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人物事迹【最新4篇】

以叙写先进事例为旨要。事迹材料以先进对象的先进事迹为主要内容,以叙事为主要表达方式。事迹材料所要体现的先进对象的先进思想、精神,特定的时代特征都要通过叙事予以展现。为大家精心整理了道德模范人物事迹【最新4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道德模范人物事迹 篇1

蒋敏,女,29岁,羌族,中共党员,四川省彭州市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教导员。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蒋敏强忍家园被毁、母亲和女儿等10名亲人遇难的巨大悲痛,顽强坚守在抗震救灾第一线,把对亲人的爱奉献给灾区群众,成为抗震救灾的一面精神旗帜。走上新的岗位后,她把抗震救灾精神转化为工作动力,深入扎实干好本职工作,倾力投身灾区重建,彰显了一位新时期女警的英雄本色。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时,蒋敏系四川省彭州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民警。当得知外婆、奶奶、母亲和两岁的女儿等10位家人在北川老家全部遇难的噩耗时,蒋敏抹去泪水,强忍巨大的悲痛,毅然坚守在工作岗位,全力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她夜以继日参与抢救受伤群众,安置灾民生活。因悲伤过度和体力透支,蒋敏极度虚弱,多次昏倒在抢险救援现场,她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感谢所有关心我、关心灾区的人,现在母亲、女儿已经不在了,我应该在自己的岗位上帮助最需要帮助的人。”

抗震救灾告一段落后,组织上任命蒋敏为彭州市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教导员。面对新的角色和工作任务,蒋敏立足本职,虚心学习,表现出谦虚谨慎的作风和良好的敬业精神。身为女教导员,她在生活上从不搞特殊,工作上总是率先垂范,坚持参加夜里轮流值班,执勤一丝不苟。她一手抓从严治警,一手抓从优待警,既健全了干警队伍建设制度,又切实解决了干警实际困难,进一步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蒋敏说:“人民的警察,就要始终牵挂着灾区人民的冷暖。”20xx年春节前夕,她带着过冬物资到彭州市重灾区磁峰镇板房区看望群众,看到一些孩子上学困难,她与3个残缺家庭结成长期帮扶对子。当发现板房中的群众夏日备受蚊虫袭扰,她立即拿出工资购买了灭蚊药具送给群众。

蒋敏先后被授予全国抗震救灾模范、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抗震救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等荣誉称号。

道德模范人物事迹 篇2

王振美,男,汉族,192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六市乡太沙村村民。从1953年开始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王振美矢志不渝跟党走,2017年终于成为了一名正式党员。1965年患重病死而复生后,从此立下誓言感恩奋进。

他64年初心不改,助人为乐,扶贫济困,报效乡梓,90余岁高龄时毅然捐出自己积攒的50万元全部积蓄,成立“振美教育基金”,奖励资助优秀师生和贫困家庭学生213人次,助力家乡脱贫攻坚和教育事业。

道德模范人物事迹 篇3

张桂梅,一位63岁的老人,头发稀疏,不施粉黛,她的脸上刻尽了沧桑与疲惫,但是她的坚定却散发着无穷的力量!

她,为了让失学的女孩子重返课堂,几近乞讨的筹集资金,创办女子中学,只是为了改变“低素质母亲,低素质孩子”的恶性循环,让1600余名贫困山区女学生圆梦大学。

她,为了给贫困的孩子交学费,毅然拿出自己仅有的200元生活费,甚至把妹妹寄给自己的路费悉数拿出。

她,为了挽救迷恋网络的男孩,把行李搬到学生宿舍,与学生同吃同住,言传身教,用实际行动感染学生,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这样的事例,太多太多了,每一件事都包含着张桂梅老师对教育的执着,对学生的关爱。张老师一生无儿无女,把自己的全部精力和心血全部献给了教育事业,把全部的爱都献给了自己的学生,张桂梅老师就像一把利剑斩断了贫困和愚昧的传递,架起了知识和山区女孩的梦想桥梁,张老师的无私奉献,无悔付出,辛勤耕耘,爱生如子不正是人民教师潜心育人的敬业精神和立德树人使命担当的具体体现吗?这才是真正的伟大,这就是教育的力量。

一遍一遍看着张老师的报道,不仅潸然泪下,仿佛有一束光射进我的心底,照亮了我前行的道路,作为一名青年教师,应当以张桂梅老师为榜样,争当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将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作为自己神圣职责和使命。仰望星空,静静思考,这豪言壮语的背后不正是教学生活中平凡的细节汇聚而成吗?

伟大出自平凡,我应该像张桂梅老师一样,始终保持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上好每一节课,改好每一本作业,辅导好每一个学生,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丰富自身的知识底蕴,积淀方法,摸索经验,在活动中历练,在实践中促进专业成长,才能担负教书育人的大任,才能不辜负踏上教师征程时立下的誓言。我应该向张

桂梅老师一样,始终保持以德施教的仁爱之心,把每一个学生都当成自己的孩子,赞赏孩子、信任孩子、鼓励孩子,赞赏每一个孩子的独特性,赞赏每一个孩子所取得的哪怕是极其微小的进步,赞赏每一个孩子所付出的努力和所表现出来的善意。

红梅傲骨,大爱无疆,我们应该承袭张桂梅老师的“红梅”精神,追求至善至美的师德大爱,不改初心,牢记使命,在教育路上奋勇前行!

道德模范人物事迹 篇4

何玥,女,壮族,2000年7月生,生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金宝乡中心小学六年级学生。

年仅12岁的何玥因患脑瘤去世,生前她作出无偿捐献器官的决定,使得三名患者的生命得以延续。她的无私与大爱诠释了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她被称为“最美女孩”,她的遗愿被称为“最美遗愿”。

何玥生前是一位品学兼优、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可爱女孩。她是家人和学校的骄傲,学习成绩在班上总是名列前茅,年年都被评为三好学生。她和同学们关系融洽,常常主动帮助解答作业难题,打扫教室卫生。她生活上很注意节俭,平时都是一毛、两毛地省下、攒着,几年时间竟积攒了一笔数目不小的零花钱;但有一次,她在参加慈善活动时,却毫不犹豫地捐了出去。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优秀少年,命运却遭受了重大不幸。2012年4月,小何玥被查出患有高度恶性小脑胶质瘤,生命危险。第一次手术后,何玥病情有所缓解。她所在的学校获知后,师生们迅速展开爱心捐款,共募捐了2000元。当她得知父亲收下这笔捐款后,一再坚持要把钱捐献出去,她对父亲说:“还有人比我更需要这笔钱,应该用来帮助更困难的人。”9月初,何玥的病情突然加重,医生发现她小脑里的肿瘤已扩散到其它脑组织,生命垂危,最多能活三个月。11月初,当听说有个18岁的藏族小伙子因患有慢性肾衰竭来桂林求医,只有找到合适的***做移植手术才能挽救生命。

何玥对父亲说:“爸爸,如果我死了,你就把我的肾捐给这个哥哥。”父亲一下楞住了,马上表示不同意。但何玥捐献肾脏的决心已定,反复向父母亲提起这件事,希望尽自己所能给别人生的希望……慢慢的,父母亲勉强接受了。11月16日上午,经紧急抢救无效,何玥被医院诊断为脑死亡。满怀悲痛的父母含泪签署了《无偿自愿捐献器官申请书》,帮助女儿完成最后的心愿。随后,何玥无偿自愿捐献的两个肾被移植到藏族小伙子和桂林一位患者体内,肝脏则被立即送往上海,移植给一名重症肝病患者。小何玥的生命虽然消逝了,但她用自己的大爱使三位素不相识的病患者生命得以延续。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于器官捐献者,红十字会将给予家属一定治疗费和丧葬费救助。医院也提出给予何家一定的经济援助。尽管何玥的医药费花费10多万元,但其父母都婉言拒绝了。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彻彻底底地做到无偿捐献,才是真正为女儿完成了心愿,才是何玥助人为乐精神的最高体现。

何玥荣获桂林市优秀少先队员模范、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道德模范、中央电视台2012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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