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传读后感800字(精选29篇)
这周读的书是一本有关心理的书籍。
本书的作者是卡罗尔、德韦克博士,他是人格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和发展心理学领域内公认的杰出学者之一,他的著作被世界教育联谊会选为年度好书。
在最成功的数十年研究后,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卡罗尔德伟克发现了思维模式的力量。他在本书中表明我们获得成功并不是能力和天赋决定的,更受到我们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展现的思维模式的影响。她介绍了两种思维模式,固定型与成长型。它们体现了应对成功与失败,成绩与挑战时的两种基本心态。你认为才智和努力哪个重要能力是否通过努力改变决定了你是否满足于既有成果还是会积极探索新知?只有用正确的思维模式开的问题,才能更好的达到人生和职业目标。等会可结实的成功法则已被很多具有发展眼光的父母,老师,运动员和管理者应用,并在实践中得到了验证。通过了解自己的思维模式,并做出改变,人们能以最简单的方式培养对学习的热情和在任何领域内取得成功,都需要得抗压力。
但是有来讲一下具体的两种思维模式有哪些表现。
实际上,固定型思维模式者希望在进行任何学习之前,能力就可以自动展现。归根结底,如果你有能力,你就是有如果你没有,你就是没有。对于估计其思维模式者来说。这句老话。未来的你比现在的你更优秀。第四位模式者并不接受未来的完美,他们必须现在就达到完美。固定形式为模式中当下的完美,是如此重要。这是因为一次测试或者1室评估可以成为对你适用终身的评判。这里可以举一个例子。20年前五岁的洛雷塔,而家人搬到美国几天以后,妈妈带她来到新学校,当时学校立即对洛蕾塔进行了一次入学测试,接下来他进入了学前班,但并不是尖子班,谁有时间的流逝,虽然洛雷塔被升到了尖子班,并直到高中毕业都在这个班里,并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很多学术奖项,但他从未感觉自己属于这个群体。测试让他深信不疑,他的能力被下了定论,他认为那是固定的,他不是一个真正的兼职生,她并不在乎她那时只有五岁。这就是固定型思维模式的表现。具有固定型思维模式的学生不仅相信这个测试可以测量一项重要的能力,而且相信坚定的相信该测试可以测出他们有多聪明,还可以测出他们长大后会有多聪明。成长型思维模式的学生。他认为这项测试是为了测试一项重要的能力,但他们并不认为该测试可以测量出他们有多聪明,他们当然也不认为这个测试可以告诉他们自己长大以后会有多聪明。这里我只要讲了是一些固定型思维模式的表现,对于成长型思维模式的展现,没有太详细的介绍。未完待续。
前几天,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感触颇深。
莫泊桑所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人性的冷漠、刻薄,社会思想的不成熟、不公平,对底层劳动人民的蔑视剖析,反映了当时人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从中让我们得到了这些启示。
莫泊桑短篇小说中的题材是多种多样的,在他的作品里,有着形形色色的社会生活。像战争的溃败,上流社会的喜庆游乐,资产者的聚会,官僚机构的“例行公事”,小资产阶级家庭的日常生活,宗教仪式与典礼,酒馆妓院里的喧闹……,无一例外都有着形象的描绘,都能使人陷入深刻的思考之中。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公共人物,从上层的贵族官僚、企业家,到中间阶层的公务员、自由职业者,到下层的工人、农民、流浪汉以至乞丐、***,都得到了十分鲜明的勾画。在法国广阔的天地中,从巴黎闹市到外省城镇以及偏远乡村与蛮荒山野的风貌人情,都有着细致入微的生动写照。
我认为朴实、自然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的一个最明显的、最重要的标志,在选材上,莫泊的短篇小说大都以日常生活的故事为内容,就像是在给人们讲述一件刚发生不久的事情一样,在平淡的语言中含有莫泊桑自己对这个社会的评判或者想法,又给人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在他的文章中,找不到那些华丽的词藻,他总是以一些十分细微的、十分隐蔽的线索,将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十分巧妙地串连在了一起,一步一步地将读者引入文章的中心区域,一点一点将自己的情感潜移默化地感染着读者。就像书中《一家人》这篇文章,几乎没有任何情节可言,但是莫泊桑却生动入微地表现了他们的精神面貌。或许这种生活状态是一种生活现实,但这些我们观察不到的细节,作者却能一一明列,环环相扣。
在文章的写作中,莫泊桑不拘泥于所有的条条框框,他挣脱了一切束缚,将自己的思绪随意地挥散在纸上。他所描写的,有时是一个故事,有时又是生活中某一个片断,或者是某一瞬间,或者是一段心理活动,又或者是一种精神状态。正是以这种优美的语言,那些平实不起眼的情景便化成了莫泊桑笔下的小镇情貌、田舍风光等自然景色,从而给人们眼中呈现了一幅幅构思清晰的图画。
莫泊桑把短篇小说艺术提高到了空前的水平,他抛弃了一切常规,以平实的语言使人们感受到了真挚的情怀。
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他希望世界上的人都有美好的品德。读了莫泊桑的文章让我更认真的审视自己和这个社会,去掉人性的贪念,虽然这很难,但去掉一点去掉一点,这个社会会变得更加和谐。
《我在为谁工作》这本书,外面的内容,朴实的话语,真实的例子,深深地让我领会到了工作的意义,咱们都应在工作中享用乐趣,为什么工作,为了谁工作,这本书不但使我明白了,我在为别人工作的同时,也在为本人工作的深刻道理;同时也帮我解除了困惑,调整了心态。
读完《你在为谁工作》这本书,我心中有一种释然开朗的感觉。书中约翰·洛克菲勒说了这样一段话:“工作是一个施展本人才能的舞台。咱们寒窗苦读来的知识,咱们的应变力,咱们的决断力,咱们的顺应力能咱们的协调能力都将在这样的一个舞台上失去展示。除了工作,没有哪项活动能提供如此高度的充实自我、表达自我的机会、以及如此强的个人使命感和一种活着的理由。工作的品质往往决定生活的品质。”这段话对我的影响很深,它让我明白了工作的重要性。咱们每个人都需求工作,而且需求致力的工作。人的终身很短暂,咱们需求有一个指标,指标的实现离不开勤奋工作。在我认为,当你实现人生指标的同时,也就是表现自我价值的时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想实现人生指标,并不是好事多磨的。能不能让自我价值得已实现,取决于对工作的态度。在我看来,次要有以下几点最为重要:
第一、不管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要明白一点,那就是咱们是在为本人工作。只要工作才能满足咱们的各种需求,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都只能经过致力工作才能实现的;有工作的机会,才能让本人充散发挥能力,有展示自已的机会。咱们所做的所有工作,都是为咱们自已实现指标而做的。所以说要珍惜工作机会,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到最后只能像书上所说的:“今天工作不致力,明天致力找工作。”
第二、认真工作才能让你始终的去考虑、去学习、去总结经验,这是比物质更丰富的财富。人生原本就是一个积攒过程,知识和经验积攒得越多,才能打败工作和生活中更多的困难,才不会在困难面前抬头,才会有越挫越勇的气势,才能离实现指标更近。由于在工作中咱们会发现很多机会,经过致力实践,才能更好的把握机会,实现现实。
一般教育理念都认为,先天因素不是人主观能决定的,对人生的指导意义不大,反而容易成为给自己找借口的理由,所以,不应该过于强调。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孩子自己决定不了的先天因素,对于生养他们的父母来说,却是后天因素,是可以选择的,尤其在当今自由恋爱时代,如何选择配偶,让孩子出生在哪里,确实影响到孩子未来的发展。所以,我们先来看看乔布斯的先天因素。
其实,乔布斯来到人间,可以说是生不逢时。他的母亲是美国人,在23岁读硕士的时候,认识了他的父亲,一个大学助教,叙利亚人,后来取得博士学位。他们在一次旅行中有了乔布斯,但母亲的父亲因为宗教信仰差异而反对这庄婚事,母亲想留下这个孩子,父亲似乎不赞成(后来,乔布斯到死都没去见亲生父亲,可能就和父亲这个态度有关),但母亲还是去外地生下了他,并找人抚养,开始要求养父母必须是大学毕业,后来,又退而求其次,要求养父母必须保证让孩子上大学。并与养父母签定了承诺书,才将孩子送人领养。母亲的父亲去世后,宗教障碍不存在了,母亲和父亲结了婚,还生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后来也成为著名作家。再后来,母亲和父亲又离婚,女孩和母亲一起生活。乔布斯在多年以后,见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和妹妹,他们的关系一直很好。
这里透露出几个信息:第一,父母未婚先育;第二父母的出生地距离很远;第三,父母年纪都很轻;第四,父母的学历都很高;第五,亲妹妹的智商也很高。第六,他出生在美国。
最近,看到美国一个天才调查报告,调查表明:父母年纪越轻,智商越高,所生孩子成为天才的概率就越大。可见,乔布斯的先天基因还是非常好的,他妹妹也非常优秀,更证明了基因好。这些信息,如果有什么借鉴意义,那就是我们在选择配偶的时候,应该注意品位。进化论也表明,对配偶的偏好选择,影响了人类的演化,我们人类现在的许多特征和审美偏好,也都与性选择有关。所以,如何选择配偶确实是造就天才的第一步。
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他出生在美国。如果乔布斯的父母是在中国,乔布斯可能早消灭在萌芽之中了!因为在中国,一个23岁还没毕业的未婚女大学生,即使怀孕了,也不会把孩子生下来;即使把孩子生下来,也没有专业的收养机构帮助她寻找合适的领养父母;即使找到了领养的父母,也不会签署一份保证培养孩子上大学的承诺。所以,乔布斯虽然生不逢时,但却出生在一个观念多元、收养机制健全的国家,可谓不幸中的万幸。
这些天,我读一本《西沙有飞鱼》的书,这本书是刘先平先生写的,20xx年曾获得国际安徙生奖提名。刘先平先生曾经两次横穿中国,三次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六上青藏高原……有着三十余年的探险体验。我被他的探险经历所震撼,也被他执著的精神所感动。
我迫不急待的打开书,几张彩页映入眼帘,深深吸引了我,有美丽的***、形态各异的海螺、正在巡猎的鲣鸟、威猛的华南虎及槟榔、可可果、菠萝蜜等热带植物。其中,最吸引我的,要数“南海有飞鱼”了。
“人们向往生机勃勃的日出,哪是对生命的热爱”,走,让我们一起去观赏海上日出吧!
南海东边天空的云层射出了万道霞光,甚是壮观。一会儿,海上变得热闹起来。海鸥飞来了,向人们展示着各种飞行技巧;突出,一条条小鱼跃出水面,仔细一看,竟然是飞鱼,它还能贴着水面飞行四、五十米远呢;小蓝脸——鲣鸟飞来了,冲向飞鱼,开始了疯狂的猎食;海豚也游过来了,四面围攻飞鱼。飞鱼时而潜入水中,时而贴着水面疾飞,多数飞鱼逃离了鲣鸟与海豚的四面夹击。几只鲣鸟正叼着食物离开时,军舰鸟象离弦的箭一样冲过来,鲣鸟丢下小鱼落荒而逃,军舰鸟空中接力叼起了小鱼,真是“螳螂捕蝉,黄鹤在后”。大海、蓝天、日出、海鸟、飞鱼……共同描绘了一幅大自然的画卷,美丽壮观,生机勃勃。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大自然是七彩的,我们只要留心观察,就能有许多有趣的发现。同时,也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们要一起行动起来,热爱大自然,保护野生动物,爱护生态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和大自然和谐相处,地球上处处就充满了生机。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太多的未知的真理等待人们去发现,去相信。《时间简史》是由著名英国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书,它已成为科学著述的里程碑,讨论令人敬畏的主题。
对于天文爱好者,阅读《时间简史》也许是对宇宙了解的最好途径。奇特的领域,带着迷幻的色彩,一个神秘的异地空间在我们眼前缓缓浮现。霍金提出:宇宙从何处来,又往何处去?这个问题,唯有让时间来判断。有始有终是万物不变的规律。永恒之所以长久,是因为没有找到它的尽头。如果了解到宇宙的起始点,我们就能得知,由人类创造的高级文明社会在爆炸中何时完结。
从他发现黑洞附近的量子效应时,引力,量子力学与统计学就被深深地联系到了一起。也因此,人类才认识到黑洞的强大生命力和它所带来的巨大影响。空间与时间相对论的提出让人类对宇宙的起源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没有绝对的事物,一切都是相对的。时间从无限的过去向无限的将来流逝。《时间简史》告诉了我们:时间和空间都是依附于物存在的,宇宙则是人类面临的最大未知物。
常人无法想象的科学探究在霍金的努力下得到了一次次的验证。霍金曾说:“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障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他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飞向了神秘莫测的黑洞。他在大脑中想象着,论证着,计算着。霍金,以毋庸置疑的姿态站立在科技的最高峰,他用卓越的思想无限延长着生命的价值。
《时间简史》的历史意义不在于它对于宇宙的概述有多么详尽,多么准确,而在于它开启了人们对于未知事物思考的新方式,在于它为现代科学的前进铺设了一条可行之路。我们要善于将模糊的东西清晰化,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做到最大限度的解决,更要擅于运用创新的头脑,将不可思议与学术理论挂钩。
“爱因斯坦错了--他说‘上帝不玩色子’。对黑洞的研究表明,上帝不光玩色子,甚至有时候他会把我们弄糊涂,因为他把它们丢到了看不见的地方。”霍金玩笑的话语中让我们感受到了智慧的光芒。人类的求知欲会在无尽的探索中求得满足,而我们,需要找寻开启天外之门的钥匙。创新的头脑,敢想敢拼,顽强的毅力,我们需要像霍金那样用生命的脚步去追赶未知的真理。重任担负在我们的身上,也正是在一代代的进步中,人们认识到了天地万物,是多么的广袤。
当《时间简史》让我对于宇宙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时,我对于霍金的景仰之情油然而生。命运也许给予霍金一个破败花架般的身体,但是不能阻止他用思想让生命繁花似锦。我深知,我们肩负的是振兴与崛起的使命,是时代的重任。
我要学习霍金永不放弃的精神,像霍金一样将自己精神力量投入到伟大的科学事业当中,对未知事物不懈地探索。
最近,我一直在阅读另一本外国名著《远大前程》,尽管我才刚开始读不久,这本书已经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远大前程》又译《孤星血泪》,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晚年写成的教育小说,主角孤儿皮普以自传式手法,叙述从7岁开始的三个人生阶段,此小说贯彻了狄更斯文以载道的风格,透过书中孤儿皮普的跌宕起落,表达他对生命和人性的看法。
我还读过狄更斯所写的《雾都孤儿》,仔细比较,发现两部小说不乏共同点——都是描写生活在英国社会底层的“小生物”的悲惨遭遇,深刻地反映了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由此可见狄更斯的确为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开拓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并且他的作品至今依然盛行,对英国文学发展起到了深远的影响。
故事从1812年圣诞节前夕开始,父母双亡的小孤儿皮普,从小由严厉凶狠的姐姐抚养长大,他和憨厚的铁匠姐夫乔经常受到姐姐的殴打。有一天,皮普在父母的坟墓前遇到一个逃犯,那逃犯吓唬他威胁他,让皮普为他弄来食物和锉子,善良恐惧的皮普照做了,但不久,那个逃犯就在和另一个逃犯搏斗的过程中被警察再次逮捕。
虽然故事似乎才刚刚开始,但当时社会的阴暗,阶级的不平等,皮普悲惨的遭遇和恐惧的心理,已经在字里行间流露了出来,皮普的'姐姐霸道蛮横,不讲道理,在外人面前却很要面子;村子里的人都见风使舵,瞧不起皮普;逃犯则仗势欺人……只有乔和皮普心地善良,互相关心,为他人着想。但仔细想想,大家都是可怜人,谁不是为世态所迫,生活所逼呢?
《远大前程》中还有许多故事情节和社会背景等待我去探索,我会继续读下去,从中得到更多启发!
“为什么叫它野风车?”二疤眼于问。父亲说:“旷野上,没遮拦,大风来了像野马,弄得风车疯转。这种车就叫野风车。”
——题记
这是一本我百读不厌的书。书中共有短篇小说15片,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第十一根红布条》。文中讲述了一个老爷爷和他的独角牛的故事
麻子爷爷是一个让村里的孩子们很不愉快、甚至感到可怕的老头。他从不让任何人碰他的独角牛。为什么这头牛只有一只角呢?因为它买回来不久,就被麻子爷爷锯掉了一只角。麻子爷爷性情古怪,一个人住在林子中,久而久之,人们便把他遗忘了。直到有一天,村里的一个孩子落水了,医生也不在,这时有人才想起了他,准确地说,是想起了他的独角牛。
麻子爷爷年纪大了,跑不快,踉踉跄跄的。但他顾不得这些,因为他明白,有一个孩子等着他去救!
不知为什么,这里的人都说,只要孩子有救,牛就会走动,要是没救了,就是用鞭子抽,牛也绝不肯跨前一步。牛终于走动了,渐渐地,越走越快。至于麻子爷爷怎么样了,可想而知。他牵着独角牛拼命地跑,脸色发灰,尖尖的下颏不停地滴着汗珠。终于,牛背上的亮仔活过来了!“拴根红布条吧!”一位大爷说。这里的风俗,凡是在牛救活孩子以后,这个孩子家都要在牛角上拴根红布条。人们都不吱声,庄重地看着这根红布条拴到了独角牛的那根长长的独角上。这时人们突然想起了麻子爷爷,有人便走过去,叫他:“麻子爷爷?”可是没有回应。是的,他睡着了,永远地睡着了!
忽的许多人哭起来,悲痛里含着悔恨和歉疚。
再给他换衣服下葬时,从他怀里落下一个布包,里面有十根红布条,也就是说,加上亮仔,他用他的独角牛救活过是一条小生命!
一个不受人们喜欢,不受人们重视的老人,每当关键时刻,他总会牵着他的独角牛出现,带给大家一个又一个奇迹,最后,他离去了。在救完第十一条小生命后,躺在草垛上,安详的离去了。
这是一本感动人心,让人潸然泪下的书。我落泪了,不光是因为麻子爷爷,更是为了他这种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
世界上许多大人物小时候都曾历经磨难,苏联作家高尔基就是其中的一位。《童年》就记述了高尔基在成长的过程中经历的种种痛苦与磨难。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阿廖沙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阿廖沙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形象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作为一部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的虽然是作家一段沉重的童年往事,但因为小说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的.,这样就给一幕幕悲剧场景蒙上了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读起来令人悲哀但又不过于沉重。
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然而就是在这样可怕的环境里,也不乏温暖与光明。
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还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都给过阿廖沙以力量和支持。
阿廖沙是全书的中心人物,他从小心地善良,又在这些人的教导中,生成了一颗善恶分明、是非分明、能爱能恨的灵魂。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新人。他性格中最重要的东西是:对知识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生活的困苦并没有使他退却,因为这些人使阿廖沙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他坚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将会一片光明。
《童年》使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性的光芒,在悲剧的氛围中感受到人们战胜悲剧命运的巨大力量。
阿廖沙这个形象是一代新人的代表,他的成长道路是全世界千百万劳动者走向新生活之路。
在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题目是《我很重要》,这是一本哲学书,它使我明白了许多的人生道理,同时,这也是一本讲述人性的书,它使我明白了许多人性中的真善美,让我懂得了怎样享受生活,怎样面对生活,最重要的是它使我明白了怎样看待自我。这本书是由十个片段组成的,每个片段又是由十篇左右的小文章组成的,文章虽简短,但蕴含的道理却足以让我受益终身。书中的每一篇文章我都喜欢,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和书的题目同名的一篇文章《我很重要》。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日本食品公司就快要倒闭,这家公司为了起死回生,决定裁员三分之一。有三种人在名单内,一种是清洁工,一种是司机,还有一种是仓库保管,经理找他们谈话,说明了裁员的意图,可这三种人都说了同样一句话“我们很重要”并说出了自己重要的理由,经理从他们的话中得到启发,在企业门口挂了一块大匾,上面写着“我很重要”,结果公司的每个职员看到这四个字后,都认为领导很重视他们,因此工作也很卖命,结果这家公司迅速崛起,成了日本有名的大公司之一。
是啊,我之所以最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这篇文章不仅告诉了我人生的道理,更重要的是,它使我明白了自己的重要性,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什么挫折,无论别人怎么看你,自己怎样看自己是最重要的,自己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不要被困难打倒,只要你有信心,敢说“我很重要”,就一定有信心战胜挫折与困难。
就像作者马国福说的: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一只蜜蜂和一只雄鹰相比,虽然微不足道,但是它可以传播花粉,从而使大自然变得五彩斑斓。
任何时候都不要看轻了自己。在关键时刻,你敢说“我很重要”吗?试着说出来,你的人生也许会由此揭开新的一页。
早就听说过《学习的革命》这本书,平时工作忙,没有时间坐下来真正地细致地找来去读,这次正好利用寒假,好好享受了一次精神食粮。大约花了两天的。时间,我一口气把这本书看完了。它是由美国珍妮特。沃斯和新西兰戈登。德莱顿所写,由顾瑞荣、陈标、许静译,刘海明校译的一本有524页298千字的书,全书由1个前言、1个导论、14个章节所组成。细细品味中,感觉这确实是一本好书。它不仅仅有提纲式的目录,让读者了解整本书的大致内容,更重要的是它把要点和引文都在所有左边书页上简要地列出了,而且许多引文和概要都设计成了海报的式样,生动而形象,让读者在轻松愉悦的心情中,更好地阅读整本书。
我从这本书中获得的启示归纳
首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终身的学习在一个以知识为基础的社会里是绝对必需的,所有的人必须认真地接受教育。我们处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今日知道的东西,明天就可能会过时,如果停止学习,就会停滞不前,就会被时代淘汰,新时代要有新的思维和新的学习模式。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人类已经进入经济时代,新知识和新事物层出不穷。为了应对激烈变化的竞争环境,人需要终身学习,学习不再是个人某一阶段性的事情,而是贯穿每个人一生的终身任务,即必须接受终身教育。21世纪是一个信息的年代、知识爆炸的时代,个人的终身学习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在传统中的大多数人,把学习视为只需从业期间开展的活动,甚至当接受或开展学习仅仅取得一点点成效、初步适应了岗位技能需求后,就认为学习生涯已经结束,其实这是片面的认识。尤其是教师这个特殊职业,面对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现有的知识根本不可能保证我们在从事的职业领域中使用一辈子,所以应该不断充电、不断学习,并且这种学习是自觉自愿的。
其次,看完这本书后,对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美国超级营地创建人之一埃立克。詹森提出的“无论任何形式的学习,都包含有三个基本的要素——状态,策略和内容”这一概念。“状态”,就是要创造出学习的适当的精神状态,即对自己的学习内容有着强烈的'热情与渴望,要保持一种近似疯狂的执着去学习,只有这样才会发掘出潜存于自身的巨大能量;“策略”,代表授课风格和方式;“内容”,就是主题,在每个好的课程中,必须拥有这三者。但是我们现行的教育体制中,却往往忽视了“状态”,而它是三者中最重要的。学习之“门”必须打开,否则真正的学习无法发生。所以教育的关键是使学生进入一种放松、开放的状态,这样才能够集中精力学习。
最后一点就是这本书当中,有许多言语都是那么的经典,那么的启人深思。比如:“头脑不是一个要被填满的容器,而是一把需被点燃的火把。”“明天,你可以将今天书桌上的东西和昨天堆满房间的东西戴在你的手腕上。”“在学习方面你最有价值的财富是一种积极的态度。”“自然放松但又注意力集中是出色完成各项工作的关键。”“当你只有一个主意时,那是再危险不过的了。”“一个想法,没有新的成分,只有新的组合。”“纵向思维是在挖深同一个洞,横向思维是在试着在别处挖洞。”“孩子们的工作就是游戏,孩子们从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情中获得学习。”……或许《学习的革命》只是集合了这些言论,而非原创,但是,它组合地却如此巧妙,让我深思,促我警醒,令我奋起。
总之,《学习的革命》是一场思想的革命,一场我们学会怎样学习、怎样找出新的解决问题的好办法的革命,它是对传统教育与学习理念的颠覆和挑战!让我们一起来迎接这激活美好生活的挑战吧!
在这个暑假里,我每天都会有一部分时间用来阅读书籍,在我看的这些书中,《时代广场的蟋蟀》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了,我喜欢它有一个原因,是因为这本书讲出了我的梦想!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一直住在乡下。有一次,它因贪吃跳进了野餐篮子,野餐篮子的主人随即坐地铁去了纽约,柴斯特就只好跟着到了纽约一个名为时代广场的地方。在那里,柴斯特先后结识了猫和老鼠这两个朋友,还有它的新主人:小男孩玛利鸥。朋友们经常帮柴斯特,柴斯特最后也报答了他们。柴斯特第一次学歌曲是在晚上,老鼠边听边跳,一不小心弄出火星来,烧了玛利欧的好几份报纸。不过,从那以后,柴斯特就利用它优异的音乐天赋,用翅膀拉出了一首首美妙动听的名曲,让玛利欧一家的报纸摊常常围满了顾客,赚了不少钱呢!只是,刚成名不久,柴斯特反而不快乐了,它想回故乡了。这个想法得到了猫和老鼠的理解,柴斯特在老鼠的带领下离开了纽约,它的纽约之旅结束了。在这三只小动物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要数小老鼠了。它说的话非常幽默,家里的东西:保温袋、冰块、硬币、水、腊肉、面巾纸、可乐……它还在时代广场挖了好多条应有尽有密道,而且,每次老鼠说话的时候,我都能想象出它的样子、声音、动作,就好像它站在我眼前一样。
在《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导语里,有这样一句话:“柴斯特成名后为什么会不快乐呢?因为它得到出名的快乐后,便失去了自由的快乐。”本来我还不太理解柴斯特,这下知道了本来它可以自由地跳来跳去,想唱就唱,不想唱就不唱,现在得天天在笼子给人们演奏歌曲,肯定不快乐。如果要我选,不能两者兼顾的话,我也会选择自由。
这只小蟋蟀的愿望就是我的愿望,我渴望中国的小朋友都可以得到自由和快乐,并且像小蟋蟀一样找出自己的特长,和朋友们团结在一起,就能够克服各种困难,变得更强大,走向成功!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这本书的作者是维里·费尔曼。维里·费尔曼是德国当代青少年文学领域最具有鲜明个性的作家之一。
《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主要内容是:灰色的大宅中活跃着一群老鼠,每晚灯灭人寝之后,老鼠们便从洞子里钻出来,在各个房间里奔跑嬉闹,在厨房里、储藏室里大啃大嚼。可是,有一天,一只名叫威利巴尔德的超级老鼠自立为鼠帮大首领,嘴上说要让老鼠子民们过上好日子,但它却没有这样做,一次危机时,白老鼠莉莉靠自己会阅读的本领救了大家,自认为是最最强大的威利巴尔德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老鼠子民们又重新获得了自由。
读完这本书,我想:如果威利巴尔德不自私自利、口是心非、自以为是,也许它不会落个被捕鼠夹子夹掉尾巴的下场。真是恶有恶报啊!被大家认为不属于灰色鼠群的莉莉呢?在找不到一点吃的图书馆里,它开始翻看一本书,一个字一个字地破译,不久认识了从A到Z的26个字母,并且渐渐地懂得如何把它们正确组合起来。莉莉靠着顽强的毅力和坚持不懈的精神终于学会了阅读。后来,它能够给大家讲故事,能够让大家明白美味的烤肉里藏着的杀机,用自己的智慧帮助了同伴,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多么了不起啊!
是的,莉莉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无论身处怎样恶劣的环境,只有坚持信念、永不放弃,一定会改变自己的命运。
乔布斯专讲述了一个影响横跨两个世纪的科技天才的故事。乔布斯是一个天才但不是传统意义上专攻一面的天才,但他也不是全才,他的产品和经营的公司方方面面都会打上他的烙印,他不是设计师也不是个营销者,但所有方面他都知道怎么做,或者说将一切都共融一体,这与他的性格密切相关,他是个控制欲极强的人,脾气古怪暴躁,甚至可以说是那种为求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尽管他是个佛教徒,但性格却依然暴躁,禅修于他来说只是更好的控制自我意识,从而达到控制他的产品,从精神到物质都追求极致简单纯粹的理念。用户体验是乔布斯毕生信赖的产品设计理念,早年乔布斯参与设计的Appleii,Next等等放在今天看来依然是优秀的产品设计,当设计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就不仅仅只是设计,而是艺术了。乔布斯是以一个艺术家对待的艺术的态度去对待他的产品,艺术家都会试图做到完美,乔布斯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完美主义者,时至今日,依然可以看到各个与艺术行业相关的从业人员舍得花昂贵的价钱去买苹果的产品,放在早几年,用苹果的都会普遍被认为是设计师或者艺术从业人士。乔布斯早年的坎坷与他的性格不无关系,他的坏脾气,偏执,口无遮拦让他树敌无数,同时过分强调用户体验带来的高昂成本代价在当时的市场并不受落,早年被苹果无情的驱逐出去以后即使自立门户也是处处碰壁,王天不负有心人,最终乔布斯还是回到了苹果,此时身经百战的他在早已积累了商业谈判技巧,对用户体验和需求也上升到了一个新的认识层次,最终抓住机遇推出ipod为苹果打了首场漂亮的翻身仗,随后的iphone,ipad的陆续推出创造了苹果最辉煌的十年,苹果的产品一直保持封闭的生态环境以确保将错误减少至最低,在框架内限制然后不断去优化,以完美为最终目标,苹果的创新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创新,苹果更多的是在前人失败的实验性产品上汲取灵感融合自身特色再设定目标,像iphone和ipad的触控电话和平板触控电脑其实早有先例,不过做得最好的只有苹果。
乔布斯戏剧性的人生固然吸引人,但是他背后付出的努力不会比别人少,他辍学,却没有停止学习,他曾经放纵过自己,但也以清规戒律要求自己,他是一个矛盾的人,这个世界上不会有第二个乔布斯,也不需要第二个乔布斯,盲目的去更随他人前首先认清自己是否有足够的资本,我们要做的正如他做的一样,吸收别人的可取之处,认识自己,结合自身状况尽力做到最好。
《史记》读至此,我就知道该停下来写点什么了,或许,不单单是为了我心目中英雄——他,还有他的她吧!他是项羽,他唤他的她为“虞姬”。
于是我穿越这千年蹉跎岁月的层层阻挡,走进与司马迁一起尘封的那一册汗青,走进只属于他与她的那个夜晚,走近他与她于乱世之中的那段并不仓促的对白。
我来的那个夜晚,垓下有一个出人意料的好月色。只是,无论是垓下还是天下,楚霸王的夜晚都来得太早了。
月色初上,寂静了这一片狼藉的战场。项王的乌骓马静静地立在帐外,与旷野里的风一起陷入伸手可触的落寞之中。身经百战的项王转身进帐的那一刻,留给身后的明月一个过于落寞的背影,一如他的沉默无言。他累了,是的,他太累了,以至于可以暂时忘记这还是楚汉争雄的一片杀场。
“王,你回来了!”
虞姬迎了上去,却心疼的一眼看穿了他眼中一望无际的孤独。
项王笑了笑,没有解下战甲,就径直上了床。帐里的灯越发亮了,是了,夜又深了。
不久,项王就睡着了,不知梦中他又回到了他昔日的战场,独挡着千军万马,还是回又到了他与她的初见,碧月映西楼,总之他笑了,并且用一个充满孩子气的声音轻唤:“虞姬!虞姬!”
坐在他身边的虞姬征了一下,一滴泪不经意落到了她的王的脸上,睡梦中的项王并没有被惊醒。虞姬充满爱怜地轻轻地为她的王拭去。
“王,我在啊!王,我怎会离你而去?”
帐外歌声骤起,楚韵独有的相思与缠绵似一味温柔的毒药,喂给每一个站在帐外的士兵。虞姬站起,于仓皇的夜色中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或许,这一仗真的不用再打了,胜负之数,任何一个人都已了然于胸,她又凭什么不知道。
项王醒了,他明白这歌声意味着什么,他自己尚且无法抵御,又凭什么要求他的士兵。在那一片交织的楚歌声中项王为自己默默地置了酒。连眼神的交流都不需要了,虞姬则拔出项王的佩剑舞动起来,舞出这个英雄末路的旷世悲凉。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项王击案缓歌,把每一个字都敲进了虞姬的心里。
虞姬啊!我该拿你怎么办啊?她的王落泪了,面对着千军万马这红尘的战场,他可以称王,面对着他最心爱的女人,他却落泪了。
而虞姬,这个处于乱世的女子,此刻却出奇的清醒了,因为她可以允许她的王失败,却不允许她的王绝望。他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神,所以她不愿给他倒下的机会。
这一支舞所拥有的决绝和悲壮已远远凌驾于她的西楚霸王之上,因为这是一支死亡之舞。舞的尽头,灯灭了,虞姬倒下来,带着对这个世界,对这个男人的最后的一丝牵挂。
“虞姬!”他抱着她,泪如雨下。
他忽然明白,原来这场战争一被开始就不再只属于他,也属于她。
“王,你的剑。”她说,“突围吧!”
他哽咽着,接过剑,不去看她的眼睛,却终究点了点头。
突围?没有你,我的突围又在哪里?
帐外,敌人的号角已然响起,他的对手是谁,再也不重要了。失去牵挂的项王变得无比强悍,又变得无比绝望。而他留给她的那个点头,是男人给女人的一个永远无法兑现的诺言。
项王又跨上了他的乌骓马,一如他的第一次出征,战马还在嘶鸣,而手中的剑却早已折断了。他将走近了他历史的最后一个篇章,带着一个王者的所有未卜和必然。
我知道,我只是一个多情的旁观者,我可以穿越千年的历史,却无力改变这个故事应有的结局。
王的她死了,她的王也会死,纵然上天还会给他一次机会。
好想看看乌江,看看乌江上那个如血的残阳,看看那个最后一刻仍然固执于“天之亡我,我何渡为”的男人的脸上的最后一份坚毅。
他注定是英雄,却注定得不到天下,但他与她却曾经拥有唯一的彼此,这就够了。
我叹了一口气,知道逃不出历史的黑字白纸,只好重重地合上了翻开的汗青。
这时,嗄羧踩着哗哗流淌的江水,走到那块龟形礁石旁,鼻子在被太阳晒成铁锈色的粗糙的礁石上亲了又亲;许久,才昂起头来,向着天边那轮火红的朝阳,欧——欧——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叫。它突然间像变了一头象,身体像吹了气似地膨胀起来,四条腿的皮肤紧绷绷地发亮,一双象眼炯炯有神,吼声激越悲壮,惊得江里的鱼儿扑喇喇跳出水面。 ——《最后一头战象》
这是作家沈石溪《最后一头战象》中的一个片段,也是让我最为感动的一个片段。战象嘎羧在临终前来到了曾经奋力搏杀的战场,在龟形礁石旁亲了又亲,我不知道具体的原因,但我知道,那是嘎羧对曾经的战场上英勇的自己的怀念,是对曾经并肩战斗的伙伴的怀念。
往下看下去,我不得不感叹,这是多么忠诚的战象。嘎羧在缅怀过战友之后,并没有到祖宗留下的象冢里去,而是到了埋葬着许多战象的百象冢里,自己刨了一个坑,静静地躺在里面等待死亡。
嘎羧是一头忠诚的战象,它临死前披挂象鞍,缅怀战友。它知道,自己是一头战象,要和伙伴们躺在一起。二十六个春秋,它依然忘不了战友们,它和战友们躺在了一起。
它是一头英勇的战象,它重新披挂象鞍,因为象鞍上记载着它在战场上浴血搏杀的回忆,记载着自己的伙伴被杀害的耻辱。那么多头战象的奋力搏杀,让鬼子扔下了七十多具尸体。嘎羧并不感到自豪,因为那是全部战象用生命换来的胜利,如今,却只有它一头战象存活了。它的心中不是自豪,不是高兴,而是对战友的怀念之情。
那最后一头战象,最后一份英勇……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素净的封面,以及如诗般的书名,想来作者是一位安静的女子。
作者在序言中写道:这凡尘到底有什么可留恋的?原来都是这些小欢喜啊!它们在我的生命里,唱着歌,跳着舞。活着,也就成了一件特别让人不舍的事情。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触动了我的心,忍不住往下看。
丁立梅用那些朴实的句子,向我勾勒出一幅幅温馨动人的场景,生活中的一些小细节,在她的眼中有着别样的韵味。
给我印象较深的一篇文章叫作《让梦想拐个弯》。从小到大我有着或大或小的梦想,有些梦想我稍稍努力就可以实现,而有些梦想则需要长期的积累,在没读文章之前,我一直认为,有梦想就要通过努力去实现,遇到困难要克服,要永不言弃,梦想终会实现。而文中作者却说:梦想很可爱,但也很现实。当梦想飘渺如天上的云彩,任我们再踮起脚尖,也无法与它相握,这时,我们要学会认知自我,懂得放手,让梦想转拐个弯。
作者用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两件事说明了这点。一件是作者的高中同学迷上了诗歌,荒废了学业。没考上大学,失业,离婚,这些都是因为诗,然而付出了这么多代价,他写的一麻袋诗,发表了的却寥寥无几,旁人对他的劝告,他不听,他的老母在离去时对他是一万个放不下,在最后的最后他终于明白,这辈子,他成不了诗人。忙忙碌碌最后却无所成就,多么的悲哀啊!
第二件事情是发生在作者认识的一位服装设计师的身上,他曾经的梦想是一位钢琴家,父母倾家荡产栽培他,他在一次音乐会后突然觉悟,台上钢琴家行云流水般演奏风格,是他永远无法企及的,他不顾父母的反对,放弃了音乐,改行学起了他感兴趣的服装设计,并且很快脱颖而出。
相比之下,第二件事中的服装设计师是机智的,当他发现自己没有弹钢琴的天赋时,他毅然放弃钢琴,改行学习自己感兴趣的东西,闯出了一片天地。
“在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有时不一定是对的。
在哪里跌倒,还要在那里爬起来,岂不是加倍的难?也许,我们在哪里跌倒,应该赶快到别处爬起来。
兴致勃勃从事一项事业,结果一败涂地,为什么还要和自己作对,强撑下去?换一个行业好了,也许这个行业不适合你。
你短跑也许永远都是二三名,永远也超越不了第一个人,那就换长跑试试吧!或许你天生长跑就好!
正如文章在最后所说:野杜鹃一定也做过成为大树的梦的,当那个梦想遥不可及时,它让自己落入尘土,努力地在悬崖上,盛开出属于它自己的绚烂。
我们的梦想或许怎么都无法触及,那么就换一个梦想吧,你曾经为这个梦想付出的努力会让你成为业余者中的佼佼者,有时拿出来陶冶下情操,那便是极好的。
执着是一种可贵的品质,然而盲目的执着,却是对生命的浪费和伤害。亦如:生命之弦,原有它承载的极限和底线,绷得过紧,势必弦断。
读书会上,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买来读。这本书写得精彩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套书是讲一只名叫卡梅拉的小鸡和她的同伴们的故事。书一共有六册,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我想去看海》。这本书是写小鸡卡梅拉听鸬鹚佩罗说大海很漂亮,她下定决心要去看大海,可是她的同伴包括她的爸爸都认为这个想法很愚蠢。
但是,这不能改变卡梅拉的决心。于是她告别了父母和伙伴们,朝梦想中的大海走去。一路上,她经历狂风暴雨、陡峭又泥泞的山路,还在黑夜里勇敢地前进。终于,她看到了梦寐以求的大海,看到了比想象中更加美丽壮观的大海。
卡梅拉一直都抱有“生活中肯定还有比睡觉更好玩的事情!”这样的信念,她追求那些同伴们认为不可想象的事情。虽然处处坎坷,历经艰难,但总是逢凶化吉,化险为夷,最后还能收获超乎想象的回报和异乎寻常的果实。
卡梅拉是一位生活中的勇士。我觉得我应该向卡梅拉学习,在我今后成长的道路上,我一定要树立一个目标,然后坚定不移地去实现它,那么总有一天我也会像卡梅拉一样看见自己心中的“大海”。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不一样的卡梅拉》,是法国作家克利斯科昂·约里波瓦的作品。这本书写得精彩极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的第六册《我能打败怪兽》写得最有趣。卡梅拉是一只母鸡,它和丈夫皮迪克生活在一个鸡舍里,它们养育了许许多多的小鸡,其中有一只小母鸡叫卡门,小公鸡叫卡梅利多,特别优秀,深得父母的喜爱。有次鸡舍闹饥荒,惟一的燕麦种子也被一只老鼠偷走了。皮迪克和卡梅拉就去找食物,家里只剩下一群小鸡。
等了许久也不见父母回家,于是小鸡也出门去找。它们来到一座城堡,遇见了一只怪兽,原来是怪兽偷光了它们的食物,小鸡们就和怪兽展开了一场食物争夺战。卡梅利多运用自己的智慧和胆识,终于把怪兽打败了,赢回了自己的食物。书中关于双方的争斗描写得活灵活现,动人心魄,看了令人爱不释手。
我觉得卡梅利多不畏强暴,又勇敢又聪明,我非常地佩服它。
放暑假在家,每晚跟爸妈一起守在电视机前等待中央八台播出的电视剧版《茶馆》,虽然我是从二十几集才开始看的,但看了一集就被深深吸引住了。最近,经典文艺作品的翻拍版往往令人,如新版《三国》、新版《红楼梦》等,但这部《茶馆》却异军突起,在观众中赢得了非常好的口碑。究其原因是导演编剧和主创们对老舍先生原作的用心理解,忠于原著的精神,但并不囿于原著的框架,进行了创造性的改编和再现。《茶馆》原著最本质的精神是“形喜实悲”,是对这个无比颠倒和荒唐世道的无尽嘲讽正如老舍先生在创作时所言“想要写一部最悲的悲剧,其间回荡着无耻的笑声”。除此之外,老舍先生作品的魅力也在于其文字和人物中透出的浓厚的老北京韵味,以一种黑色幽默的方式刻画了那个年代老北京风俗、人情、政治的方方面面。应该说在这两点上,电视剧版的《茶馆》把握的非常到位,没有糟蹋经典。
但仍有美中不足之处,特别是后5、6集其精彩程度明显大打折扣,有强弩之末之势,为了凑集数而拉长了故事情节,反而使整部剧的艺术性和观赏性受到和减损。另外,茶馆大掌柜王利发的妻子被美国大兵的吉普车撞死这一情节设置值得商榷,编剧似还未跳脱出五十年代初反帝主义和过激民族主义的巢窠,于目前国际化和现代化的社会氛围不太合适。
此外,有关庞太监的后人登基的情节也显得不伦不类,试想当时已是1946年,国共两党激烈交战之时,国民党政权已风雨飘摇,身为国民党宪兵队长的沈处长怎么会幼稚到在当时搞复辟,如果是为了以此吸引共产党地下党人自投罗网,剧中也未作清楚的交待,令人看了感到可笑,却摸不着头脑。总体来说瑕不掩瑜,这部《茶馆》应该是今年中国电视荧屏上的优秀作品,大众的口碑说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相比依赖明星、炒作、华而不实的布景,用心写故事,贴近社会和人民心声的作品才能焕发持久的生命力。
《受戒》出现于伤痕文学和反思文学潮涌之际,却没有政治话语的痕迹,没有浓烈的悲剧意识,没有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但是却为文学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作者汪曾祺用清新淡雅自然的文笔讲述了山野之间的所见所闻。
这篇小说如果从语言上来说,是文学上的一大创新与挑战,作者在这篇小说中,不管是叙述事件还是描绘事物,是写对话还是描写人物,都显示出灵动清逸的风致。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时,就感觉语言上很清新自然,使人在心灵上就感到莫名的愉悦之情,例如,小说中,在描写小和尚明海对英子最初动情心里产生爱慕之情的情景的描写中写道“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到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都搞乱了”这里,这座虽然没有用太多的笔墨来揭示明海的心理活动,但是,这种直接的叙述与明海的视觉的描写相结合出来的效果更佳形象地展示出了主人公明海的内心的一种情感的变化,不得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影响。除此之外,小说中,小和尚明海与英子之间简短的对话,给人以干净简单自然之感,作者采用这种一问一答式的对话,为文章增添了清逸之风。
读完《受戒》这篇文化在那个,我觉得,在这篇小说中的和尚们与我想象中的和尚有很大的出入,在我的脑海里,和尚基本上都是吃斋念佛的,而且是没有媳妇的,可是,在这篇文章中的和尚却并不是这样,他们不经常念佛,而且还经常打牌,经常吃肉,在他们看来,吃肉是不足为奇的事情,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他们竟然有老婆!二师父仁海不仅有老婆,而且,他老婆每年的夏秋之间还会来庵里住几个月,种.种的一切使我大吃一惊。我由此深深感觉到,在那个时代,似乎“当和尚”是在拿一种“文凭”的!
在这篇小说中,真的没有过多的情节,如果真的有的话,就是明海与英子由两小无猜到春情萌生再到相互表白的一个过程,作者在《受戒》这篇小说中更多的是描写和尚们的一下生活之事,风俗民情,例如,写和尚们的风俗人情,写庵里的一些事情,以及英子她们家的事情,除此之外,还有明海帮助英子她们家劳作时的场景以及大家一起聊天闲谈时的场面,充分展示出了那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纯情互助与人性的善良!
乌鸦!往往被人们视为是一种不吉利的“恶鸟”。它们的羽毛黑黑的,不像喜鹊一样乌黑发亮,而是那种很枯燥,很恐怖的黑。它们的叫声难听至极,“嘎,嘎,嘎,”让人心烦气燥,就是这样一种鸟竟住在《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的作者——沈石溪伯伯的家旁。于是,一连串又倒霉,又感动的事便落在沈石溪伯伯身上。
因为乌鸦爱偷一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所以,乌鸦王——高帽子,便接二连三的偷走了作者家的许多东西。一次,高帽子在偷东西时,不慎被作者用剪刀所伤,因此,作者遭受了乌鸦群的大便炮弹。这时,我真觉得乌鸦很可恶,又觉得作者自作自受。可后来发生的事,让我改变了对乌鸦的看法。一天,一群红嘴蓝鹊袭击了小乌鸦,作者无意救了 20 多只小乌鸦,没过几日,作者也遭到了红嘴蓝鹊的攻击,结果竟被乌鸦群所救。从作者描写乌鸦与红嘴蓝鹊的战斗中,我觉得乌鸦真是鸟类世界最有纪律的士兵,鸦群也是鸟类最英勇善战的军队。从此,作者便和乌鸦交了朋友,他们相处得很好,这也是我所希望看到的一种情况。后来又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情。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高帽子”不停地在作者的窗外大声怪叫,作者急忙出来看,“高帽子”正在疯狂的大叫着,不停的扑闪着它乌黑的翅膀在窗边盘旋,当作者刚离开他的住所后,突然,一个火球从天而降砸倒了一棵大树,树倒下来砸倒了作者的茅草屋。原来,这一切乌鸦竟有所预知,它是想尽办法,用自己的怪叫将作者引出屋子,让他不受伤害。
合上书,我一直想着那群曾经不讨人喜欢的乌鸦。由此联想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类似的情况,比如我们的环卫工人,因为他们每天都和垃圾在打交道,身上难免沾上许多脏东西,许多人觉的他们脏、臭,不喜欢和他们交往,可是,再转念想一想,如果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哪来的清洁的城市,哪来的美好的环境呢?还有那些煤炭工人,他们的身上和脸上可能和乌鸦一样黑,但是如果没有他们无私的奉献,我们取暖、发电等等都会出大问题啊!
作者和乌鸦的故事,让我重新认识了乌鸦。我确定乌鸦并不是不吉利的,相反,它们还挺会知恩图报的,而且,它们还是一种聪明、勇敢的善鸟。有一句成语叫做“乌鸦反哺”,说明乌鸦内心还是非常善良,非常孝顺父母的。人们说乌鸦不吉利,只不过是因为它羽毛难看点,叫声难听点罢了,它本质才不坏呢!如果再让我听到有人说乌鸦不好时,我可就真为乌鸦喊冤了!我们可不能“以貌取鸟”。不过我还是希望乌鸦可以换换名字,就叫“黑鸟”吧!
前几天,文学课上欣赏了曹禺先生的著名话剧《雷雨》,让我感慨颇多。
相信大多数人和我一样,最憎恨的人便是周朴园。周朴园——周家的大家长,整起悲剧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其言行表现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的性格。在与鲁大海的劳资纠纷中,在与侍萍的爱恨情迷中,都是最好的诠释。当心心念念的侍萍就站在他的面前,他感到的不是喜悦,而是下意识的觉得侍萍是来勒索他的,害怕她来算旧账,担心自己的名誉地位财产会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显而易见的态度把他资本家的嘴脸暴露无疑,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
最让我同情的人是繁漪。曾看过爱情温柔地凋谢,才明白所谓真爱无敌的童话,只不过是当一丝情愫如细草穿沙般掠过心田时,人们彼此心照不宣的谎言。繁漪就是《雷雨》中被伤的最体无完肤的人。在周家这个大庭院里,周朴园一直思念着他的侍萍,虽娶了她,但并没有给她任何关怀,甚至认为她病了,每天要她去房间吃药;周萍——繁漪的所爱,也是她的精神寄托,他一直在为年少时与后母发生关系而懊悔,一直想要摆脱繁漪,不管繁漪是如何的放下身段去求他,甚至愿意与四凤一起分享他,都无法挽留周萍。一个深受封建礼教约束的女子,为了爱情,能够不顾伦理道德,不顾世俗的眼光,勇敢地表达自己的感情,勇敢地追求,这让我非常的佩服,同时也非常的同情,一个女人竟能为了爱情做到如此。曹禺先生曾这样评价:繁漪是一个最动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拗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抓住周萍不放手,想重新燃起一堆破碎的梦而救出自己,因为这条路也引向了死亡。繁漪就像是一朵在夜里悄无声息地绽放的花,冷漠、诡异妖艳,穿过被灼伤的眼睛,直逼进你的灵魂,寻找苦海深处的共鸣。
滕梓帆《世说新语》是由南朝宋刘义庆等文人编写的一部主要记述魏晋人物言谈轶事的笔记小说。里面的小故事有一千多则,每一篇小故事都让我受益匪浅。
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或获得财富,应当经过自我的诚实、努力。而华歆呢却总想着不劳而获,对于有着华丽车马的贵人十分羡慕,而把自我应当做的,努力读书提高自我的本事,实现人生目标忘到了脑后。这样的人喜欢投机取巧,为到达目的,什么坏事都能做得出来。所以,管宁看不起他,选择了和他断交。其实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人,爱贪小便宜,爱慕虚荣,总想不劳而获。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做事要专注,不能三心二意。“一寸光阴一寸金”,作为学生,我们上课时必须要提高效率,珍惜课堂的每一分钟,认真听讲,及时消化吸收所学的知识。学习之余,还能有时间做自我想做的事情,提升自我的综合本事。而我们身边有些人,却不懂得之个道里,课堂上尽管一声不吭,但始终处于游离状态,什么也没听进去,还不得不靠课后很辛苦地花很多时间低效率地补课。
就拿“管宁割席”一文来说,这篇文章讲述了两件事,其一是,三国时期的管宁和华歆在一齐锄地种菜。他们看见地上有一片金子,管宁把金子当作瓦片一般,视而不见,依旧挥锄种地,而华歆却想要拿起来,据为己有。其二是,两人在一张凉席上读书,有华丽的马车经过,管宁不予理睬继续读书,可是华歆却丢下书本跑出门外凑热闹。管宁于是割席和他绝交。
“学弈”这篇文章也同样令我印象深刻。弈秋是全国最会下围棋的人之一。他教两个人下棋,其中一人专心致志听弈秋的教导;另一个虽然看似在听,心里却想着有天鹅飞来,要拿弓箭去射它。即便两个在一齐学习,效果却天差地别。其实这并不是他们的资质有差异,而是因为做事的专心程度不一样。
《世说新语》中尽管都是一个个小故事,可是都蕴含着很深的哲理,让我们感悟很多,真是一本好书。
红麦田这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持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同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医院中。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理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使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我万万也想不到,那只住在排水管里的塔克老鼠会在这本书里成为主角,你想知道吗?不过事情要从一只小鸟说起:
一天。一只知更鸟在时代广场的地铁车站里徘徊,当它看到排水管里的塔克和亨利,似乎找到了目标,飞进了排水管里,塔克和亨利看见这只鸟突然飞进来,可吓坏了,可是这只鸟对塔克说:“请问你们是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吗?”“哦,我是。”塔克和亨利一同说道“我是知更鸟约翰,是柴斯特让我来找你的!”“柴斯特,哦,你还认识蟋蟀柴斯特!”塔克几乎要惊叫起来“当然,我和多若西都认识它好几年了,哦,多若西是我太太,不过,现在大草原面临着被踏平的危险,柴斯特说你可能有办法,就让我来请你,我们走吧!”约翰说“哦不,我不走,我走了,我的这些宝物就会被对面的那些老鼠偷走,瞧,我的珍珠,我的纽扣,还有我一生的积蓄,都还会被那些黑心的老鼠偷走的,约翰!”可是亨利却把塔克所有的“胜利的果实”塞进了一个隐蔽的洞里。“不行不行,不安全!”塔克说“好了好了,我在附近弄上一些猫味,保证那些老鼠闻了就跑!”亨利说,塔克终于放心,它们出发了。
原来,约翰所说的踏平是人类要把柴斯特居住的草原铲平,盖上新的公寓,草原一旦被铲平,柴斯特等动物就会无家可归,所以柴斯特就把见过世面的塔克和亨利叫来保护草原了,在拯救草原的过程中,它们经历了许多事:遭遇到了洪水、亨利变成了家猫……但是它们没有放弃,最后,它们把大草原打扮成了约瑟夫·哈里(一个伟大的人物的父亲)的遗址,震惊了当地的市政府,同时也安全的保护住了大草原,塔克把柴斯特居住的大草原也命名为:塔克的郊外(因为是塔克想出办法来的,才拯救了草原)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坚持,就是胜利,假如柴斯特和亨利还有塔克,它们不坚持保护大草原,大草原早就成为了人们的公寓,就像我们人一样,不坚持做一件事情,那就永远都不会成功。
一个读过《塔克的郊外》的亚马逊网站读者曾经评论过:塔克在这本书里成为了主角,我不能想象,这本书里要是缺了这聪明绝顶、能言善辩的塔克老鼠会怎样。怎么样?同学们,你们也快来阅读吧!
寒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让我懂得了一个重要道理。
书中的主人公王葆钓到了一个宝葫芦,只要是心里想要的东西,就会出现在眼前。可是 王葆有了宝葫芦,不但没有得到幸福和快乐,反而增添了不少麻烦和苦恼,因为那些东西都是宝葫芦从别人那里偷来的。他逐渐认识到宝葫芦不是好东西,便毅然表示与这个”宝贝“决绝。他使劲地把宝葫芦一扔,
轰然一响,宝葫芦炸成碎片。王葆惊醒,原来这一切只是南柯一梦······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只有经过一点一滴的不懈努力,才能收获最美最甜的果实,正如《宝葫芦的秘密》里面刘老师所说的:”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凡事都需要努力。“宝葫芦虽然可以给王葆一切他想要的东西,但那些东西却并不是宝葫芦自己创造出来的,而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这样不但不会让人感到快乐,反倒会让人感到难堪,本质上和小偷没什么区别。
记的在以前,我报了个英语特长班,来提高英语成绩。可是我不怎么喜欢英语,所以上课时总是走神,从不认真听讲,当天老师讲的内容全不知道,回到家后还不听磁带。到了做作业的时候,就找个同学的一抄,交给老师应付了事。后来到了期末测试,我就傻眼了,试卷上的题我大部分都看不懂,急的直冒汗。考试一共有90 分钟,并不算短,可是这90 分钟对我来说却过的飞快,一眨眼,就到时间了,战战兢兢的把卷子交了上去,卷子上只写了几道题,几乎空白。
后来成绩出来了,我果不其然的考了最低分,成了垫底。在老师严厉的目光下,我的脸烫的像是要烧起来。从那以后,我开始好好听讲,不再抄同学的作业,不再想着不劳而获,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我的成绩得到了大大的提高,成了全班第三。
社会上总有些人想着不劳而获,因此走上了歧路。他们用偷、抢,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些人的结局都是受到法律的制裁,只能在监狱里忏悔自己堕落的一生,他们的人生没有意义,晚年回想起来会很后悔,可是勤奋劳动的人却不一样,他们的人生很有意义,在晚年回想起来也不会后悔。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如米尔所说的:”所有现存的好东西都是创造的果实。“只有靠自己劳动换来的东西,才是最好的!
读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书是人的精神食粮,书是逆境中的慰藉,书房是文人精神的巢穴。
在这个假期,我读了《培根随笔》,使我收益匪浅。
佛兰西斯培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杰出的哲学家和文学家。出身于官宦之家,自小聪明伶俐,被伊丽莎白女王称为”朕的小掌玺大臣。“
《论复仇》中培根说:”只有为国家公益而行的复仇才是正义的。“《论逆境》中培根说:”人的美德犹如名贵的檀木,只有在烈火的焚烧中才会散发出最浓郁的芳香。正如恶劣的品质会在幸福的边缘中被显露一样,最美好的品质也正式在逆境中释放光辉的。“《论善良》中培根说:”善良是人类的一切精神的道德品格中最伟大的一种。“《论友谊》中培根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有很多事情来不及做完就死去了,但如果有一位知心的挚友,人就可以安心瞑目了,因为他将承担你未完成的事情。《论读书》中培根说:“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
在这本《随笔》中,培根谈论了政治、经济、宗教、爱情、婚姻、友谊、艺术、教育和伦理等话题,几乎触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
而培根作为一名学识渊博且通晓人情世故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他对所谈及的问题均有发人深省的独到见解。在他的谈论中,透露出培根不同的个性侧面——热衷于政治的培根,自强不息的培根,富有生活情趣的培根,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
这本书以其简洁的语言,优美的文笔,透彻的说理,迭出的警句,在世界文学占据了重要地位,读之犹如高人赐教,受益匪浅。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甚至改变一生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而且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1620xx年4月9日,本书的作者培根逝世了,但他的精神仍会永垂不朽。
我喜欢看书,也读过许多书,很多书读过后渐渐的淡忘了,但那一年姨妈送我的《岳飞传》使我如获珍宝,虽然过去了很长时间,但岳飞的故事却使我记忆犹新,岳飞不怕挫折、勇往直前的精神时刻激励着我。
《岳飞传》讲述了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壮丽的一生,这位中国古代著名军事统帅有胆有识、智勇双全,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抗金武装队伍——岳家军,为挽救民族危亡英勇杀敌,最终却被奸臣秦桧害死在风波亭。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就很沉重。岳飞骁勇善战,对国家忠心耿耿,我被他高尚的品格和坚贞的气节所打动,为他的不幸遭遇而叹息。岳飞不怕挫折、勇往直前,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沉着冷静,这样的精神深深震撼着我,他是我心中的英雄。
记得一次我做奥数题的时候,看着题目很“面熟”,却又不记得简便公式,奥数书上也找不到。我想了想,画了画,可怎么也算不出来。我有些急躁,把卷纸扔到一边,不做了!忽然,岳飞的形象在我脑子里闪现出来,这时,“不怕挫折”岳飞传读后感600字四个大字浮现在眼前。对!不怕挫折,在困难面前不低头,要坚强!在岳飞精神的鼓舞下,我重新拿起卷子,写了又写、画了又画,终于有了灵感,算了一遍,对了!
那一刻,我从内心深处感受到岳飞的英雄气概,不怕挫折不但需要坚强不屈的精神,更需要永不放弃的毅力。
每个人都会在人生的道路上遇到挫折,被困难绊倒,但不同的人做法也不一样,有些人毅力超群,把困难当做平常事,知难而进,无论成功与否,最终收获了阅历;而有些人却被困难吓倒,知难而退,最终必然是失败,甚至遗憾终生!
“不怕挫折、勇往直前,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我要牢记心中,它将永远是我生命航线的指路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