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于1994年4月和2000年9月两次“强强合并”组建而成。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教育部批准四川大学2000年6月试办研究生院,2004年5月24日正式建立研究生院。四川大学研究生院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培养教育办公室、学位办公室、“985工程”和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办公室以及综合科。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是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四川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会长单位,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成员单位,1999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予“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四川大学是国内最早招收和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1914年原华西协合大学(华西医科大学前身)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开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920年开始授予博士学位,1939年原四川大学开始招收研究生,到1949年,仅华西协合大学就授予博士学位584人。1981年,四川大学成为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4年首批开展博士生指导教师自审试点工作,1995年被特批进行硕士学位授权点自审试点工作。四川大学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国家“211工程”“九五” 和“十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学校、国家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重点建设的学校、也是中央确定的首批21所副部级学校之一。在长达一百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四川大学已成为我国学科门类较齐全、学科结构较合理,具有较大规模的研究生培养基地。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2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45个,专业学位9个,本科专业118个。四川大学也是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单位。截至2006年8月,在校研究生16117人。具有先进教学设施的19500平方米研究生专用教学大楼已于2003年9月投入使用,根本改善了研究生的学习条件。

四川大学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5个、国家重点学科27个、“211工程”“十五”重点建设学科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6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其他中心7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和中心67个;博士后流动站21个;国家级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6个;学校也是全国高校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保护产权试点大学、设有国家大学科技园,已建设完成四川大学科技创新中心和绵阳科技园孵化大楼。现有教授(级)1195人、副教授(级)2204人;两院院士9人、特聘院士22人、学校杰出教授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1人、学科评议组成员17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3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岗位12个、讲座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3人(其中A类26人、B类7人),“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5人。2005年,全校科研经费达70154万元,其中理、工、医等自然科学到校科研总经费65136万元,社科经费5018万元。从开展全国百篇优秀论文评选工作以来,我校有 10篇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论文。

四川大学正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不断创新办学理念,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把人才培养质量视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中国一流的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而努力奋斗。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部门职责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是四川大学主管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六个机构及作为综合服务的研究生院办公室:

� “985工程”和学科建设办公室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培养教育办公室

� 学位与教育教学改革办公室

� 研究生工作部

�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 研究生院办公室

(一) “985工程”和学科建设办公室

“985工程”和学科建设办公室是主管学校学科建设与“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项目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

①“985工程”和“211工程”等国家有关学科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检查和验收;

②牵头负责学校“985工程”、“211工程”等重大建设专项的招投标工作;

③负责“985工程”、“211工程”等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2、学科建设

①制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②负责重点学科与硕、博士授权点(含一级学科授权点和专业学位点)的组织与申报工作;

③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学科和硕、博士点,以及专业学位点的建设和检查评估,对检查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④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招生,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1)组织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并上报主管部门;

2)组织编印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广泛宣传,组织优秀生源;

3)负责考生报名、咨询、复函、答疑等工作;

4)组织报名点报考学生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

5)组织学科点命题、审题、收题和试题印制、分装、保密、保管等工作;

6)负责试题的寄发、收领工作;

7)组织考场考务工作;

8)负责试题和答卷的回收、清点、整理工作;

9)送评基础课试卷,组织专业课试卷评阅,安排复试工作;

10)完成考生档案调档、政审工作;

11)自主划线并上报录取名单;

12)督办定向生、委培生合同签署,发放录取通知书;

13)进行年度硕士生招生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14)适应形势变化,学习、研究和探索与学校战略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现代硕士招生工作理念、模式、方法,稳妥改革和创新硕士招生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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