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怎么领取?(通用10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参加失业保险;
(2) 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3)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 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哪些职工失业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 劳动(聘用)合同到期终止的`;
(2) 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 依法宣告破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撤销、解散、关闭、清算,根据《劳动法》第32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
(4)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 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6) 被用人单位除名或者开除的;
(7) 符合法律、法规或市政府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1],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
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
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
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问:被保险人失业后,需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问:失业人员应如何办理登记,如何领取?
答:本市城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问: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什么确定的?
答: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问:在哪些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
(二)辞职或自动离职的;
(三)依照法律、法规或是人民政府的规定、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根据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从1999年4月1日起,失业人员多次中断就业,没有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月份可以累加,累计满12个月的,认定为缴费年限满1年,累计满24个月的,认定为缴费年限满2年,依此类推。核定后,不足1年的缴费月份不予保留。
失业人员在1998年10月1日之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视作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与1998年10月1日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是,如果失业人员在1999年4月1日之前曾经失业,在核定失业保险金期限时,要扣除失业人员最后一次失业之前的工龄或工作年限。
快车编辑小贴士: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在什么情况下可延长?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2年,经职业指导员多次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后仍不能重新就业,可向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1)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劳动合同(原件)。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原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求职登记和培训登记。
农业银行主卡单。
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寸相片两张)。
社保卡(医保卡)复印件。
部队退役***明。
办理地点在县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2)被征地的农民: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征地农转非参保证复印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求职登记和培训登记。
农业银行主卡单。
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寸相片两张)。
办理地点在街道或镇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03
失业保险金标准及期限
失业保险金标准:各地市县级标准不同,具体标准可以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保局网站查询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3-24个月。
04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1、失业人员在登记失业时,女性不满40周岁、男性不满50周岁,缴费时间1至4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满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2、失业人员在登记失业时,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期限为一个月;满一年以上的,超过一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
3、重新就业后再次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本次享受的失业保险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而未领的失业保险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缴费不满1年再次非自愿性失业,可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
· 失业保险缴费已满一年。
· 非本人意愿终止劳动合同的。(注:正常失业人员包括:被征地、合同到期、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依法办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
· 失业期60天以内办理。
就业失业登记证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一)失业保险金在什么情况下暂停发放?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暂停发放失业保险金:
1、应征服兵役。
2、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
3、从事有劳动报酬工作。
4、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收监执行。
(二)失业保险金在什么情况下停止发放?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2、移居境外。
3、无正当理由3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