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措施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措施是管理学的名词,通常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方案、途径,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那么一般措施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整理的风险的防控措施(最新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采购合同存在的主要风险
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订立、履行采购合同的过程中,未来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差异而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它往往是由于合同主体外部的合同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作为合同主体的企业及其员工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造成的。目前企业采购合同主要存在对方当事人缔约能力风险、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风险、采购合同的内容中出现漏洞、恶意履行、招标法律风险等,这些风险潜伏于采购合同从项目立项到合同履行完毕的整个过程中。
二、采购合同签订前的风险及其防范
(一)审查相对方主体资格
采购合同签订前,应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须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于公司法人,要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的资质许可证书以及有效的合同签订授权证明等。特别要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及年检情况。如发现可能发生伪造资质证明、虚报注册资本或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应到工商局等部门查询该企业的基本状况。
(二)调查相对方履约能力
在合同签订前,须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对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对方的履约能力,如调查该企业的行业地位,商业信誉、产品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企业的履约记录、企业财务报表上体现的盈利能力、是否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及处罚是否影响企业的商誉或履约能力等,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对于金额较大的合同,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三)规范招投标管理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抑制腐败等,往往采取招标方式进行,但也存在如掌控市场信息不足、信息不对称、采购企业信息泄露、市场价格变动等法律风险。
因企业采购招标法律风险后果非常严重,可以通过以下努力来降低和控制:
1.充分认识自身资源、承接能力,量力而为,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竞争心态。企业决策时应根据经营需要采取合理的方式如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两阶段招标采购等。
2.应在招标文件中尽量排除可能预见的法律风险,准确、全面、合理地表达采购人的需求。
3.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完善相应数据库。加大对招标委托代理公司管理力度,制定科学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引入招标委托代理机构竞争机制;建立并完善评标专家库。
三、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谈判并编写合同条款的过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查合同主体及授权代表是否明确
首先应审查合同中企业名称表述是否与实际名称一致。如合同中双方的企业名称表述出现错误,则被错误表述的一方可能会被认定为不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将无法要求其承担合同义务。审查合同还应审查法定代表人是否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是否为企业授权委托书所委托授权的代理人。如主体为自然人,姓名应当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同时写上身份证号码。
(二)审查合同名称和内容是否一致
《合同法》规定,合同类型不同,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最后的法律效果可能完全不同。对于某些根据合同文本可能会对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做出两种以上判断的情况,合同名称的准确尤为重要。因此,审查合同必须保证合同的名称与合同的内容完全一致。
(三)审查标的物是否明确且免于权属争议
合同中对标的物的约定是否具体明确决定合同是否有效,审查合同时应当明确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性能、成分、适用的质量标准、大小、重量、面积、形状、单价和总价、折扣等。须明确约定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属性写进合同。
购买产品还须注意对方是否是该产品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在合同条款中要求对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且一旦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造成己方损害的情况,应要求对方予以全额赔偿。
(四)审查质量标准是否明确
在合同中,为防止质量方面的争议发生,首先应在合同中约定所适用的客观标准,如约定有几个标准的情况时,应明确在几个标准的要求不一致时哪个标准优先的问题。如果没有具体质量标准,则应在合同中具体详细地约定合同产品的质量要求,并尽量避免以某一方的主观判断为标准。在供应商为外商的情况下,更应明确约定依照哪国国家质量标准,因为一国国家强制性标准(如果有)仅约束国内企业,对国外企业并无直接约束力。
(五)审查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全面
违约责任是保证合同权利得到救济的主要条款,应在采购合同中做出较为详尽的规定。审查违约责任条款应注意审查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己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在约定责任承担方式时,应当明确约定一方不履行合同具体条款或者不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的,对方应承担多少违约金或约定明确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合同中一般只能在违约金和经济损失中选择其中一种,否则可能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比如约定定金条款,应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订金”在法律上,不具有担保功能,不能要求双倍返还的,还应注意定金与违约金不能相竞合,否则这样的约定会因为与法律相抵触而导致无效。
(六)审查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是否对我方有利
诉讼是最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如没有争议解决条款将自动适用诉讼方式解决。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因此,采购方可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合同争议。但也应注意不可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如约定仲裁,仲裁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由何仲裁机构仲裁,特别注意国内仲裁委并非按照行政区划划分,如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能写成“上海市仲裁委员会”,否则约定不明,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仲裁争议。
(七)审查商业秘密保护条款是否完备
如合同履行涉及技术资料的交换,建议在合同文本中增加商业秘密保护条款,规定双方互相对方承担保密责任,而且保密责任期限一般应持续到合同终止或因任何原因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如是关键技术秘密,还应承担终身保密的责任。
四、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很多企业重视合同签订,但对合同履行重视不够,导致合同签订与执行脱节。为防止上述情况出现,防范法律风险,笔者建议企业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采购合同的管理:
(一)建立健全采购合同管理的机构与制度
企业应配备管理采购合同的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合同,制定采购合同管理的制度,建立健全采购合同计划、采购合同登记、汇报检查制度,统一保管合同,统一监督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利用erp管理软件等电子技术手段管理合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违约,提出索赔,解决纠纷,保证合同的履行。
(二)建立合同履约预警机制
对合同量较大的企业,依靠专人跟踪合同履行的效果是无法保证的,合同履行的每个节点不可能做到无一遗漏。因此,需要采用有效的信息化手段对合同的履行进行动态管理,实现履行节点化预警管理,即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系统自动报警,相关人员可以及时掌控信息,及早采取措施,预防风险的发生。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往来函件的保存
有些采购合同文本并不是单一的一张纸或完整的合同文本,而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往来的各种函电、邮件等构成,合同管理员应在合同审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合同进行整理,按照合同的业务种类和履行期限进行归档,登记入册,开列出合同履行的备忘录。
(四)合同核对与合同履约台账管理
采购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认真审核合同,一方面是审查合同文本在法律上是否存在错误或疏漏,如有,要及时告知企业相关负责人,以免造成损失;一方面要检查合同文本是否存在文字、措辞方面的错误或笔误,告知企业相关负责人,与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协商,重新修订合同文本,消除笔误。
负责采购的部门应建立合同履约的管理台账,对双方的履约进程逐次、详细地进行书面登记,并实时更新,同时保存好能够证明合同履约的原始凭证。
五、关于加强合同风险防范的几点建议
加强合同风险防范要做到合同风险涉及到哪一层级,法律风险防范就要延伸到哪一层级;合同业务领域拓展到哪里,法律风险防范就要跟到哪里。要自上而下完善组织体系,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首先,企业应成立一个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归口审核和管理,形成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合同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主要有供销、基建、技改等)和所属各部门(单位)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
其次,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合同管理制度。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对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并严格考核,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不断修改、完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加强对外签署合同的审批流程。一般情况下,一份合同的签署,应该由以下几个步骤组成:
(1)业务部门与对方初步洽商、草拟合同;
(2)业务部门经理审核业务可行性、风险;
(3)法律部门审核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4)财务部分出具分析意见;
(5)分管领导审批;
(6)董事长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角度进行取舍、审批;
(7)签署合同;
(8)登记存档;
(9)履行合同。
第四,注意合同管理台账问题。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账,记录公司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状况,反映企业合同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合同基本情况台账(总账)、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账、企业各部门签约情况的台账、非诉处理的合同纠纷台账、诉讼处理的合同纠纷台账、其他专项合同或者协议台账(如知识产权、投资、担保、货物、服务等类别)。
第五,推行项目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模式。拟定合适的项目法律顾问工作方案,采用项目跟进和部门派驻纵横结合的工作方式,持续向前沿业务部门派驻专门法律顾问,紧密配合项目业务开展,提供一线法律支持。项目法律顾问要从项目立项、招投标过程的法律分析到合同项目谈判、合同签订、合同法律审核、合同履行,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跟进。力争通过项目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加快项目进度,把控法律风险,保证项目的合规性,有效发挥法律顾问的保障作用。
总之,企业如能参照本文所述,做到认真审查供货商的资质,签订内容明确、合法有效的采购合同,同时加强合同管理,依法及时处理合同纠纷,并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不断完善深层次机制,一定能及时有效地防范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
外汇风险的定义
外汇风险防范是指企业针对外汇市场汇率可能出现的变化作出相应的决策,以减少或消除外汇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外汇风险防范原则
在防范外汇风险的过程中,采用哪种方法较为理想,以及将风险降低到何种程度,涉及一个原则问题。
1.最低成本原则。采用任何一种方法规避外汇风险,都要支付一定的成本,所以在众多方法中,就有一个具体选择哪种方法的成本比较问题。如果遭受外汇风险而造成的损失小于采用防范方法所花费的成本,那么采用该种方法就没有必要。比如,企业为了回避远期支付而可能产生外币汇率升值的风险,往往会采用按即期汇率购入外币的方法。衡量这一方法的可行性,就要分析远期支付产生外币升值的风险程度是否大于企业用本币购买即期外币的到期利息损失。如果企业的本币资金来自贷款,就要与到期的贷款利息相比较来确定这一避险方法的取舍。
2.回避为主原则。企业进行汇率变动预测,选择适当的操作方法,其目的不在于利用风险进行投机活动,而在于规避可能面临的风险。根据这一原则,企业在选择各种方法时,应本着保守的原则,不能把企业的理财活动变成一次赌注,为赚取较大的收益而采取激进的冒险措施。
3.预测先导原则。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成功地回避外汇风险必须建立在对汇率变动走势的科学预测基础上。这就要求在选择具体操作方法时,坚持理论与实际、定量与定性、历史与未来相结合的办法对汇率波动的趋势进行外推预测,以确保实施方法的准确有效性。
外汇风险防范主要方法
1.采用货币保值措施
货币保值措施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谈判时,经协商,在交易合同中订立适当的保值条款,以应对汇率变化的风险。常用的有硬货币保值条款和一揽子货币保值条款。硬货币保值条款是指在交易合同中订明以硬货币计价,以软货币支付并载明两种货币当时的汇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支付货币汇率下浮,则合同金额要等比例地进行调整,按照支付的汇率计算,使实收的计价货币价值与签订交易合同时相同。
一揽子货币保值条款是指交易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用支付货币与多种货币组成的一揽子货币的综合价值挂钩的保值条款,即订立合同时确定支付货币与一揽子货币中各种货币的汇率,并规定汇率变化的调整幅度,如到期支付时汇率变动超过规定的幅度,则按支付当时的汇率调整,以达到保值的目的。通常,都以特别提款权作为“一揽子”货币。
2.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有软、硬货币之分。硬货币是指货币汇率比较稳定,并且有上浮趋势的货币;软货币是指汇率不稳定,且有下浮趋势的货币。企业在交易过程中,选择合适的计价货币,也是防范外汇风险的重要方法。
企业在交易过程中,选择计价货币应遵循以下原则:
(1)选择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便于根据汇率变化的趋势随时在外汇市场上兑换交易,转移货币的汇率风险。
(2)付汇用软货币,收汇用硬货币。但在实际中,各种货币的“软”或“硬”并不是绝对的,其软硬局面往往会发生转变,严格来说,这种方法有时并不能保证经济实体免遭汇率变动的损失。企业在不能做到“出口用硬币,进口用软币”时,为避免汇率风险,可以采取其他保值工具,如远期外汇买卖、货币保值条款等。总之企业应该做到既有原则,又不失灵活性。
3.采用远期外汇交易法
远期外汇交易就是进出口企业把用外币计价结算的应付(收)货款,在合同签订后,同银行办理远期买进(卖出)外币货款的合同,以贸易结算日为合同交割日,合同汇率根据相应期限的远期汇率预先确定。
4.采用国际借贷法
国际借贷法是指在中长期国际收付中,企业利用国际信贷方式,一方面获得资金融通;另一方面转嫁或抵消外汇风险。主要有出口信贷、“福费延”、保付代理等三种形式。
(1)出口信贷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一种资金融通的形式,由出口方银行直接或间接向进口企业提供货款垫付,目的主要是通过对进口商提供资金促进出口。出口信贷有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两种。通过出口信贷的方式。出口商的外汇风险就被转嫁给银行或抵消了。
(2)所谓“福费延”业务,是指在延期付款的大型机器设备交易中,出口商开列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中长期汇票,经一流的银行担保和进口商承兑后,出售给出口地银行,取得扣除贴息和其他费用后的金额。由于出口商在贴现时是卖断的,以后票据拒付与出口商无关,同时,出口商可以立即获得现金,将外汇风险转嫁给贴现公司或贴现银行。
(3)保付代理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既争取不到进口商银行开立信用证收取货款,又对收款无把握,即以贴现的方式把进口商应付货款的单证转卖给保付代理商,得到应收账款的80%一90%,其余部分到期收进。由于出口商提前拿到大部分货款,可以减轻外汇风险。
5.采用提前或延期结汇法
提前或延期结汇法是指在国际收支中,企业通过预测支付货币汇率的变动趋势,提前或延迟收付外汇款项,来达到降低外汇风险的目的。
6.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
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主要包括货币期权、货币期货、掉期外汇交易三种形式。
(1)货币期权赋予合约购买者在一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某种货币的权利。期权合约的购买者拥有执行合约的权利而没有必须执行合约的义务,这样,企业就可以根据将来汇率的变化自主作出是否执行合约的选择,从而达到防范外汇风险的目的。不足之处是金额和期限很难与现货交易完全一致,而且还要支付一定的期权费。
(2)货币期货实际上是金额、期限和到期日都标准化的远期外汇合约。期货交易的套期保值是针对现货市场的某笔交易,在期货市场上做一笔方向相反、期限相同的交易,用期货市场上的盈利来冲抵现货市场上的亏损。不足之处在于期货合同都是标准化的,在金额和期限上很难与现货市场完全一致,不能达到完全防范外汇风险的目的。
(3)掉期外汇交易就是买人某日交割的甲货币,卖出乙货币的同时,卖出在另一个交易日交割的甲货币,买回乙货币。特点是这两笔外汇交易买卖的数量相等,方向相反,交割日相异。
一、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识别
1.合同风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大学生的创业过程中需要涉及到各种各样的合同签订和执行,例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以及租赁合同等。但是,因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不够健全等,造成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给新创业的大学生造成利益上的损失。
2.行政处罚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的市场活动都需要法律的制约和规范,市场经济各个领域都离不开法律法规的引导,而目前我国的各行各业的监管都是由工商、税务、质检、卫生环保和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不同的行业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制约和规范。在大学生创业的过程中,由于这些法律法规内容较多,一旦大学生对这些法律法规不够熟悉,那就会使自己的某些行为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引起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一些情况严重的会被责令停产和关闭。
3.劳动关系风险
市场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将会产生多种劳动关系,必然也会导致劳动纠纷的增多,在签订劳动合同、发放社保基金和公积金等过程中,以及劳动法的落实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往往会因为一些细节问题造成法律纠纷,这些都是因为大学生在创业之前对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不够了解造成的。
4.知识产权风险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加重要,由于大学生创业一般都是一些涉及知识、科技含量较高的行业,因此,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关系着公司的发展命运。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因为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和法律等方面还有所欠缺,加上大学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不强,导致大学生的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或者出现他人知识产权,引起相关的法律纠纷。
5.刑事处罚风险
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由于大学生本身就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导致资金、市场开发等方面存在很大困难,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如果大学生冒险做出违法行为,例如违法公司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虚报注册资本、抽逃资金和虚假出资等,在企业的生产运营过程中生产和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注册假冒商标和偷税漏税等,都会引起刑事处罚的风险。
二、加强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法律保障体系
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政府应该充分的发挥其宏观调控的作用,对大学生的创业行为进行合理的干预,通过立法等形式对大学生创业进行保护和支持,加强立法研究,努力构建出适合大学生创业的科学法律保障体系,积极的制定和出台一系列与创业有关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我国大学生创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的优化社会环境,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法律保障体系,同时各个地方政府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出台更加细化的政策法规来支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为大学生创业活动提供优惠服务。
2.加强构建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规避外部支持系统
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创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因此必须通过政府主导,与高校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制定一套科学的外部风险规避支持体制。在这一支持系统中,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防范进行政策引导,加强相关平台建设,加强对大学生法律风险的宣传力度,积极创造条件为大学生进行法律咨询,推荐法律顾问,帮助大学生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对大学生创业者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同时,高校应该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加强创业法律知识的教育,优化法律课程设计,将法律风险防范纳入到课程中,定期的聘请外部专家对大学生开展讲座。此外,社会各类创业投资公司应该全面支持大学生创业,为他们提供创业资金和相关咨询服务,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个良性互动的外部环境。
3.提高大学生法律风险规避意识
为了有效规避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大学生创业者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创业法律规避意识,积极地了解和学习各类风险,利用在校期间和业余时间进行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自己法律风险识别能力,切实保障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减少法律纠纷,有效抵御各类风险。
三、结语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大学生创业者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因此,必须提高大学生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建立健全法律保障体系,为大学生创业者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创业氛围。
1.对政治、法律方面的风险管理
(1)为政治风险投保。承保政治风险的主要是国有保险公司、国家的出口信贷机构及其保险部等,也有多边机构,如世界银行有时也为自己的项目向其贷款方提供政治风险担保;
(2)请求政府及有关部门保证承诺。包括政府对一些特许项目权力或许可证的有效性及可转移性的保证,对外汇管制的承诺,对特殊税收结构的批准等一系列措施;
(3)项目国际化。尽可能采用多边金融组织、多国出口信贷银行的贷款,或者使项目出资方来自众多国家;
(4)聘请法律顾问。因为项目的设计和项目的融资及税务处理等,都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要求。
2.对金融风险的管理。
(1)利率风险管理:优化贷款的利率结构,在金融市场资金供给不足时,利率会逐渐上升,以选用固定利率为宜,其比例应占整个贷款的70%左右;反之则选用浮动利率为好。
(2)汇率风险管理:采用合理的外债币种结构,控制汇兑风险。由于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剧烈波动,合理的外币币种结构应该是保持多种货币适当比例,防止形成币种过于单一的不合理结构。尽量缩短对外贷款的还款期限。此外,还可通过新型的金融衍生工具对金融风险进行管理。
3.对项目本身风险的管理。
(1)完工风险的管理。控制超支风险、延误风险以及质量风险的方法通常由项目公司利用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交钥匙”合同和贷款银行利用“完工担保合同”来进行。通过工程建设合同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工程承包公司。
(2)生产风险的管理。生产风险的管理是通过一系列的融资文件和信用担保协议来实施的。能源和原材料可以通过签订长期供应合同加以预防和消除。生产风险中的技术风险相对小些,因为一般要求项目中所使用的技术相对成熟,是成功合理并有成功先例的。
(3)市场风险的管理。在项目筹划阶段投资方应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预测,减少投资的盲目性。项目融资过程中降低项目市场风险的有效办法是要求项目必须具有长期的产品销售协议,且产品销售协议的。期限要与融资期限一致,销售数量也应为这一时期项目所生产的全部或至少大部分产品,而销售价格上既可以采用浮动定价方式也可以采用固定定价方式,但应充分考虑通货膨胀、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这样有助于降低项目的市场风险。
4.应具备的管理能力:
从项目的开发准备、评估执行到投产运营,每一环节都需执行机构有较高的整体驾驭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它包括:极高的组织指挥能力、重点问题的判断能力、关键时刻的决策能力、交往中的外交能力、内部关系的协调能力和在项目范围内技术经济、财务管理、生产销售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我国在项目融资风险的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在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立法、管理人员、外部金融环境等方面还存在许多的不足,因此,今后我国应加强项目融资立法,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完善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客观条件,促进我国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更好的利用项目融资方式,促进各类大型项目建设健康长远的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