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优秀4篇)

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 篇1

《实施方案》共四个方面

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举措、推进步骤和工作要求。从如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完善案件办理机制、深化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实施方案》强调

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首先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实施方案》提出如下主要举措

一是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重点惩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称“以房养老”、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各类犯罪。二是完善办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完善重大疑难敏感案件快速反应、两级联动、资源整合应用机制,完善与公安机关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等办案衔接机制、会签工作制度,统一“一站式”办案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业务交流,举办优秀个案评选活动,发现、总结、培育一批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三是全面加强老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准确掌握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老年人情况,督促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对进入司法救助程序的案件密切关注,督促推动救助资金的快速审批及发放,参与构建快速、便捷的司法救助体系,做好老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四是持续深化社会治理效果监督落实。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养老诈骗案件专题调研,主动分析养老诈骗案件发生原因,强化养老领域所存在的风险隐患、管理漏洞排查,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或制发检察建议,深入检视问题,限期要求整改,跟踪监督落实,促进依法完善监管,加强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风险。五是推动完善老年人防侵害社会保护体系构建。加强与民政、卫健、住建、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构建线索移送、快速处置、及时反馈的联动机制。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与家庭、社会、政府等各方面共同推进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社会治理。

持续开展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是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具体体现,是回应党和人民对老年群体保护工作关切的必然要求,是积极推动进一步落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优待政策应有之义。《实施方案》要求,全市两级院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要深化协作配合,要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的常态化制度机制,依靠各级党委领导,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保障和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平安贵州建设领导小组部署要求,2022年5月7日,省法院制发了《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方案》,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亮剑出击养老诈骗。

方案指出,本次专项行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方案强调,本次专项行动要紧紧围绕三项目标任务进行,一是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三是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方案要求,全省法院一要扎实推进宣传发动工作。抓好宣传教育,制定宣传方案,畅通举报渠道,引导群众提供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迅速掀起打击整治宣传热潮。二要依法严打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突出精准打击,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快审快判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全面查清涉案财物数额、种类、权属等相关问题,最大力度最大限度最大程度追赃挽损,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全省各级法院在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的指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行动,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目前专项行动开局良好,蹄疾步稳,推进有序。

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略阳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监管,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督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全县涉老食品、保健产品流通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违法营销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对食品和保健产品的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局面。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负责此次专项工作的上传下达,资料归档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严格审查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加强广告监测检查,针对涉及老年人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开展专项监测检查,有效实施对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加强广告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针对坑害老年人的食品、保健产品会销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宾馆、酒店、商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利用“会托”、“医托”、专家讲课、赠送礼品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产品功效、作用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三)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声称具备保健功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责任单位: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加强保健食品服务网点(经销商和专场店)市场监管力度,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违规直销、传销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销商专卖店、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竞价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五)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转办老年消费者有关食品保健产品的投诉举报。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涉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范能力。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1月30日)

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进行整治规范。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开展精准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打出专项行动声威。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固化成果、强化建章立制。各镇办所、各相关科室、县综合执法大队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等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推进。各单位要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各镇办所也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跟踪问效。县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镇(办)所工作的指导,加强系统内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局将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各镇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克服困难,服务于民。考虑到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多发生于非工作时间段(早晨8点钟之前以及周六周日居多),各镇(办)所及县局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肩负起职责,合理安排人员、时间及检查方式,保障此项工作“不含糊、有效果”。

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 篇4

经党中央批准,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根据全国、全省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和滁州市《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天平安组〔2022〕3号文件的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重大意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年人特别关心爱护,强调要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犯罪,一些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利用保健培训和产品推介、直播陪护等各种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虽然总体占比不高,但其性质恶劣、侵害对象特殊、社会危害性很大,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有的案件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大局稳定。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老年人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是保持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的实际举措,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的有效载体。各镇直单位和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真抓实干作风办好民生实事,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平安天长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把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工作效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使专项行动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坚持改进工作作风。要通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加强作风建设,对群众呼声要做到有求必应,要有“将心比心”的态度、“马上就办”的速度、“办就办好”的力度,要通过专项行动提起状态、鼓起干劲、立起标杆,推动作风建设展现新气象、迈上新台阶。

——坚持法治思维。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确保专项行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

点地区,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坚持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因地、因时、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确保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坚持源头治理。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又边打边治边建,建立健绿色作文网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三)目标任务。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

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这项工作由镇综治中心牵头,各镇直单位和各村(社区)参加。

(一)畅通举报渠道。各镇直单位和各村(社区)要畅通举报渠道,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要尽快核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向镇综治中心报送线索。

(二)抓好宣传教育。精准把握时度效,各镇直单位和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网站等宣传平台,结合职责分工和整治重点,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公布本地区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养老诈骗举报电话:0551-62608919(工作日工作时间);0551-62606571(夜间和法定节假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突出宣传重点,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三)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直单位和各村(社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抓紧启动、蹄疾步稳、主动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冶山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由宣传、民政、文化、卫健、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镇综治中心具体负责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等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镇直单位和各村(社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压实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等工作职责,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加强统筹推进。统筹好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环节。宣传发动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打击整治约5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这3个环节可以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村(社区)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完成任务,对因工作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工作滞后,作相应扣分,对管控不力造成后果,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将给予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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