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名著《故乡》读书心得(精选29篇)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段缠绵多年的爱恋,一段进行中的不完美感情,这是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原本我订的并不是这本书,但我要的那本书被人拿走了,机缘巧合下让我拜读了马克?李维的第10部作品《偷影子的人》,并让我认识了这位大师。真正的高手,总是在平淡的题材中见真章,正因人人都有的经历,人人都体会过的情感,并不是那么好表达,如果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就等同于失败。而马克?李维,就是这么一个大师级的人物。
“一个会用风筝向你写出“我想你”的女孩啊,真让人永远都忘不了她。
太阳升起,我们的影子肩并肩拖长在人行道上。突然,我看到我的影子倾身,亲吻了克蕾儿的影子。于是,无视于我的羞怯,我摘下眼镜,模仿影子的动作。”这是书220页中的一段文字,书中还夹着一张明信片,配合明信片中的这段文字“感情,仿佛影子一样,如果你踩中了,就请带走我的心。”感觉真是美极了。
“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正因拥有一种特殊潜质而强大: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他人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忙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这是对书中主人翁的一段简短的说。作者为主人翁虚构了一个特异功能——能够偷别人的影子,从而走进别人的内心世界,窥探别人的保密。其实是在告诉人们每个人都有不幸的一面——即便是看起来强大的恶棍,我们要想超越自己,超越他人,只有以心换心,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人的立场,怀着悲悯慈悲的心,发现、明白别人的缺点、过失甚至是欺压、谎言。而不是一味站在自己的立场,用自以为是的标准衡量和指摘、仇视别人。在节凑快速的当下,这部书显得尤为重要。磨刀不负砍柴工。与影子的对话,其实就是与心灵的对话。读懂自己,才能读懂别人。原来,影子在很早之前,就是我们信赖的朋友了,只是自己在长大之后,渐渐忘记了。
《偷影子的人》的故事发展虽然以奇幻为线索,但却走的是温馨情感路线,读者陪伴着男孩从懵懂到成熟,感受了亲情、友情和感情的无限能量。如果问,谁能无怨无悔的陪伴着我们从出生到死去,有人可能会说是父母,也有人可能会说是友人,但人们都忽略了那个默默无闻永远站在身后、分享快乐与悲伤的“影子”朋友。对偷影子的小男孩来说,他过于纠结已失去的,却没有去珍惜已拥有的,父亲的离去成为了他心灵的创口,而他往往忽视了,母亲对他倾注了多少深沉的爱,想要去弥补他的缺憾。男孩心里满含着对母亲的爱,但是,这种爱他一向没有表达出来,他不知道的是,有的话,如果没有说出来,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了。成年之后的生活实在是丰富多彩,工作也很充实。他已经习惯了母亲对他的关怀,却粗心大意的,从来也没有关注到母亲已经渐渐老去,他甚至从来都没有偷过母亲的影子。他知道了那么多秘密,帮忙了那么多人,却惟独,没有了解过母亲的心。
“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不是为了握住我的手,而是要操控风筝的手柄。我把风筝交给她,克蕾儿的笑容无人能敌,我完全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克蕾儿,你要知道,对我来说,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是那种能够用嘶哑叫声擦去天空的阴暗、有着大提琴般音色的女孩。你要知道,全世界没有一个女孩能够像你一样让风筝快速旋转。”
“我们每一天早上都在码头相见。克蕾儿会先去小杂货店拿我的风筝,然后我们一齐跑向废弃的旧灯塔,在那里度过一整天。”
“我编造一些海盗的故事,克蕾儿则教我用手语说话,我渐渐挖掘出这个很少人熟知的语言的诗意。我们把风筝线钩在塔顶的栏杆上,“老鹰”盘旋得更高,在风中嬉戏。”
“中午,克蕾儿和我靠在灯塔下,共享母亲帮我准备的野餐。母亲是知情的,虽然我们晚上从来不谈这个,但她知道我和一个小女生来往,一个不会说话的小女生,套一句镇上的人对克蕾儿的称呼。大人真的很怪,竟然会害怕说出某些字眼,对我来说,“哑巴”这个词美丽多了。”
“偶尔,吃完午餐后,克蕾儿会把头靠在我肩上小睡。我坚信这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刻,是她放松的时刻。看着一个人在你眼前放松真的很动人,我看着她沉睡,想着她是否在梦里寻回自己的语言,是否听到自己清脆如银铃的声音。每一天傍晚,我们会在分离前亲吻。这是永生难忘的六天。”
这些对主人翁和克蕾尔感情的描述让我们知道值得庆幸的是,在感情上,男孩没有再一次在浑噩中迷失自己,当他成年后回到充盈着童年回忆的海边小镇,看到灯塔里那只带有岁月痕迹的风筝,男孩最后领悟了这么多年都在期盼什么,又就应去做些什么。当男孩与克蕾儿的影子紧紧相拥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原来爱是如此美丽……
什么样的一本书,会让你看完想静静淌着泪回味一下,同时感到温馨、诙谐、爱、喜悦和哀伤,这本书让我深深感动,甚至潸然泪下。它清新又纯真,充满了“小小的幸福感”,让我度过了很美妙的阅读时光,也为我保留了心里的悸动和孩童般的无邪灵魂,读完真的觉得情绪愉快!
去图书馆看书,看见了《金银岛》,书上明确地标明了“金波倾力推荐”,我于是把书拿出来,一探究竟。
吉姆是个善良勇敢,而且富有好奇心的男孩。因为一份藏宝图的出现,使许多人为此跃跃欲试。因此出现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夺宝之战。结果经历了一系列的磨难后,吉姆所在的船队终于得到了宝藏,帮助了许多穷人。
这个故事不禁让我怀疑:为了自己的贪念而用生命去换取财富值得吗?为了自己贪婪的欲望,那些强盗们在独得宝藏后你争我斗,自相残杀真是令人感到可笑。本来好好的,却因为经不住金钱的诱惑使一条条人命从世界上消失。还没碰到宝藏呢,就死了。强盗们为了体验富人生活,或说是要去花天酒地而死,真是活该!俗话说得好——“金钱是好的仆人,却不是好的主人”,对于金钱,它既可以令人死亡,也可以充当救世主。我们要合理利用金钱,例如吉姆和比尔船长,他们用金钱来帮助穷人。这不是很好吗?
令我最佩服的是《金银岛》的主人公吉姆,他单纯、勇敢、机智。而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即使见风使舵、心狠手辣的强盗约翰百般刁难,他也说:“我必须呆在这不走,因为我发过誓,而且不能辜负约翰对我的信任。”我认为,每个人都要学习这种“吉姆精神”——对任何事都十分勇敢,而且无论发生什么,面对何种诱惑,都坚定自己的内心。
《西游记》这本书是中国文学一颗璀璨的明珠。这是一本神话故事,讲了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事情经过。
《西游记》中人物性格各不相同,如孙悟空是神通广大,好吃懒做的八戒和勤快的沙僧。这本书极具想象力,从而它便成为了中国人民那个最喜爱的古典名著之一。
书中的故事脍炙人口、曲折动人。其中真假美猴王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一章讲述了是师徒四人在去取经的路上遇到了强盗,孙悟空只好杀了他们,不料唐僧大怒再次赶走了孙悟空。孙悟空他只好求助观音。观音他让孙悟空在此等候。就在孙悟空等候的时候有个小猴子冒充孙悟空打伤了唐僧。后来,两个孙悟空在花果山见上了,最后真的孙悟空打败了假的孙悟空,假的变回了原型,原来只是一个小猴子。真相大白后孙悟空又继续和唐僧一起去西天取经了。
书是流消的血液,书是灵动的生命,书是无尽的源泉。在书中行走,我感到的是智慧,是幸福,是释放,是温馨的宁静,是激烈的舞动……
许多人都读过书,都说:书能让人增长智慧。对此,我的回答是:“是的,书可以告诉你许多课本上没有的东西;每当你读完一本书时,就像挖掘出了一片财富;书就像你最忠诚的朋友,每天它都默默无闻的陪伴着你,给予你知识,给予你快乐,,更重要的是,它能带给你智慧和生活中的启示。”
我曾看过《莎士比亚》、《名人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傲慢与偏见》等,凡是只要是有趣的书我都非常乐意去阅读。有人说“没读过三国的,不是男人;没读过红楼的,不是女人”。但在我认为红楼不是还不是我能读懂的,在我眼里红楼梦,是枯燥的,是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是耐人寻味的。我觉得就算是大学生也不一定会读懂呢!我的梦想是能出口成章,在没有注解的情况下也能读懂文言文。读书能锤炼自己的语言技巧,提高语言的感召力、说服力、鼓动力,拓宽自己的语言内涵,增强语言的亲和力、凝聚力、向师力,丰富自己的语言积累,再现语言趣味性、灵活性、厚重性。当我们掌握了巧妙的语言技巧,打开了自己的视野后,可以品味出每一本书的真谛。
人的一生如此短暂能被记录和流传下来无疑是很不朽的功绩。像我们这样过着自己简单朴素生活的人,有机会接近了解高尚的灵魂是多么有意义的事。当寂寞又不想说话时我习惯拥有一本人物传记。虔诚地去倾听,以一颗谦虚的心,因为有很多经历值得慢慢想象体会和学习。在《名人传》中我可以仔细聆罗曼。罗兰述说音乐家贝多芬,雕塑家、绘画家、诗人兼建筑师米开朗琪罗,小说家托尔斯泰,虽然各有自己的园地,但他们都是伟大的天才,在人生忧患困顿的征途上,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能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献出了毕生精力。他们坚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忍果敢,不因悲苦与劫难而一味地沉沦,那么就定能冲破肉身的束缚,奔向人生的崇高境界的故事。
海伦。凯勒以一颗不屈不挠的心创造了奇迹。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她讲述着向往光明的愿望,她渴望着,她渴望着能有三天的光明,她想在这明亮的三天中看到让她的生命变得有价值的人,想看到光的变幻莫测和日出,想探索与研究。以一个盲人的身份想象如果自己能够有三天的时间看到世界,将会去做哪些事——包括去看看帮助过自己的人,以及去感受自然,品味艺术世界。
书中那真挚动人的情感,倾刻间唤醒了我沉睡的心灵像花瓣绽放在温暖的春阳中一般。书,充实着,快乐着,振奋着,青春的本色在书香的温润中闪光,炫彩,歌唱。
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大家就应都听说过吧!我暑假读了这本书。《水浒传》是作者施耐庵根据历史故事写出来的一本小说。
小说里写了最具反抗精神的李逵、性格刚烈的武松、最讲义气的宋江以及逆来顺受最后走上反抗道路的林冲,他们都是受朝廷迫害而走上反抗道路的。宋江每次打仗都用了智多星吴用军师的计谋,他们才会战无不胜。再加上梁山泊是个易守难攻的地方,那里三面环山,一面环水,所以朝廷没有把他们攻下来过。
梁山泊众好汉中功夫最厉害的是卢俊义,他被称为“玉麒麟”,还有“没羽箭”张清,你别以为他是射箭的,其实他是用石头打人的,而且百发百中。他们中我最喜欢武松,因为他不但功夫了得而且还赤手空拳打老虎。人们最熟悉的是武松打虎的故事,我从故事里明白古代的老虎都叫“大虫”,武松在一个名叫“三碗但是冈”的酒店喝了十八碗酒后,在山上用手打死一只虎,可想而知他的力气有多大,有多勇猛。我还明白武松最后在杭州六和塔出家,死后葬于西湖边,此刻在西湖边你还能望见武松的墓。
我要从这些梁山泊好汉的身上学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精神,可千万不要以武力来欺负弱小。
鲁迅在这部小说中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
我过去的家乡是一个美丽、和谐、幸福的世界,那里有我童年的美好回忆。有“一轮金灿灿的满月挂在深蓝的天空,下面是海边的沙滩,种着一望无际的绿色西瓜。”有一个天真可爱的年轻人,长着一张“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围着一个“亮”“银白色”的衣领,海边的“彩色贝壳”“红绿相间”。还有鬼,观音手,各种颜色的鸟:米鸡,角鸡,鹧鸪然而,现在的家乡已经变得腐朽,荒凉,死气沉沉,而以前生机勃勃的飞跃之地已经麻木。他过着艰苦而麻木的生活,成了一个“有道德、有纪律的人”。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鲁迅记忆中的“故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它是一个美好的世界,实际上是一个少年美好灵魂的反映,是他与少年和谐精神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看到鲁迅,对鲁迅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的“主人”让他们不再像以前那样亲密,让他们变得陌生,让他们之前的亲密关系活生生的撕裂。
在当时,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真正的家乡”是一个精神分离、失去活力、人与人之间失去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着一种传统道德,这种道德压抑了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失去了生命力,使人精神麻木,使鲁迅和润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
看完这本书,我为他们失去的友谊感到难过。同时我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新的社会,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我们不用地位和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们有真诚的感情。
读完《平凡的世界》,心中有种火辣辣的感觉,有时禁不住热泪盈眶,我没有资格对他评诉,只有对他感动。
纵观全书,我觉得可以用四个词概括,苦难、奋斗、平凡和伟大。而贯穿其中的的是亲情、友情、爱情。讲述了一个平凡的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农民的生命同伟人的生命有同样的价值,普通人的劳动业绩同伟人的业绩一样伟大。
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的平凡生活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事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的心,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亲情。
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其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负重,不卑不亢的学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通道中……
在这些平凡的故事中,作者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样去生活,和我们对于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生活让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
我读了《少年闰土》这篇文章,我知道它是选自鲁迅的《故乡》,读后感触很深。我对鲁迅和闰土都产生了崇敬的心情,为他们的深厚感情而感动。
文章主要讲了当时的鲁迅是一位富家少爷,住在城市里,过的是无忧无虑的富足生活,为大祭祀值年而认识了一个穷苦农民的儿子——闰土。他们在交往中成为了好朋友。通过雪地捉鸟、拾贝壳、看瓜刺猹等活动,玩得开心。但正月一过,闰土要走了,可是闰土走了以后,就没了音讯,只寄来过一包贝壳……
读完这篇课文,我觉得鲁迅尽管是富家子弟,但是他一点也不认为闰土的“土”,反而在不断的交往中加深了友谊。这是一种高贵的品质,特别是鲁迅成了伟大的文学家,仍旧没有忘记闰土,他,这种品德真的是朴实无华。值得后人学习!
我也有好多亲戚在农村乡下,我也经常利用节假日到那里去,那里的生活的确值的回味,而且农村孩子有很多的优秀品质值的我们学习。
《故乡》年,鲁迅不仅注意到了家乡的变化,而且用闰土和杨二嫂两个有代表性的例子证明了一个字——的变化。无论是故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说话很有正义感的感觉,尤其是最后一句: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走得多了,就会有。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则,怀疑,胆怯,因为贫富不同。障碍太多,差距太大。差距太多,让人拒绝。人们说懂事,我觉得只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因为他们的童真和天真是被现实一点一点打磨出来的,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在这个荒凉的社会里成长起来的。例如,润土在沧桑中成长。他不仅身体有了变化,内心也有了无奈。他恭敬地叫鲁迅:“先生。”而前面的笑就叫鲁迅:“荀哥!”飞跃的土壤已经在社会的寒冷中消亡了。真是莫名其妙。所以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只有这样,鲁迅才想拿起笔来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路,让后人走过这条路,开创新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更多的人会变成路。人们常说要懂事,其实未必如此。还不如天真一笑。
当我看到我的家乡时,我感到一种悲伤的感觉,我不禁颤抖起来。友谊会在时间的过滤后褪色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地叫道:“润土兄弟!”而闰土沉默的回复。之后他又喊了一声:“先生!”我知道他们的友谊没有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就像一条小溪。我开始害怕。我怕我最好的朋友会贬值。时隔多年,也许我才想起来原来有这么一个人。我不要这个,就像鲁迅不要水生和宏子一样。走自己的路。哎,世界上不是有永恒的友谊吗?世界上没有路,但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这句话我以前听过,但一直没听懂。看了以后明白了,规则只有一条,没有它的人多了,就成了规则。凡事总有个开始,当所有人都认同他的时候,就成了合理的事情。我恍然大悟,哦,我爸妈的所作所为,在我们看来不可理喻,却有其意义。感情会褪色变质,但只有回忆不会变。时隔多年,改变对他的感情不是你的错,不了解他才是你的错。
看了鲁迅的《故乡》文章,最想说的就是闰土。
鲁迅在文章中回忆说,闰土是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灿灿的满月,海边的沙滩上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戴着银戒指,手里拿着钢叉,想尽办法捅驴,但驴扭着身子,从胯下跑开了。”是典型的南方帅哥形象。在一次家庭大祭祀中,润土和鲁迅相识,并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当时,虽然润土家境不好,但他见多识广,知道很多事情。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我整天被困在天上。润土还告诉他许多奇怪的事情:獾猪、刺猬、角鸡、悍妇……这些鲁迅永远不会忘记。
看完《故乡》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写的:“我在昏暗的灯光下,眼前铺开了一片海边的绿沙,上面深蓝色的天空挂着一轮金色的满月。我想: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有独特的解读。这本书。主要是想告诉人们,有希望不奋斗就没有希望,有奋斗才有希望就没有希望。虽然“希望”很难实现,但只要你去探索去实践,就有可能实现。希望之路是祖先用自己的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实践的路,是祖先探索的路。
刚开始看《故乡》的时候觉得太无聊了,经常浪费时间,没有认真做作业。匆匆忙忙的写,潦草低效。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意识到阅读是多么有趣,如何珍惜时间。记得那句谚语:“一寸光阴一寸金,一寸金买不到一寸时间”?相信大家都会很熟悉,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故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为了钱杀人。看,这是鲁迅的名言。让我们以此为座右铭。
在读《围城》时,我总是觉得我和方鸿渐很像,明明只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却时刻受到时代和社会的束缚;明明不想伤害周围的人,却在无形中伤害了每一个;明明在时代背景下只想混混日子却有时还存在一点点的正义感和良知。常常因为做错事想要忏悔和道歉,却在后来默默骗自己,事情过去了就算了。唐小姐是小说中没有染上被嘲讽调侃意味的人物,他们之间的感情不掺杂任何的世俗的东西,可以说是给人新鲜纯真的感觉,好像让人们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原以为他们可以经历种种挫折然后在一起,但是没有想到他们竟然如此轻松的就放弃了对方,就好像我也不能坚持我的所爱一样,很难将自己喜欢的东西进行到底,最后被别人说成半途而废的人。
我很喜欢钱钟书的语言,从不吊书袋子,没有半点浮夸风。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写出最贴近我们内心的东西,用最温柔的话语批判周围的人和社会上的事,有可能他经历的比我们多,所以想到的比我们深刻。方鸿渐的一生就像是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有些东西是注定的,有些东西是我们错过的,肯能我们最后得到的并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太多太多的人,而大部分都是过客,我们想留都留不住。就像是船只,别人在我们的港口停留过,我们也在别人的港口停留过,可是这只是时间长多的问题,船不可能永远停留在一个港口,我们终将离去,驶向远方,虽然没有人知道终点是什么,但我还是前进了。
有可能你会认为我这样看待方和唐的爱情太过于庸俗、肤浅和幼稚,可能有些人说作者就是要营造出这样的气氛,让人们感觉得不到的才是的。但是我真的希望他们在一起,我不明白,为什么美好永远只属于片刻,而围绕我们周围更多的却是生活的艰辛和无奈。也许会有人说这就是生活,但是我觉得这话只是一个世俗的人长期被生活压迫所发出的叹息。至于,为什么美好的东西总是留不住这个问题,没有人能够回答。
上个周末,我阅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读完后我不禁为海伦的事迹深深地打动了。
故事中的海伦·凯勒是一位小女孩,她在19个月大时因一场大病而变得又盲又聋,因为这些,又从而变“哑”。但在她六岁九个月时,莎莉文老师来到了她的身边,教会了海伦说话、拼写等很多事情。最终,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她不仅出色的完成了学业,还到处帮助许许多多和她一样的残疾人,为慈善事业做贡献。
当我读到海伦幻想如果自己能得到短暂的三天光明时,我被深深地吸引了。海伦在有限的第一天里,她最先想到看看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接着她想看看自己的盲文书籍和大自然的美景。在第二天,她要去博物馆里浏览过去和现在,还要去欣赏各种艺术品。晚上,她则选择沉浸在戏剧中。在拥有光明的最后一天,她想看看城市的美景,逛逛街,参观一下外国人居住区。
在她有限的光明里,我惊奇地发现,她想看到的东西对我来说却是再平常不过的,我却没有发现它们的美。
读完这本书时,妈妈刚好叫我去吃饭,当我坐到饭桌上,看着妈妈准备的一桌饭菜,突然觉得格外幸福。我认真的看着妈妈说“谢谢妈妈每天给我做饭,辛苦了!”
我想,假如只给我三天光明,我所想看到的也不过就是我现在所拥有的。我想好好看看父母、亲人、朋友和身边的每一寸风景,好好看看这大自然的风光。而现在的我已经完全拥有这些看似平常却无比珍贵的东西。
往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珍惜生活,珍惜亲人朋友,把平凡的生活过的多姿多彩!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这一长篇巨著的作者是罗贯中,他从刘备、关羽、张飞三人从桃园结义开始,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内容,讲述了东汉末年至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的战争故事。
1、[过五关,斩六将]关羽打听到刘备的消息后,决定去河北寻找刘备,他带上嫂嫂,杀死了东岭关的孔秀、洛阳的韩福、泥水关的卞喜、荥阳的王植以及曹操的大将蔡阳。
上面这一则故事写出了关羽重情重义,不论曹操对他有多好可以,也不忘记刘备的恩情,决心找刘备。是啊,我们在日常生活也要重情重义,毕竟重情义可以交到朋友,朋友是非常重要的,毕竟众人拾柴火焰高,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
2、[黄盖巧使苦肉计]曹操打到江东后,连吃败仗,便想出让蔡氏兄弟当间谍,结果,黄盖使用苦肉计,让曹操83万大军,全军覆没。
上面这一则故事,主要写了黄盖不顾个人的安危,为了击退曹操,舍弃自己的身体,来打退曹操,这个故事让我想到课本《天鹅的故事》,其中天鹅也是不顾自己的安危,为了破冰让自己与其他天鹅吃上食物-鱼儿,让自己的身体受伤了,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要向他们学习,做事一定要为他人着想,不能只想自己,否则你的路会越走越窄的。
上面这两则故事是我在三国里最喜欢的,通过阅读《三国演义》,我相信只要经过我们后天的努力,任何事情都可以找到解决的办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最后通过不断的努力与追求,你的人生永远会被一片烂灿的阳光所照亮。
以前,我只喜欢看故事书,不喜欢看科普类的书,因为我觉得科普书很枯燥。可爸爸说看书要全面,科普书也要看。我慢腾腾地打开了《地球的故事》,才看两页,我就被这本书诙谐、幽默的文字给吸引住了。这还哪里是我印象中那种罗列一大堆的数据、文字深奥难懂的地理书呀?书里充满了趣味性,比如:“什么是‘两级’呢?拿一根毛衣针笔直地穿透橘子的中部,针穿入和穿出的点就是橘子这个球体的两级”比喻多么形象贴切呀。
读了这本书,让我更加喜欢地球家园了:辽阔古老的亚洲、生机勃勃的非洲、科学发达的欧洲、神奇特别的澳洲、美丽可爱的美洲!英国、法国、中国……一系列的国家跃然纸上,通过作者的描述使我对这些国家的地理位置、气候形成、历史背景有了深刻的了解,也让我明白人类对于地球的改造是相当巨大的,这也让我不禁想到了如今急需解决的环境问题。
地球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富饶,那么的神奇,那么的古老。可是,地球妈妈正在忍受着煎熬,乱砍乱伐、施放毒气、猎杀动物、乱扔垃圾……我们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如果地球被污染了那我们人类就不能生存了。所以,同学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如不浪费、不乱伐,不猎杀、不乱扔……让我们行动起来,保卫这个在太阳系中唯一一个出现过生命的星球—地球。
这本书里讲到的伟大发现,都是科学家凭借着丰富的知识,用先进的仪器和设备经过长时间研究发现的。我想,如果小时候不好好学习,没有储备足够的知识,将来即使发现了问题也解决不了。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掌握扎实的科学知识与技能,长大了才能为人类的科技事业做贡献。
《地球的故事》这本书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它让我深深认识到: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只有和平共处,共同呵护地球家园,才能拥有美好的未来。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作家笛福,故事情节生动,内容丰富,很耐人寻味。
故事主要讲主人公鲁滨逊出生在一个不错的家庭,他酷爱航海。有一次,他去远航,可在一个地方,风浪很大,后来鲁滨逊是用一艘小艇划到岸上才算脱了险。还有一次,他的船遭到了海盗的袭击,鲁滨逊被海盗抓去当奴隶,后来才逃了出来。不过,更大的灾难还在后面呢!他去几内亚时,他的船沉没了,他被冲到了荒岛上,开始了他长达28年的荒岛生活。在这28年中,他从刚开始的绝望,变成后来的生活美好。他克服了许多困难,他有田地、房屋、羊圈,自己无忧无虑。
这是我最敬佩的地方,因为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即使是再有信心的人也会气馁,可鲁滨逊不是这样的,他不气馁,他很有信心,所以他最后能帮助一位船长平定叛乱,结束了他在荒岛的生活。我推荐这个文章,是因为它的情节生动,并且跌宕起伏。详细的讲了鲁滨逊一生的生活和他的航海经历。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跃跃欲试了呢?也想看这本书了呢?那就来细细的品尝这个著名小说《鲁滨逊漂流记吧》!
一场龙卷风把小姑娘多罗茜和小木屋吹到了芒奇金国,木屋下落时压死了东方恶女巫,她得到了银鞋,她想回家,善良的北方女巫告诉罗茜求到翡翠城找回家的办法。
在去翡翠城的路上,她搭救了缺乏脑子的稻草人,救助了无心的铁皮人,收留了胆小的狮子,铁皮人杀了野猫救了田鼠女王。
他们一起在温基国遇险,多罗茜一盆水溶化了西方恶女巫,得到了金冠,田鼠女王告诉多罗茜用金冠唤来了飞猴,飞到了奎德林国,请求南方善女巫帮助她回家,女巫告诉她银鞋使用方法,多罗茜终于实现了回家的愿望。
《绿野仙踪》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多罗茜虽然只是个弱小女孩,但她做了很多善事,就结交了‘南北方善女巫’、稻草人、铁皮人、胆小狮、田鼠女王等好朋友,在朋友的帮助下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而强大的‘东西恶女巫’因为做尽了坏事,最终都被弱小的多罗茜灭亡了。
稻草人需要智慧、铁皮人需要爱、胆小狮坱要勇敢,经过和多罗茜一起历险结束后,他们都得到了心里所求的东西。
《绿野仙踪》告诉了我,智慧、爱和勇敢,是在不断地努力,才能得到的。
金冠可以实现自己的愿望,银鞋可以飞到心中所想的任何地方,但是如果不是南方女巫告诉多罗茜银鞋的用法,田鼠女王不告诉多萝茜咒语,多萝茜能回家吗?
《绿野仙踪》告诉我从小要认真读书,培养能力,才能在实践中有更多解决问题的方法。
多罗茜拥有宝贝金冠,但是如果多罗茜不把它送给南方女巫,非但稻草人、铁皮人和胆小狮都满足不了自己的愿望,她自己也回不了家。
我也有心目中的宝贝,当别人向我要的时候,我应该学多罗茜那样说一声:“我愿意!”
《绿野仙踪》一生必读经典,百读不厌的名著。
《茶馆》是以北京一座茶馆为舞台,事实上,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展开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混战时期和国民政府在大陆的统治崩溃前夕三个不同时代的生活场景和历史动向。《茶馆》是老舍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空前的范例”。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茶馆》里有些语言我特别喜欢。大傻杨的话是一个非常巧妙的开幕办法。我从来没听过数来宝。我发觉了中国人跟美国人说话的法子很不一样,差别相当大!中国人是比较含蓄;他们常用客气话和婉转的话,这是中文最难学的地方!在《茶馆》看到了地道的中国人的说法,笑的是在第二幕,两个拜把子兄弟想娶一个太太,但是不好意思告诉刘麻子他们的奇怪要求,他们当然不直说出来,反而他们说,“这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人笑话俺们的交情。”刘麻子同意,“没人耻笑。”他们又说,“那你说这三个人的交情也没人耻笑吧?”我也很喜欢刘麻子的反应。“平常都说这小两口儿,小两口儿,谁听说过小三口儿的呢?”中文里真有微妙的意义!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也许这个世界给予人类的的一生必须背负着的沉重的烙印,便是如影随形的孤独。从这一点上来看,无人不孤独。肉体、外在与表面是停留在这个繁华热闹的世界,与无数人打着交道,生活在群体中。灵魂、内在、却是活在独自、只有的世界里,精神是独立于肉体而存在的,思想能与外界分享、交流,可灵魂必须得到独立的思考才能得以更高层次的深化。
有时候身边的人越多,与外界的沟通越多,得到的信息与反馈越多,就越能体会到内在世界精神的与独立。外表接受阳光,内心处以安静、幽深的黑暗;外界流经时光岁月,内心的自我则得以一片凝固的永恒的时间。在此间隙,肉体与表面光滑无损,思想与灵魂历千锤经百炼、在无数思考疑问中打磨淬火、zui终到达片刻的成熟。
世间本无对错,只有不同的理解与不同的见地。成熟与不成熟,界限非常模糊,无所谓何谓正确,不同的人以不同的解释获得不同的支持。本无善恶,取人性命,报以恶果,若失去性命之人本就为罪大恶极之人?杀人者无心、有心;失手、蓄谋,各样情况交错,以何为标准、准则?有信仰与有无信仰的人,生活方式也翻天覆地之变化,若以对方为正确,岂不是杀人至于无形,否定了一个人的生命的的意义,倒比扼杀了这人的性命更加残忍。学习有各种方法,以为融会贯通zui佳,并不需反复询问知识深浅。分数可衡量某个时期的付出,却得不出此人品行、智慧的丰富程度,为蚁群所用,多中取少之时,才为体现分数考试价值之时。知识永无止境,断章取义、以小断大、舍远贪近、求分弃才需改进。
对待人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态度、人生观与原则。
自认为,温婉的细涓长流的为zui惬意不过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理想生活,简单而又难得。书本,单人,细笔,空房独处一下午。房外倾泻阳光,房内静聆阅书,感受文字的世界,享受独处的快感。刹那间,能听见平凡渺小的生命中,心灵的深处,身体里,灵魂在亘古持久的孤独中永恒的巨大的轰鸣。
我的生活态度,也便是独立且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无论是面对过去,现在,或是未来。
今天,我看完了美国著名作家房龙在1932所作的作品《地球的故事》。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知识。
房龙是美国著名的人文主义大师,在历史、文化、文明、科学等方面都有著作,他擅长用文学手法,图文并茂,把自然地理的规律和人文地理的千姿百态展现在读者面前。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中国:东方的文明古国”。我很喜欢这个章节,也许是因为我对自己的国家有些偏爱,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从这个章节中学到了许多知识。虽然我也是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但这个章节中关于我国京都的历史我还是今天才了解的。北京作为天朝帝都,已经有了850多年的历史了,见证了无数荣辱兴衰。在这里,我想谈谈“衰”。在“中国:东方的文明古国”里,“衰”,是从大清王朝的闭关锁国政策开始的。清政府锁住了国门,使得人民们只知道埋头耕地、不问世事。大清王朝过着与世隔离的生活,不知道西方的工业革命正在轰轰烈烈地进行着,直到1840***战争爆发,才发现自己已经不是西方人的对手了。
除此之外,《地球的故事》还有许多让我受益的地方,我觉得这是一本很好的书。
前几天,我看了《水浒传》这本书。一百零八将做好事的情景,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
《水浒传》的故事非常吸引人:鲁达拳打镇关西、吴用智取生辰纲、武松景阳冈打虎······一百零八将梁山大聚义。好汉个个豪气冲天、重仁重义,演绎了一连串轰轰烈烈、惊天动地、大快人心的故事。
史进挥泪告别朱武兄弟,来到经略府的一个茶馆里。在这里他遇到了这里的提辖,叫鲁达。于是,两人便结拜成为兄弟。当他们谈的正高兴时,听到一阵阵哭声,鲁达问酒保:“是什么人在隔壁哭哭啼啼,搅得我兄弟吃
不好酒,你去把他们喊过来。”父女走过来,姑娘说:“官人请息怒,小女名叫翠莲,到这儿来投奔亲戚,郑大屠夫逼我做他小老婆,说要给我三千贯钱,可是没有给我们。大娘子把我赶出来,还要我们还他三千贯钱。我们
只有靠卖艺还他钱,心里觉得委屈,便啼哭起来。”鲁达听了,很是气愤,来到郑屠夫面前,使劲折磨他。最后死了!!!
我们要向鲁达学习,做一个勇敢、坚强、拔刀相助的好汉。
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故乡》中,为他和润土描绘了一个美好的童年,使人们无限向往,但结局却是悲惨的。两个交情很深的孩子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看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时间可以撕毁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在重演。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就是喜欢鲁迅和润土吗?
我一直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比大海还要深。现在看来,这只是我们童年的幻想。
张凡和我年龄差不多。小时候经常和他一起在村里转悠,我们会很乐意一起捅马蜂窝。我们经常一起爬桑树,享受美味的桑椹枣,直到嘴唇和牙齿变成紫色。然后我们会看着对方紫色的嘴唇笑。我们经常一起分享个人秘密。比如他曾经跟我说过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跟他说过我“喜欢”的女生的名字。到现在,我觉得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孩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是否还记得。我们有过一些小冲突,但几个小时后就和好了。这七年,我们就像兄弟一样,他去哪我就去哪。总之,方便我有他的位置。
到了初中,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可能我有自己的目标,只想学习,放假很少去他家。我在家看书做作业,渐渐疏远了他。也许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在一起了,因为这是小孩子做的事,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告诉对方我们的小秘密了。我们开始学会半心半意的面对对方,会觉得把秘密藏在心里更好。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去年寒假,我只见过他一次。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像润土一样相互尊重。当他谈到一些学校的事情时,我只是笑了几声。那种笑声似乎是命令式的笑声。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就谈完了,好像再也没什么可谈的了。自从那次会议后,我再也没见过他。童年的欢笑和欢笑的场景都消失了。我很想恢复小学时候和他的亲密关系,但好像一切都已经注定了。我和他一起走在既定的道路上。他往东,我往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如果我的命运可以由我自己选择,我愿意永远和他在一起上小学。我真的不想看到1978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
我无法想象我们的关系在十年或二十年后会是什么样子。
的确,时间可以撕毁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看完《故乡》的感受。
暑假里,我拜读了《走进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是教师的典范,做人的榜样,世界教育大师。他的“尽义务”、“给予”、“给别人带来快乐”的“奉献”思想,他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优秀人才”、“培养真正的人“、”我把心给了孩子们“等思想让我在暑假里时时反思自己两年教书生活里的点点滴滴。他经历35年的教育生涯,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记录、总结自己的教育实践,形成了丰厚的苏霍姆林斯基教育经验。通过遍遍阅读,我一次次受到了这位教育大师的精神洗礼,接下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阐述。
一、人是财富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优秀人才,“如果让每个人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那么任何人都可以达到全面发展的最高阶段——不仅在创造物质财富方面,而且在创造精神财富方面,成为一个无与伦比的优秀人才“。作为教师,我们应该接受并将无私的爱奉献给每个孩子,所有的孩子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爱因斯坦。
我认为,在当今的大环境下,做到真正意义的“爱学生”,不掺杂任何杂念,这真的是一种教育理想。坦诚的说,我觉得我没做到。我经常因为学生不良行为屡教不改而费解进而怒火冲天,经常因为学生一道题“百讲不得其解”而愤怒。虽然多数时候我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大发雷霆,不去伤害他们的自尊心。但做到这样是远远不够的,不伤害他们和发自内心的爱他们,就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这两种心理状态所表现出来的直接行为哪怕是一个眼神都是完全不同的。我真的会因为这些而对他们有条件反射的不喜欢。因为学习不好的孩子往往各方面的能力都不协调,经常会做出让人愤怒的事情。我觉得这样真的不应该,其实这种愤怒正是对发展中的孩子不能正确对待的表现。每个孩子每天都是新的,因为他们每天都在变化,正在成长的孩子很容易被改变。“我们也曾经是孩子”这么浅显的道理,当我面对孩子的时候往往被抛在了脑后。这就是与真正的“好教师”的最大差距。自己真的还需要深刻的反思与“修炼”。
二、游戏与休息篇
游戏在儿童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游戏既能给儿童带来快乐,也能展现出儿童的创造才能。没有游戏,儿童就没有完满的智力发展。孩子们在游戏中迈上认识阶梯的第一级,他们的智力生活受着美、故事、音乐、幻想、创作和游戏的鼓舞。凡是激动了他们情感并因美而吸引了他们的,都深深地印在了记忆中。关于休息,一天中的几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是一个人精神生活最为复杂的时间。使学生在学习和体力劳动以外的几小时,充满着活跃的、令人振奋的思想以及深厚的道德情感、智力情感和审美情感。儿童在休息时间的精神兴趣越浓厚,那么学习、上课时的脑力劳动便越能吸引他。而现在的儿童,每天满满的辅导班生活充斥着孩子们的生活,只能说现在的孩子离休息与游戏越来越远了。
此书的开头,“一个好教师意味着什么?首先意味着热爱孩子,感到跟孩子交往时一种乐趣,相信每个孩子都恩呢该成为一个好人,善于跟他们交朋友,关心孩子的'快乐和悲伤,了解孩子的心灵,时刻都不忘记自己也曾是个孩子。”值得我们每个年轻教师去领悟。
苏霍姆林斯基读书心得9
读一本好书能够发人深省,是读者产生共鸣。学生时代,常会在寝室里和室友分享自己喜欢的书籍,如今踏上社会,琐碎的事情多了,那些我想要看本好书的心情也渐渐的少了。本学期,园领导给我们创设了专用的阅览室,投入资金购买了很多关于幼儿保健、饮食营养、学前教育方面的书籍,当然还有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书籍。每周一中午空班的时候,我们几个同事就会约好一起去看书,这又仿佛回到了校园时代与同学一起看书的日子。这次我又细细的品了品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这本书,又使我有了新的体会。
苏霍姆林斯基撰写的写本书中,一共对教师有100条建议。其中第二条就是在论述教师的时间的问题——“教师的时间从哪里来?一昼夜只有24小时”。书中举例说一位女教师的来信中表示:“是的,没有时间!”——这是教师劳动中的一把利剑,它不仅伤害学校的工作,而且损及教师的家庭生活。作者又举例,一位有30年教龄的历史老师上公开课,由于他上的太出色,听课的教师与视导员听得太入迷竟然忘记了记录。课后,听课的教师对他说:“你把全部的心血都倾注给自己的学生了,您的每一句话都是那么有感染力,你花了多长时间准备这节课?”那个老师老师回答:“对这节课,我准备了一辈子,而且,我都是用终生的时间来备课的。但对这个课题的直接准备,或说现场准备只用了15分钟。”读到这我产生了很大的疑虑,什么是“用终生的时间来备课呢?为什么那个老师说我准备了一辈子?”继续往下读,我才知道“终生的备课”原来是读书,他不是为了上一节课而去准备,而是将自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阅读过程中所积累的知识告诉给他的学生。再想想自己的备课,我只是在单纯的为准备一节课在备课,单纯的在备学习活动中的素材点,怎么样和这个老师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东西与教学结合起来了,这是我要思考的东西。联想到大教研中观摩佳佳老师的一节活动《小兔找太阳》,一节原本简单的语言课《小兔太阳》竟上成了一节综合活动,活动中包括语言、计算、科学,充分发挥了孩子的想象力与记忆力。当孩子说道月亮有时也是“圆圆的、红红的”这个现象时,她也应将月食这个现象应答自如。活动后还留给幼儿探索的机会,让孩子们思考“为什么太阳能热水去需要太阳”使整个活动有了延伸,有了新的知识点。能上出这样好的优质课离不开教师的实践经验,更离不开教师本身的知识水平,才会在孩子提出疑虑的时候应答自如。
书中表明,一些优秀教师的教育技巧的提高,正是由于他们持之以恒的读书,不断的补充他们的知识的大海。如果一个教师在他刚参加教育工作的头几年里所具备的知识,与他要教给儿童的最低限度知识的比例为10:1,那么到他有了15年至20年教龄的时候,这个比例就变为20:1,30:1,50:1。这一切都归功于读书。现在回想,为什么园领导和组长让我们看《教师成长手册》、《课程纲要》,给我们创设阅览室、让我们多看书,这都是有原因的。在没有弄懂原理知识、不掌握孩子年龄特点的基础上去盲目的备课、上课是不会产生优质课的。
作《给教师的建议》,真的让我受益匪浅。我知道做为一名新教师,要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一定要多看书。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阅读过程中吸取他人的教学经验,丛中取长补短使自己的头脑更加的成熟。
《活着》这部小说讲得很悲惨,当一位名叫富贵的老人以乐观的心态讲述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个地离去,我们同情他。当然,这个世界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年轻的时候做过多少蠢事,也许将来有多少厄运发生在你身上!我们也许会同情他,但并不会可怜他,因为人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所以富贵的故事告诉我们:但行前路,也要考虑后果!
人生本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无论是孩子还是父母,亦或是为人丈夫,都应该先学着做人!有些东西可以去尝试,但需要一个合适的“度”,正如《活着》中的富贵,不能因为父亲是地主,家里有钱,就不顾父母,妻子的阻挠,到外面的花花世界去追求自己所谓的“人间极乐”!
人生在世,何来亏欠,都是本色出演!人生都是一场骗局,谁的骗局高明,谁就活得更好!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同样也是世界上最傻的动物!有些东西拥有的时候,不懂得去珍惜,直到失去后才后悔莫及。我们望着富贵和老牛的背影渐行渐远,从他们的背影中,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辛,看到了活着的不易。故事的最后老人和老牛成为彼此的依赖,也许剩下的时光可能会很累,但我希望他们是快乐度过的,也愿他们只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容易的,但活得潇洒,每天都快乐却又是非常困难的。《老人与海》中说:“一个人生来并不是要给打败的,你尽可能把他消灭掉,但就是打不败他”,我想既然活着,就去和所谓的命运抗争。正如电影哪咤中所言“若命运不公,就和它斗到底”!你问我人是否能改变命运,我不晓得,但我晓得的是,不认命也许就是富贵的命吧!
小说《罗生门》是芥川龙之介发表的第一篇小说,故事梗概是:大灾后,一名被主人辞退的仆役,在京都的罗生门下避雨。走投无路的他,起了“除了当盗贼,别无他法”的念头。他爬上罗生门的门楼准备暂过一夜,却发现一个老妪正在薅死者的头发。他心中猛然升腾起正义感,质问老妪。老妪回答说用死者头发做假发卖钱来维持生存,并且,这些死者,生前也不是善良之人。仆役对老妪的憎恨之心慢慢减弱,最终竟剥下老妪的衣服在黑夜中逃遁——也许卖了去换顿饭吃吧。
小说中的奴仆为生存所迫,一开始就有了当盗贼的念头。可是当看到老妪薅死者头发时,他心中的善良和正义感还是本能地表现出来。他听了老妪的解释,那种当盗贼的念头又重新升上心头,罪恶感慢慢消解了——这是个复杂的社会,许多人为生活所迫而走上邪恶之途。或许,社会本身就存在邪恶,对邪恶的邪恶,也算不上缺德。甚至,他在剥老妪的衣服时,为自我找到了打劫的.理由:“我不这么做,就得饿死嘛。”
应对复杂的社会,善与恶都不是那么容易定义的。更何况,人心之复杂多变,善恶观是以人对社会认识的深度和目标取向为依据的,作为一般人,总是选择对自我有利的方向。
仅有在生活无忧、风气淳朴的社会里,人才会活得有尊严,有善良的愿望和对罪恶的憎恨。在一个贫穷、不公正、风气恶劣的社会里,罪恶感会被消解,善良和正义成为一种摆设和借口。
当下,人们对社会公权力的滥用已经习以为常,对官员和国企经理贪污款额的理解程度已经越来越高,对各种各样的愚弄和欺骗已经不再愤怒,对种种的不公平已经无话可说。罪恶感正在道德的团体沦丧下慢慢消解,并且,催生新的罪恶。
罪恶感的消解,是社会的悲哀。
今天我在家里读了《水浒传》,知道里面的主人公是宋江,水浒传上写了宋江和一百零八名好汉一次次打败霸主和恶霸,有鲁智深打败的镇关西,武松醉打蒋门神,杨志卖刀杀了牛儿,这些坏蛋和恶霸最终还是被杀死了,有的霸主仗着自己家有钱或是当官,到处胡作非为。
在水浒传里,宋江是个出了名的人,他开始是独自一人,在一个地方认识了武松,武松后来到了梁山泊,梁山泊的原寨主没有热烈招待他,可晁盖等人逃到梁山泊,梁山泊的原寨主却热烈招待他们,武松很气愤,便杀了原寨主,以后,梁山泊寨主便是晁盖,晁盖便坐了第一把交椅。
之后宋江来到梁山泊,再三推辞,做了第二把交椅,再打曾头市的.时候,晁盖因气愤曾头市的人教小孩儿骂他们,亲自带兵打曾头市,不想被曾头市的人用毒箭射中脑袋,回梁山泊中毒而死,晁盖死后宋江派吴用上山请卢俊义,请卢俊义下山后,在宋江和卢俊义的领导下,打了几场胜仗,打败了曾头市。
从此,梁山泊的人由宋江和卢俊义带领,卢俊义坐了第一把交椅,宋江做了第二把交椅,吴用做了第三把交椅,再往后的一百零五位人按年龄大小来排列,大的排在前,小的排在后。《水浒传》就结束了。
其实,我最喜欢《水浒传》中的李逵,他拿着两个大板斧,挺威风,他比武松还厉害,武松打死的是一只老虎,李逵一下打死四只老虎。
我利用课余的时间,我看了一本好看的书,你们想知道是什么吗?我来告诉你,是《格林童话》,我想大家都知道格林童话有很多故事,可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白雪公主是个既漂亮又善良的孩子,我们都很喜欢她。
有一天,她的后母因为嫉妒她的美丽,就叫人把她带到森林里给杀害了,她哭泣着哀求那个仆人不要杀害她。那个仆人看着白雪公主在地上哭得那么伤心就不忍心杀她,于是就把白雪公主留在了森林里;等仆人走后森林里的野兽就在白雪公主的旁边狂叫,白雪公主害怕极了就拼命跑,到了晚上她来到了七个小矮人的家里,看到桌子上有吃的就去全吃了一遍在躺在床上睡着了,等小矮人回来白雪公主把事情的经过都跟他们讲了,他们就让白雪公主住在他们那。
不久王后知道白雪公主没死就扮成老婆婆去骗白雪公主吃下肚苹果,结果被一个王子救活了,还嫁给了那个王子。我感觉非常的感动,还有就是不要乱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润土应该成为一个关键人物。经过20年的蜕变,他从一个勇敢、足智多谋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仆人。是什么让他变化这么大?是贫穷吗?或者这是我们不能知道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目中,润土一直是一个勇敢、聪明、活泼的人,否则,当他提到润土的时候,他不会想到他的刺。然而,当润土与鲁迅交谈时,第一个词竟是“大师”。我相信鲁迅当时内心的震动一定很大。他可能想到了成千上万种说话方式,但他肯定没有想到这一点。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闰土应该叫鲁迅先生的师傅。但是,从20年前的快哥到20年后的高手,跨度是不是有点太大了?闰土的变化很明显,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外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是心理上的改变。或许,他内心还是把鲁迅当成了快哥,只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玩,但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是有主仆关系的。一个“大师”包含了多少感情?是懦弱吗?是懦弱吗?还是因为很久没见陌生人了?这一点,也许只有闰土知道。
另一个角色,嫂子杨二,没被看过《故乡》的朋友注意到。虽然嫂子杨二是配角,但她也是变化很大的角色之一。20年前,她曾有豆腐师的美名,但20年后,她的模样已面目全非。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指南针”关于她的外貌。如果只是外表的改变,杨二的小姨子之所以变成了这个“丑陋的样子”,是因为她的内心在逐渐改变。她去鲁迅家,其实是要一些旧家具。他拒绝后,她夸口说“越是有钱的人越不肯放松,不肯放松的人就越有钱”。这样尖锐的说法,不像是一个“石”能说的,倒像是一个夹杂着菜味和苦口婆心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鲁迅的母亲离开时,杨二还带着她的手套。这一切,这个人的变化也很大。
孟母,一位家喻户晓的母亲,家境并不好,但她不怕苦独自一人将孟子拉扯大,将孟子培养成一位伟人。
孟母一生吃尽了苦,但为了将孟子培养成一代英才,再大的苦他也吃得下,孟子早年丧父,仅靠孟母一人在家做些零工补贴家用,孟母曾三次搬家,是由于孟子,因为孟子年纪太小什么事都比较喜欢模仿,第一次搬到了一个闹市,那里的叫卖声整天连续不断,孟子也学起了他们,整天叫卖,孟母立刻认为这个地方并不是我儿可以居住的地方,不能让他受到这个环境的迫害。
第二次孟母搬迁到了一个办丧事的地方,这次孟子没有再次叫卖过,孟母认为这个地方可行,没想到过了几天,孟子经常和小朋友们一起学起大人们哭丧,孟母知道后认为这还不是我儿居住的地方,于是孟母又搬到一个学堂的旁边,孟子每天醒来时就能听见读书声,孟子觉得好奇,于是孟子就经常跑去学堂的外面听他们读书,并且自己跟着学习,盗了最后孟母想尽方法让孟子进入学堂,孟母这才安心。
在现实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爸爸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乡村医生,从小受到了爷爷的熏陶,他为人正直,真诚。所以有许多人景仰我爸,因此我爸爸希望我可以超过他,比他更好,从小就不让我和一些品质恶劣的孩子在一起玩,但时间流去,我也渐渐的不听爸爸的话了,我爸爸多次叫我不要和那些孩子走得太近,可我就是不听,现在我知道了。
孟母含辛茹苦的将孟子养大,也让他接受了好的教育,是为了不让孟子自毁前程,我也知道我不该这样做,但是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这时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要像陶渊明那样“出淤泥而不染”不能让不好的人或事物蒙蔽了你的双眼,要自觉抵制,千万不要自毁前程。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书,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但当我们读完它,却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及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小说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像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使读者也随之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孤独是人性中最瑰丽的色彩,星索是夜空中永恒的诗;《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艺术而有力地展现了贯穿于整个人类心灵史的深刻而瑰丽的孤独感。
作者是通过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
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小说所展示的,是一个建立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重复循环的象征框架中的现代神话。时间的轮回重复,使小说隐含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循环怪圈,所有的人与事都镶嵌于这些怪圈中,小说也就成了一个魔幻的世界。
一提到魔幻境界,即使所谈及的是一部现代小说,人们也会很自然地联想到精灵、月光和光滑的山脉。除了矮人和仙女外,人们还会联想到神奇的业绩等,但不会联想到太多的幽默,几乎绝不会联想到性。这种观念看来似乎是要完全忘却世俗生活。至少,这就是关于魔幻境界的一个设想。马尔克斯显然持不同的看法。在《百年孤独》中,他创造了一个无所不包的魔幻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与说谎者,然而同时又非常现实。在这部小说中,恋人们可以将彼此理想化为脱离肉体的灵魂,可以在吊床里愉快地嚎叫,或者,浑身涂满了梨酱,赤luo着滚到前廊上去。主人公可以穿越丛林,作堂吉诃德式的历险,尽管他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目标,然而描绘其惊险经历的语言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远征的人们脑海里充满了对于原罪以前的潮湿而寂静的天堂的最古老的回忆。他们的靴子陷进沼泽,他们用大刀砍烂血色的百合和金色的蝾螈。”“一周过去了,他们几乎没讲一句话,像梦游人似地穿过一个悲哀的世界,只能见到发光的昆虫微弱的光亮,他们的肺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血腥的味道。”
这就是一个了解世俗生活的诗人的语言,他不认为尘世生活是幻想家的敌人,他对它毫无畏惧。
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一张相互关联的关系网。不管一些细节如何奇特与怪诞,小说更为重要的效果是表现热烈的兴致、健康的幽默感,乃至理性与同情。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所以,人呢,应不断的去“文明”自己!
在人类走向深渊的那一天,我们最后的子孙在最后一刻会明白:
一切会随风而逝,无影无踪,而我们只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也许有人看不懂这本书,因为这不仅需要文学素养,还需要对拉丁美洲历史的了解。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我看这一切的时候只替他们感到可悲。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的毁灭。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读完全书,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无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心口像压了块石头,好像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声恶梦。虽然走出去了,却分不清是上午不是下午,但仍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以恶梦中惊醒,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动后余生的喜悦。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微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险,冲动,勇敢和不屈,深吸一口气,拍拍胸脯为自己的庆幸感到喜悦,百年孤独注定一辈子的孤单,虽然现实生活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坦然面对,想想伟大的哲学家,想想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或想想身边比我们更艰难的人,我们那些小孤独就随时即逝吧!
一部《百年孤独》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人类从清澈透明的原始状态,在可见的最表层得到进化和发展,但是,在心灵的深处,人们永远处于苦难状态。这正如马贡多的历史一样,无论他们从多么原始的透明或者多么神秘的鸿荒,经过无数的战乱争纷,步履沉重地推动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但是,马贡多的面纱依然神秘,布雷地亚家族也依然孤独。
当天空静下来的时候,星索才是空中一篇美丽的诗,有时间多去旅旅游,去外面走走,顺便谈谈感情,好让自己忙起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摆脱所谓的孤独带来的伤害,一个人胡思乱想是没有多少意义的,面向尘世也好,面向个人的编织华丽的草棚也好,只不过我们都是想办法让自己和身边的人过得更好些,如果你不能让身边的大多数事物喜欢你,那你的独特的人格也是没有意义的,我本着朴素的心,想着怎么描绘朴素的事物,还是很开心!
孤独,从有人类开始有一直存在,人是群居动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拒绝与他人交流,一味地闭关自守,那他所要面对的将是永远的孤独,蒙昧的误解……也有人说,要学会享受孤独,在孤独中寻找自己,了解自己。可是,在空虚、黑暗而闭塞的世界里又怎么能真正的看清自己呢!有的也许只是胡思乱想与昏眩的错位和莫名的猜忌……
交流,使我们可以融入到社会,沟通使我们与身边的朋友、同事融洽、快乐的生活工作在一起。家人亲缘之间交流与沟通更为重要,血脉在交流和沟通中才越发地浓厚。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不同和“代沟”一词的不断夸大,可交流的人际越来越小,交流和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处,不仅是思想与意见的交换,更是生活与情感的交流。对我们事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当然在交流中也许会因为生活成长环境的迵异,对待事物的角度,对事物的理解,人生阅历的不同而难以达成共识,但这正是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合作共进、不断提高之际。最低限度,我们不奢求他人接受与否,但至少可以互相理解,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除却隔阂,社会才会更和谐,事业才能腾飞!
有了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守着孤独不肯放手,一直孤独也就真的成了百年孤独。坦然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一切总会过去,相信自己,阳光总在风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