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会计学知识点总结最新6篇

生产费用要素分配的一般原则: 篇1

费用要素分配的一般原则可概括为:凡是属于直接费用应直接计入产品成本;属于间接费用经汇集与分配后,分配计入产品成本。

在只生产一种产品的企业,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全部费用,都是直接费用,应直接计入产品成本。

对于能确定为某种产品所耗用的直接费用要直接计入;为几种产品共同耗用的间接费用,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

材料费用的汇集: 篇2

1、材料费用汇集的基础工作

收入材料成本的确定

如果企业规模较小,材料的品种规格不多且收发不太频繁,材料可按实际成本计价;若企业规模较大,材料品种规格繁多且收发频繁,材料则应按计划成本计价。

领用材料的原始凭证和材料费用的汇集

在领料时,应由专人负责,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审核后,才能办理领料手续。

领用材料时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包括领料单、限额领料单和领料登记表等。应根据领用材料的情况,选择采用某一种领料凭证。到了月末,将各种领料凭证按车间、部门进行汇总,即可计算出各车间、部门消耗材料的数量和金额,通过编制“材料费用分配表”即可进行材料费分配的核算。

2、消耗材料的计量

根据发出材料的有关凭证,可将材料费列入到有关的成本计算对象中。但对于库存材料的计量,则可采用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两种方法进行核算。

3、发出材料成本的确定

在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的情况下,对于发出的材料,应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把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对于期末库存材料,应以实际成本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计算确定,对于不同的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材料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应经常变动。

材料费的分配原则

在进行材料费分配时应首先确定材料费的分配对象,材料费的分配对象应根据材料的具体用途确定。

1、生产产品使用材料的分配

对于用于产品生产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或有助于产品形成的各种材料,其分配原则是直接材料费用直接记入,间接材料费用分配记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中。

直接材料费用是指直接为生产某一种产品所耗用的材料,并能直接确定其归属对象。

间接材料费用是指几种产品共同耗用的某种材料,不能直接确定其归属对象,需采用简便合理的方法在几种产品中进行分配。

分配方法的简便,是指作为分配标准的资料比较容易取得,并且应尽量采用单一标准,避免采用复合标准;分配方法的合理性是指所采用的分配方法、分配标准,应同各个成本计算对象负担的费用成正比例的因果关系。

2、生产中一般消耗材料的分配

对于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耗用的材料,应分别记入“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中的相关项目中。在材料费的分配中,对于直接用于生产各种产品的材料,如果数量较少,金额较小,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以采用简化的分配方法,即全部记入“制造费用”中,以省去一些复杂的计算分配工作。

3、其他材料费用的分配

除了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外,对于发出的其他用途的材料,应根据其发生的具体用途,分别记入到“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相关的会计科目中。

固定资产折旧费的汇集 篇3

折旧费的汇集是通过编制各车间、部门折旧计算明细表而汇总编制全厂的折旧计算汇总表进行的。

各车间、部门折旧计算明细表应根据月初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有关资料和确定的折旧计算方法编制。

根据规定,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对于按规定计提的折旧费,应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和用途进行分配,分别列入不同的科目中。对于生产车间应提的折旧,应记入“制造费用”科目中;行政管理部门应提的折旧费,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中;租出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费,应列入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中。销售部门应提取的折旧费,应列入“销售费用”科目。

外购动力费的汇集和分配 篇4

1、外购动力费的汇集

外购动力费用是指企业从外单位购入的电力、蒸汽等动力费用。外购动力应根据其使用的数量,向供应单位支付款项。一般情况下,使用的外购动力都有仪器仪表计量。在支付外购动力费用时,应根据仪器仪表上记录的耗用数量、规定的价格向提供动力的单位支付款项。以支付款项的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作为外购动力费用分配的依据。

2、外购动力费的分配

对于各车间、部门耗用的电力,都有电表加以计量。因此,各车间、部门应分配的电费应按下式计算:每度电费支付的外购电费总额

分配率=————————————————

各车间、部门耗用的外购电力度数总和

某车间、部门该车间、部每度电费

应分配的电费=门用电度数×分配率

对于生产车间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电力,由于不能按产品分装电表计量其耗用的数量,因此,一般采用工时的比例(实际工时或定额工时)进行分配,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车间产品用生产产品用电度数×每度电费分配率

电力费用分配率=————————————————

该车间产品的生产工时之和

某产品应分该产品的该车间产品用

配的电费=生产工时×电力费用分配率

材料费的分配方法 篇5

1、定额耗用量比例分配法

某产品材料该产品该产品单位产品

定额耗用量=实际产量×材料定额消耗量

材料定额耗材料实际总耗用量

用量分配率=各种产品材料定额耗用量之和

某产品应分配的该产品材料材料定额耗用

实际材料数量=定额耗用量×量分配率

某产品应分配该产品应分配的材料

的材料费用=实际材料数量×单价

按材料定额耗用量的比例直接分配材料费用

为了简化材料费用的分配工作,对于不需要考核材料实际耗用量的企业,可采用按材料定额耗用量的比例直接分配材料费用的方法:

材料费用材料实际总耗用量×材料单价

分配率=————————————————

各种产品材料定额耗用量之和

某产品应分配该产品材料材料费用

的材料费用=定额耗用量×分配率

2、产品重量比例分配法

产品重量比例分配法是按照各种产品的重量比例分配材料费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产品所耗用材料的多少与产品重量有着直接联系的情况下采用,

材料费用材料实际总耗用量×材料单价

分配率=—————————————

各种产品重量之和

某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该产品的重量×材料费用分配率

3、产品产量比例分配法

产品产量比例分配法是按产品的产量比例分配材料费用的一种方法,当产品的产量与其所耗用的材料有密切联系的情况下,可采用这种方法分配材料费用

计算公式

材料费用材料实际总耗用量×材料单价

分配率=———————————————

各种产品实际产量之和

某产品应分配该产品材料费用

的材料费用=实际产量×分配率

4、产品材料定额成本比例分配法

产品材料定额成本比例分配法是按照产品材料定额成本分配材料费用的一种方法,它一般适用于几种产品共同耗用几种材料的情况下采用

某产品材料该产品单位产品材料

定额成本=实际产量×定额成本

材料定额各种产品实际材料费用总额

成本分配率=—————————————

各种产品材料定额成本之和

某产品应分配该产品材材料定额

材料费用=料定额成本×成本分配率

燃料费用的分配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燃料,实际上也属于材料。因此,其费用汇集与分配的方法与材料费用的汇集与分配方法大致相同。

对于生产产品使用的燃料:

在燃料使用不多时,可不设置专门的'成本项目,而将其列入“制造费用”成本项目中;

若燃料耗用的数量较大,则应专门设置“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汇集生产中使用的燃料费用,以便于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考核。

对于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能分清是由那种产品耗用的,则应根据有关的原始凭证,直接计入该产品的成本计算单中的“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中;若企业不设置“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则应将其直接计入“制造费用”成本项目中。

几种产品共同耗用而分不清那种产品耗用的燃料费用时,则应采取适当的分配标准,在各种产品当中进行分配。采用的分配标准一般为产品的重量、体积、定额耗用量等。

辅助生产车间使用的燃料,列入到“辅助生产成本明细账”;

基本生产车间一般耗用的燃料,应列入“制造费用明细账”中;

管理部门使用的燃料,应列到“管理费用明细账”中。

生产费用要素分配的方式: 篇6

费用要素的汇集与分配,是通过编制费用要素分配表来进行的。

费用要素分配表的编制,应根据成本核算的体制、凭证的份数以及传递程序等具体条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企业实行一级成本核算体制时,应由财会部门来编制;

企业实行两级成本核算体制时,则是由各车间的成本会计人员来编制。

费用要素分配表不论由谁来编制,其编制的要求和基本方法是一样的。财会部门和各车间或部门要合理分工互相配合,认真做好各项费用要素的汇集和分配工作,以便正确计算产品成本。

费用要素的分配程序(P47)

材料费用汇集和分配的意义(P47)

材料费汇集和分配的任务(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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