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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要求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xx]113号)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位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学校设置岗位总量1386个,其中:管理岗位243个,专业技术岗位1046个,工勤技能岗位97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5.5%。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776个,占岗位设置总量的56%。辅系列岗位为工程技术,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档案资料,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级为三级。
(一)管理岗位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243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17。5%。其中:五级以上46个,六级39个,七级78个,八级51个,九级29个,十级0个。
1、学校领导岗位8个。其中:三级职员2个,名称分别是院党委书记,院长;四级职员6个,名称分别是院党委副书记,院纪委书记,副院长;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77个。其中:五级职员38个,名称分别是机关各职能部门处长,系(院)党委书记等;六级职员39个,名称分别是机关各职能部门副处长,系(院)行政副院长等;
3、其他管理岗位158个。其中:七级职员78个,八级职员51个,九级职员29个,十级职员0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学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按15:30:47:8设置;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中的二级,三级,四级之间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中的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中的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的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高级岗位的数量适当向教师岗位倾斜,其他专业技术适当压缩。教师岗位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列按18.9:32.1:44.5:4.5设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按3.7:23.7:54.4:18.2设置。其中,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中不设正高二级岗位,且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按9.4:29.7:60.9设置。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7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
① 正高级岗位157个,占专业 https://m.huzhidao.com/ 技术岗位比例15%。其中:二级岗位16个, 三级岗位47个,四级岗位94个。
② 副高级岗位31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其中:五级岗位63个,六级岗位125个,七级岗位125个。
2、中级岗位49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7%。其中:八级岗位148个,九级岗位196个,十级岗位148个。
3、初级岗位8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列8%。其中:十一级岗位42个,十二级岗位42个,十三级岗位0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97个,占学校岗位总量7%。其中:技术工一级 1个,技术工二级5个,技术工三级23个,技术工四级66个,技术工五级2个,普通工岗位0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见附件
(1)徐州医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2)徐州医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3)徐州医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4)徐州医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5)徐州医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五、岗位聘用
(一)聘用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不含内退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均可以应聘相应的岗位。
(二)聘用办法
(1)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竞聘上岗,双向选择形式,择优聘用。
(2)岗位聘用工作分级进行,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和管理五,六级岗位由学校聘用,其他岗位由相应聘用组织或单位聘用。
(3)岗位聘用分为聘期聘用和聘期内聘用。
聘期聘用为三年一次,聘期内聘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期内只进行因专业技术和行政职务晋升的聘用,不对其他岗位等级进行聘用,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单位提议,学校及时聘用。新调入人员和接收的毕业生聘用相应职务的基础岗位,并确定试用期。
(4)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每年进行一次,管理岗位在任命的当月聘用,工勤技能岗位在江苏省人事厅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时间的当月聘用。
(5)XX年7月1日至首次聘用期间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的级别岗位条件者,按照相应的岗位级别重新计算退休工资,退休时间不变。
(三)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聘用条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4)聘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名单;
(5)公示;
(6)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学校成立聘用委员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管理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组,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组,分别负责对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工作。
(三)二级单位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七、实施步骤
20xx年12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步骤实施如下:
(一)10月13日——10月16日 聘用委员会,各工作组讨论实施方案,各类岗位聘用细则。
(二)10月19日——10月30日 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
(三)11月2日——11月4日 党政联席会通过实施方案及细则。
(四)11月9日——11月12日 宣传动员,公布实施方案及细则,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五)11月13日——11月16日 应聘人员向各部门,各部系(院)申请。
(六)11月17日——11月22日 各部门,各部系(院)审核后将应聘名单上报。
(七)11月23日——11月25日 各聘用工作组初审,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八)11月26日——11月29日 校聘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名单。
(九)12月3日——12月7日 公示
(十)12月14日——12月18日 签定聘用合同。
八、合同管理与考核
(一)学校与受聘人员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受聘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聘任合同,保质保量地完成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聘任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按聘任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执行。XX年以后进入学校工作的人事代理人员,其岗位聘任合同从属于原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的调整按照聘用合同执行。
(三)经医疗单位确诊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承担工作任务的,暂缓签订聘任合同。
(四)学校依据《徐州医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级,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低聘或转聘其他岗位,转聘后聘期考核再次不合格者,不再聘任。
九、聘期待遇
(一)教职工在受聘期间原则上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二)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并聘任至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可以保留现已执行的技术职务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聘任至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人,受聘期间工人身份不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现已执行的标准兑现,绩效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解聘或退休后,仍按照工勤技能岗位兑现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十、聘余人员的管理
(一)学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不含人事代理人员),因岗位和聘任条件限制未聘任上岗的人员(不含出国逾期未归人员)为聘余人员。聘余人员可按规定进入人才交流中心,聘余人员在职期间学校保留其档案工资。
(二)教职工拒绝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的,学校给予3个月的择业期,择业期内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择业期满未调出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予以辞退。
(三)经确诊患有严重疾病而未聘任岗位的人员,可以履行病假手续,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病假工资和福利待遇。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病退或退职手续。
十一、争议处理
为了使岗位聘任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妥善处理在聘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成立岗位聘任申诉受理委员会。应聘者在公示期内有权就岗位聘任组织的决定和工作提出申诉。
申诉受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受理教职工对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申诉;
(二)负责对教职工申诉意见进行调查核实;
(三)责成有关单位对需要纠正的问题限期予以纠正,必要时提交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四)将处理结果向申诉人反馈。
申诉受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申诉受理委员会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申诉人应以事实为依据,经查实,属于诬告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教职工对申诉受理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意见不满意,可依据相关法律或规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一)本办法自 年 月执行,学校原有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天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社局《关于核准天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和湖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xx]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实现员工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行政、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各类人员都是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的用人机制。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院正式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应纳入此次岗位设置管理范围。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暂不纳入本方案进行管理。
三、组织领导
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院各类各级岗位申报人员的职级进行审定和聘用,对岗位设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仲裁。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徐必生陈杰涂乐新陈友平王春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工科,程立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阳丽平张琴熊建华陈彩凤吴柏茂汪曙红李熊刚徐会荣杨萍赵燕平王筱红谢爱明严姣娥董世海程天明金勇曹阳梁南芳陈伯勋白安宁杨少俊陈国祥
四、岗位计划、岗位认定及结构比例
一)岗位设置计划
我院岗位设置是按市编办下达的总编制1172人进行设岗(实有正式职工804),市人社局审批核准岗位数如下:
1、管理岗位20人(含双肩挑7人):包括七级1人,八级6人,九级13人;
2、专业技术四级岗位22人,五级岗位17人,六级岗位35人,七级岗位35人,八级岗位98人,九级岗位131人,十级岗位98人,十一级岗位328人,十二级岗位327人,总计1091人;
3、工勤技能岗位61人,包括二级3人,三级11人,四级24人,五级23人。
二)岗位认定及分级
1、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我院对应的管理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七至九级职员岗位,即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对聘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同时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双肩挑”),原则上控制在领导班子成员范围内,我院核定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为七级。
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卫生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专业技术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八至十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目前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为四级。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的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以及普通工。
三)岗位结构比率
1、各类岗位结构比率: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术岗位分别占1.7%、93.1%和5.2%。
2、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之间结构比;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总结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工勤技能岗位各级岗位结构比: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分别占5%、18%、39%和38%。
五、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医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都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术;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必须是按医院干部人事制度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党委行文任用或院长聘任,认定为管理岗位的。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职员岗位的任职条件:
(1)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首次设岗,管理岗位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的岗位等级。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参照现行专业技术任务评聘的有关规定,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四级岗位,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2)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对少数业绩特别突出,首次竞聘可在七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2)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水平造诣较高,获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
3)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3)六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②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参与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③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④任副高级职称十年以上。
⑤临床一线正职科主任,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⑥职能科正职,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比例范围内聘用为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不受年限限制;
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实行全市统一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人选由各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批。
(4)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5)八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六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②任中级职称满十二年;
(6)九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中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三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②任中级职称三年,任现职以来在正规杂志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③任中级职称满八年;
(7)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8)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9)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本科和专科学历人员可直接定为十二级;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首次设岗,工勤技能岗位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的岗位等级。
六、岗位等级认定调控办法
1、凡20xx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干部任职文件的在编在岗人员,根据现聘职务和职级,按本方案参加医院首次岗位申报和认定。
2、人社局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等级岗位。
3、新晋升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按计划择优聘用到新晋升职务相应岗位类别最低等级岗位。
4、停薪留职和内退人员因不在岗,根据在岗前职称任职情况执行相应岗位等级,不参加高一级职务竞聘。
5、在人社局审批的岗位指数内,符合相应岗位级别“直选任职条件”的,由医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直接考核认定;认定或申报进入同一等级岗位人数超过该等级相应岗位核定指数的,则根据《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岗位设置量化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根据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定级;因自然减员或人员调出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办法每年度集中申报并择优填补空缺岗位。
6、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批,并以其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
7、岗位认定量化评分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基础指标占40分,专业水平能力占35分(行管后勤45分),科研教学占20分(行管后勤10分),文明创建(奖励)占5分。
8、20xx年7月1日后至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比照本方案进行申报定级(不占岗位计划指标),并按规定程序和原则重新申报并核定退休费用。
9、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如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单位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方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
七、聘用管理办法
1、因工作需要、考核不合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变化等原因导致岗位或职级变化,可不受原聘期限制。岗位或职级变化应重新签订相应岗位聘用合同,并从次月起兑现相应待遇。
2、聘期内经同意脱产参加培训或进修的人员,其工作内容、合同期限以及其它约定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补充协议和聘用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3、岗位设置实行岗位级别“能上能下”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三年重新申报认定一次,按各职称系列计划指标择扰聘用。
八、岗位竞聘一票否决条款
凡在医疗安全、护理安全、医德医风、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计划生育、院内感染等方面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责任人,将降级聘用;出现违反国家纪政纪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若情形严重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将降级聘用。
九、岗位设置实施程序
1、组织学习,公布岗位
召开动员大会,公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岗位任职条件。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岗位设置有关文件,了解相关政策,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稳步推进。
2、申请应聘,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提出应聘申请,填写应聘岗位申请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科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拟聘人员。
3、公示结果,签约上岗
公示聘用结果,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程序进行复议。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聘用结果聘用入岗,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从次月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十、时间安排
20xx年2月20日前公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月28日之前完成个人岗位申请及竞聘;3月10日前将聘用结果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核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签证;3月20日前所有材料申请市人社局认定后,办理工资待遇审批手续。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xx〕28号、《关于印发〈常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常人社〔20xx〕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正式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我校编制总数为 203人,实有236人,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经常熟市教育局审核,各岗位设置数为:
(一)岗位总量
尚湖高级中学岗位总量203个,其中:管理岗位 3个,专业技术岗位 197个,工勤技能岗位 3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 97%;管理岗为岗位总量的1.5%、工勤技能岗为岗位总量的 1.5%。
四、各类岗位的聘用条件(岗位职责见岗位说明书)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
1.遵纪守法,服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胜任岗位,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学历,年度考核均合格;
4.身心健康、团结合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首聘条件
根据苏教人师〔20xx〕11号文件精神,教师正高级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副高级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苏州市教育局制定。教师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考核合格后聘任。教师六、八、九、十一级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因素综合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具体见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说明书。
(三)管理岗位聘用:“双肩挑”的校长、副校长其专业技术岗位首聘条件
参照教师,但不占其他教师名额。
(四)工勤岗位聘用依据目前职务级别。
五、岗位首聘基本程序
1.组织学习传达。
2.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翁和弟
副组长: 钱建新、张治中、沈伟民
成 员:黄利平、马燮炎、周昇、金冬华、陆品芳、时卫忠、徐斌、金宝石、蒋美玉
3.制定方案。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岗位数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提交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形成《尚湖高级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公布岗位。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等。
5.个人申请应聘。应聘人员按照不同的应聘岗位级别,以填写岗位竞聘申请表的形式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组织考核竞聘工作。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依次进入相应级别。
7.公示考核竞聘结果。公布首聘结果,校内公示。
8.上报竞聘结果。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集体讨论决定并公布和上报人员的相应级别。
9.签订聘用合同。待市人社局对竞聘结果批复后,根据市教育局通知,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统一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兑现岗位工资。
10.总结验收阶段。我校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对我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竞聘及聘期内管理
1.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2.聘期结束或在竞聘高一级岗位时,应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自我总结和岗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阶段聘任的依据。受聘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4年以上,受聘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受聘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受聘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受聘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受聘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制定竞聘考核管理办法。每年暑假放假前,学校公布竞聘岗位计划,明确岗位职责要求、竞聘条件和操作办法等,假期实施竞聘,开学公示结果。
七、如有政策调整则根据新政策执行。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皖办发(20xx)17号和市庆办发(20xx)13号及岳办(20xx)162号、岳人社发(20xx)8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岳西县响肠中心学校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优化发展。
二、竞聘原则
竞聘上岗应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方法
各等级岗位数多于竞聘人数的,依据上级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考核聘任;各级岗位少于竞聘人数的,采取量化评分办法,依据测评分数考核聘任。
四、单位基本情况
响肠中心学校以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推动学前教育,促进中小学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为主要工作职责和任务。本单位属于教育局主管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拔款。根据岳人社发[20xx]82号文件规定,我镇中小学编制总数为137人。
根据岳人社发[20xx]34号文件,核定我单位初中副高岗位为11人,中级岗位为29人,核定我单位小学中级岗位35人。
我单位现实有人数为129人。专业技术人员数为128人,已聘人员中副高11人,中级77人(中学29人,小学48人),初级40人;工勤人员1人,属于高级工。
五、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定岗位包括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类。拟设置总岗位137人,中学73人,小学64人。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36,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9.27%,中学工勤技术岗位1人,工勤技能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73%。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中学副高级岗位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28%,根据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为2∶4∶4,七级为11×4/10=4人,六级为11×4/10=5人,五级为2人。
2、中学中级岗位为2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为40.28%,根据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为3∶4∶3,十级为9人,九级为11人,八级为9人。
3、中学初级岗位为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为44.44%,根据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为5∶5,则十一级和十二级各16人。
4、小学中级岗位为3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为55%,根据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为3∶4∶3,十级为11人,九级为13人,八级为11人。
5、小学初级岗位为2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为45%,根据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为5∶5,则十一级和十二级各14人,十三级1人。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中学岗位总量的1.4%,属于技术三级岗位。
六、各级岗位人员的竞聘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均达到合格等次以上。
2、继续教育学时达规定标准。
3、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教学成绩(学年考试)在同年级同学科同类班级中为中等以上水平。
5、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已聘专业技术岗位中、高级职称满三年可晋升一档,由于此次是初聘,现职岗位六年以上可在同级内晋升二档。
三)结合响肠中心学校实际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本着以人为本、科学测评、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订以下评分细则:
1、政治思想表现(10分)
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自觉维护学校大局和社会稳定。
任现职近一个任期内(三年),如师德方面有严重缺失,受到中心学校及以上组织的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本次岗位设置中不予晋级。
2、资历方面(据实计分)
⑴学历分:小学:本科4分,专科2分;中学:研究生4分,本科2分。
⑵教龄分:按1.5分/年计。
⑶任职分:按任现职5分/年计。
3、考勤计分
以近一个任期(三年)为计分年限,每学期2分。每学期中旷课6节以上,事假超过15天或病假超过3个月的本学期不计分。
4、工作能力考核(满分20分)
由考评小组根据参与对象实际教育教学能力情况评分。
5、教学业绩
⑴小学教师:
以所授学科在近三年(一个任期)全镇学年末联考中成绩为依据,“综合分”项赋分,最高分为满分8分/学年,全镇平均成绩为5分,超出平均成绩每1分加0.3分,低于平均成绩每1分减0.3分。“进步分”项赋分6分/学年,基础分为4分,较上学年成绩每提高一个名次加0.5分,每退步一个名次减0.5分,保持原名次赋基础分;一年级学科中间名次为基础分,带多学科教师以所有学科平均成绩计分。
⑵初中教师:
①期末统考,满分40分,根据学校教师工作考核制度,取近三年(一个任期)六个学期统考成绩得分的平均分。
②中考,满分8分,竞聘教师提供任职期间中考成绩的详实材料,由评定审核小组核实评议赋分。
③没有任课的学校管理人员,教学业绩分取全校教师的平均值计分。
⑶新调入教师成绩以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认定,少于一年半的同志最高得分不得超过在本校满三年任期教师中最高的考核分。
⑷中小学混岗的教师考核教育教学成绩分别取所在评聘单位的全体教师的平均分。
6、奖励加分(15分封顶)(有关证明材料一律用原件)
任现职以来:
⑴获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含骨干教师)称号的,镇级至国家级分别计1、2、3、4、5分,优质课评比折半计分(6分封顶)。
⑵论文:以在正规教育期刊发表或教育部门评选中获奖为准,县至国家级分别计1、1.5、2、2.5分(4分封顶)。
⑶课题研究已经结题的主持人从县至国家级分别计1、2、3、4分,一般参与人员折半计分,课题没有结题的折半计分(5分封顶)。
⑷学生辅导奖,县至国家级分别计1、1.5、2、2.5分(3分封顶)。
⑸表彰:获镇至国家级分别计1、2、3、4、5分(6分封顶)。
⑹考核获1次优秀计1分,累计加分。
⑺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且能胜任的,每年加0.5分,任期内其它兼职工作量和责任都较大的每年加0.3分(此项不重复计算)(6分封顶)。
⑻在单班或艰苦环境中从事教学工作的`每年加0.5分(限小学)(5分封顶)。
7、有关年限的计算截止20xx年12月底。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响肠中心学校校务委员会。
一、本所基本情况
本所成立于XXX年XX月XX日,系全额拨款的全民事业单位,批准编制人数X人,现有职工总数X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X人,其中高级职称X人,中级职称X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X人。
本所业务范围:负责辖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编制和执行年度养护计划,对养护企业作业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合理使用养护资金,承办有关招投标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上级指令性任务。
根据本所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现设办公室、综合计划科、设施管理科、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二、岗位设施原则
1、因事设岗、岗职对应。以“事”为中心,按照工作的需要,确定岗位和职务层次,明确岗位职责,做到有事有岗有责。
2、重点导向、竞争激励的原则。设岗从单位实际出发,注意向重点业务学科岗位、一线工作岗位倾斜,引入竞争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3、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的原则。按照岗位有层次、结构要合理、组合最优化的要求,依据单位各科室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性质、专业的特点及担负的责任,选择最适用的职务主系列和非主系列,确定各系列最适合的档次,配置每个系列最适当的岗位职数,发挥群体最佳效能。
三、组织机构
本所成立职称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所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聘任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成员名单:XXX、XXX、XXX、XXX,由XXX任组长。
四、岗位设置方案
1、主系列与非主系列的设置
根据本所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主系列为工程、经济,非主系列为会计、档案等。
2、高、中级职务结构比例
按本所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确定岗位职数,其中高级职务按现有人数的15%设置,中级职务按现有人数的40%设置。高级职务和中级职务均留出5%的职数,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或引进人才之需。今后根据人员结构变化情况及时申请调整。
3、各部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1)工程管理,设高级职称X人,中级职称X人。
2)综合计划,设高级职称X人,中级职称X人。
3)财务管理,设中级职称X人。
4)档案管理,设中级职称X人。
五、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
在设岗的同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岗位职责、岗位聘约,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重新聘任,签订聘约,颁发聘书。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核准的《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 科学设岗,加强调控
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兼顾各类人员现状,突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类各级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2、 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3、 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度改革,完善人才的选拨、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留足发展空间,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4、 注重绩效,强化考核
根据高职院校的工作特点和规律,以注重绩效和人才发展为导向,建立适应不同类别、级别岗位需要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绩效考核,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强化教职工的竞争意识和岗位意识。
5、 稳慎实施,促进和谐
既保证制度的入轨,又做到观念的转变;既科学合理的设置岗位,又公平公正的聘用人员;既按照制度规范操作,又体现学校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好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二、实施范围
本校在编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
三、岗位类别与等级
(一)岗位类别
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技岗位。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岗位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实验实训、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审计、档案、基建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等级
1、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一到四级为正高岗位,五到七级为副高岗位,八到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为初级岗位,十三级为员级岗位。根据上级文件规定,首轮聘用时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从三级开始聘用。
2、 高职院校的管理岗位分为7级,分别为:厅级副职(四级职员),为省聘岗位;处级正职(五级职员),为市聘岗位;处级副职(六级职员)、科级正职(七级职员)、科级副职(八级职员)、科员(九级职员)、办事员(十级职员),均为校聘岗位。
3、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初级工(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级。
(三)我校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核准的《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通人社事复〔20xx〕127号),我校轮岗位聘用设置的岗位总量为122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943个,占比77%;管理岗位184个,占比15%; 工勤技能岗位98个,占比8%。
1、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设岗总数为943个,其中:二级岗位3个,三级岗位16个,四级岗位28个,五级岗位51个,六级岗位102个,七级岗位102个,八级岗位158个,九级岗位212个,十级岗位158个,十一级岗位56个,十二级岗位55个,十三级岗位2个。
2、 管理岗位等级及数量
管理岗位设岗总数184个,其中:四级职员岗位2个,五级职员岗位5个,六级职员岗位50个,七级职员岗位59个,八级职员岗位30个,九级职员岗位33个,十级职员岗位5个。
3、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及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设岗总数为98个,其中:二级岗位5个,三级岗位20个,四级岗位61个,五级岗位4个,普通工岗位8个。
四、岗位聘用条件
(一)各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在现岗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 具备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或技能条件 。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各类各有岗位聘用的其他条件
1、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主要包括资历、任务、表现和业绩。教师各级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1、附件2,其他专业技术各级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3。
2、 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聘用主要依据责任、年资、任务、表现和贡献,具体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4。
3、 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条件主要包括技术等级、任务、表现和工作技能。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5。
五、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 学校公布《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各类岗位的聘用基本条件,公布各部门岗位类别、岗位数量、岗位职责等。
2、 各部门的聘用工作
(1)根据学校岗位聘用条件,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各岗位的聘用细则、聘用操作程序,并在部门内公布。
(2)各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岗位聘用申报,填写《xx职业大学岗位聘用申请审批表》,提交申报材料。
(3)各部门岗位聘用考核小组根据学校和部门制订的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和细则,对每个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资格审查,评议和评审,评审结果在部门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3、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各部门评审结果进行汇总,汇总结果及特殊情况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进行讨论审议,形成学校聘用的初步方案,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 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委员会对学校聘用初步方案进行修改和审定,形成学校岗位聘用方案并提交学校党委会,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批准执行。
5、 学校委托各部门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部门中层领导的岗位聘用按学校党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6、 按所聘岗位核定和兑现岗位工资。
六、组织领导
1、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各部门党政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包括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及工作过程中有关重要问题的决策等。
2、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下设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和监察组:
(1)工作组负责全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文件的起草,各部门聘用评审结果的审核、汇总,政策解释,组织人员对相关岗位的评审等工作。
(2)监察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过程中的监察工作,提出对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意见,负责受理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工作的申诉意见等。
3、 各部门成立由部门党政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岗位聘用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岗位聘用与考核的各项具体工作。
七、申诉与复议工作
1、 教职工对聘用程序、聘用结果有异议,本人有权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监察组提出申诉。
2、 任何申诉均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申诉。
3、 监察组对受理的申诉信应进行情况调查。若情况属实,可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提出复议,复议结果应通知本人,作为学校最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