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传读书心得体会范文(通用32篇)
“夫人,你瞧,生活并不是你想象中那么美好,当然也不是你想象中那样糟糕”。
《一生》主要记叙了主人公雅达从一位天真、活泼、幻想崇拜爱情的少女蜕变为成熟、睿智、淡定、容忍的少妇,到最后老化为白发盈把老妇人的曲折故事。全方面的展现了人得成长历程还有关于人性道德伦理的探讨。朱连少爵的风流以及善变、伪装,亲阿姆的善良仁慈,以及罗莉莎的背叛,当然还有儿子保尔的叛逆。这就足以改变她的一生。
朱连子爵带给她华丽得如同童话般的爱情,在撕下伪装后,爱的影痕迹竟像从来未曾拥有过,不得不让人心生悲哀。让读者质问真爱到底存不存在?然而莫泊桑却没在文中对此直接作出回答,但在字里行间中透露出他对真爱的一种呼唤与渴望。
爱情的分量在小说中所占的比例是很少的,只是在雅达婚前婚后对爱情做过一些直接的描叙。贯穿全文讨论的是关于肉体欲望的探讨。雅达在婚变后,心生对“性”的厌恶,觉得它很肮脏。然而即使雅达厌恶,但却不得不从事性行为,因为她想要一个女儿,出于对儿子的爱,处于害怕儿子一个人玩耍的孤单,所以她是强迫自己的。但莫泊桑的思想不仅局限在这一浅层次的表面行为,而是将其引申到一个人生的高层次上:有些事,有些人,我们讨厌面对,但却不得不去面对,因为这是职责。
最令人感动的还是雅达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男儿,教诲女人成长,做人,面世。一个人担当起了家里的重任。思想的超前酿就乐他的品格与坚守,莫泊桑极力的歌颂这个人物,在这个人物身上从满了善良,仁慈,光明,正义。
雅达的母亲一个被病魔缠身的女人,内心中全是往昔的回忆,她那个木匣子里,装着年轻时与情人写的信件。然而母亲是雅达精神上的支柱,当母亲去世时,雅达体验了生死离别的痛苦。
最让我感慨的是,当雅达搬到新居,在收拾杂物的时候翻出了以前的日历,看着日历回想起从前的一点一滴。往事终究是风,抓不住,光阴似那水中寒月,清丽惹人,但还是幻影。
生与死在文中体现的很尖锐,究竟何为生,何为死?当雅达发现自己的丈夫朱连睡在女佣的床上的时候,她的心在顷刻间破碎,直至无法修复。在跑到悬崖边上是,本想跳海自尽,但她却恍然大悟,自己死后父亲和母亲的生活又该将怎样继续。她找到了她活下去了理由,当她得知自己怀有身孕后,那种生的欲望更加强烈。只有在死的边缘徘徊过的人,才知道生之欢乐,生之喜悦。
雅达的一生,是那么悲哀,那么美丽的一生。人的一生有无数次的蜕变,有无数的跌倒,对生活丧失了信心,就是对生命丧失了信心,拥有对生的信心,你就会拥有活下去的理由。
母爱也是文中极力赞扬的。雅达对待自己的儿子百般宠爱,导致他去赌博,签下一屁股债后,雅达倾家荡产得还清。应该说这是一种溺爱,是母爱的失调。
生活,正如开题所说,生活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美好,但它却也不那么糟糕!
哈利即将迎来十七岁的生日,但,他必须提前离开女贞路四号,转移到陋居。伏地魔知道了凤凰社的计划,前来追捕哈利,但哈利还是逃脱了。
哈利了解到伏地魔拥有多个魂器,只有消来魂器,才能战胜伏地魔。于是,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罗恩与赫敏展开了寻找魂器之路。然而,在这过程中,遇到了一个新问题:圣器还是魂器?只要找到三件死亡圣器,就可以成为死神的主人,必定能杀死伏地魔;可没有魂器,伏地魔就永远不死……
哈利选择了魂器,与此同时,伏地魔也开始寻找老魔杖。
哈利与伏地魔在禁林中相遇了。了解所有真相的哈利选择死亡。他心甘情愿被老魔杖杀死。但哈利并没有死,是因为哈利的母亲在死的那天夜里用爱给哈利施了一个保护魔咒,而伏地魔复活的那天夜里又用了哈利的血,只要伏地魔不死,哈利也不可能死。
最后,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殊死博斗:“两个人都不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永远离开……”这是哈利在斗争前对伏地魔说的话。最终伏地魔被自己的咒语击中了,像个凡人似的倒下了。
《哈利·波特》系列是魔幻小说,一个关于善与恶的故事,一个充满爱与勇气的故事。伏地魔所没有,而哈利却拥有的伟大的魔法——爱。哈利正义,善良,有担当,同时也充满爱。也许正是因为伏地魔轻视爱,才会被哈利杀死。哈利的母亲在临死前为哈利施下的保护魔咒;邓不利多为保护哈利,牺牲了自己;哈利为了魔法世界的和平,毅然决然选择了死亡……这些都是以爱为前提才会做得出来。
“最后一个要消灭的敌人死亡”,哈利做到了,他平静地选择了死亡,走向伏地魔。让伏地魔亲手结束了自己的最后一个魂器——哈利。正是因为哈利充满了爱,他不想让魔法世界成为伏地魔的天下。所以,他选择了死亡,也消灭了死亡。爱支撑着哈利走完这一切,来自朋友的爱,来自亲人的爱,来自老师的爱……爱是最强大的魔法!
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于1881年9月25日生于浙江绍兴一个破落的封建官僚家庭里,原名叫周樟寿,字豫才,18岁改名树人。鲁迅”这个笔名是1918年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时才开始用的
以主人公阿Q活动为线索,《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批判阿Q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艺术创造的过程中,作者不但从中国的现实社会出发,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典型性格,而且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兔子的怯弱,狮子的凶心。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小说中,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朽没落而怯懦。剥夺了阿Q最低的生存权利。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鲁迅先生非常讲究情节的张弛、明暗的详略:对主人公阿Q活动是露,塑造阿Q这个典型形象时。对其他陪衬人物则是藏,对阿Q未庄的活动描写得繁,城里的活动则轻描淡写。此外,鲁迅先生还特别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
写出旧中国的人生,鲁迅先生创作《《阿Q正传》意图可作如下陈述:着眼于启蒙。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艺术手法精湛绝伦,《阿Q正传》思想内涵博大精深。鲁迅先生最杰出的代表作品,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座不朽的丰碑,也是世界文化长廊中的一件珍品,千古不朽的名著。
为我留下了呐喊》和《彷徨》两个集子(历史小说《故事新编》除外)呐喊》收集了从1918年到1922年创作的小说14篇,鲁迅先生在荆天棘地的艰苦环境里运用小说这一艺术形式进行战斗。于1923年8月出版。彷徨》收集了从1924年至1925年创作的小说11篇,于1926年8月出版。当它一收笔,《阿Q正传》享有世界声誉。便被介绍到美、法、日、俄等十多个国家,至今已有四十种不同文字的译本。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曾说过:这部讽刺写实作品是世界性的法国大革命时也有过阿Q永远忘不了阿Q那副苦恼的面孔。
已过去七十多个年头,《阿Q正传》从它诞生至今。阿Q已成了常挂大中国人民口上的一个常用名词,阿Q精神”也成了自潮或讽刺他人的用语。
《爱的教育》的作者为意大利的亚米契斯,本文写作特点为:采用日记的形式叙述可本文。
本文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建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文章中孩子们所表现的更多的是闪光的美德,这正是小说颂扬的地方。小说记录了长辈们对孩子的教育和启示,附在日记后面还以第二人称写了他们呕心沥血的教子篇。这本小说在漫长的岁月里,它陪伴一代又一代的孩子成长。能够说,这是一本永远不会过时的书。它用爱塑造人,引导我们永远持续一颗勇于进取而善良真诚的心,爱祖国,爱人民,同情人民的一切不幸与苦难,
这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医院的天使”。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齐启禄的小男孩,由于他的父亲到法国做工,前天回意大利。在那不勒斯市下船后突然生病,因此住进了医院。一面写信给他妻子,告诉她自己已经回国,及因生病入院的事。妻子得信后虽然担心,但因为有一个儿子正在病着,还有着正在哺乳的小儿,不能分身,不得叫大儿子到往看望父亲。孩子在医院却一向照顾着一个外人,最后不但不和真正的父亲回家,却要坚持照顾着那陌生人。
爱自己的亲人是就应的,也是容易的,但如果一个人只懂得爱自己的家人,除了家人之外的人一概不爱,那他就是一个可悲的人,他并不真正明白爱。然而又有多少人真的去感受去学习那种爱呢!再请回过头看看现实,这世界上并非充满着爱,穷人对富人,许多都是将真正的爱看作是一种奢侈品,而将金钱、利益至上的人。
我认为《爱的教育》虽然讲的是情感教育,却洋溢着对生活,对大自然的热爱,充满乐观向上的精神。在阅读时好似把我带入了广阔的社会中去,它真是让我懂得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每个故事都讲述了那些朋友的友谊和宁肯牺牲自己的高贵品质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儿童。爱能够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已经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
假期里,妈妈带我一起去图书批发市场。买了许多书。我回家就抽出一本《爷爷一定有办法》。妈妈告诉我说:这本书很有意义。我问妈妈:为什么有意义呢?妈妈就对我说:你自己先看看在想想吧。为什么有意义呢?我还是先看看再说吧。我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我很喜欢这本书。我很羡慕约瑟有一个疼爱他,本事大的爷爷。因为我也希望看见爱自己的爷爷。爷爷在我出生前就去世了。我很羡慕别的小朋友有爱自己的爷爷。我好想我的爷爷啊。要是我的爷爷还在的话,一定也能像约瑟的爷爷一样本领大。可以教会我许多东西。
约瑟的爷爷本领真大。他可以把一块布变成毯子,再把毯子变成外套,又把外套变成背心,背心还能变成领带,再把领带变成手帕,又能把手帕变成纽扣。最后纽扣不见了但是约瑟把它变成了一个好听故事。
我也想要是我也有约瑟爷爷那样神奇的力量有多好?可以想象出很多有趣的东西,因为妈妈总是说我:你就不能自己动动脑筋好好想想?最后妈妈问我你看到了什么?我想了好半天。突然我想到了老师以前教我们要废物利用做衣服。做任何事情都应该节约环保。我们要像书中的爷爷学习!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大卫科波菲尔》。看完这本书以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是一个大约40岁的人的脸,有一撮小胡须,脸色红润。他正在笑,笑声中有一丝怒意,但是没有得意,没有恶意。这是一个总是在对什么东西进行斗争的人的脸,但是他是在公开斗争的,而且并无惧意,这是一个虽有怒意但生性宽容的人的脸……”,比起大多数的现代作家,19世纪的狄更斯,他的故事并不幸福,可是他这样带着诙谐的同情去写,字字句句,连不幸都变得温暖起来。记得当初看《BillyEliot》,有人说,这部电影俗就俗在Billy最后成功了,若他抛弃一切奔向理想最后却寂寂无名,不知有多震撼。可倘若Billy最终仍淹没在人潮中,这部电影又有什么意义?这就像我们亲爱的狄更斯,他永远都只能做19世纪的好好先生,对一切乡下打铁匠和渔村老实人报有坚实的信心,即便是对所谓的“坏人们”也只是带着笑意调侃两句。他的世界,黑白分明,善总能够战胜恶,老奶妈永远都那么忠诚,贪慕虚荣的少年也总有噬心忏悔的时刻。如果他生在20世纪,语气冷漠好似卡夫卡,言词谵妄宛若乔伊斯,震撼是震撼了,可这又有什么意义?
萧伯纳对狄更斯的后期小说推崇备至,相反乔治·爱略特和亨利·詹姆斯则责难狄更斯的小说“太真实了”,“简直是用铁铲和十字镐挖出来的”,怎么会呢,因为狄更斯的小说本质上根本就是浪漫主义的传奇,你能在后世卡夫卡那些魔幻但又机器般精确的作品中清但我还是硬着头皮把这部小说给读完了,虽然并没有深读,但主人公科波菲尔一生中所经历的事情,我都感受颇深。我觉得科波菲尔的一生是不平凡的,至少对于他自己来说是这样的'。
比如他的继父在他母亲死后,把他打发去做一个不适合他的工作时,他选择了逃跑去找姨婆寻求帮助。这正说明了科波菲尔不甘心过这种平凡的生活,他有梦想,他想做一个有知识的人。所以他去找那个唯一能帮助他的人——姨婆。在他寻求帮助的过程中,我觉得他是勇敢的,因为他敢于反抗并做出实际的行动。在逃跑的过程中,他也遇到许多困难,但并没有使他放弃。
而小说中开头写科波菲尔的姨婆是以一种恶狠狠的姿态出现的,使人在她身边感到被压迫,并且想要逃离她。但从她决定做科波菲尔的监护人的事件当中,可以看出她的内心是善良的,并且通情达理。与她那有时凶狠,有时冷酷的外表完全相反。
最后就是小说结尾中科波菲尔的成功。我认为他成功的原因有很多,不仅仅是因为他自己,可能还受到他的亲人、朋友以及爱人的影响。总之这个结果对他来说是意义非凡的。
所以即使再平凡的一个人的人生当中总有那么一处不平凡的地方。起码对于当事人来说是这样的,因为可能在我们眼中不起眼的地方,却是别人最不平凡的地方。如科波菲尔,正是因为他不平凡的性格和人生中一件件不平凡的小事或大事,给他铺成了一条不平凡的人生之路。
所以,那些在追求梦想道路上失去信心的人们啊,请不要放弃,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上,相信自己是最棒的,努力给自己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梁启超先生的《李鸿章传》,它与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吴晗先生《朱元璋传》、朱东润先生《张居正大传》,并称为中国二十世纪四大传记。我了解李鸿章此人初始于初中历史书本,后在反应晚清风云的各大电视剧、电影中常常会看一个或邪气、或阴冷、或儒雅的干瘦老人。历史对李鸿章的评价褒贬不一,直到我读了梁启超的《李鸿章传》方才让我又重新审视这位叱咤晚清政坛四十年的风云人物,甚至对晚清那段国家屈辱史,有了另一番感悟。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和大家交流一下我的读后感。
一、成书背景和作者
此书写于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后第四个月。那时距离李鸿章憾然辞世仅仅二个月。当时,梁启超作为维新派的领袖流亡在日本。也就是说此书的发表在日本而非国内。
熟悉晚清历史的人,一定不会对梁启超和李鸿章陌生。梁启超生于1873年,从八卦的角度讲,他是后来民国才女林徽因的公公,晚清时的帅哥一名。但从历史的角度讲,梁启超18岁投入康有为门下,20岁创办《大公报》,25岁发起著名的"公车上书",与光绪帝开始为期百日戊戌变法,26岁变法失败流亡日本。如果说晚清时有愤青的话,梁启超无疑是晚清历史上的最大愤青,而他更把他满腔爱国之志,和对当时时政的不满付之于实践,虽然,他后来失败了,但是他还是在历史舞台上写下了厚重一笔。
而梁启超写《李鸿章传》时,他正好29岁,大好青年,却已流亡日本三年。此时的他正孤独的在日本岛上,反思和总结维新变法失败之处。在我看来,他写李鸿章除了去点评一名政敌外,更主要的目的是借由李鸿章的一生,抒写自己对晚清历史的见解,对洋务运动和维新运动看法,对大清王朝陨落的一种悲愤,他其实是借李鸿章的故事,抒发自己的胸怀。但值得肯定的是,虽然梁启超与李鸿章的政见不同,但他却没有将李鸿章描述成为一个大奸大恶的权臣,给予了他许多正面的评价,甚至感叹:"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惜李鸿章之识,吾悲李鸿章之遇",体现了流亡臣子难以抑制的孤愤。也正是这种大历史观,使此书更具有可看性。
二、李鸿章其人
评点此书,必要说到李鸿章其人。无论生前身后,李鸿章都是个极富争议的人物。而我个人认为,李鸿章身上所具有的争议性,大多来自于李鸿章泾渭分明的优缺点。下面,我想谈谈,我对李鸿章其人的看法。
(一)优点
李鸿章是什么样的人,他为什么能在晚清历史舞台上,以汉人权臣之名,屹立四十年不倒,死后也享有尊荣。我认为,他的身上有三个优点,总结起来四个字:"坚韧、忠勇"
一是坚韧。李鸿章的坚韧反应在两个时期,一是他当官的前十三年,二是他为官的最后7年。李鸿章出生名门,二十五第一次入京考试,就高中进士,当时是二甲第十三名。按照清朝的科举制度,进士是分三等,第一等是进士及第,其实也就只有3个人,就是状元、榜眼和探花,第二等就是进士出生,第三等是同进士。李鸿章是二甲第十三名,也就是类似于现在的全国公务员考试第十六名,因为当时考科举年龄跨度很大,他绝对属于青年才俊。后来就被分道翰林院,也就是类似于进了中央党校学习,一般来说翰林院出来要么就进内廷或者各部,最差的也下放当县官,可以说是一个处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应该说他的前途一片光明。但是就是这样的一片光明的前途下,命运却没有倾斜到李鸿章身上。他这个"主任科员"一坐就是十三年,期间几次被借调到各省、总督衙门去当幕僚,却没有一次被重用,大多是写写文章,研究研究的差事。一直到他38岁,都碌碌无为。照道理,他肯定有很多的悲愤,可是李鸿章完全没有表现出一个官宦子弟的跋扈和缺乏韧性,他一直兢兢业业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一直到他弃笔从戎前,全无一句怨言。这种十几年如一日的精神值得嘉许,也就是这种坚韧,让他一飞冲天。另一个鲜明例子,就是李鸿章人生的最后7年,1894年,他代表清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国内怨声四起,朝廷为了平息民愤,竟然将李鸿章贬职。这个时候,李鸿章的韧性再次表现出来。具梁启超的记载,李鸿章依旧每天都5点起床,临摹书法,中午小睡一小时。在他的案头没有昨日留下的公文,他的客厅没有等候的客人。他甚至在最后做两广总督的时候,还治理了当地的风气的盗贼。其实,那时他已经73岁了,他这种几十年坚韧的精神,甚至做到了宠辱不惊,值得让人敬佩。
二是勇。李鸿章入官是因为文才,发迹却因为武功。而他弃笔从戎的勇气不可谓不让人敬服。之前说李鸿章25岁中进士,在他入京前,曾有这样的诗句,"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欲封侯;""徧交海内知名士,去访京师有道人。"这种胸襟的人,在压抑了十三后,在咸丰十年,太平军二破江南大营后,朝廷终于启用了曾国藩的部队。而李鸿章作为曾国藩的一个幕客,其实曾国藩的一个写手,因为李鸿章会写文章,一直是放在调研室里用用的,可是因为李鸿章的坚韧,他在调研室里苦读给地的战报和分析战情,在关键时刻,毅然放弃文才,回乡组建淮军,而当时的两淮民风强悍,尤其是"兵、匪、发、捻"交乘的皖中腹地,尤为复杂。李鸿章以一介书生回乡组织团练,是冒了极大风险。更何况他要交恶是当时风头正劲的太平军,上战场随时都会掉脑袋。可是李鸿章没有任何退缩,与将士同寝同食。之后的十年,他与曾国荃一起灭太平军、捣毁捻军,曾国藩解散湘军,他独自一人,建立北洋军队。这份胆识和眼光,足以值得后人标榜。而且据说,他在亲自带队打仗的时候,都是身先士卒,冲在前面,而他训练的淮军更成为清朝最后一支忠勇强悍之师。
三是忠。李鸿章死后的谥号是"忠公"。我个人认为朝廷封他这个称号一点也不过分。李鸿章的"忠",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朋友的忠。二是对朝廷的忠。对朋友的"忠",举个例子,太平天国胜利之后,朝廷要论功行赏,李鸿章在上奏朝廷的折子里把功劳都给了手下最勇猛的将领,自己完全不居功,说他是文官没什么功劳。这对于一般人而言还能理解,可是对于一个十三年原地踏步没有进步的中年科级干部来说,这次奖赏说不定是他人生的最后机会,他却毅然给了别人。这十分不容易。也因为如此,所以后来的淮军对李鸿章马首是瞻,这不能不说是李鸿章的另一种御人之术。他对朝廷的忠诚更是举不胜举。最明显的就是他死前签订的《辛丑条约》。据《李鸿章传》记载,八国联军入京的时候,李鸿章早就被贬,当时已经78岁高龄的。当逃到避暑山庄的慈禧太后给李鸿章下诏,请他出山,给他们孤儿寡母议和的时候,他的门人给了他三条计策。第一上策是彻底反了,划地为王。当时慈禧和皇帝都逃出京城了,八旗部队散了,国家已名存实亡。这个时候,李鸿章手握重兵,他又与外国使臣关系良好,这个时候划地为王谁也奈何不了他。值得一说的是,当时李鸿章最得力的部下就是后来的窃国大盗袁世凯。这条上计,李鸿章没答应。第二条计策是这个时候去京城,可能有生命危险,而且即使议和了,李鸿章也要背负千古骂名,当初李鸿章被贬就是因为签订了《马关条约》,反正现在他也不管事情,就称病不去,名则保生。李鸿章还是没答应。他选择了第三条下策,接旨入京。我个人认为正是李鸿章的这份"忠",让清王朝又苟且了十年,他的每一次"出场"无不是在国家存亡危急之时,大清国要他承担的无不是"人情所最难堪"之事。他死之前三天,还有俄国的使臣到他家中要他签订卖国条约。临死之前,还在哀叹国之不幸。他对朝廷的忠心,可见其一。其实说李鸿章是被气死和忧闷而死也不为过。
(二)缺点
李鸿章的三个优点放在任何一人身上,都能成就其大事业,可是为什么他却没有享有世人之憧憬,就与世长辞了呢?我想,他身上表现出了几个大缺点足以致命。归结起来也是三个词"纯臣、清傲、结党",
一是"纯臣"。纯是单纯的纯。梁启超说李鸿章是纯臣,是慵臣。我也有所赞同。他才能有余,忠勇可嘉,但是在大时代面前,却魄力不足。从李鸿章的成长轨迹中,我个人认为他是被古代四书五经、君臣之说毒害最深的一人。他虽才华横溢,文治武功都是上乘,但却唯朝廷和慈禧的话是从。他虽有洋务之心,可是朝廷说不干就不干了。虽有改革的心,慈禧要过生日了,就把军费给慈禧。他造钢铁厂、造学校、经营总理衙门、经营中国第一支近现代海军每一件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没有一件事切实做到的。我相信李鸿章的理想抱负一定原不止他所做一切,但是他却从未想过从政治体制上进行彻底的改革。他虽圆滑精明,却没有张居正的魄力,没有王安石的胆识。特别是在他晚年,一直希望苟安一方,成就名节。难怪梁启超要在书中悲叹,以李鸿章之地位与才能,怎没有做出更好的事业来?从一个侧面来说,一个好人、才人,未必能做出大事业来。
二是"清傲"。李鸿章的"清傲"我个人认为,来自于骨力里想当一代贤相,而贤相的标准是对朝廷忠心,决不同流合污。李鸿章是圆滑的,但是也是清傲的。史书上记载,他树敌颇多,只因为只要他认定的事情都会去做,而且不管身后诽谤。因此,他得罪小人更多,以至于他的洋务运动也无法开展顺利。每每他有所失误,都有人上本参合。另一方面,他的清傲来自于他的外交。李鸿章的后半身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做一个外交官。可是他不明时局,还是以清朝为泱泱大国自居,在对待英、德、俄、日的使臣时,只想取利,却不想亲近学习。只以为谈判桌上有利可图即可,从本质上,他对外国蛮夷是看不起的。他仅认为中国之失败,只在于武器不如人,却没有看到在经济、技术、政治上的全方位落后。他建立北洋舰队之时,只注重武器上的更新,而忽略了战术和科技的更近。这才是造成北洋舰队失败的重要原因。
三是"结党"。此特点来自于他对朋友的忠,更类似于现在小团伙、小兄弟。他以淮军起家,对战斗过的兄弟格外照顾,在他对袁世凯的态度上就能表现出来,因为袁世凯的父亲曾与李鸿章共事过。另外就是对自己的兄长包庇,虽然晚年他与大哥两广总督李翰章有所不和,但总体上他对于李翰章的不法行为不加收敛。总以传统的一荣俱荣观念。从这点上来说,李鸿章此人是典型的中国古代官员,也是造成他身后,众多诽谤的原因之一。包括:敛财啊、包庇门人啊等等。
李鸿章此人的优点成就了起四十年晚清政坛的大佬地位。而他的缺点也造就了他虽有才能却不能最终改变清朝命运。可是这是李鸿章一人之故吗?
经过一些年的岁月成长,自己也越来越爱上读书这件事了,和很久之前就喜欢读书的人来比我只是一个入门者,家里自己购买的书也是3、4年之前才开始买的,每年买书量大概在20本左右,一年的读书量在10本左右,所以我还只是个伪读书者。
今年暑假刚刚看完一本“日本作家——东野圭吾”写的《解忧杂货店》,这本书在伊国屋、诚品、博客来、金石堂各大榜单上排名第一。当初买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的名字,以为是一本简单、温暖的小说,读了之后才知道虽然是一部小说的故事,但它是一部没有坏人、警察、案件等推理故事性的小说,通过一个个毫无关系人,利用多层次的时空,把这些人和故事完全联接在一起,使我在阅读时不停在思考人物前后的关系性,以及在时间上逻辑性。看完之后特地了解了这位作者,知道东野圭吾是一位推理小说作家。
故事通过4个青年闯空门入室偷劫一名成功女士开始,逃跑途中躲入一家早已歇业很多年的杂货店,但却发现这杂货店的不一般。很久之前听别人传说,有一家可以帮你解忧的杂货店,如果你有无法解决的烦恼事,可以去这家解忧杂货店以投信的方式来咨询,每天你只要把信在半夜12点之前放入卷帘门的信箱里,第二天就可以在店后面的牛奶箱中得到回信。这4名青年原来是为了偷窃后在这里避一晚上就走,但却发现了杂货店的玄机,他们在这个晚上收到了来自过去的人投来的咨询信,作为现在的人带着责任与好奇心,他们参与解忧回信,并影响了他们,直到最后他们打开入室偷窃的那名成功女士的包后发现她就是他们接受咨询的过去之人,而且当下的她就是按照他们的指示最后通过努力得到了事业的成功,并实现了梦想,一切都是惊人蹊跷,以使他们4人找不到北,但最后最巧的事情发生了,当他们试探性投入一张白纸试试信箱里的信是不是能传到未来,却收到杂货店老人浪矢雄治最后的解忧回信,其实他们才是老人最后的咨询者,使得这家神奇的杂货店不但能为人解忧,而且还提供了让现在的人给过去的人解忧并预示了未来,同时最后自己得到了根本性的启发,指引了未来。
这是我第一次读推理故事性的小说,以前从来没有读过如此写作手法的小说,在阅读的过程充满着求知和好奇,只有在阅读过程不断地思考,才能厘清整个故事的逻辑,并发现作者把这个故事安排的是那么新颖,看上去一切是那么的蹊跷,但却不得不说:缘因于此。
我们要从小培养读书的好习惯,读书作为一种培养孩子性情的方式是很好的选择,读书能培养一个人的内在气质与外在修养,腹有诗书气自华就是这个道理,下面是一篇小学生《十岁那年》读后感,大家一起学习一下,希望大家有所体会。
我今年十二岁,我健康、我聪明,我无忧无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爸爸妈妈非常爱我。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就叫作《十岁那年》,同学们你们看到这个书名肯定会有很多疑惑:十岁那年怎么了?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呢?当然我也不例外,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开始阅读这本书。
《十岁那年》,它出自于美国的赖清河。《十岁那年》的特殊旅行,是一场美丽而坚强的成长蜕变。金河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她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她和英俊、温柔却永远只在照片上的爸爸,坚强勇敢美丽的妈妈,还有三个性格各异的哥哥住在一起,家乡有她所熟悉的生活和各种传统,她的热情的朋友,还有那些木瓜树。但是这一年,一场意料之外的战争却让她的人生从此天翻地覆。
金河和家人被迫离开了美丽的家园,搬往美国南部。然而,适应新环境是那么难,新的语言、新的同学、新的老师,一个全新的城市……最终,金河会融入这个新的世界,重新变得聪明和自信。从生活在家乡的幸福日子,到适应美国社会的艰辛经历,金河依然没有放弃。最后终于在亲朋好友的帮助和鼓励下变得自强、聪明有自信。
看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浮想联翩。战争太残忍了,一场战争的发生会夺去无数鲜活的生命,会摧毁美丽的家园,更加会破坏幸福的生活。金河十岁这一年的经历,让我感到心酸。
一个十岁的小女孩经历了战乱、漂流、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度、陌生的城市,新生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和谐,那么美好。不同国度、不同种族、不同信仰,遭到邻居的排斥和攻击。语言不通,在学校受到同学的嘲笑和欺负,连吃饭都躲在厕所里。金河是懂事的,学校里经历的挫折,回家只字不提,不让家人为她伤心。金河是勇敢的,面对困难她没有退缩,她努力学习英语,对嘲笑她的同学做出了反击。金河是又可爱又阳光的,她的可爱使她得到华盛顿小姐无偿的帮助。她的阳光使她交到了新朋友。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面对困难的生活要乐观勇敢地去面对,让苦难变成人生中的祝福。
乡下的一幢古老的房子里住着一位绅士,他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很聪明,三儿子没有学东西所以人们给他起外号叫笨汉汉斯,有一天,公主要选一个男的当丈夫,后来,会发生什么事呢?
大儿子和二儿子高兴的不得了,他们的父亲给大儿子和二儿子一匹马,笨汉汉斯也向父亲要马,父亲却不让,笨汉汉斯自己就去骑公羊,他很快就追上了哥哥,他在路上捡到了一只死乌鸦、一双木鞋、一个铁把手、一把有用的脏土。他都给他的哥哥说了,哥哥却大笑的走了,笨汉汉斯的两个哥哥比他早到,可是,两个人都忘了自己该说什么,都被公主赶了出去,轮到笨汉汉斯了,他说:“这里热死人了。”公主说:“因为我正在烤一只小公鸡。”笨汉汉斯说:“太好了,把我的乌鸦也烤一下吧。”公主说:“当然可以,可是我这里没有罐子,没有锅,我拿什么烤呢?”笨汉汉斯说:“我有!”他把自己捡到的木鞋和铁把手拿出来,公主说:“可是到哪里找酱呢?”笨汉汉斯说:“我有很多。”他把脏土拿出了,公主说:“你真有趣,我要选你做丈夫!”于是,笨汉汉斯娶了公主,后来他当上了国王。
这段故事好的词有:古老、飞奔、灰溜溜、本事。
佳句欣赏:人们发现,每个进入王宫的求婚者都是灰溜溜的出来的,因为不论是谁,只要一进王宫,他平时讲话的本事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阅读心得:汉斯虽然没有两个哥哥博学,但是他却用有趣的做法赢得了公主的芳心。学习知识也是这样,死记硬背是没用的,要学会灵活掌握。
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灵犬莱西》。这本书很好玩,接下来我就给大家来讲一讲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莱西是一条很忠诚的狗。每天接近四点的时候,莱西都很急躁,由于它要去学校接自己的小仆人《乔》。但是有一天,乔的'爸爸失业了,他们再也没有钱来养莱西了,所以就把莱西卖给了一个老公爵。不久,老公爵把莱西带到了苏格兰参与狗展,在苏格兰的一个平原上建了一座房子,莱西还是像平常一样,每当接近四点时莱西都会很急躁,由于它很惦念自己的小仆人。
有一次,海因斯带着莱西闲逛,莱西一下子跑了出去,经过千辛万苦它跑了四百英里,莱西再次回到了乔的身边。乔的爸爸为了不让老公爵把莱西带回去,所以就在老公爵来的时候把莱西化妆成了一只很丑的狗,老公爵认不出来了,从今乔和爸爸妈妈跟莱西生活在一起。再苦再难他们也不会再分开了。
我认为莱西太忠诚了,四百英里这么远的路程,莱西都能走过来,我们大家都要向莱西学习,做一个忠诚的人。
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多年来的最深、最明了的体会。
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读书好处和重要之大的道理人所共知,再加上在这样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会经常出现在每个人的身上。于是人人都想读书,把活到老学到老作为至理名言,可是在读书的过程中,许多人只体会到读书的无比之苦,我却更多地感悟到读书的无限之乐。我不是把读书当成一种任务,也不是把读书单纯的当成一种无所事事时候的消遣,而是把读书当成一种心灵之旅,当成一种和古之先贤、智者名士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交流的过程,当成一种消除疲惫,洗去烦恼的精神生化的过程。
书,是良师,更是益友。
好读书,是年轻时候养成的习惯,但是不得不承认,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量和各种社会关系的增多,年少时候那种单纯的安心的读书的心境难以追回,再加上每天的各种事务踏至纷来,每天可以有一段长的读书时间就显的弥足珍贵,所以,我这样的年纪和工作的特点使我在读书上不得不养成自己的特点,一是要读书首先是选书。虽说是开卷有益,但是时间有限,所以必须有选择的读书,把有限的时间放在好的,适合的书籍上。在选书上,不看庸俗无聊,不求高深专业,但要切实有用;不过于专一,而追求广博,读书如交友,只是呆在一个小圈子里,很容易自我封闭,自我限制,所以要广交朋友,经史子集,古今中外,各种书都要尽可能涉猎一。二是随时备书,“见缝插针”。没有大片的时间可用来读书,只能是把片刻的闲暇时间利用起来。有时间就拿出来翻上两页,享受一下。就算是一本大部头的书籍,只要发挥愚公移山的精神,日积月累,持之以恒,总会在不知不觉中,轻松搞定;三是有计划,虽说读书的时间少,但是,不能找借口,不能放任,每天必须要挤出一段时间读书,我把这个称之为:每天多走一点路,意思是在每天要停下来休息的地方,要再坚持一下,多看一会儿书,在多走一点路。
四是要用脑读书,多做批注,常写心得体会。用眼读书,获得一种简单的快乐,用心读书,赢得一片安宁,一种丰润,用脑读书,在思考中完成和作者的对话,那么收获的除了快乐,安宁,更是一种洗礼和升华的过程。子曰: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读书学习和独立思考必须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最优化的效果。五是读书以致用。有人说,现代人读书很功利。我倒是觉得,读书是不能过于功利,那样读书读不好,读不深,读不出快乐。但是读书也要有目的性,那就是读书必然是直接或间接为了我们工作,生活服务的,这就是读书的目的性。读书是要用的。读书不能像是在沙漠中下注水,浇灌了很多,但是长不出娇艳的玫瑰。读书可以死读,但千万不能读死,所以读书应该是要结合自己有选择的读,有目的的读。让书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成为我们工作生活中前进的阶梯。
大家都在读书,但是,每个人读书的方法、感受和收获是不一样的。说了我的读书的方法,在说说我读书的各种体会和收获。总结起来,应该是“三开”。
开心养气。我在读书之中,收获的开心,快乐分四个层次。一是最为简单直接的快乐,一段快意恩仇的故事,一个精采绝伦的比喻,一个构思精妙,哑然失笑的结尾……这些都会让我怡然自乐,欣然发笑。二是读书让心灵安宁,抛开烦恼的快乐。这时候读书已经深入其中,忘记身边的种种事情,溶入到书的世界里。这时候读书,因为书的世界不同,会有激情如火,也会有沉静似水,也会有百般无奈,感慨叹气。这种在书的世界中畅游,与书的内容同呼吸,共命运的感觉就是读书的第二层快乐。三是独立思考,对话交流的快乐。这时候读书不是读了,而是和好友知己聚在一起,或茶香四溢,或青梅煮酒,或踏雪寻梅……总之是在契合两欢的氛围下的对话、交流、碰撞、引申。四是读书有用。这种快乐就不在读书之中了,而是在读书之后的一种反馈。这是在生活和工作中能够“书到用时不恨少”,能够信手拈来,娓娓道来,能够自信大方,举止得体。这样,快乐自然而来了。
每一次合上书,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再翻开它,因为那种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每一次打开它,我又不愿意合上它,仿佛只有这本书才是我的世界,才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能我讲了这么多,还算不上谈读后感,差不多快一年了,当年看完此书的感受到今天还清晰如昨,每一个人问我看它的感受,我只有两个字:我怕。是的,我怕,我怕那种孤独,我怕自己爱上它而无法自拔,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它的文字是被上了魔咒的,记得当时,我一边看书,一边胸中涌上巨大的悲哀,而眼睛干涩,一滴泪也出不来,但那悲哀比流泪更甚!
书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法来表达来宣泄自己的孤独,表面上他们是漠不关心的,实际上内心深处,他们渴望被人爱,被人认可,被人同化,可惜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今天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不也在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让自己逃避孤独,但实则上却陷进了更深的孤独吗?我们的爱,我们最温柔的部分,都被各种物质上东西遮得严严实实,再也出不来了!
看完书后,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将自己调整过来,然后,我马上去书店买了一本精装本放在家珍藏,作为自己对平生最难以言表的一本书的纪念,但从买的那一天起,直到今日,我没有再动过它一下,只是将它好好地放在书柜的最高层,那是我无法触摸,没有勇气再看的禁区啊。
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不深思不知这句名言之意,只要你仔细想一想,便觉得十分有道理,它道出了读书的重要性。
古诗中有:“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我们的知识需要源头活水,而这源头活水有一大部分来自书本。坚持每天读书,对自己的精神、心灵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言谈不至于太枯燥无味了。
我很爱读书,我觉得读书就是一种享受,从小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它带着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到现在。书是我们最好的老师,虽然它一直默默无闻,可它作出的贡献远远超出我们。它给了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书不但是开阔视野,打开知识大门的一把***,带我们一步步攀向科学高峰,而且是我们生活中的知心朋友。
烦恼时,我捧着它,它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海洋。书的世界好像让人置身于一个鸟语花香的世界,使人心旷神怡,的确是一个放松自己的好空间,我的烦恼顿时不由自主的抛到了九霄云外。
高兴时,我捧着它,它把我带进另一个世界,这里有一些名胜古迹,有气势雄伟的岳阳楼,名扬中外的万里长城,闻名天下的桂林山水。让我尽情流露出自己的愉悦心情,将心中的感情融合在无穷无尽的山水之中。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我们不可能一步一个台阶攀向科学的高峰。读书,充实了我知识的宝库,丰富了我的生活,也激发了我对学习的兴趣;读书,让我感受到了无穷的乐趣,我亲身体会到:读书真好。
《人与永恒》一书记录了作者思想的原生态,而这样的原生态正存在于每一个感受着思考的人的头脑里。当人们为了生活忙碌,忘记了思考,作者却将他经过深思熟虑的生活感悟呈现出来,他用散文的笔调写他的哲学思考: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人生、美、超脱、幸福和痛苦、幽默、女人和男人、天才、婚姻、死、时间和永恒等26个话题。
周国平先生的《人与永恒》,是他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渗透出如此的人生真谛。下面我将我在这本书中读到的最喜欢句子摘录出来跟大家分享,也跟大家谈谈我对这些句子的感想。周国平先生是个爱思考的人,我也希望自己可以像他一样从平常的生活中去感悟生活,感悟生命。
“幽默是一种轻松的深刻。面对严肃的肤浅,深刻露出了玩世不恭的微笑。幽默是智慧的表情,它教不会,学不了。有一本杂志声称它能教人幽默,从而轻松地生活。我不曾见过比这更缺乏幽默感的事情。幽默是对生活的一种哲学式态度,它要求与生活保持一个距离,暂时以局外人的眼光来发现和揶揄生活中的缺陷。毋宁说,人这时成了一个神,他通过对人生缺陷的戏侮而暂时摆脱了这缺陷。那种毫无幽默感的人,常常把隐蔽的讽刺听作夸奖,又把善意的玩笑听作辱骂。”我们喜欢和幽默的人相处是因为能从他们身上得到欢笑。那些幽默的人似乎天生具有一种能力能给人带去欢乐,我们在羡慕那些幽默的人的同时却忘了原来不苟言笑的我们也有这种能力。正如周国平先生说的那样幽默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只要我们对生活持一种乐观的态度,我们会惊奇的发现生活回馈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幽默而已。
“闲适和散漫都是从俗务中抽身出来的状态,心境却迥异。闲适者回到了自我,在自己的天地里流连徜徉,悠然自得,内心是宁静而澄澈的。散漫者找不到自我,只好依然在外物的世界里东抓西摸,无所适从,内心是烦乱而浑浊的。”在大都市的繁华中生活久了,感觉自己曾经澄澈的心都变得浑浊了,偶尔回归一下大自然,给自己的心放个假,到个恬静的地方清洗一下内心的浊气也不错,或者就只是静静地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放空一下头脑,什么也不想,试着去感受一下那忘我的怡然!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愈在乎就愈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态度决定一切,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这些身外之物。人能活着的时间就那么几十年,能享受的身外之物也就这么多,可是享受不等于幸福,我们在苦苦追寻这些身外之物的时候为什么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身边的幸福呢?为什么不驻足观赏一下路两旁的美景呢?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幸福只是一种主观感受,“信则有不信则无”相信有幸福的人他会用心去感受生活,去热爱生活,去从生活中找幸福;不相信幸福的人他只会抱怨生活,排斥生活,在生活颓废自己。
我没有周国平先生那样的智慧,但我还是会学着去感悟生活,思考人生。这就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
一拿到《给我一个班,我就心满意足了》这本书,异常惊喜,便仔仔细细品读起来。两遍看完,最大的感受是:薛瑞萍这样优秀的老师都心满意足了,那么对于我来说,已经有三个班,更是心满意足了。
看了这本书的第三辑:书籍,一片丰沃的原野。我深深认识到自己读过的书少得可怜。古今中外的名作名著,彻头彻尾地读透的没几本。日复一日地进出实小,走上讲台,占用了一个又一个四十分钟,感觉自己有愧与学生。幸好面对的是小学生,如果是中学生,我真是力不从心。有时我甚至觉得自己像南郭先生一样混在人民教师的队伍中,紧迫感、恐慌感黯然而生,告诉我需要马不停蹄地学习。
薛瑞萍老师是安徽省合肥的一名小学语文教师,她博学多才,爱读书,嗜书如命。她爱学生,如同爱读书一样重要,这两点是我敬佩薛老师所在。薛老师倡导:大量的、高品位地读;自由的、诚实地抒写;勇敢地、大胆地思考。这些正是我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教学,美丽的生命之旅。薛老师如是说。17年来我一直执教英语,却从没有感到自己正在进行着一场美丽的生命之旅。欣赏了薛老师的公开课和家常课,咂舌感叹:课堂太精彩了。课堂上旁征博引,左右逢源,他凭着深厚的文化功底及由此而来的独特的见解,征服听课者。
由此,我更珍视学生给与我的每一个四十分钟,更珍视自己执教的英语课。
寒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一套近300万字的小说——《哈利波特》。
这是一部科幻书,主人公是一个出生仅一年就失去父母,在姨夫、姨母和表哥的欺压与歧视中长大的男孩子。这本书带我由“麻瓜”世界来到了诱人的魔法世界,在这里,我认识了机智的赫敏、乐观的罗恩和勇敢的哈利,他们本来是三个家庭中素不相识的小孩,可后来却成了三个最好的朋友。哈利和罗恩在去往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车站上偶然相识并从此成为最好的朋友,他们在和赫敏一同经历了打败从密室偷跑出来的怪兽后也成了好朋友。从此,他们三人同甘共苦,在一次闯进有全学院老师施咒语的密室里,罗恩为了破麦格教授的棋盘咒语,自己被白石头王后打晕,使得赫敏与哈利闯过魔法阵来到斯内普教授的魔药阵,赫敏用自己的沉着与聪慧破了此阵,而哈利喝下了一瓶黑色液体穿过黑色火焰进入了密室,打败了小时候的伏地魔——汤姆。里德尔,赫敏喝掉了紫色液体穿过紫色火焰,把罗恩救醒,经过这件事后,他们的铁三角组合更加团结。这件事使我明白了想要成功,不但要有勇敢、乐观、机智的品质,更要与朋友们团结一致,互相帮助,共同对付敌人。在一堂黑魔法防御课上,一种叫“博格特”的生物可以变化出你所害怕的各种生物和东西,通过这节课,也使我明白了人恐惧的正是恐惧本身,恐惧其实并不可怕,面对恐惧,拿出你的笑容,就一定能战胜它。
如果我是哈利,面对这么多次可怕的、似乎永远都打不败的伏地魔,不管是婴儿时期的还是长大后的,我都一定会害怕的'晕死过去,但如果真是这样,我不是第一次见到伏地魔就被杀死了吗?如果我还像以前一样见到一只小狗小猫从我身边经过都吓的恨不能长翅膀飞到天上去,那我怎么面对以后将要遇到的各种困难呢?这部书教会我的不止是团结、机智、乐观,我更需要学会的是勇敢!
通过读了《岳飞传》,我了解了许许多多感人的故事,像岳母刺字,含冤入狱等等,并且对岳飞的人有了一定的了解。我认为他是一个精忠报国,对国家忠贞不二,从小就有自己的理想。我们可以从他所创作的《满江红》中体会到他所抒发的不愿虚度年华和希望抗金复国成功的激昂心情和雄心壮志。
岳飞自幼无书不读,并且认周侗做义父,从周侗那里习得了一身好武艺。因其母想让岳飞今后为国效力,因此在岳飞身后刺下了“精忠报国”四字。岳飞在他今后的道路之中,更是屡建奇功。一直打到了朱仙镇,可正当岳飞准备“之地黄龙府”时,投降派宋高宗和秦桧却下了12道金牌命令岳飞撤军。最后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及儿子岳云和步将张宪一同处死。
读完《岳飞传》之后,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岳飞学习,学习他的精忠报国,学习他为了国家能够放弃生命。他能够忠诚于祖国,关心祖国的前途命运,承担义务,为祖国的完整、繁荣、富强而努力奋斗。我认为爱国之情是一种崇高钨丝灯情感,是一个民族精神财富中最珍贵的情感,它具有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虽然岳飞已经不在了,但是他那一颗为祖国奉献的行却永远留在了人世,为我们中华民族能够凝聚起来造福祖国做贡献。
岳飞最后奇冤得雪,成为了抗金英雄,并且流芳百世,而那些诬陷岳飞的人也最终得道了因有的惩罚。所以我们应该努力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即使得不到像岳飞一样的殊荣,但是我们为国家出的那一份力量却会永远存在,我们可以教导后代向我们一样用自己的生命守护组国。
我国每年都评选十大杰出人物,其实是侧面告诉我们每个人只要努力就都会被关注,激发我们每个人对国家做贡献的热情。
教师,肩负着引导人成长的重要使命,因此,比其他任何人群都更关注自身的成长和自身素质的提高。没有与时俱进的成长,没有素质的提高,就很难完成自己的使命,学习是教师实现成长的主要途径。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就必须养成学习的好习惯,要善于发现别人的长处,虚心学习别人的优点,只有这样才能积小善为大善,积小能为大能,孔子就曾经说过:“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都有值得他人学习的地方。教师向周围的人学习固然能够汲取营养,增长经验,而向学生学习更能拉近距离、沟通感情。我们说教师不是万能的,所学知识肯定也是有限的。可使学生不同,每届的学生都在发展变化,况且每个学生都各有所好、各有所长。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如果教师能够以孔子为先例,把自己当成学生,虚心向学生学习,真诚地做到不耻下问,那不仅是对自己学识的充实,也是对学生学风的熏陶。总而言之,不管是向谁学习,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要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只有这样,学习才能真正实现它的意义。
大人们会不由得感叹一句:“童话是孩子的读物。”我们会不由得笑一句:“谁还爱读俗套的童话呢?连枯燥的时事都较之有趣。”而正是这样一本“套路之中”,却又在“套路之外”的童话,却给我很大的触动。童话是大人写的,有什么理由说是仅供孩子看的呢?倒不如说,孩子们看到的是童话,大人们看到的是现实。
《王尔德童话》的作者不消说,就是王尔德。这位唯美主义的领头者,他真正成名就是由于这本童话。坦白的说,他是我见过的作者中,最热爱美也最会“糟蹋”美的作者。他对于美的赏识角度与普通作者略有不同,写作后期他笔下的主要人物,带着一种扭曲而迷人的美丽,一种妖冶的魅力。无论是外貌始终美丽年轻内心却逐渐腐化的道林格雷,还是舞一曲只为割下心上人的头颅放在嘴边亲吻的莎乐美,都显现出与众不同的魅力。他善用世间最美好的文字,谱写最不甘的惨剧。
但不同于他后期的几部名作,王尔德细心地用孩子们的天真包裹着这部作品。玫瑰虽然落在阴沟里,但上帝的光也会照进巨人的花园。但无可避免的,童话美丽的外衣下也裹挟着黑暗。但不同于其他的一些童话,王尔德童话里,美丽的公主毫不顾忌地耻笑捉弄森林里的丑八怪,而被人们视作珍宝、身而为人无比重要的灵魂在他的笔下却被安上了自私和贪婪的帽子。他擅长将人性的小恶,安放在那些美丽的人身上。他们的样貌越出色,他们其他方面的品格越高尚,那缺点就越会如夜幕下的启明星一样扎眼。就像他笔下没了心的灵魂。人们鄙夷嘲弄那个为了爱割舍了灵魂的渔人,而他的灵魂却没有来“救赎”他,而是不断用利欲诱惑他。那一段段语句皆露嘲讽之意,孩子们懵懂无知,而大人们却能读出他冷冷的诘问:“倘若一个灵魂失去了爱人的能力,这样纯粹的爱着自己的灵魂,又与诱人犯罪的魔鬼有何区别?”
他的作品中,常常模糊了美与恶的界限,恶的獠牙随时出自美之口。美丽优雅的角色吐出的温言软语却是欲望的化身,他笔下所书的优美文字却露出权势的獠牙。当你沉迷其中时,便被这出其不意的形式给予了致命一击。善良快乐的丑矮人在看到镜子之后意识到自己的丑陋才令他们欢笑,美丽高贵的公主却三番五次的践踏他的真心。最后丑矮人郁郁而死,公主却竟是因为失去玩物而不快。王尔德喜欢从外在的美挖掘起心中的恶,再由内心的善达到至纯的美。破坏毁灭,重塑再生。
我最爱的一篇要数《夜莺与玫瑰》。青年学生想追求爱情,送给女孩最艳丽的、夜莺之血凝成的玫瑰,而女孩却说:“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更值钱。”于是这一朵玫瑰“落入阴沟里,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王尔德的美不建立于空泛。歌颂爱情的夜莺为染红玫瑰不停的歌唱一夜,真心却付与泥土。王尔德笔下的美建立在恶之上,建立于现实的毒蔓上。所以一不留神,便会被这美的獠牙所伤。
而“夜莺”歌唱的不只有爱与美,还有死亡与疯狂。
当我意犹未尽的将《岳飞传》合上那最后一页,我为岳飞而惋惜,一身好本领,胸怀远大的志向,却死在小人手中。
小说《岳飞传》中,不同的角色表演着不同的“面貌”,昏庸的宋徽宗、奸诈的秦桧、精忠报国的岳飞……在当时,岳母刺字刺的居然是精忠报国,最终使岳飞成为一代名将,不过,正是应为这一点,可怜的岳飞成为政治与外交中的牺牲品,但无论如何,他仍然是我们心目中的影响,使我们崇敬的民族英雄,他教子有方,他南征北战平起义,大宋王朝之所以能维持到那样的地步,这一切的缔造者正是岳飞。正是应为有了这些奸臣,宋朝也加快了灭亡的脚步,秦桧的贪婪与不分善恶最终使他得到报应。宋徽宗是一个不让我喜欢的角色,时而信任岳飞,时而喜爱小人,总是优柔寡断!
我的心如大海之中的一叶孤舟,随著书中的情节跌宕起伏,当看到岳飞倍受着巨大痛苦的刑法时与风波亭遇害时,心里将秦桧骂了个遍!
这本书告诉了我做人的道理:做人要精忠报国,不要优柔寡断,不要不分善恶,心中要胸怀大志!而我们现在的本分就是好好学习,周总理就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岳飞传》也正是说明了这个道理!在将来,我们也许会有机会精忠报国,而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好好学习,为将来打好基础!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故事中的小女孩叫乔若莎,她是个孤儿。所以她从小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孤儿院里有个人对乔若莎异常苛刻,她是李皮太太。每个星期三她都让乔若莎干很多活,又是扫地,又是擦桌子,忙个不停。
到了乔若莎上大学的年龄是,出现了一位好心的叔叔,他供给乔若莎四年里所有学习和生活费用。他不想告诉孤儿院里的人他的真实姓名,但他要求乔若莎每月给他写一封信,告诉自我的学习和生活情景。乔若莎写信只好称呼他长腿叔叔,并且长腿叔叔永远都不会给她回信。
我阅读了一封又一封乔若莎写给长腿叔叔的信。她虽然没有爸爸妈妈,在孤儿院生活的比较艰苦,可是她一向是个刻苦学习,进取乐观的女孩子,虽然有时有点忧郁。但在大学里生活条件好了很多,她有单独的.房间不用再和二十几个人挤在一个小房间里了。她有了新的同学并且还改了名字叫朱蒂·艾伯特,她还想忘掉过去悲惨的生活。她入选了篮球队还有了新衣服·······
我觉得和乔若莎比起来,我是多么幸福呀!因为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我有爸爸妈妈每一天陪着我,爷爷奶奶爱我,外婆外爷疼我。拥有很多乔若莎都没有的东西,所以我觉得自我应当学习乔若莎的吃苦耐劳,刻苦学习,进取上进的生活态度。
马克思说:希腊神话是人类美丽伟大的诗,具有不朽的魅力,那是人类艺术的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
假期我读了一本充满奇妙的神话故事书叫《希腊神话与英雄传说》。该书是郑振铎先生在八十多年前编著的。书里把日月星辰、风雪雷电、山川河流、花草鸟兽、生老病死等都赋予了神的奥秘。希腊神话里有天神宙斯;海神波塞冬;智慧女神雅典娜;战神阿瑞斯…最让我愤愤不平的是有“先知者”的普罗米修斯,他把火种带到人间让人们不最吃生的食物,造福人间。可是天神宙斯竟然把他锁在高高的悬崖上,每天忍受日晒雨淋,还被鹰掏空肚子。这是多么的残忍呀。最让我喜欢的是伊阿宋取金羊毛。塞萨利国王的儿子伊阿宋为了从叔叔手里取回王位,就要面对三项挑战,驯服两头鼻孔喷火的公牛梨田、打败种下巨龙牙齿所冒出的成千上万拿着兵器的士兵、从日夜不休息而且会喷火的巨龙守护下拿到金羊毛才能成功。伊阿宋真是一个非常勇敢和聪明的人。
希腊神话让我读到了战争的血腥,也读到了和平的美好,读到了勇士的忠诚,也读到了人性的险恶…而且我们现在的社会文化生活里也有很多的东西名字都是来源于希腊神话,如普罗米修斯的火种已成奥运圣火,如我们熟悉的星巴克、耐克等知名品牌名称。
希腊神话与英雄传说让我们了解了神与人的后代,半神半人的英雄,他们体力过人,英雄非凡。提现了人类征服自然的豪迈气概和顽强意志。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不怕困难,勇于争取!敢于奋斗!这本书也让我加深了对文学艺术作品的理解,激发了我对文学名著的浓厚兴趣。
最近,我又重拾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就书名来理解:早晨盛开的鲜花,傍晚的时候捡起,喻指重拾往事,旧事重提。我重拾这本书,发现对里面的许多篇章,又有了不一样的认识和理解。是不是也算与“朝花夕拾”应景了。
读《父亲的病》,以前我只是觉得鲁迅的父亲在他小时候就不治身亡,挺可怜的,从不曾思考他为何不惜笔墨,去描写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以前我只是觉得这些“名医”开的药方特别,更神奇的是那稀奇古怪的药引,什么“败鼓皮丸”“原配蟋蟀一对”“平地木十株”……从不曾思考鲁迅的父亲是被这些庸医耽误了病情而死;以前只是觉得鲁迅因为父亲的死,而自责,从不曾思考在鲁迅的眼中,这些所谓的“神医”,他们都是“庸医”,中医是落后的,愚昧的,甚至带有迷信色彩的,西医代表了更科学更先进。他讽刺两位“名医”各种可笑的行为,他讽刺他们“出诊费一元四角,特拔十元,深夜加倍,出城又加倍。”一次次的加码,高昂的价格,却是故弄玄虚、草菅人命,他讽刺他们在察觉到病人时日不多时,还在叫嚷着“医能医病,不能医命”来推卸责任。他讽刺“那个名医”实名“姚芝仙”,但他的医术却与他的名字完全不符,而陈莲河先生则为“何廉臣”,更是颠倒是非,胡乱用药。鲁迅带着父亲死去的悲伤与立志学医的决心,年少的鲁迅前往日本留学。发誓要用西医改变中国医学的落后。这才有了后面的《藤野先生》。
我突发奇想:“中医”PK“西医”会是一种什么结果呢?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头疼脑热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像我,咳嗽,喝“肺力咳”;发烧,吃“美林”;如果有病毒感染,白细胞特别高,那就得上医院打点滴。不过,今年春天的时候,我的了流感,吃了各种药,治了一个月,还在咳嗽。后来,妈妈听了一个朋友的推荐,带我去看中医,那个中医师为我刮痧,推拿,一天大好,三天痊愈。不止如此,因为我脾虚,医生又给我开了一剂食补药方,来调理。食材虽不珍贵,都是平常的山药,小米。但却十分有效。半年过去,我的脾胃有了极大的改善。原本瘦小的身子也变得强壮了许多。这不禁让我想到,神医华佗、扁鹊,上古时期的轩辕歧伯,他们的妙手回春,起死回生。当然,这些肯定不会是鲁迅笔下的“神医”,也不会是“学艺不精半吊子的中医大夫”,更不会是“打着中医旗号卖些反正吃不死人的药的骗子”。
其实,中医和西医,只是两种从不同的角度去治疗病症,他们各有千秋,西医着眼微观,注重当下,腿痛医腿,手痛医手,但是,“是药三分毒”,西药的副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同时,西医也不是万能的,俗话说“治标不治本”,而且目前还有很多绝症西医无法治疗。而中医治病求本,着眼全局,整体论治。在治病救人这件事上,要根据病人的情况,对症下药,有当下,有将来,中西医结合。因而,如果问我“中医”PK“西医”如何?我的回答是:中西医没有好坏,没有谁更胜一筹,或更先进科学,若要有的话,医生的水平有好坏,有更胜一筹,更先进科学。它们都是经过时间历史验证的医学,都是优秀的。
假如时间可以倒流,我把“‘中医’PK‘西医’如何”这个问题抛给鲁迅先生,相信像战士一样的鲁迅先生批判的,是“庸医”,是“愚昧落后”。他以为学医能够拯救中国所以去日本学医。后来,他又弃医从文,是因为他又认识到只有从精神上唤醒中国人才能真正地拯救中国。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不言而喻了。
书籍,是人娄的精神食。
书是一缕阳光,它能融化心间的冰凉,书是一缕春风,它能消除你内心的浮燥,书是一支蜡烛,它能使黑暗的心变的明朗,书是一种营养,它能让你精神强壮,书是一壶铭茶,让我回味无穷……
没去过庐山,却从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中感受到庐山瀑布倾泻而下的壮阔,没有到过泰山,却从杜甫“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中感受到泰山的雄浑高大,没去过云南,却从沈从文中的《边城》中感悟到汇溪小城的妩媚动人。
读书,让我神游中华大地。
“日出江花经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咏这优美的诗句,谁不为祖国山川的多姿多彩而赞叹,“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咏读这优伤的诗句,哪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不滋生出绵绵的思乡之情,“僵卧弧村不自哀,尚思为国轮台”,吟诵这铿锵的诗句,谁不萌生出建功立业报效祖国的豪情壮志。
读书,让我感悟古人的思虑情思。
虽然生命如流水,随即而逝,但我们能够经过读书穿越时光,感叹沧海桑田的变迂,感悟国盛人兴的辉煌。古人们将情寄于笔下,用笔墨为我们留下了壮丽的景色,我们只需要用心去把它们复原或原景,呈此刻眼前。
读书不仅仅是享受景物的阿娜多姿,其实也是在扣问一扇扇古人的心扉。屈原的精忠报国,司马迁的忍辱负重,唐太宗的阔达心胸,明正德的荒谬无稽,岳飞的铁胆忠心……
读书,让我了解了古代中国的兴亡盛衰,让我感受到了西方感情的伟大凄美。
文学,向世人展现了憧憬与追求,任何人都无法拒绝这样的憧憬与追求。
享受读书的乐趣,驾驭着心灵,去穿越时空,感悟自然,神游中西方!
《物种起源》可谓一部影响人类科学发展进程的绝世经典,早就渴望拜读一番。终于盼到了寒假,使我得以有暇一睹科学巨人留给人类的这本百年巨著的风采。
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以丰富的研究资料,严谨的科学论述,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引人入胜的文笔,向全人类庄严宣告了物种发展的伟大理论——进化论。在此之前,人类有关物种发展的认识一直笼罩在唯心主义宗教统治的阴霾中。
人们认为类以及地球上的各种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神明所创造的,神主导一切!各个物种都是孤立的,其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达尔文本是一位基督教信徒,而他由于偶然的机会发现了宗教中许多违背现实的东西,于是开始怀疑《圣经》是不是真正的真理。达尔文是个极为认真的人,这也是他能抛弃神创论而研究进化论的重要条件。
在那个年代,违背教会之难,难于上青天。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总有那么一批坚持真理的人,不畏教会等反对组织的压迫,坚持真理,经过几个世纪,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奋斗,真理终于战胜谬误,人类终于见到了科学的曙光。达尔文就是这样一个为追求真理而不懈努力的人。
然而,科学与唯心的斗争是长期的。直到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90年代,有的宗教人士才承认了进化论。1996年,在生物进化论日趋深入人心的环境下,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不得不改变了教会对达尔文主义的否定态度,教廷不得不抛弃了“上帝创造世界和人类始祖”的信条。
而事实上,如今仍有很多人(主要是一些宗教信徒)否定并驳斥进化论。我不久前还看到一篇文章,文中仍然以神创论否定进化论。
由此,可想而知,在一百多年前,达尔文要否定残酷的教会的理论是多么的困难。读此书,让我知道了对待科学一定要认真,对真理,就要百折不挠地坚持。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同样值得钦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再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告诉读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将有对此问题更深入的论证。我想,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
两周前买了一本书《好吗,好的》,作者:大冰。
来这个公司之前就想好了,每月读两本书,一本关于工作的,一本读来消遣的。所以就去当当、亚马逊逛了一下。看到这本书在推荐榜上,仔细看了知道他还写过《乖,摸摸头》,《阿弥陀佛么么哒》。这两本书听说过,没读过,但是书评区挺好的,朋友也有读过的反响也不错。我是想,读就读新的,到时候也有吹逼的资本。
晚上下单后,后天中午就到了,打开一看,蓝色封面,一个小女孩捂嘴笑,很可爱,很舒服。书主要是写大冰在流浪,写作,工作中遇到的人和事。几个故事,几个人。有作家,导演,留守儿童,探险家,玩儿家,流浪歌手,卖茶的......每段故事都很精彩,都是我没有经历过的。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觉得大冰的生活真的是精彩,集各种身份于一身:主持人,作家,画家,流浪歌手,酒吧老板。在各个平行世界间穿梭,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生活方式,彼此互不干扰。就连钱,都是在每个世界用每个世界赚来的钱生活。他的生活是既可以朝九晚五,又可以浪迹天涯。这是多少人所向往的?
但是,就像大冰说的,这是他的生活方式,他写书不是为了让所有人都追寻他的足迹,是为了让人找到自己的生活方式,找到自己的方向。找到了方向就拼了命的去争取,去拼搏,总有一天你会为你做的决定骄傲,会享受成果,会为自己之前的努力感到骄傲。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查理九世》,书的作者是雷欧幻像,主要写了扶幽、墨多多、虎鲨、尧婷婷、查理九世几个人去埃及的一家博物馆参观,看到了一群工作人员浑身上下都缠着绷带,后来他们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墨多多问这小个女孩“你们为什么躲在柜子里面”?她说“那些工作人员要抓我”。然后,墨多多他们就开始了冒险之旅。
他们的冒险可谓是惊险刺激,九死一生,但他们通过观察研究,成功的过了一关又一关。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于是不慌张、多观察、多动脑,问题总会解决的。
《岳飞传》有很多的经典的故事情节,看的我如此如醉,如岳飞出世、组建岳家军、枪挑小梁王、宗泽赠盔甲、群英结义、岳母刺字、岳飞挂帅、被害风波亭、沉冤昭雪,一门忠烈……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这是一份罕见的遗书。因为,它既是一份被逼迫下的供词,又是临死之前留给世人最后的`八个大字。当初,岳飞被秦桧等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治罪,临行前,侩子手们再次提审岳飞,企图逼迫他在提前炮制的“供状”上签字画押。但是,岳飞视死如归,他取过笔来,大义凛然地在供状上写下了这八个大字。这八个如椽大字,一个个顶天立地,力透纸背,昭示了岳飞宁死不屈的精神和伟大高洁的人格,以及相信上苍最终会做出最公正判决的坚定信念!这是岳飞面对奸臣迫害的最好回答,也是他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遗言和期盼。值得庆幸的是,虽然岳飞受到了秦桧等人的不公正待遇,但是总算苍天有眼,他被迫害致死不久,遗言便得以实现。
岳飞去世20年后的1162年,宋孝宗下令为其平反,重新恢复他在世时的官位,不仅如此,岳飞还得到了后人至高无上的评价。记得国父孙中山评价如是说:岳飞魂,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代表,也就是民族魂。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要像岳飞一样爱祖国,孝顺父母,做一个忠孝之人。一定要报效祖国,为祖国的发展献出一份力量。因此从小就要努力学习,永不松懈,分秒必争。岳飞背上刺的“尽忠报国”也将成为我人生的座右铭,相信自己也一定会做到的。
他虽然被迫害致死,但他“尽忠报国”的爱国精神,却高高地写就在历史的丰碑上,存活在人民的心目中。
《岳飞传》是一本能让人感到北宋时期的衰败及大将杀敌的激烈心情的书。
《岳飞传》讲述了岳飞的一生。当岳飞还是婴儿时,他的父亲就被洪水给卷走了。而他的母亲独自抚养他,并教他读书识字。
幸好小岳飞遇到了几家热心的富人家,他们分别是汤员外、王员外、张员外三人。又过了几年,他们分别有了三个孩子:汤怀、王贵、张显。三员外一商量,请了一个周倜师父。后来他们又遇到了一个名叫牛皋的人,他也是来拜周老先生为师的。所以大伙与他结成了兄弟。从此,这平班兄弟习文修武,好不快活。
突然,北方的金国派四太子兀术为扫宋大元帅,命大王子粘罕为先锋,领兵60万,侵犯中原。这次进攻,兀术打了一个大胜仗,凯旋而归,并带走了宋朝的两位先皇。
过了一年,兀术起兵60万,再犯中原。这一次,中原的王子康王登基,称作高宗皇帝。高宗派出一员大将,他就是岳飞。岳元帅打了一个又一个的大胜仗,但中了兀术的金蝉脱壳计,导致金陵失去,君臣八人出逃。
此时,岳元帅派出大将,击退兀术,逃回本国,损失了大约50万人马。但是,兀术私通了宋朝奸臣,害死了岳元帅。
之后,岳家派出二公子岳雷出逃,去临安上他父亲的坟。一路上危机重重,幸好岳雷遇到了岳元帅手下的一班将领的儿子,他们都是父母或母命来到临安去给岳元帅上坟的。于是岳雷与他们结拜成兄弟,共同闯过秦桧设下的一道道难关,到临安去给他父亲上坟。
不想这时,兀术起兵60万,还犯中原。于是,孝宗皇帝惩治奸臣,并派出岳雷为元帅,率领众将迎击兀术,一次次将兀术打的落花流水,狼狈而逃。最后,三军攻过了界山,杀了守关者山狮驼和连儿心善;攻破了牧羊城,杀了守关者完颜寿,西云小妹,西尔达等将。直捣金国首都黄龙府,杀了金国顶梁大帅兀术,逼金国投降,并拿走了二位先皇的遗骨,班师回国。
读完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岳飞精忠报国之情,众将的丧兄之痛和凯旋归来的欢乐。只要读过这本书,你就一定能体会到人物的复杂心情。
前不久,我读了一篇文章《穷人》,读《穷人》有感550字。《穷人》通过对两家人悲惨生活境况描写,及批评了当是黑暗社会现实,也赞颂了劳动人民善良、无私的高贵品质。
《穷人》主要讲了;在海边,住着几户贫苦的渔民。其中,有一位渔夫的妻子叫让妮,她有五个孩子。一天,她的邻居西蒙死了,让妮和她的丈夫就无私的收养了西蒙的两个孩子……
不知为何,读完文章后,心里好像有一股暖流流过,温暖着我的心。也许,我是被让妮和她丈夫的爱心感动着我。如果说,师傅人家救了孩子,那是应该做的;但是,孩子被像让妮这贫苦的连鞋子都穿不下的穷人家收养的话,会感动全世界!他们的日子会变的苦上加苦,但是他们心中总有一份信念:再苦的日子都能熬下去,读后感《读《穷人》有感550字》。我明白,这是因为他们心中有爱。
爱的种子播洒人间。不久前,我曾看到一个乞讨者在路边乞讨。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路过,看了一眼乞讨者,然后掏了掏口袋,找到一枚硬币,扔进碗里;一个打扮贵气的妇女,连看都不看一眼,昂头挺胸着走了,忽然想到了什么,转过身,认了一枚硬币;让我感动的是一位满脸皱纹、穿着朴素的农民共奶奶,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包裹,打开,里面都是硬币,“哗啦啦”的声音是爱的钟声被敲响了,爱在人间!
《穷人》这篇文章除了题目有个“穷”字,文章里一个“穷”都没有出现过,这是因为穷人不穷,他们有爱的种子播洒人间,让爱的明天更加美好!
我喜欢民族英雄,如林则徐、朱德等,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岳飞,因此我喜欢读《岳飞传》。
当岳飞取完名的那一刻,一场洪水夺去了他父亲的生命,后来他们母子俩被一户富有人家救了,而且还收养了他们母子俩。岳飞有三个好朋友,名叫王贵、汤怀、张显。岳飞很羡慕他的三个好朋友,因为他们家有钱,有钱请老师教他们读书。而岳飞家贫穷,没有钱请老师,只能拿着小板凳在教室外偷听。有一次他们的先生临时有事先走了,只留下一道文章的题目,岳飞走进来想跟他的同伴说说话,而他的朋友们见到了岳飞就像见到了大救星一样,拜托岳飞帮他们写文章。岳飞无奈的笑了笑,按照朋友们的口气写了三篇不同的文章,结果越写越入迷,不禁在墙上写了一首诗,并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当他听到了急急的脚步声时,就赶紧离开了,先生回来了以后,开始检查他们的作业。他发现三人的文笔一下子都有了很大的进步,感到很惊讶。当他看到墙边有一首诗,便知道这三篇文章不是他们写的,而是一个名叫“岳飞”的小孩写的。他便让王贵把岳飞请来,免费收岳飞为徒。
由于岳飞家里没有钱买笔和纸,他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用沙子为纸,以树枝当笔来书写,条件十分艰苦。而我们现在的学习环境不知道比岳飞好了多少倍,我们在家有自己的书桌、书柜、电脑。还有钢笔、自动铅笔,还有橡皮、套尺,以及用不完的纸,用剩的文具就随便乱扔,打扫卫生的时候都能找到好多。在学校里,还有多媒体教室、舞蹈教室、音乐教室,还有宽阔的操场,我们有那么优越的条件,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我们的环境比岳飞好,只要我们勤奋,就能学的和岳飞一样好!
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下《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我懂得什么是友谊
这个主人公蟋蟀柴斯特原本在他的家乡康涅狄格州生活地很美好,但是有一天因为他的贪吃无意间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在时代广场它交了很多朋友。分别是老鼠塔克,猫亨利,还有他的小主人玛利欧。这本书写出了浓浓的友谊。
让我最感动的是玛利欧给柴斯特买房子的情景节,从这我懂得了友谊是这样的,玛利欧想给柴斯特买个新家。玛利欧去冯塞的店里去看蟋蟀笼子,冯塞给他看的是一个非常贵的笼子。玛利欧用自己的零花钱买来了一个蟋蟀笼子。有一天,柴斯特想回到它原来住的地方,他的小伙伴很舍不得她,所以他们拿出了各自藏了很久的食物,为柴斯特办了一个晚会为他送行,从这我感受到了友谊。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这份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
我记得一次体育课回班之后,所有人都非常渴,好像班级要闹旱灾一样。正好今天我没有带水,我到处借水,这样的状况谁都很渴,怎么会有人借我水呢?这时我的好朋友看见了,就叫我过去。她一共就带了一杯水分给我半杯。我连忙对她说:“谢谢。”她说:“不用谢,只是我也希望我没有水的时候你也能借我”。
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朋友才是最重要的,失去了朋友就等于什么都没有了。
一天,我在书上看到一个小朋友的故事。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这个小朋友写字的时候有个毛病,不会写的字不查字典,也不问人。有一次。他写一篇作文,叫“我去买人参”。可是,他不会写“参”字,他就把它漏掉了。于是,作文就成了“我去买人”!笑得我肚子都疼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道理:学习的态度要认真,不懂的知识要向人请教或查书解决,弄懂为止。
从今以后,我一定会认真学习,天天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