认识到独权的威严终究是不可动摇的;之后他又抱着近似菩萨的善心去探望困顿中的四凤,却被鲁大海视为不速之客辱骂出门;最终他还是被自己最敬重的生母周蘩漪利用,做了一段家族恩怨的陪葬品。一件件打碎他梦想的事情接踵而来,残酷的现实生活留给他的只有悲痛——剩下的是一种掉到黑洞中不可重生的绝望。周冲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被社会矛盾、家庭仇恨无故吞噬了的受害者,一个在梦想与现实中游离屈尊的年轻人。他最终还是死在自己梦开始的地方,令人悲怜不忍,心痛不已。
从死亡的——阴——霾中走出来,我看到一个还活着的人就是整部《雷雨》的灵魂——周蘩漪。她是曹禺老先生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也是他认为最“雷雨的”角色-。按理说,周蘩漪并不算什么讨巧的角色-,但她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却尽显了一个女人最刚烈最隐忍的一面——为了爱情而活,却又被爱摧残了身心,绝望了人世。我能够给予她的更多的是同情,更或者说是仁爱。周蘩漪是鲜活的、真实的,她生命的一半已经沉沦,但是在感情崩溃的边缘却忽地惧怕起了死亡,露出对现实的无尽渴望和激-情,于是她本能地抓牢身边最后的一棵救命草,不顾一切地疯狂地向上攀爬,但却不料,她所有的希望最终还是土崩瓦解在一个懦弱卑微的男人手里。而我的同情,最终停留在曹禺先生没有给周蘩漪一个超脱的权利,死亡对于她来说是甜的,但却不可得,她将带着遗恨和罪责感孤守在爱人和儿子的墓冢前,直至生命的终结。
在我看来,《雷雨》里这几个徘徊在死亡边缘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交织相容,命运之手把他们拽到了它永不知足的戏弄之中。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也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释解,没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那么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读书不趁早,后来徒悔懊”“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是件很快乐的事情,读书能让我们开阔视野,活跃思维。书籍就像一阵春雨,滋润着我们的心田。
寒假里的一天,我读了冰心奶奶的《小桔灯》。我很庆幸我读了这篇文章,它让我受益匪浅。这部作品描述了在1945年的内战时期共产党员们的艰险处境和他们对革命必胜这一信念的坚持。赞许了他们那种勇敢坚强,独立自主,积极乐观的优秀精神。
文章中心描写了一个顽强乐观的小女孩。当时共产党员们的处境是十分危险的,小女孩的父亲也是位共产党员,因所在地下党组织的破灭,离开了家。妈妈也被敌人殴打至吐血。小女孩并没有惊慌失措,反而坚强的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扛起了照顾一家的重担。想想我们这些小皇帝小公主们,这个年仅--岁的小姑娘是多么的了不起啊!
当我读到作者问她吃饭了吗,锅里的是什么?她笑着说:“红薯稀饭——我们的年夜饭。”时。我的心里有一股说不出的滋味。那是年夜啊!多么重要的一个时刻啊!每当这时,我都是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吃饭,看烟花或是在暖和的屋子里看电视,玩电脑。可,小姑娘什么都没有啊。但她还是那么的积极向上,仿佛在她的世界里,从来都没有“悲伤”与“绝望”。她总是相信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她是多么的令人赞叹啊!
小姑娘送给作者的那盏小桔灯就和她一样象征着那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象征着革命的必胜,象征着光明的未来!
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就让我们努力的向科学的顶峰攀登吧!
书籍就像我们的挚友,可以陪伴我们一生;书籍就像--大海中的灯塔,可以为我们指引方向;书籍就像一把金钥匙,可以为我们打开智慧的大门!热爱书吧!那是知识的源泉!
在一个神奇的地下世界,爱丽丝喝一口水身材就会缩小,吃蛋糕就会变成巨人。她遇到的每一样东西都很古怪。这里有会说话的老鼠,鸟儿,毛毛虫以及爱说教的公爵夫人,神秘莫测的柴郡猫和素甲鱼,总是叫喊着要砍别人头的扑克牌女王和一群扑克牌小士兵。
她还莫名其妙的参加了疯狂茶会,一场古怪的棒球赛和一场审判,甚至与女王发生冲突。在这个奇妙疯狂的世界里,似乎只有他一个人是清醒的。他不断探险,同时又不断追问“我是谁”。在这个世界里不断的认识自我,不断的成长,最后成为了一个“大”姑娘。最后为了不当女王而忽然惊醒,才发现这些都是一个梦境。
这一部被公认为世界儿童文学经典童话,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带我们进行了一次奇妙之旅。
近日正沉浸于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中,一直以为鲁迅先生的文章总是百读不厌的。今天读的这篇文章正是是先生一篇让大家耳熟能详的妙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与其说《朝花夕拾》是一篇杂文册子,我倒是认同现在的这篇百草园是一篇极美的散文。当初在学习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很喜欢,有几段还是可以背诵的。文章写得童趣盎然,不仅构思严谨,而且文章中的语言极有特色,令人叫绝。
从这篇文章中,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对自己家的后院是如此的喜爱。将其冠以“百草园”的名头,让大家读得此文的人都觉得这儿真是个好玩的所在,先生对于百草园的描写可谓用心。这是一个怎样有趣的所在呢?可以追赶着云雀,直到它们飞上云霄,还可以拿着树枝像赶着马车一般将蜈蚣赶来赶去。时不时拨起何首乌,偶尔发现了像人样的根,便不停地炫耀。这样的百草园怕是每个孩子儿时的梦想,有这样的一个百草园,儿时定是能度过一个很快活的时光了。
可惜的是,快活的童年终有尽头,接下来则是自己必须的读书识字路程。和天堂般的百草园作别后,边要开始上私塾,还有一段是“出门向东,不上半里,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我的先生的家了。从一扇黑油的竹门进去,第三间是书屋。中间挂着一块匾道‘三味书屋’;匾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牌位,我们便对着那匾和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先生在这私塾中也是留下了许多美好的记忆的,学生读书的姿态,先生读书时候的洒脱,包括先生在私塾中画的各种画儿,都构成了先生童年美好的记忆。
文中记叙的是一段美好的童年时代,而童年页终归要结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只不过是从天堂的一个花园走到了另一个罢了!
前天,我看了《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书中虚构了四个角色,老鼠嗅嗅和匆匆,小矮人哼哼和唧唧,正如书中所说,它们分别代表我们的不同方面,我们每个人都能从它们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四个角色在迷宫里寻找奶酪的不同的思维模式和行动策略,对我们每个用心思考的人都有借鉴意义。
小老鼠嗅嗅能够及时嗅出变化的气息,小老鼠匆匆能够迅速开始行动,小矮人哼哼因为害怕变化而否认和拒绝变化,虽然这样做会使事情变得更糟,但他并没有意识到,小矮人唧唧,当他认识到变化可以使事情变得更好时,他能够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
看完《谁动了我的奶酪》,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具有“嗅嗅”对信息的感知力,“匆匆”对行动的执行力,“唧唧”对新变化的适应力,千万不能学“哼哼”墨守成规,不思进取!
中国有句古诗,“春江水暖鸭先知”,我们应当培养、锻炼自己的感知能力,感知人间冷暖,感知社会变迁,感知星转物移,千万不能做经典故事“水煮青蛙”中的主人公青蛙,等水烧开了,再有感知就晚了。感知变化就应该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行动,培养良好的应变能力及适应能力,也只有这样才能适应高速发展的社会,不要整日陷入“不是我不明白,而是世界变得太快!”感慨中。
战胜内心的惰性,用积极的心态迎接生活中的变化,我们每个人就一定能找到自己“新的奶酪”——那些对你来说真正重要的事情,那些能真正让你乐在其中的东西!
“我知道他爱我,但是,爱,不等于喜欢,爱,不等于认识。爱,其实是很多不喜欢、不认识、不沟通的借口。因为有爱,所以正常的沟通彷佛可以不必了。不,我不要掉进这个陷阱。我失去了小男孩安安没有关系,但是我可以认识成熟的安德烈。我要认识这个人。我要认识这个十八岁的人。”──MM
“你为什么不试试看进入我的现代、我的网络、我的世界呢?你为什么不花点时间,好好思考‘打扮’这件事,买点贵的、好的衣服来穿?你为什么不偶尔去个你从来不会去的酒吧,去听听你从来没听过的音乐?难道你已经老到不能再接受新的东西?还是说,你已经定型,而更糟的是,你自己都不知道你已经定型得不能动弹?”──安德烈
这部由36封家书构成的书,不仅横跨了新与旧,左派与右派,流行文化与人文关怀,更横跨了母与子的世代价值观,集结成这一本精彩的散文集。其实在我们身边,包括我在内,有多少人和自己的父母交流甚少,缺乏适当的形式和机会,以至于两代之间形成了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我们会发现,自己越长大越孤单,渐渐的不愿意和父母分享更多的东西,反而身边的朋友或许比父母更加的了解自己。我们不断的接触更新的事物,渐渐的从父母的世界中远去,偶尔的电话也是例行公事一般的枯燥无味。我们都感觉到了这种变化,但是却没有人愿意或者留心是不是应该改变一些。我想,我们的父母养我们长大成人,绝对不想看到的是这样的一种结局。看了《亲爱的安德烈》这不书之后,我发现,作为子女,我们是多么的不了解自己的父母。他们渴望了解我们的世界,于是心思急切,于是这样的感觉让我们厌烦。于是我们就会不自觉的离他们更远。但是,我想,父母所作的一切都是源自于内心深处爱的喷泉。是爱,让他们管我们管的太严;也是爱,让他们在日益长大的、独立的子女面前手足无措。所以,无论外在的表现如何,内在的实质都是爱。
文中的龙应台理智、开明,安德烈年轻、奔放,有自己的主见和生活。母亲用自己的人生经历和睿智引导和感化儿子;儿子用自己的潮流、活力来感染母亲,开阔她的视野。两代人的不同的人生经历相互碰撞,于是母亲认识了这个18岁的年轻人,儿子也走进了大自己30岁的妈妈的世界。相互了解,相互包容,相互影响,相互激励。这是一种和谐的母子关系,也是母子双方作出的努力。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是由英国作家路易斯?卡罗尔于1865年出版的一本童话故事。
爱丽丝圆圆的脸,水汪汪的大眼睛如宝石一样闪亮。挺尖的鼻子,樱桃小嘴,金黄发丝,可漂亮了!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追赶了一只会说话的兔子而掉进了兔子洞,并由此去了一个奇妙的世界,开始了一段神奇的旅程:她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变小。她在梦中遇见会笑的柴郡猫,疯狂的三月兔,会唱歌的甲鱼,残忍的红桃王后和唯唯诺诺的红桃国王……她勇敢的探险,直到最后醒来。
后来爱丽丝又做梦来到了镜子中的奇幻事件,她在一个巨大的象棋棋盘上开始了自己探险的旅程。她从一个奴人开始一步步往前走,每次都遇见了不同的人和不同的事。最后,爱丽丝终于走到了第八格,她变成了皇后!爱丽丝醒来后,她仍不知道这一切是自己的梦,还是红棋女王的梦。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让我展开了想象的翅膀,因为整个故事都充满了幻想,这本书对我的想象力也大有益处。我喜欢它!
快把你最宝贵的时间,献给最值得你珍视的书吧!
这是一本全球销量超过2千万册的书,它没有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包括它所要阐述的道理也是通顺易懂,它是一本简单的书。然而它风靡全球,据说书中讲的故事曾启发过很多人,甚至改变过很多濒临破产的公司的命运,那它到底是怎样的一本书?
《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仅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两个小矮子“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他们采取了不同的态度:
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了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故事结束了,四个“人物”相同的开始,不同的结局正是作者所要突显的,而其中道理就是,面对改变,态度将决定事情的发展方向,决定最终的结局。
回到现实,故事里的“奶酪”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而故事里的“迷宫”代表你花时间寻求的东西的所在地,它可以是你效力的机构,你生活的社区,亦或是你生活中的某种人际关系。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自己想要的“奶酪”,我们追寻它,想要得到它,因为我们相信,它会带给我们幸福和快乐。而一旦我们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奶酪,又常常会对它产生依赖心理;这时如果我们忽然失去它,我们将因此受到极大的伤害。
然而,在当下这个快速、多变和危及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一直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有些人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沉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之中……对新的生活状态无所是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有些人则时刻警惕,他们会有顾虑地启程出发,勇敢地做出改变来适应这种变化;其实大多数人的头脑是复杂的,内心的恐惧、多虑、惊吓会使得自己陷入停滞的境界。
看完这本书,我在想自己更像书中的谁。回想过去面对工作中的变化,面对生活中的变化,唧唧的反应和行动跟自己最接近。我不喜欢像哼哼那样自暴自弃怨天尤人,然而我也无法做到完全地果断从容。唧唧经过自嘲最终做出了面对变化应有的抉择,然后如果它从一开始就选择重新启程,相信它会更早的收获新的奶酪。人生苦短,与其总是徘徊犹豫,痛苦挣扎,不如与变化为友,积极面对它,在变化发生之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包括行动准备和心理准备,用最好的心境去奋斗,去追求自己想拥有的那块奶酪!
暑假,我读了美国着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老人与海》的读书感想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是战争,还是和平?走在世纪边缘,我们始终面临着这样一个两难选择。
人们多么希望:橄榄树在大地上自由地生长,任由和平之舟搁浅在荒滩上!在这个人类世世代代、生生不息的古老星球上,战争,终会被划上句号,彻底的结束,而和平则能永远继续!迎接他们的是人类朝思暮想的两个字——和平!
回眸,这是个充满屠杀战乱的百年,残酷的世界大战,数以百计的局部战争,一次又一次将人们扔进了灾难的地狱。无数渴望和平的人们,仰着头向天空呼喊:“和平,你究竟在哪里?”、“和平的曙光究竟在何方?”
世界将目光投向了中国。中国,曾经是一个任人宰割的弱国。但中国却以他奠基了几千年的历史文化,雄壮地喊出了他维护世界和平正义的口号。也正是中国,代表着全世界渴望和平的人们;也正是中国,背负五十亿个生灵奋斗的目标,高呼着“和平万岁”!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留给宇宙的只有一次辉煌灿烂的生命。我们与时代同脉搏,我们与地球共呼吸,我们要维护我们的地球,不能留给后代一个破烂不堪的地球,也不能留给历史一个充满硝烟的一页。在未来的世界我们只要和平,不要战争,我们要昂首阔步开辟一条通往和平的光明大道!
太阳选择在黎明前升起,流星选择在黑夜中闪亮,而我们选择在和平中成长!
我们热爱和平,勇于维护和平。愿和平鸽自由的在天空中翱翔,让绿色的橄榄枝“铺”满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历时6个月,把这本百年孤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给我的感觉是好似神话,又好似昨天都有同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一个家族的兴旺与衰败,从家族的第一代到家族的最后一代,不断的重复着相似的命运。
刚开始看这本书有点云里雾里。搞不清剧情和人物关系。后来百度了一下对大致剧情和人物有了了解。有些人物关系还是搞不清。
家族第一代能自己开创新大陆,建立了马孔多。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是天才也是疯子,最终被绑在树上死了。
家族第二代,何塞和上校都是丰富多彩的人物。何塞继承了这个名字的特有性格,外向。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年轻事跟着杂技团出去闯荡江湖后来回来了,以打猎为生。最后被抢打死了。是不是丽贝卡打死的,留下了一个悬念。上校则是冷酷孤独的性格。发动了N场的战争最终都失败了。被X次暗杀都没死成功。17个儿子全部挂了。最后孤独的做小金鱼直到死去。他的世界,他的孤独没人能够理解。
还有小说中的各位传奇女主,个个特点鲜明。乌尔苏拉家里的第一代女主,活了好几百岁,精明、能干富有洞察力。知道家里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俩个人为了争,勾心斗角毁了自己的一生也毁了别人的一生。终生孤独直到死去。那位叫皮拉什么的占卜女人,不知道怎么描述她,她也算是整个小说的核心人物把。和何塞家族的各种人物有过接触或给过影响。
还有哪位预言的法师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是这小说的导演,而那张羊皮纸就是早就已经写好了的剧本。一切都是按照剧本的预期在发展着,一步一步知道消失。
爱情的结晶是一个长了猪尾巴的小孩。对于小说这是剧情,对于生活就是天意。当看到那句译文时,我感到头皮一阵强烈的麻麻的感觉:家族第一代被绑在树上,家族最后一代被蚂蚁吃掉。看着这本小说,总感觉上面发生的事总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影子。或许我们也在重复着自己的命运,或许我们也在每天抱怨喋喋不休,或许我们的命运早已注定,或许百年的孤独正是你我的孤独。生命、生活、人性、伦 理、道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影子都应在了这本书上…
从开始读这本书到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和看红楼梦很像。不懂,看不下去--似乎有点意思--剧情很精彩舍不得放下--似乎写的就是身边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就这样结束了,留下的是满脑子的回味,像一杯茶,淡淡的很舒服…
第一遍我看的有点迷糊,但是很精彩。这是要怎样的大脑才能装下这本小说,并把他写出来?前几天新闻说作者逝世了,伟人一路走好!这本书不知道还会不会再看,也许会。
最近,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萧红写的《呼兰河传》,内容十分精彩、有趣。
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一天,萧红和他的祖父来到田野里。祖父给田地锄草,萧红看到很多玫瑰花,就去摘了一些玫瑰花。一边给爷爷的帽子上插花,一边笑。祖父闻到了玫瑰花的香味说道:“我家的玫瑰花真香,哪怕十里路都闻得到。”听到爷爷如此夸张的说自家的玫瑰花,萧红情不自禁的开怀大笑。
从这段故事里,我可以体会到萧红的童年生活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另外也让我感受到她是那么的天真可爱。但是我又为萧红的英年早逝而惋惜,像她这样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作家若还在人世,一定会给我们带来更多更多的优秀作品。
萧红的童年生活也让我忆起了我的美好童年生活。记得10岁时,我和姐姐在一片雪白的草地上打雪仗。当时我们打得不分胜负,两人脸上都洋溢出灿烂而快乐的笑容。虽然过去了好久,每当回忆起,我的心田间就会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暖暖的快乐感。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同学们让我们好好珍惜上帝送给我们最美好的时光——童年吧!
《安妮日记》的作者是犹太女孩安妮。弗兰克,这本书记叙了在荷兰被德国纳粹占领的两年中,13岁的犹太少女安妮一家躲进狭小的密室中,他们犹如坐在一个即将喷发的火山口上,脚下是滚烫的岩浆,火山随时都有喷发的可能,愤怒、恐惧、绝望、悲伤、甚至濒临崩溃,就是在这样一个极端与特殊的环境下,安妮从没有绝望!坚持学习写日记,记录了周围环境、人与事对自己的考验、磨砺和成长的经历。她盼望世界和平,自己能成为一名记者和作家,为社会做出贡献。她用她的坚强快乐去鼓舞身边那些绝望到极点的大人们,使他们重燃信心和勇气。
从这本日记中,我们看到一个纯洁、率真又有鲜明个性的、活生生的少女形象。我们对她孩子气的顽皮、倔强、焦躁、苦恼感到理解和同情;我们更为这样一个年仅十四五岁的孩子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身处逆境却不屈服、不沮丧,反而勤奋学习、怀抱理想的顽强性格感到钦佩。她在日记中记载的战争给人们带来的恐惧、犹太人的悲惨遭遇是法西斯罪行的铁证。特别令我们感动的是,安妮看到理想被粉碎,人性的丑恶暴露无遗,世界正在变成荒漠的可怕现实,感到无比痛苦的同时,仍然坚持自己的信念和理想,不屈服于失败,反而更加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用汲取知识、精神上的充实,弥补物质的匮乏,追求心灵世界的最大自由。这些文字出自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之手,不是更给人以鼓舞吗?
安妮的故事,就像是一个天然的电影剧本,它承载了人类所有的美好词汇——乐观、信念、感恩、勇气和爱。
安妮,你让我们知道,温暖,美好,信任,尊严,坚强;你让我们知道,颓废,空虚,迷茫,不过是糟践自己;你让我们怀念,你让我们振作;你让我们知道,要好好去爱,好好生活细细地品读完安妮·弗兰克的《安妮日记》,这个女孩,这个与我同龄的女孩,着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犹太少女安妮13岁时,为躲避德国纳粹的追杀而住进狭小的密室,他没有自由,她恐惧,她痛苦,如花的生命随时会因一次大意而丧失,她的生活没有保障,就连解决最基本的温饱都成了问题,而这样的生活她足足呆了两年之多……
真的很难想象,当人们因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感到痛苦时,安妮却仍然能够以乐观的心态将这一切化为了为自己理想而努力、奋斗的动力。
文中有一段曾写道“我经常心情沮丧,可是从不绝望。我将我们躲藏在这里的生活看作是一场有趣的探险,充满危险和浪漫情事,并且将每段艰辛的事情当作我日记的材料。”安妮虽然恐惧,但她不放弃,而是把逆境化为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可见她的精神家园是丰硕的,富有的。
再看看我们自己,从小就在糖水中泡大的我们就好似一个美丽的泡泡,尽管耀眼夺目,但却经不得一点风吹草动,随时可能破碎。因此我们常常会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而轻言放弃,但相对于经历战争痛苦的安妮,我们所谓的“逆境”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
安妮,一个和我们同龄的女孩受到如此大的磨难都勇于为自己理想而努力,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为什么就做不到呢?所以,如果你遇到了困难,请千万不要在逆境中沉沦,我们应该勇敢地站起来,奋起抗争,以乐观的心态直面逆境,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努力拼搏,并在逆境中锤炼自己,把自己磨练得更加坚实!因为,安妮一个不曾绝望的女孩;一个永远乐观永远快乐的女孩;一个面对逆境却不愿低头的女孩正激励着我们冲出逆境!也许我们常常会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而轻言放弃,会因为一点小小的困难而怨天尤人,安妮的故事会给我们启迪和激励。她那种历经磨难而乐观向上的态度,身处绝境却不放弃希望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去学习。让我们学会在逆境中磨练自己,在困难面前知难而进,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努力!安妮,记录下她生活的一点一滴,听起来像梦魇,但却能让人感受到那份最真挚的情感。这本书,或许该说这本日记,是陪伴着安妮成长的一件不会消逝的物品,亦是一本让读者在看了后,会突然觉得“自己长大了”的日记。
捧读沈从文的《边城》一书,从头至尾,一抹淡淡的愁云因绕于心,恍然间,似来原始山野的清风轻拂面颊,如梦如幻。作家以诚挚的情感 夜游世博园,精美的语言,诗意的情感,把我们带进与现实世界完整不同的唯美时空里,让我们沉醉于一曲清爽悠远的牧歌声中。 在产业昌盛的今天,《边城》所带来的不仅是一种自然质朴的意境......
小说没有波折庞杂的情节:翠翠在蔓延葱郁的山林中不知不觉的长到了十五岁,她的世界里除了爷爷、黄狗、渡船、如今心中竟涌出了“薄薄的悲凉”翠翠和二老间朦胧无结局的爱情为作家娓娓道来 艾莱依羽绒服,点染这清风白月浸透着流水潺潺。青春的梦如一般晶莹剔透的玻璃球.......
作家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安静古朴的湘西乡间风景,展示出小说人物与自然的协调关系:近似原始单纯生涯,浑厚自然的民风 耐克鞋,仁慈浑厚的天性,与那仁慈的河流、清凉的山风、满眼的脆竹白日喧嚣夜晚静谧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像诗、想画、更像音乐的梦境...... 我要说最荣幸的人是《边城》的读者,由于这些人在心底存了一个梦,他驻留在湘西的一个边城......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或许这也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
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平,又不爱财”。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
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
“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几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
他唯一的朋友为一只渡船与一只黄狗,唯一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以歌声让翠翠的心飞翔的二老却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
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拯救的归宿,却一直得不到实现。这也岂不成了许多人的写照?
在他沉着冷静地讲着一些令人毛骨悚然或者幽默荒谬的故事的时候,他的背后也有一个人,一个如他笔下所写的那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中,坚定地站稳现实主义大地的乌苏拉,她永远不会像她疯狂的丈夫奥雷良诺?布恩地亚那样想:“咱们很快就会有足够的金子,用来铺家里的地都有余啦。”——对乌苏拉来说,地就是土地,不是金子铺成的。正是这个朴素的理念支撑着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天空。马尔克斯的妻子也是这样一个女人,可以说,是她,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之笔注入了墨。正如作者所说:没有梅塞德斯,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
梅塞德斯是马尔克斯的妻子。
那可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马尔克斯带着一家人准备去旅行,就在旅行的路上,他突然恍然大悟,他应该像他的外祖母讲故事那样写一本书,写一部拉丁美洲百年孤独的历史,跟着他这个想法而来的就是《百年孤独》著名的开头: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然后,他们放弃旅行,一家人的车停在马尔克斯写字台上。
马尔克斯为了写《百年孤独》,把几个月前买的一辆小车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妻子梅塞德斯,心里想着还够六个多月的——他认为他六个月时间能写完这本书。结果,马尔克斯用了一年半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一声没吭。马尔克斯不知道妻子是怎么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梅塞德斯瞒着丈夫把所有事情都承担下来了,每隔一段时间还给丈夫送来张稿纸。——少了什么也不能少这张稿纸。
梅塞德斯当然没有亲笔写《百年孤独》,但她和丈夫一起经历了写作的过程,马尔克斯写完让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死掉的那章,浑身哆哆嗦嗦地走上三楼,梅塞德斯正在那儿。她一看作家的脸色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上校死了”她说。
马尔克斯一头倒在床上,整整哭了两个钟头。
也是她亲自到邮局去把这篇她没看过的《百年孤独》手稿寄出去的——她拒绝看手稿,我怀疑她多少也有些胆怯。她边走边想:要是到头来这部小说被认为很糟糕可怎么办?那时候,她脑子的库房里是否堆满了欠下的面包肉和稿纸?正如人们评价《百年孤独》中那些拉丁美洲的妇女们一样:妇女们不仅保证了这个家庭的不断香火,还保证了这部长篇小说的连贯性。面对《百年孤独》,梅塞德斯也应该得到这句话:孤独的血液。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今天的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小鸟“叽叽叽”地在枝头“唱歌”,我正开开心在房间看外国儿童名著只《金银岛》。
《金银岛》主要讲述的是在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发生的离奇而又浪漫的一个海上小荒岛的冒险故事!本书的小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份前往金银岛寻宝的藏宝图。
有名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船,是一艘叫做“伊斯袅拉号”的轮船,乡绅屈利劳尼先生和叫做李浦西的大夫在一起,带着小杰姆到茫茫大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去寻宝。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窥觊宝藏的海盗也个个装扮成水手,也随此船去小荒岛上。围绕着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面价值70万英镑的财宝,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
由于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与海盗周旋;小吉姆的智慧、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最后,胜了!相反,如果你没有智慧,也没有勇敢,而且不去尝试,那么你一定不会成功,一事无成!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小吉姆的智慧、勇敢的精神吧!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_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_《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_"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我是错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_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_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_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_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阿姨,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妈妈今天给我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宝葫芦的秘密》。
书里写着王葆很爱玩,不爱学习,但很爱钓鱼却总钓不上。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他钓上来一个神通广大的宝葫芦。宝葫芦给王葆实现了许多愿望也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
王葆钓不上鱼宝葫芦就给王葆变出许多五颜六色的金鱼,王葆饿了宝葫芦又给他变出许多好吃的出现他面前,还为王葆做了电动机器人,让他在同学面前出尽了风头,帮助王葆在学校得了各种各样的奖状。
和同学下棋比赛的时候宝葫芦竟然让王葆吞了很多棋子,考试的时候王葆不会做宝葫芦就把王葆的试卷和同学换了张,被老师发现了,让他在同学和老师面前抬不起头来。经过换试卷那件事王葆决定不再依赖宝葫芦什么事都自己做。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决不依赖别人。如果什么事都不劳而获,就像小偷偷东西的感觉,天下没有掉陷饼的事,只能靠自己努力得到的成绩才是令人骄傲的!
高尔基先生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小学五年来,我感受到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我爱上了读书。
最近老师让我们读了儒勒。凡尔纳的作品《80天环游世界》。
这本书内容生动形象、语言逼真有趣。书中写了一位性情古怪的英国绅士——福格先生,他在俱乐部和朋友之间有一场赌注,决定以八十天的时间环游世界一周。在这没有飞机、快艇的19世纪,简直是不可能的。可福格先生在八十天的畅游中,自己的搭乘各种交通工具穿越了360条经纬线,坐过火车、马车、游艇、雪橇、大象等,经过了许多奇妙的地方,各种各样的冒险及挑战。
想要在80天环游一个国家就已经很难了,而要在80天环游世界,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可是福格先生做到了。他凭着自己的毅力,他做到了。
万事只要用心就能成功。
一次我数学成绩考了个不及格,从那次后我总结了经验、教训,平时多下功夫,我决定要像福格学习,有信心,有毅力。终于成绩有了进步。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生活和学习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分秒必争,一定会有收获。
我读完《百年孤独》,掩卷冥思时,浑身涌起一股颤栗感,它并不是我所喜欢看的小说类型,故事中的情节让人仿佛置身在一个发生了不可能事件的现实生活中,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人恐惧不已.
先说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上.书中有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就是不眠症的情节,马孔多镇上的居民随着何塞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夫妇的养女雷贝卡的失眠而相继患上不眠症.患了这种失眠症,最可怕的不是睡不着觉,而是失眠症必然演变成健忘症.开头会忘掉童年时代的事儿,然后会忘记东西的名称和用途,最后再也认不得别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跟往日的一切联系.为了生活,马孔多的居民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如给牲畜、家禽和植物标上名字:“牛”、“山羊”、“猪”……看到这里我不禁想了想,如果哪一天我们连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忘记了,那又该怎么办?这些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是我们历经几千年的学习与探索才发明出来的历史,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我们的存在也许就会变得毫无意义,读后感《百年孤独读后感》.
故事中布恩迪亚家族的让我觉得压抑,并不是因为家族氛围有多么森严,而是这个家族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这百年的蹉跎岁月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归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圆周轨迹,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留下.马尔克斯用短短几十页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兴衰,这与中国的《红楼梦》迥然不同,我们要用多少章节才能铺垫一幕黛玉葬花.这个家族中的人总是不断重复着名字:阿卡迪奥、奥雷良诺、阿玛兰塔……就像他们不断重复在他们身上的轮回宿命.乱伦在任何一个时候都是一种禁忌,而小说中不止一次描写了这种关系:因恋爱受挫的阿玛兰塔与自己的侄子恋爱、第三代阿卡迪奥疯狂地爱恋母亲以至差点铸成大错、第六代奥雷良诺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姨母发生了关系生下了孩子……这都是因为孤独所犯下的罪行.死亡、乱伦各种各样的阴霾缠绕着他们,让他们痛苦不堪地离开这个世界.
孤独,冷漠,已经是这个家族的人的共性,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正是这种孤独才让他们走上悲剧之路.
《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