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优秀6篇】

高温补贴通知 篇1

随着炎热天气到来,为表示公司对员工的体谅和关怀,使员工在酷暑期间能更好的工作,特向公司申请发放员工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拟为7月、8月、9月三个月,发放标准根据员工作业环境不同如下:

一、人员范围及标准:

经理级及以上级别:每人100元/月

办公室人员:每人80元/月

生产部、物流部:每人50元/月

二、执行时间:

高温津贴的执行时间为:20xx年7月至9月

三、发放形式:

高温津贴随7月至9月工资每月随工资发放。

以上通知自20xx年7月起执行,请各部互相转告,遵照执行。请予以批示!

签发:总经理

仙醇B2C电子商务运营中心

人事部20xx年07月11日

高温津贴每年7-9月发放 篇2

只要是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均在发放范围内。只要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通知 篇3

各部门、分厂:

高温天气来临,为保障在高温条件下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并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现决定从6月份开始发放高温补贴,具体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公司本部在职在岗员工;

二、发放期限:6月、7月、8月,共3个月;

三、发放标准:100元/月/人;

四、发放细则

1、当月出勤天数达到当月应出勤天数,按100元发放;

2、当月实际出勤天数低于当月应出勤天数,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当月高温补贴=(100÷当月应出勤天数)×当月实际出勤天数;

3、高温补贴从工资中体现,从7月15日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管理部

20xx年6月18日

高温补贴通知 篇4

各部门、分部:

鉴于当前我区各地已进入高温酷暑阶段,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确保公司暑期的正常运作,报经总部批准,区部决定对部分外勤及体力劳动强度较大的特殊岗位按月发给高温补贴,并购买一定数量的防暑药品下发到各分部及点部,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温补贴发放时间:20xx年7~9月,按月给发,发放标准均为每人每月50元。

二、高温补贴发放岗位:司机(含司机组长)、收派员、仓管员(含仓管组长,不含运作文员)、运作员(含运作组长)、理货员、点部主管和部分行政后勤人员(汽车维修员、食堂工作人员和保安)。

说明:以上岗位人员高温补贴给发时以其实际在岗时间为限(新进人员满20天的按全月发给,不足7天的不发,其余按半月发给)。

三、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建议以部门(分部、中转场或行政部)为单位统购消暑物品,每月20日之前,各单位分别汇总购物发票和实际报销人员名单(请参照附件一的格式填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填制报销单据,并粘贴好后上交财务报销(必须在规定标准范围之内报销;发票填开的要求请向财务部门咨询)。

四、区部行政部将统一购买防暑药品(包括藿香正气水、仁丹、风油精等,为3个月用量)。在防暑药品采购到位后将统一下发各分部或部门使用。

如分部07年防暑药品仍有库存(在有效期以内)的,应尽快下发使用。

五、防暑药品要下发到各点部,以便有员工需要时能及时领用。建议药品以集中保管为佳。

请各分部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不得任意扩大范围或超出标准发放。

特此通知

X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高温补贴通知 篇5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各员工: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实习生)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分为:xx0元/月·人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9月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现金形式在8、9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新入职员工,当月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给予;

2、6月、7月、8月高温补贴在8月工资中兑现,9月高温补贴在9月工资中兑现;

3、当月请假(各类假期)合计超过10天(含)的,不予发放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机密,未经许可不得扩散

高温补贴通知 篇6

各部门:

根据事业部福利管理办法要求,为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为高温作业员工提供夏季高温补贴,决定给予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发放范围:制造中心一线操作员工(电子车间为空调车间,不列入高温补贴范围);技术品质部在线检验、过程巡检、试水检验、个别来料检验员(在现场检验人员和驻厂检验人员);仓库管理仓管员、物料员、叉车司机;芜湖公共平台保安员、动力人员;芜湖营运与人力资源安全员。

发放时间:20xx年7月-20xx年9月。

发放标准:150元/人/月。

发放原则:

1、高温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因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等非满勤人员根据实际出勤折算计发。

2、调离高温岗位的员工和新调入高温岗位的员工,高温补贴根据员工实际出勤折算计发。

发放要求:

1、各部门综合管理、薪资员于7月25日前完成各班组岗位员工作业场所的温度测量工作。

2、各部门于每月6日前填写《高温补贴发放申报表》(见附件),同时对当月享受高温补贴的员工进行看板张贴公示,公示天数不得少于3天,经公示后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薪资福利专员执行发放。

3、各部门务必如实申报,若发现部门/班组存在虚报员工享受高温补贴的,除取消该岗位员工的高温补贴外,并对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综合管理、薪资员、班组长进行专项考核通报。

投诉管理

1、全体员工若发现部门/班组有虚报补贴的,可向芜湖营运与人力资源检举投诉,对情况属实的,对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综合管理、薪资员、班组长进行专项考核通报。

2、以上举报经调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奖励个人积分5分/人,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3、投诉受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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