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银合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提议
人:罗xx
一、江北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景
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一政策使土地真正成为农民的财产。江北区作为我市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近年来,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进行了大胆实践,异常是去年9月份,区政府出台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经过设立农村土地流转的风险补助基金等方式,进取鼓励和引导农村长期、连片流转承包地,提高了土地经营效益,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使农村人口向二、三产业转移。
目前,随着农村产业化经营的推进,经营主体对资金的需求更为强烈,由于农民和农民合作社等农村经济实体无有效资产能够抵押,无法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资金的缺乏必须程度上又限制了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农村土地的流转如果仅靠有限的政府补助资金来推动,这对农村产业化发展的经营主体来言是杯水车薪,会影响到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政策以及江北区农村土地流转实际情景,提议由市区信用联社与江北区政府合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设想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服务对象,江北区辖内贴合条件的自然人,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本人或第三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信用社经审核,并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价值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登记证明,申请人可从信用社获得信贷资金用于创业和发展再生产。
经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能够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的贷款难问题,使土地真正成为农民的资产,构成土地规模经营的激励机制,从信用社获得信贷资金用于创业和发展再生产,反过来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使用效益。
三、开展贷款合作的提议
1、江北区政府和市区信用联社签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2、建立江北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允许江北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能够突破原有村级界限,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流转,由“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统筹管理。
3、“管理中心”下辖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处”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处”等部门。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处”负责对拟供给抵押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价值评估(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价值=年租地平均收益×经营期限+种养物价值),并出具书面评估材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处”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登记,并出具登记证明。
4、贷款出现无法偿还时,信用社向“管理中心”提出回购申请。“管理中心”负责回购,并在辖区内挂牌公开拍卖。
四、风险防范措施
1、把好贷款用途关,防范信贷风险和用地政策风险。借款人取得贷款必须用于农业开发项目及抛荒地复耕。
2、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与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不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认定价值的70%。贷款期限由贷款人按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确定。
3、建立担保机制。一是“公司+土地经营权抵押”,即农业产业化企业是贷款主体,并将企业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同时企业负连带职责;二是“基金担保+土地经营权抵押”,即政府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基金,由基金担保和经营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共同担保以获得贷款,担保职责由基金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约定比例分担。
4、完善流转土地农民的担保体系。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长久流出全部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应当享受失地农民在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同等待遇,并给予必须标准的政府补贴,政府补贴用于分年补贴流转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解决流转土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议案:《制定海南经济特区行政执法职责制条例》
提议案人:罗xx等15名代表
议案主要资料:依法行政,是对各级政府工作的根本要求。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制及其配套制度,是实现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然而,目前我省行政职责制还没有普遍建立和落实。相当多的单位或部门将落实工作停留在桌面上和口头上。执法依据也不明确,许多单位和部门分解职责后仍然出现相互之间职能交叉、执法交叉、执法环节不相衔接的现象,多头检查、重复处罚的情景仍有发生。另外,执法过错职责制尚未真正实行。过错职责仍是一笔“糊涂账”,一旦有过错就成为“团体闯红灯”,无法追究个人职责。
代表们认为,出现上述现象,根本原因之一还在于我省的行政执法职责制缺乏法制和制度的保障。提议制定海南经济特区行政执法职责制条例,促使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从而推动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由主要靠行政手段转向主要靠法律手段,从根本上优化经济发展的行政环境。
办理情景: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该议案进行了答复。他们认为,目前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国家先后制订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省政府也专门出台了《海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海南省行政执法职责制实施办法》等规章。总的来说,在实施行政执法职责制方面是有法可依的,关键在于加大执行力度,落实执法职责。提议省政府有关部门对《海南省行政执法职责制实施办法》的执行情景进行认真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件成熟时再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推荐
人区政协经科委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由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资金、国债资金、捐赠资金)投资或财政担保的项目、国有全资企业全部或部分出资的工程及配套建设项目。目前,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代建型。代建制的模式主要是“专业建设”(公建中心)和“公司代建”两种,即由政府专业部门的建设和社会上具有相应资质公司的建设,以教育、卫生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和安置保障房建设项目为主。根据统计,公建中心项目约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额度10%,社会代建约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额度的59%。
2.部门基建处室型。以财政资金投资为主的交通、建设、城管等部门,由部门组织内部人员成立项目建设工作班子或下设基建科室,直接操作项目建设与管理,以交通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主。根据统计,约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额度的18%。
3.项目法人型。由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设立企业法人(如投资公司),由其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和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成后,也由该企业负责运营与管理,以园区、铁路建设项目为代表。根据统计,约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额度10%。
4.临时机构型。一般状况下由政府牵头,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一个临时基建管理工作班子,具体实施项目报批、拆迁安置、项目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在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后,基建工作班子相应撤除,以水利建设项目为代表性。根据统计,约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额度的3%。
二、投资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代建的项目,投资主体监管力量薄弱,缺乏对项目前期审批、工程质量管理、造价控制的经验。个性在安置房建设中表现突出,街道作为投资主体,缺少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缺乏建材等主材采购品牌的统一,综合验收由于前后标准不一,造成验收透过困难等问题。
2、项目超概算现象时有发生。根据2010年到2012年6月份完成的45个工程决算资料统计,项目超概10%以上的有10个,占比22.2%。
3、项目变更较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但有些由于前期工作不到位、设计不够细致等主观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时有发生。
4、部分项目进展滞后计划。有的项目因征地拆迁阻力大,延误工期;有的项目受地质状况影响,面临重大设计调整,有的项目与其他关联项目施工协调衔接不够,导致工程进度缓慢。根据督查统计,2011年计新开工项目23个,实际开工16个,开工率70%。
5、后续管理工作较为薄弱。调查发现部分项目工程档案资料、投资建设构成的资产使用状况资料管理不够到位。有的项目竣工后构成的档案资料分散在各业务科室,未做到集中入库存档;部分项目建设构成的固定资产登记不够及时,存在固定资产流失的风险。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推荐
1.加强项目的前期论证,提升设计深度
一是加强项目计划论证。工程建设应遵循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合理设定项目建设规模和标准、科学制定建设工期,避免项目时间紧而造成建设投资损失或超概算等状况发生。二是加强工程建设主动控制意识。建设单位对已经立项的项目应做到未雨绸缪,早做计划与安排,给工程设计、招标工作等留足充裕的时间,避免因时间紧迫而简化程序。三是引入前期工作监理制度和限额设计理念。加强前期工作阶段的投入,推进限额设计和设计监理制度,将建设项目决算造价与设计费紧密挂钩,使设计变更减少到最低程度,从而确保投资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目标的实现。四是严把清单编制关。首先在时间上应留给造价工程师合理的时间,在此基础上出台监管制度,构成长效机制,对造价事务所出现的清单编制重大失误予以追究职责。
2、围绕“质量、造价、进度”三位一体目标,提升政府工程建设水平
一是加强项目储备。透过规划策划一批项目,完成一批,做到项目建设有计划有步骤。二是加大模拟审批,并联推进的力度。建立项目规划、立项、用地、环评、报建等行政许可的集中会审制度,制订重点工程建设优惠政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节俭建设成本,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建立完善工程变更审批制度。合理确定变更审批程序和分级审批权限,规范变更程序。四是加大区统一交易平台的建设。用心与市级有关部门的衔接,扩大区交易平台的权限,完善区招标平台的工作职能。五是研究出台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范程序和各部门的职责,提高管理建设的效率。
3.创新管理,树立全过程管理的理念
一是增强工程资料档案管理的督查和指导工作。各建设单位应提高对档案资料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区档案局应将工程档案管理的检查和培训指导工作常态化,以便从档案部门的角度对工程档案管理提出意见和推荐,把加强对工程档案的领导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和固定资产录入登记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做到有章可循。三是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加强项目的验收资料的审核,工程档案资料专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透过竣工验收。四是要建立健全项目后评估等机制。引入舆论监督、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对项目实施的资金效益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改善项目管理的有效措施,从而到达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4、加强专业化人才和队伍的建设,推进专业化管理
用心推进专业化代建制,把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工作委托给专业的工程管理机构代建,有利于整合专业技术力量,利用专业优势,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对非经营性建设项目根据“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分离的原则,职能相近的项目,如交通道路、城市基础设施等应尽量归并到同一建设主体。强化区公建中心职能,健全高效率的专业管理机制,提高政府建设项目的专业化管理水平。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对代建项目的指导、管理、协调;个性是以街道、乡镇为主的安置房等代建项目,应加强培训和指导。协调市属有关职能部门,提高综合验收透过率。进一步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透过引进专业管理人才和加强培训等手段,培养一批即懂经济又懂技术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使其服务范围能满足从项目的前期论证、项目实施管理以及后期评估等一整套投资管理与控制的要求,从而实现专业化管理的目标。
关于推行老小区物业自治实现城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推荐
人:中马街道联络委员会
这几年来,一些老小区由于其先天不足,物业管理公司难以实现经济利益,或不愿意接手或相继退出,使得老小区物业管理成了老大难。目前,老小区物业管理的途径除了请物业管理公司外,还有一个是实行物业自治。所谓物业自治就是由社区居民自主管理小区的模式,我区首家试行物业自治管理的小区即中马街道新马小区所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70%以上的居民对这种物业管理模式表示认可。经过委员们的深入调查和反复讨论,就江北区在老小区推行物业自治管理,实现城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谈些意见和推荐。
一、老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的资金缺口较大
老旧小区在建设之初规划方案比较简单。随着城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硬件设施主要有以下一些不足:绿化面积较小、机动车停车位缺少、体育健身设施和文化活动空间较小、老旧小区房屋使用年限较长等等。要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务必对小区的基础设施进行不一样程度的改造,改造资金量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甚至上千万。资金从哪里来,是困扰实施物业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造血”功能不足,经济效益难以实现
小区停车条件差,透过收取停车费增加物业管理收入比较困难。许多老小区建设时间早,建设时思考不到专门的停车库和停车位。同时小区内通道较窄,车位数也有限,并且停车会影响车辆、人员的进出,引起居民的不满。
(三)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费收取困难
一方面,老旧小区居民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主,下岗待业、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比例较高,生活比较困难,花钱买服务的意识未构成,许多居民认为物业管理是政府带给的福利。另一方面,一些居民把物业管理服务与新小区相比较,认为小区环境差、治安乱,产生物业交费的抵触情绪。
二、实行老小区物业自治管理的优势
(一)节省管理费用的支出
物业自治管理模式是以“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三位一体的组织机制。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组成,无偿参与小区管理。聘请的物业管理小组成员大多也是小区业主,他们对小区较熟悉,并擅长防盗门、水、电等公共设施维修,在必须程度上降低了人员开支、维修费等。
(二)居民有较强的参与意识
物业自治组织充分调动居民参与小区管理的用心性,在小区治安、卫生、绿化等方面实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以新马小区为例,一是利用居民代表大会、党员组织生活会、社区活动等用心宣传,不断增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二是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为小区治安保驾护航。目前,一支由党员和居民组成的治安义务巡逻队,将固定岗亭与流动巡逻形式有效结合起来,构成了一张全覆盖的新马小区治安防范体系。三是以居民认领绿化带形式,美化小区环境。鼓励爱好绿化的居民在绿化带放置自我的花草,构成了盆景与自然树木相结合的绿化养护方式,既解决了绿化带的养护问题,又解决了居民养花种树的场所。四是社区定期召开党员、卫生干部及业主座谈会,动员每个居民参加到创卫工作中来。
(三)提高物业费的收取率
物业自治服务“质优价廉”,再加上扩大居民参与度,从而提高居民对物业自治管理的认可度。充分发挥党员、居民代表、用心分子等先锋模范作用,对一些长期不缴物业费的居民,经常上门做思想工作,并透过在门前贴温馨提示的形式告知。新马小区试行物业自治管理一年多来,物业费收取率连续2次到达70%以上,而之前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时物业费收取率仅30%。
三、推行老旧小区物业自治管理存在的困难和推荐
老旧小区实行物业自治管理成效显著,可是影响小区物业管理正常运转的问题依然存在,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严重落后。实施小区绿化和公用设施的改造,仅靠物业自治组织提留的资金远远不够,还需政府的支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尽快改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各职能部门在老旧小区整治阶段就努力为物业创造管理条件,如改造或补建停车位,增强物业管理的“造血”功能。其次,推荐区政府出台更为切合江北实际的物业政策,比如让物业自治组织享受同物业服务企业相同的待遇。
新马小区的居民自治做法不乏为一种好的出路。同时,充分结合外区经验,这种依靠业主委员会自我管理、不以经济创收为目的的模式,有特色,有成效,是老旧小区物业发展的一种趋势。我们认为,在我区推行老小区物业自治管理模式,是实现城区物业全覆盖的一种有效途径,政府应鼓励并支持这种模式,使物业自治管理得以健康发展,发挥更好的作用。