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整理的安全方案精选4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根据上级的布置,为切实做好我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 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园长
副组长: 各班班主任
成 员: 在园所有工作幼师和保育员
1、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按上级部门的指示,指挥全园安全救灾工作,保障师生在园安全。
2、在安全救灾工作中,副组长成员们为安全救灾工作第二责任人,组长(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做好交接工作。
3、领导小组要坚持做好园内的安全检查,查到易发安全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不管何人,绝不能粗心大意、放松丝毫警惕。
二、 预案实施:
(一)防火预案:
若发生火灾,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做出积极反应,并按以下预案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
1、一发现火情,首发者应立即向其他员工大声呼喊,并用消防器材灭火。
2、其他员工及时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迅速到位,组长用广播进行指挥,副组长传达指令,协助做好调度工作。
3、值班人员立即打开火灾疏散信号
4、后勤人员立即到火灾出事点协助灭火,厨房人员立即关闭煤气。
5、门卫(当日后勤不值班的人员)打火警电话“119”,联系急救车,并切断电源。
6、组织各班快速有序撤离,避免幼儿推挤。
7、灾情被控制后,组长将事件经过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汇报。
(二)防食物中毒预案
1、幼儿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现象,食堂应立即停止经营,食品应立即停止让幼儿食用;
2、后勤值班人员立即向镇防保所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症状等;
3、后勤副园长立即拨打“120”,组织人员协助卫生机构抢救病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有关措施。
(三)外出活动安全预案
1、幼儿园组织教师或幼儿外出学习、参观,要提前三天报送中心校审批,经批准后方能组织。
2、外出前,各年级组应派人事先前往参观地点踩点查看,确定无危险因素,并确定行走路线。
3、如需用到机动车辆,应选择有行驶执照、有车牌的、能正常使用的车辆;如需要家长接送,应以〈〈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家长,并提出需注意的安全事项。
( 五 )校门监控
幼儿入园、离园时,后勤在门卫值班的人员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
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
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
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
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
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
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
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活动设计背景
大部分孩子不认识斑马线,不知道斑马线的意义,针对这种情况,我设计了这节活动,目的是为了让孩子们知道斑马线的意义,从小就具备较强的交通安全意识。
活动目标
1、认识斑马线
2、理解斑马线的意义和重要作用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认识斑马线
难点:斑马线在交通安全中的重要作用
活动准备
1、红绿灯的作用(以前学习过的知识基础)
2、斑马线的 图片;道路交通中斑马线的幻灯片
活动过程 1、引入
活动开始时,从孩子们最感兴趣的汽车入手:“小朋友们,你们喜欢汽车吗?”
2、认识斑马线
随后,展示幻灯片(画面上有一条斑马线,线的旁边有一个红绿灯,斑马线前面有很多汽车停着)(之前有画过红路灯,了解了红路灯的意义),引导幼儿说说看到的图画,老师:“为什么车都停了?”“红灯了”老师:“红路灯前有什么?”“斑马线”引导幼儿说说斑马线的作用,有的说:“我和爸爸、妈妈过马路时都是走斑马线的。”有的说:“不走斑马线会被撞到的。”……
3、斑马线的重要作用
接着和幼儿一起讨论斑马线的外表:由很多白色的长条形组成,人走在上面很醒目……,走斑马线是遵守交通规则的表现。(不走斑马线,就等于在班级上不遵守纪律,不是好孩子的)
如果有孩子提出喜欢五颜六色的“花”斑马线,可以先画出来,然后告诉大家:白色的斑马线就是为了让司机更能清楚地看到人在上面行走,“花”的斑马线反而不能明显的突出行人。
4、学画斑马线、游戏
我在黑板上画出红绿灯、斑马线的。同时,鼓励孩子们一起先在纸上画,然后在教室的活动区内,老师画一副斑马线,请幼儿用手做方向盘开车,老师说“红灯”时就停车,另外几个小朋友从斑马线上走过……玩完一次后换老师来做“车”,老师开车,孩子做红路灯,一起玩游戏。
最后是幼儿在纸上画斑马线,老师鼓励幼儿在画纸上自由添画,如:汽车,花,太阳,小鸟……。
反思一:尊重幼儿的想法,鼓励幼儿放开思维大胆想象。
小班的孩子正处于对颜色的认识期,因此幼儿在讨论斑马线的颜色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开心的事,让幼儿说出自己喜欢的颜色,并被老师画出来,进一步引发了幼儿对颜色的兴趣,,发挥幼儿的想象力,而不能限制孩子的想象,更没有硬性对孩子强调斑马线就一定是由白色的长方形组成,我觉得幼儿的想象力和兴趣是艺术活动最为难得的要素。
反思二:游戏中学习。
爱玩是孩子的天性。因此在在很多的教育环节中,我都会适当的加入一些游戏性的活动,来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在玩开车游戏时孩子是非常的感兴趣,所有的幼儿都愿意徒手在空中画斑马线,利用游戏进行绘画活动,可以使枯燥的技能练习演变愉快的活动体验,让幼儿对绘画更加感兴趣。
反思三:发挥想象力,鼓励幼儿大胆创作。
在幼儿绘画前,我常常会引导幼儿自由添画,但要先完成本课的主要内容,这样不会忽视了本节课的重点。如本节课主要是画斑马线,那么幼儿就必须先画好斑马线后才能在画纸的周围添加上自己喜欢的装饰品,对我来说,我希望孩子不要完全处于被动的状态,我希望孩子是处于主动的兴奋状态,那样画面才会让人觉得惊喜,孩子的想象力远远超出我们成人的想象,如果样样都限制了孩子,得到的结果是每幅画都几乎相同的,孩子就像机器一样完成老师的“作业”,很少有想象的空间。
根据省厅、市局相关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结合同安区教育局下发的《同安区教育系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同教〔20xx〕209号)内容,特组织开展20xx年“12.2全交通安全日”暨“厦门市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周”活动。
活动目的
旨在通过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整治月及配套各项系列宣传活动,提高我校师生对每年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及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周的知晓率,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和文明交通知识,大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和氛围,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法规意识,摒弃交通陋习,培育文明行车、文明行路好习惯,实现保畅通、防事故、保安全、少死伤的目标,努力构建文明交通,推动共同缔造“富美同安”。
活动主题
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
三、时间安排
12月2日至12月10日
四、活动要求
本次宣传活动根据11月7日下发的《同安区教育系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围绕主题,认真开展好“六个一”活动:
1.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学校在LED屏显示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标语,各班出好一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题板报,三年段负责报道。
2.充分利用 “12·2”宣传日的契机,结合“12.4”法制宣传月活动,利用教职工大会、班会、团队等活动时间,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在我心中”的主题宣教活动,对学生开展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确保全校班班有活动,个个都参加,师生都受教育,四年段负责报道主题队会活动。
3.进行一次全校师生参加的交通文明讲座活动。以“12·2”宣传日为契机,学校组织一次升旗仪式,在国旗下对全校师生开展一场交通文明讲座,由保卫科主讲。
4.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学生有乘坐非法校车或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要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家长做好配合教育和日常监管。
5、完成一次家长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各班通过微信、校讯通、厦门市网上安全平台等,结合校园周边交通情况,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唤醒家长们交通安全意识,促进家校共同配合教育并做好日常监管。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宣传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认真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校要紧紧围绕为主题,紧密结合各地实际,重点突出以人为本、公民意识、行为准则、文明意识的宣传教育,突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宣传,营造氛围。要用好宣传版面、校园广播、主题班(团)队会等手段;要充分发挥广大师生的潜能,同时要创新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方式,进一步拓展宣传的渠道,营造浓厚法制氛围。
(四)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要从学校实际出发,通过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面向社区集中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