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百万医疗推广方案【最新3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一、救助对象
(一)持有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对象);
(二)持有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户(包括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
(三)持有县民政部门发放的《安徽省定期定量抚恤补助证》的重点优抚对象;
(四)持有县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定期救济证》的重点社会救济对象。
二、救助病种
(一)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
(二)急性脑中风;
(三)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四)严重心脏病;
(五)重型肝炎;
(六)艾滋病;
(七)重症精神病。
三、救助标准
(一)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一次性救助XX元;
(二)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一次性救助XX元;
(三)重型肝炎,一次性救助1500元;
(四)艾滋病,一次性救助3000元;
(五)急性脑中风,一次性救助1000元;
(六)严重心脏病,一次性救助1000元;
(七)重症精神病,一次性救助1000元。
四、救助办法
经审核符合本《方案》救助病种的救助对象,住院期间先按救助标准给予及时救助。救助对象在按规定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过高、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根据医疗救助资金总量情况,原则上个人负担5000元以上的,可实施二次救助,且同一救助对象一年中累计享受救助总额不超过1万元。对五保供养对象患病住院的优先救助且不受病种限制。
五、医疗服务
(一)县政府确定县医院、中医院为我县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指定医院(以下简称指定医院)。
(二)指定医院应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种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为救助对象提供治疗服务。
(三)救助对象需要转院治疗的须由指定医院医务科出具转院证明,否则不予救助。
(四)农村救助对象患病时需持《岳西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五保证供养证》、《定期定量抚恤补助证》、《定期定量救济证》、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就诊。
六、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
患重大疾病的农村低保对象需要医疗救助的,须持有关证明(身份证、低保证、五保供养证、定期定量抚恤补助证、定期定量救济证等)向户籍所在地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乡镇民政办在接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派人入户调查,对符合条件同意上报待批的申请人,由所在村委会进行公示,报县民政局,同时如实上报下列材料:
1、《岳西县特困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2、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分别出具(低保证、五保供养证、定期定量抚恤补助证、定期定量救济证)复印件;
3、县级以上医院(含县医院、中医院)本年度开出的《岳西县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患病诊断证明书》;
4、正式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
县民政局接到申报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书面通知乡镇民政办,由乡镇民政办通知申请人。
七、救助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医疗救助资金通过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
(一)县财政按不少于省级财政上年度安排补助资金总量的10%安排配套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二)财政部门要建立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对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用于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填写医疗救助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用于医疗救助资金,由县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并送县财政部门复核后,乡镇民政办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资金由财政局在3个工作日内,直接打入指定医院。
(三)坚持“量入为出、年度平衡”的资金管理原则,对救助对象实施救助。
八、组织实施
(一)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由民政部门管理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二)民政部门应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会商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农村医疗救助政策,加强对医疗救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三)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筹集并及时拨付医疗救助资金。为保障医疗救助工作正常开展,各级财政应安排必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卫生部门负责做好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
(六)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救助资金按时拨付和合理使用。
九、有关要求
(一)医疗救助工作坚持公示制度。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要如实提供所需情况,配合医疗救助工作的调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规定、营私舞弊者,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骗取医疗救助资金的,通过行政、法律手段如数追回,并取消其享受医疗救助的资格。
(四)鼓励和支持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各种形式参与医疗救助工作。
十、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为了进一步深化医院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机制,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监督、激励与约束,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科学公平原则。
2、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3、工作业绩为主原则。
二、考核对象:
各临床科室科主任(正、副职)、护士长(正、副职),医技、药剂科室主任,行、财、后职能科室主任(正、副职)。
三、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详见附页。
四、考核组织与方法:
1、中层干部考核由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临床科室科主任(正、副职)、护士长(正、副职)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分别由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人事科组织实施;行、财、后职能科室主任(正、副职)由院绩效考导小组和分管领导进行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一般在下季度第一月完成。
2、由各考核小组根据考核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各小组报医院绩效考核办公室,最后由考核领导审核。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分值为:88分以上(包括88分)
称职分值为:80-87分
基本称职分值为:70-79分
不称职分值为:69分以下
考核结果与干部个人荣誉挂钩,与职务津贴挂钩,与干部选拔、使用挂钩,与科室年终评选先进挂钩。
六、反馈:
院办以适当方式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以便不足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者,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给予免职,不能参加下一轮同级及以上岗位的聘任。
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内向院考核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医疗质量是医院工作的生命线,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是医院永恒的主题,在最近几年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中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使我院医疗质量的提高得到了明显提高,为保证我院医疗环节不断规范,医疗质量持续提高,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不断优化医疗环境,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减少医疗差错,杜绝医疗事故,提高广大医务人员业务素质,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目标
通过全院医疗质量控制方案的推行,提高全体医务人员质量意识,建立明确的职责权限,相互监督与制约,相互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制度化、设施规范化,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使我院医疗质量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考核组织
1、成立院科两级考核管理组织和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立医疗质量控制科,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及质控员组成科室质量控制小组;由业务院长负责,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控感科等组织负责制定全院各相关专业的质量管理目标和考核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及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各科结合本科业务工作实际制定诊疗护理常规和操作规范,并督促贯彻执行。对医疗、护理、医技、功能、病案质量实行全面综合管理。
2、建立三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成立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业务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医务科、质控科、控感科、护理部等职能科室主任组成,对临床科室医、技、护监督考核,各科质控小组对本科医疗质量进行指导考核,形成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院质量检查考核小组,科室质控小组三级质量管理考核体系。
3、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建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预防及鉴定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事务工作。
四、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1、严格依法执业,建立准入制度,对人员、器械特别是置入性器械、新业务、新项目的准入管理,规范各类人员职业范围,严禁跨科、跨专业、超范围执业。
2、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加强医疗环节管理,各科主任、护士长及质控小组要认真负责,严把医疗每一个环节质量关。3、严格各项医疗、护理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重点对核心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执行。
五、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控感科坚持下科室了解情况,检查卫生标准监测结果,认真落实医疗垃圾的收集与销毁工作,核对传染病上报情况,检查各种感染管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六、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卫生法规,学习业务知识,抓好继续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严抓“三基”“三严”强化训练,达到人人过关,将“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
七、建立缺陷管理制度,各个医疗环节严把质量关,科主任和护士长分别是科室医疗、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建立业务人员技术缺陷档案。各医技科室应严格标准,规范操作,操作人员是直接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