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简介(通用4篇)

章:考生类别、各专业录取要求、学费及学历证书 篇1

第十一条2020年学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二条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学完后按“志愿+考核”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有美术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惯用左手的考生。

第十三条英语、日语、翻译和匈牙利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及男女比例没有要求,但由于小语种考生在入学后难以为其安排外语教学,故希望非英语语种考生亦有较好的英语基础。报考英语、匈牙利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翻译专业方向为俄汉口笔译。匈牙利语专业采用1+3培养模式,第一阶段1年在我校学习,第二阶段3年在匈牙利佩奇大学学习。具体要求按华北理工大学匈牙利语专业联合培养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执行。匈牙利语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3+1学习模式,第一阶段3年在我校学习,第二阶段1年在合作院校学习。具体要求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报考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

第十四条各专业对考生的'身体状况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第十五条2020年学校在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六条学校本科专业学费:文科类优势专业5000元/年/人、文科类其他专业4600元/年/人,理科类优势专业5300元/年/人、理科类其他专业4900元/年/人,医学类优势专业5700元/年/人、医学类其他专业52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人;匈牙利语专业3年国外就读期间国内学费减免50%,匈牙利学费约为4200欧元/年,具体按国外办学机构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化学(中俄))国内就读期间学费18000元/年/人(其中化学(中俄)项目学费标准审批中,以批复为准),国外就读期间:德国海德堡应用技术大学学费约为11000欧元/年,俄罗斯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学费约为人民币3万元/年,具体按国外办学机构标准执行;专科专业学费5000元/年/人。住宿费标准为500元/年/人、8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第十七条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华北理工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华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科: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华北理工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学生毕业时达到相关要求,可获得华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外方合作学校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匈牙利语专业学生毕业时达到相关要求,可同时获得华北理工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佩奇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章:总则 篇2

第一条学校名称为华北理工大学,英文名称:North China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代码:10081,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

第二条为保证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隶属河北省教育厅,是省属重点骨干大学、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为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以工、医为主,理、经、管、文、法、艺、教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留学生教育、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继续教育类别和层次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95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并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章:录取原则 篇3

第六条学校录取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院校志愿中第一志愿为华北理工大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具体以各 m. 省投档比例要求为准),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成绩相同情况下,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按考生所在省份最新政策执行。

第九条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均按投档成绩分数对待。

第十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条件和相关招生要求,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统考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及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志愿填报我校考生,按照该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投档规则,档案投到我校者,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数、外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章:组织机构 篇4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监察,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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