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许多生产经营单位都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对保持安全生产局面稳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优秀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安全生产教育目标
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须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法令和规章制度。
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各工种安全施工知识,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及法规,真正地按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
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特制定安全培训计划。
二、培训的范围、种类、形式、程序
1、对新进入我公司各项目部的施工全体人员,包括外用工及大包队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安全教育。
2、新进入我公司各项目部的各工种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培训种类分为:理论、实践教育和考核。
4、可为施工现场授课,也可在公司集中授课。
5、法制、法规教育。
6、培训程序
培训计划→教学及考试资料准备→安全教育通知单→项目部申报安全培训计划花名册→安全、结合治理教育记录→考试→登记备案
三、培训主要内容
1、生产工人安全责任制
2、工地防火安全措施
3、安全禁令
4、“三宝”“四口”防护规定
5、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6、施工安全“十要”
7、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8、防火须知牌
9、脚手架搭设要求
10、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11、提升机安全生产要求
12、砼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3、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定
14、治安保卫制度
15、法治教育、劳动纪律教育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工程开工前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职工(包括外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并由培训学习人员签到登记花名册及安全生产教育记录。
2、开工后根据施工进度和需要进场的工种再进行一次本岗的安全技术教育,并由培训学习人员签到登记花名册及安全生产教育记录。
3、在根据工程项目的总工期安排一个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
4、培训地在各项目部(施工现场)。
五、其它要求
培训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项目劳资员负责填写申报安全培训计划学员花名册,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安全内容、出考试卷和上课。
安全教育记录、培训学习人员签到登记花名册由该项目部安全员负责记录归档。
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考试,负责考试卷评分和考试成绩登记,负责通知考试不合格的人员,重新学习和考试并达到合格,变换工种还应该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六、特种作业人员
1、特种作业人员也应参加公司组织的一般安全教育,特种安全操作教育由国家规定的部门进行上岗培训教育。
2、操作证有效期为2年,2年后必须按时复审方可有效,不得超期使用。
(一)对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内容和时间
初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再培训内容
对已经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有关领导,应定期进行再培训,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和新颁布的政策、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培训时间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特种作业人员应等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三)其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由于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岗位对安全生产影响较大,需要经过特殊培训和考核,所以制定了特殊要求,但对从业人员的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同样适用于特种作业人员。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厂、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我国多年积累、总结并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方法。三级教育培训的形式、方法以及考核标准各有侧重。
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入厂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其重点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辨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考核奖惩、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在从业人员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基本确定后进行,由车间一级组织。培训内容重点是:本岗位工作及作业环境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在从业人员工作岗位确定后,由班组组织,除班组长、班组技术员、安全员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外。自我学习是重点。我国传统的师傅带徒弟的方式,也是搞好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一种重要方法。进入班组的新从业人员,都应有具体的跟班学习、实习期,实习期间不得安排单独上岗作业。由于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不同,学习、实习期,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应按照行业的规定或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确定。实习期满,通过安全规程、业务技能考试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的重点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作业过程的安全风险分析方法和控制对策、事故案例等等。
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后重新上岗安全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后,由于岗位工作特点、要求不同,应重新进行新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离开岗位后,重新上岗作业应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由于工作性质不同,离开岗位时间,国家不能作出统一规定,应按照行业规定或生产经营单位自行制定。原则上,作业岗位安全风险较大,技能要求较高的岗位,时间间隔应短一些。例如,电力行业规定为3个月。
调整工作岗位和离岗后重新上岗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原则上应由车间级组织。
岗位安全教育培训
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是指连续在岗位工作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包括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安全考试和专题安全教育培训三个方面。
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组织开展,重点是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培训,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作业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培训,事故案例教育等等。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根据行业或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不同而各具特色。我国电力行业有班前会、班后会制度,安全日活动制度。班前会,在布置当天工作任务的同时,开展作业前安全风险分析,制定预控措施,明确工作的监护人等等。工作结束后。对当天作业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点评等等。“安全日活动”,即每周必须安排半天的时间统一由班组或车间组织安全学习培训,企业的领导、职能部门的领导及专职安全监督人员深入班组参加活动。
定期安全考试,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定期安全工作规程、规章制度、事故案例的学习和培训,学习培训的方式较为灵活,但考试统一组织。定期安全考试不合格者,应下岗接受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是指针对某一具体问题进行专门的培训工作。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性强,效果比较突出。通常开展的内容有:三新安全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培训、事故案例培训、安全知识竞赛、比武等。
三新教育培训是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组织相关岗位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培训是指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新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后,组织开展的培训活动;事故案例培训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获得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事故案例信息后,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还应该举办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对安全教育培训的兴趣。推动岗位学习和练兵活动。
在安全生产的具体实践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还采取了其他许多宣传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如班组安全管理制度,警句、格言上墙活动,利用闭路电视、报纸、黑板报、橱窗等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漫画等形式解释安全规程制度。在生产现场曾经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地点设置警示牌,组织事故回顾展览等等。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20号)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工业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明确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范围,使工业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全面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明显增强,力争实现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保障生产安全的'一项必要措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大安全投入,切实把培训教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制定培训教育计划,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加培训,确保所属人员安全素质的提高。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研究部署本单位工作的开展,明确任务和职责分工。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本单位培训人员的组织落实工作,做到安全培训工作与各类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各类检查考核相结合。
3、规范管理,健全档案。根据《关于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的通知》(唐曹管安监发[2016]5号)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四、工作重点
1、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切实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
3、组织业主企业、项目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
4、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减少“三违”事故发生。
5、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五、培训内容
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和国家、省、市最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专业技能知识等。
六、工作安排
1、1月份组织外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河北省地方性法律法规培训。
2、4月份组织第一期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3、6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制讲座。
4、8月份组织第二期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5、9月份组织业主企业、项目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6、10月份组织第三期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7、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